手机阅读

2023年资金发放公示模板范文(优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2 14:19:51 页码:11
2023年资金发放公示模板范文(优质17篇)
2023-11-22 14:19:51    小编:ZTFB

在学习中,总结是巩固知识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记忆和掌握所学内容。按照逻辑顺序展开,确保篇章连贯和条理清晰。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看到不同类型和风格的总结写作,对于写作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一

资金发放会议纪要该如何记录?如何更加整洁的进行资金发放会议纪要记录?下文是资金发放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7月14日下午,省种子管理局吴国昌局长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繁制种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省种子管理局盛根龙副局长、萍乡市种子管理局谭修建副局长、萍乡市制种协会张理高荣誉会长、萍乡市制种协会胡步东会长、萍乡市制种协会王仕民秘书长出席了会议,江西现代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先农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春蕾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科源种业有限公司、江西金山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大众种业有限公司、江西九洲种业有限公司、江西洪崖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川种种业有限公司等10家种子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参加了会议。现将座谈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主要目的。

吴国昌局长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南繁制种生产遭遇低温灾害天气,造成直接损失达4000多万元。灾情发生后,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省种子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省农业厅、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及相关领导汇报,通过各方努力争取,省农业厅决定从省抗旱救灾资金中挤出600万元给予南繁制种补助,按照厅领导及厅相关会议的意见要求,这批救灾资金拨付给在海南制种且供应省内用种的10家江西种子企业,由种子企业依据受灾面积和损失程度直接补给受灾的制种户。为把这个好事做好,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听取各方面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意见,二是议定救灾资金的发放办法及要求。

二、协会代表发言。

萍乡市制种协会王仕民秘书长、胡步东会长、张理高荣誉会长及萍乡市种子管理局谭修建副局长先后发言:

(一)通报了制种协会调查统计的南繁制种受灾情况。今年南繁制种共8万多亩,其中江西本土企业有2.8万亩,受灾造成损失达到4800多万元,由于连续两年受灾,许多制种户亏损严重。

(二)萍乡制种协会承担了全国的南繁制种协调工作,由于开始不清楚救灾资金的源头来自哪里,承担了外省生产任务的制种户也期望得到救助,特别受灾面积大、损失重而又得不到救助的制种户有一些意见,现在知道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后,回去后一定实事求是做好说服维稳工作。

(三)建议企业要公平、合理发放救灾资金,不要与收购的种子加价混合一起处理,也不要抵扣往来欠账,帮助制种户渡过难关,真正起到救灾作用。

(四)萍乡制种协会刚刚成立一年多,也给企业做了许多协调和沟通工作,在调解生产。

合同。

纠纷上也起到了应有作用,原有的会费已入不敷出,经费缺口很大,希望得到各企业的赞助,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活力。

(五)南繁制种受不可预测的因素干扰很多,天气的变幻无穷,制种组合的千差万别,造成制种道路上存在诸多“难事”,导致制种生产灾害,也出现了制种户不守信的个案,但希望各企业要多看到好的一面,共谋合作良策,共同发展。

三、企业代表发言。

10个企业的负责人先后都作了发言:

(一)各企业都通报了南繁制种的受灾面积、种子收购数量以及损失情况,前期投资都在1600-2200元/亩,普遍感觉投资生产风险很大,按照今年的情况,都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二)部分企业的生产合同被一层一层转包,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尽管企业加强跟踪管理手段,但种子少交变卖情况依然出现,有的甚至由种子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都无效,直至司法介入才得以解决,让企业深感费心费力。

(三)这次省里下拨的南繁救灾资金各企业都表示,将一定按受灾面积和损失程度直接补给受灾的制种户,绝不截留抵扣,明确加价部分不混淆救灾资金。

(四)各企业建议萍乡市制种协会加强管理,强化培训,提高协会成员各方面素质,共同研究南繁制种新对策,通过规范管理,建立不守信誉制种户“黑名单”,树立萍乡制种品牌。

(五)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率先同意对萍乡市制种协会进行经费赞助,以实际行动支持该协会的工作。

四、具体原则措施。

盛根龙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

(一)各企业和制种户对这笔救灾资金感到庆幸。今年,非常不容易争取到厅领导的支持,直接从今年的抗旱救灾资金中切出了600万元,补给为我省企业制种且所生产的种子供应本省的制种户,由于救灾资金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影响大,要求萍乡市农业局、萍乡市种子管理局、各种子企业、萍乡市制种协会共同把今年南繁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做好。

(二)正确使用这笔救灾资金需要把握好四个原则:即救灾资金是补助给制种户,不是给企业;企业不能截留、挪用救灾资金;企业不能对救灾资金抵扣往来欠账,搞假救济或私下返还;随时接受救灾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

(三)救灾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完备手续,即:要有制种生产合同,合同必须进入财务档案;要有救灾补助协议,协议写明具体制种面积、产量、损失数量,要留下受救助制种户的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情况;要有制种户领取救灾资金的收据凭证;要有银行兑汇账单,以上材料形成档案。

(四)各企业要随时准备接受农业、财政、审计部门检查。省种子管理局将组织人员于9-10月进行普查。对于查出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的单位,除追回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外,严重违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五)各企业要主动与当地农业、财政部门联系,力争一个月内把救灾资金发放到位。

(六)对萍乡市制种协会赞助的事宜,建议各企业会后选择一个合适时间,大家商量一个赞助方案。

五、会议总结部署。

吴国昌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与工作部署,用了“感谢大家、好事办好、发挥作用、充满信心”十六个字进行总结讲话:

(一)感谢南繁制种人员和种子企业为保证全省农业用种安全及保障粮食持续增产作出的贡献,与会代表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反映了许多南繁制种的真实信息,让种子管理部门充分了解了南繁生产境况,掌握了第一手素材,为下一步的南繁管理和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二)切实把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做好,农业救灾资金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种子企业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及时发放救灾资金,完全赞同盛根龙副局长提出的具体原则措施。

(三)希望萍乡市制种协会进一步发挥南繁的协调管理作用,健全体制,针对信誉度差的制种户建立“黑名单”,定期通报,为种子企业特别是江西的企业提供互利互惠服务,同时建议由江西现代种业有限公司负责牵头,组织与会的企业商讨赞助萍乡市制种协会的具体事项。

(四)随着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出台,种业发展的春天来了,国家对种业发展的整体支持力度加大,从壮大企业实力、生产基地建设、管理保障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将直接落到政策与资金层面上,其中南繁建设就是重要一块,近期中国种子协会将在萍乡市制种协会的基础上建立南繁分会,届时南繁的重大建设项目就可由协会直接参与,南繁建设的大发展值得期待。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路建设会议精神,20xx年7月30日上午,县委、副县长马宏亮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村村通”工程协调会,县发改委主任彭赞清、交通局局长姚民、扶贫办主任李颍、财政局副局长王跃、交通局副局长黄士友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姚民同志汇报了我县“村村通”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马宏亮副县长传达了省、市农村公路建设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就加强“村村通”工程的资金管理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村村通”工程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务必组织好、实施好。但是,由于资金管理渠道不畅,拨款手续繁杂,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县“村村通”工程进度的一大问题,必须统筹解决,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末“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在财政局设立“村村通”工程资金专户,将上级补助资金、财政配套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交通局上缴到县财政调控资金、乡镇配套资金集中汇入专户,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交通局负责审核计量和把好质量关,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与管理,牵涉到发改委、扶贫办配套的项目可实行会签制,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施工单位能按时拿到工程款。县“村村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制定资金管理的详细方案,规范运作程序。

会议明确:按照县政府“先配套先实施”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于当年实施的项目,不论其是否在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内,只要在gps项目库内,经乡镇报告、县领导小组会议确认后,即可按工程进度、工程计量,经分管县长批准后从专户中拨付工程款,保证将有限的资金用足用活,稳步推进“村村通”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检测等费用可从“村村通”工程资金专户结余资金中予以解决,不足部分及县领导小组办公费用另报县政府解决。

页面功能:【到论坛聊聊】【大中小字】【关闭】。

7月14日下午,省种子管理局吴国昌局长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繁制种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省种子管理局盛根龙副局长、萍乡市种子管理局谭修建副局长、萍乡市制种协会张理高荣誉会长、萍乡市制种协会胡步东会长、萍乡市制种协会王仕民秘书长出席了会议,江西现代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先农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春蕾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科源种业有限公司、江西金山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大众种业有限公司、江西九洲种业有限公司、江西洪崖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川种种业有限公司等10家种子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参加了会议。现将座谈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主要目的。

吴国昌局长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南繁制种生产遭遇低温灾害天气,造成直接损失达4000多万元。灾情发生后,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省种子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省农业厅、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及相关领导汇报,通过各方努力争取,省农业厅决定从省抗旱救灾资金中挤出600万元给予南繁制种补助,按照厅领导及厅相关会议的意见要求,这批救灾资金拨付给在海南制种且供应省内用种的10家江西种子企业,由种子企业依据受灾面积和损失程度直接补给受灾的制种户。为把这个好事做好,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听取各方面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意见,二是议定救灾资金的发放办法及要求。

二、协会代表发言。

萍乡市制种协会王仕民秘书长、胡步东会长、张理高荣誉会长及萍乡市种子管理局谭修建副局长先后发言:

(一)通报了制种协会调查统计的南繁制种受灾情况。今年南繁制种共8万多亩,其中江西本土企业有2.8万亩,受灾造成损失达到4800多万元,由于连续两年受灾,许多制种户亏损严重。

(二)萍乡制种协会承担了全国的南繁制种协调工作,由于开始不清楚救灾资金的源头来自哪里,承担了外省生产任务的制种户也期望得到救助,特别受灾面积大、损失重而又得不到救助的制种户有一些意见,现在知道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后,回去后一定实事求是做好说服维稳工作。

(三)建议企业要公平、合理发放救灾资金,不要与收购的种子加价混合一起处理,也不要抵扣往来欠账,帮助制种户渡过难关,真正起到救灾作用。

(四)萍乡制种协会刚刚成立一年多,也给企业做了许多协调和沟通工作,在调解生产合同纠纷上也起到了应有作用,原有的会费已入不敷出,经费缺口很大,希望得到各企业的赞助,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活力。

(五)南繁制种受不可预测的因素干扰很多,天气的变幻无穷,制种组合的千差万别,造成制种道路上存在诸多“难事”,导致制种生产灾害,也出现了制种户不守信的个案,但希望各企业要多看到好的一面,共谋合作良策,共同发展。

三、企业代表发言。

10个企业的负责人先后都作了发言:

(一)各企业都通报了南繁制种的受灾面积、种子收购数量以及损失情况,前期投资都在1600-2200元/亩,普遍感觉投资生产风险很大,按照今年的情况,都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二)部分企业的生产合同被一层一层转包,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尽管企业加强跟踪管理手段,但种子少交变卖情况依然出现,有的甚至由种子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都无效,直至司法介入才得以解决,让企业深感费心费力。

(三)这次省里下拨的南繁救灾资金各企业都表示,将一定按受灾面积和损失程度直接补给受灾的制种户,绝不截留抵扣,明确加价部分不混淆救灾资金。

(四)各企业建议萍乡市制种协会加强管理,强化培训,提高协会成员各方面素质,共同研究南繁制种新对策,通过规范管理,建立不守信誉制种户“黑名单”,树立萍乡制种品牌。

(五)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率先同意对萍乡市制种协会进行经费赞助,以实际行动支持该协会的工作。

四、具体原则措施。

盛根龙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

(一)各企业和制种户对这笔救灾资金感到庆幸。今年,非常不容易争取到厅领导的支持,直接从今年的抗旱救灾资金中切出了600万元,补给为我省企业制种且所生产的种子供应本省的制种户,由于救灾资金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影响大,要求萍乡市农业局、萍乡市种子管理局、各种子企业、萍乡市制种协会共同把今年南繁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做好。

(二)正确使用这笔救灾资金需要把握好四个原则:即救灾资金是补助给制种户,不是给企业;企业不能截留、挪用救灾资金;企业不能对救灾资金抵扣往来欠账,搞假救济或私下返还;随时接受救灾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

(三)救灾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完备手续,即:要有制种生产合同,合同必须进入财务档案;要有救灾补助协议,协议写明具体制种面积、产量、损失数量,要留下受救助制种户的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情况;要有制种户领取救灾资金的收据凭证;要有银行兑汇账单,以上材料形成档案。

(四)各企业要随时准备接受农业、财政、审计部门检查。省种子管理局将组织人员于9-10月进行普查。对于查出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的单位,除追回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外,严重违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五)各企业要主动与当地农业、财政部门联系,力争一个月内把救灾资金发放到位。

(六)对萍乡市制种协会赞助的事宜,建议各企业会后选择一个合适时间,大家商量一个赞助方案。

五、会议总结部署。

吴国昌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与工作部署,用了“感谢大家、好事办好、发挥作用、充满信心”十六个字进行总结讲话:

(一)感谢南繁制种人员和种子企业为保证全省农业用种安全及保障粮食持续增产作出的贡献,与会代表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反映了许多南繁制种的真实信息,让种子管理部门充分了解了南繁生产境况,掌握了第一手素材,为下一步的南繁管理和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二)切实把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做好,农业救灾资金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种子企业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及时发放救灾资金,完全赞同盛根龙副局长提出的具体原则措施。

(三)希望萍乡市制种协会进一步发挥南繁的协调管理作用,健全体制,针对信誉度差的制种户建立“黑名单”,定期通报,为种子企业特别是江西的企业提供互利互惠服务,同时建议由江西现代种业有限公司负责牵头,组织与会的企业商讨赞助萍乡市制种协会的具体事项。

(四)随着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出台,种业发展的春天来了,国家对种业发展的整体支持力度加大,从壮大企业实力、生产基地建设、管理保障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将直接落到政策与资金层面上,其中南繁建设就是重要一块,近期中国种子协会将在萍乡市制种协会的基础上建立南繁分会,届时南繁的重大建设项目就可由协会直接参与,南繁建设的大发展值得期待。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冬春救助工作,进一步保障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京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京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使用管理的函》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市应急管理局下达我镇15万元的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至各村(居),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对今年以来因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二)救助原则。

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出发点,严格程序,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建立台帐,张榜公示、及时发放。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救助标准。

1、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农村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户。按一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实施救助。

2、二类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力一、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灾人员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按照二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过410元实施救助。

3、三类对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类对象外的其他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按三类标准予以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过300元实施救助。

(三)救助程序。

1、受灾人员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

4、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后及时进行公示。

5、镇政府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乡镇组织实施,发放救灾资金。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救灾资金必须在20xx年元月18日之前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严格执行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对救助对象、救灾款物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挪用资金、不得平均分配、不得预留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救灾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救灾衣被及其他救灾物资必须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不得超范围使用。凡村干部及其亲属领取救灾款物的必须经镇民政办调查核实其受灾情况,落实镇级公示,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三

20xx年以来我镇先后遭受5起自然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村(社)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为冬令救助时段,20xx年3月至5月为春荒救助时段。

1、开展调查。

9月中下旬开始,各乡镇会同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2、户主申请。

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手写、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需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

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

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村(社区)上报的相关材料,形成审核纪录(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和参加审核的相关人员签字)。根据审核纪录,汇总制作《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在收到区财政拨款后,应急办要及时组织商讨资金分配方案,初步拟定方案后报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按讨论决定方案要求执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代领代发或沉淀不用。

7、资料归档。

冬春救助需上报的相关表格模板由镇应急办上传新盛镇报灾救灾群(群号xx),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各村(社)要按《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模板)》要求归档资料,资料按要求整理两份(一份交镇应急办存档、村里自行存档一份)。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8.08万元。现根据各村社冬春救助上报需救助实际情况及受灾情况做如下分配(附件)。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四

7月14日下午,省种子管理局吴国昌局长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繁制种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省种子管理局盛根龙副局长、萍乡市种子管理局谭修建副局长、萍乡市制种协会张理高荣誉会长、萍乡市制种协会胡步东会长、萍乡市制种协会王仕民秘书长出席了会议,江西现代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先农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春蕾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科源种业有限公司、江西金山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大众种业有限公司、江西九洲种业有限公司、江西洪崖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川种种业有限公司等10家种子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参加了会议。现将座谈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主要目的。

吴国昌局长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南繁制种生产遭遇低温灾害天气,造成直接损失达4000多万元。灾情发生后,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省种子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省农业厅、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及相关领导汇报,通过各方努力争取,省农业厅决定从省抗旱救灾资金中挤出600万元给予南繁制种补助,按照厅领导及厅相关会议的意见要求,这批救灾资金拨付给在海南制种且供应省内用种的10家江西种子企业,由种子企业依据受灾面积和损失程度直接补给受灾的制种户。为把这个好事做好,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听取各方面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意见,二是议定救灾资金的发放办法及要求。

二、协会代表发言。

萍乡市制种协会王仕民秘书长、胡步东会长、张理高荣誉会长及萍乡市种子管理局谭修建副局长先后发言:

(一)通报了制种协会调查统计的南繁制种受灾情况。今年南繁制种共8万多亩,其中江西本土企业有2.8万亩,受灾造成损失达到4800多万元,由于连续两年受灾,许多制种户亏损严重。

(二)萍乡制种协会承担了全国的南繁制种协调工作,由于开始不清楚救灾资金的源头来自哪里,承担了外省生产任务的制种户也期望得到救助,特别受灾面积大、损失重而又得不到救助的制种户有一些意见,现在知道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后,回去后一定实事求是做好说服维稳工作。

(三)建议企业要公平、合理发放救灾资金,不要与收购的种子加价混合一起处理,也不要抵扣往来欠账,帮助制种户渡过难关,真正起到救灾作用。

(四)萍乡制种协会刚刚成立一年多,也给企业做了许多协调和沟通工作,在调解生产合同纠纷上也起到了应有作用,原有的会费已入不敷出,经费缺口很大,希望得到各企业的赞助,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活力。

(五)南繁制种受不可预测的因素干扰很多,天气的变幻无穷,制种组合的千差万别,造成制种道路上存在诸多“难事”,导致制种生产灾害,也出现了制种户不守信的个案,但希望各企业要多看到好的一面,共谋合作良策,共同发展。

三、企业代表发言。

10个企业的负责人先后都作了发言:

(一)各企业都通报了南繁制种的受灾面积、种子收购数量以及损失情况,前期投资都在1600-2200元/亩,普遍感觉投资生产风险很大,按照今年的情况,都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二)部分企业的生产合同被一层一层转包,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尽管企业加强跟踪管理手段,但种子少交变卖情况依然出现,有的甚至由种子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都无效,直至司法介入才得以解决,让企业深感费心费力。

(三)这次省里下拨的南繁救灾资金各企业都表示,将一定按受灾面积和损失程度直接补给受灾的制种户,绝不截留抵扣,明确加价部分不混淆救灾资金。

(四)各企业建议萍乡市制种协会加强管理,强化培训,提高协会成员各方面素质,共同研究南繁制种新对策,通过规范管理,建立不守信誉制种户“黑名单”,树立萍乡制种品牌。

(五)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率先同意对萍乡市制种协会进行经费赞助,以实际行动支持该协会的工作。

四、具体原则措施。

盛根龙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

(一)各企业和制种户对这笔救灾资金感到庆幸。今年,非常不容易争取到厅领导的支持,直接从今年的抗旱救灾资金中切出了600万元,补给为我省企业制种且所生产的种子供应本省的制种户,由于救灾资金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影响大,要求萍乡市农业局、萍乡市种子管理局、各种子企业、萍乡市制种协会共同把今年南繁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做好。

(二)正确使用这笔救灾资金需要把握好四个原则:即救灾资金是补助给制种户,不是给企业;企业不能截留、挪用救灾资金;企业不能对救灾资金抵扣往来欠账,搞假救济或私下返还;随时接受救灾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

(三)救灾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完备手续,即:要有制种生产合同,合同必须进入财务档案;要有救灾补助协议,协议写明具体制种面积、产量、损失数量,要留下受救助制种户的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情况;要有制种户领取救灾资金的收据凭证;要有银行兑汇账单,以上材料形成档案。

(四)各企业要随时准备接受农业、财政、审计部门检查。省种子管理局将组织人员于9-10月进行普查。对于查出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的单位,除追回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外,严重违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五)各企业要主动与当地农业、财政部门联系,力争一个月内把救灾资金发放到位。

(六)对萍乡市制种协会赞助的事宜,建议各企业会后选择一个合适时间,大家商量一个赞助方案。

五、会议总结部署。

吴国昌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与工作部署,用了“感谢大家、好事办好、发挥作用、充满信心”十六个字进行总结讲话:

(一)感谢南繁制种人员和种子企业为保证全省农业用种安全及保障粮食持续增产作出的贡献,与会代表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反映了许多南繁制种的真实信息,让种子管理部门充分了解了南繁生产境况,掌握了第一手素材,为下一步的南繁管理和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二)切实把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做好,农业救灾资金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种子企业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及时发放救灾资金,完全赞同盛根龙副局长提出的具体原则措施。

(三)希望萍乡市制种协会进一步发挥南繁的协调管理作用,健全体制,针对信誉度差的制种户建立“黑名单”,定期通报,为种子企业特别是江西的企业提供互利互惠服务,同时建议由江西现代种业有限公司负责牵头,组织与会的企业商讨赞助萍乡市制种协会的具体事项。

(四)随着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出台,种业发展的春天来了,国家对种业发展的整体支持力度加大,从壮大企业实力、生产基地建设、管理保障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将直接落到政策与资金层面上,其中南繁建设就是重要一块,近期中国种子协会将在萍乡市制种协会的基础上建立南繁分会,届时南繁的重大建设项目就可由协会直接参与,南繁建设的大发展值得期待。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五

各类专项资金占各级政府预算资金较大比重,且专项资金种类繁多。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专项资金发放请示,欢迎阅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陆市香格里拉·城市花园工程,于20xx年12月被列入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经过实施单位安陆市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精心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xx年3月竣工,完成了五项节能技术的示范内容及能效测评工作,被省厅正式授予“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20xx年公告第77号)。为了表彰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根据《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规定,特报请省厅给予该项目政策性奖励和资金扶持。

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市政府:。

绩效考评奖励提出如下意见:。

一、年终绩效考评被评为优秀的市直单位奖励5万元,被评为良好的单位奖励3万元。20xx年共11家单位被评为优秀,除市国税局属垂直双管单位外,其他10家单位需奖励资金50万元。25家单位被评为良好,除市气象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和海口工商局属垂直双管单位外,其他21家单位需奖励资金63万元。以上资金计113万元。

二、评为优秀的区级政府奖励50万元,评为良好的区级政府奖励40万元。20xx年美兰区政府被评为优秀,龙华区、秀英区、琼山区3个区被评为良好,以上需奖励资金170万元。

三、获单项奖的单位不再安排奖励资金。

四、党群系统中,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优秀的,参照机关年终考评优秀单位进行奖励,每单位奖励5万元,共3家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年终绩效考评被评为优秀,不再重复奖励),需奖励资金15万元。

以上经费共计298万元,建议从年初预留的机关绩效考评奖励专项资金中安排(年初预留机关绩效考评奖励资金1,000万元)。

妥否,请批示。

xxxx集团公司:

受集团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xx年7月承接了xxxx大厦的资产处置工作。一年多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指示下,我公司自上而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克服层层困难,于20xx年7月以……万元的价格完成全部转让工作,超额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亿元的资金回笼任务,提高了我公司对于重大资产项目的专业处置能力,为进一步打造集团公司内部专业的资产处置平台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在此,我公司正式提出申请,希望集团公司对xxxx大厦资产处置项目给予我公司专项奖励,以资激励。

可否,请批示。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六

今年我县发生低温冷冻、洪涝灾害、旱灾等灾害7次,造成各乡(镇、街道)农作物受灾,农业设施受损,群众遭受经济损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损失和影响,为扎实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冬春救助工作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救助对象为20xx年因受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需口粮、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以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考虑因灾住房受损户、因灾致贫返贫监测户、受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受灾生活困难低保户、受灾散居孤儿、受灾留守老人、受灾留守儿童及受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救助资金、物资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定”的原则,严格程序、坚守原则、核实准,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二)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救助对象并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街道)审核。

(三)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乡(镇、街道)通过审核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报县减灾办。

(四)县级审批县减灾办审核确定后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人到户。

(一)基本生活口粮救助标准。口粮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资救助标准。衣物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则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

时间: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摸底排查,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

第二阶段:严格落实救助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

时间: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进行救助。乡镇、村(居)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县减灾办。

第三阶段:确定冬春救助物资,合理分配。

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实物救助和现金救助两种方式。需要采用实物救助的,由县减灾办按照招投标和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救助。需要资金救助的,县减灾办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资金。乡镇接到分配资金和物资后,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级开展冬春救助物资分配。

2、发放方式发放资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发放实物救助的,通过农户签领方式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发放对象要在相关表册签字确认,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

时间: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乡(镇、街道)要在救灾款物发放完毕以后,将乡、村两级救助程序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公示情况等资料报县减灾办。

第四阶段: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5月。

县减灾办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减灾办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指导。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级履行手续、层层落实档案”的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好“三关”,即村民主评议关、张榜公布关、救灾款物发放关,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减灾办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程序到位、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七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区冬春救助资金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按照三镇杨庄办受灾报灾情况结合耕地及人口规模,分配方案为:烈山镇13万元,宋疃镇32万元,古饶镇43万元,杨庄办5万元。

建议救灾标准为一般户人均不超过200元,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等人均不超过3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不超过500元。

各镇办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各村(居)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20xx年1月20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含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纳入“一卡通”发放,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要求,20xx年5月开始抽查补助对象,进行评估验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局、财政局。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八

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杭锦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力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杭应急发〔20xx〕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xx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要确保把受灾困难户、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列入重点范围给予救助,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发放程序及时间。

各嘎查村按照分配资金,根据本嘎查村受灾情况确定金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灾害对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须要召开“两委”监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并将发放花名册张榜公示,经镇政府审核,旗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后确认的,救助资金将统一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三)需上报资料。

1.嘎查村(社区)研究救助对象相关会议记录、评议记录复印件;

2.张榜公示的照片;

3.资助对象花名册及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

(一)救助金额。

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镇20xx-20xx年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88599.76元,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确保我镇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经统计,20xx年我镇12个嘎查村318户不同程度受灾。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量,综合考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农牧户数等因素,制定我镇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最低标准。

2.统筹考虑受灾家庭灾害损失情况不同,进行分类救助,其中:

农作物受灾每户不低于200元;

牲畜受灾每户不低于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灾每户不低于600元;

因灾人身受到伤害的每户不低于1000元;

各嘎查村根据受灾面积、数量、程度确定每户救助金额,但每人救助金额不低于90元。

各嘎查村要尽快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间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要逐级建立台账,保存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九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区冬春救助资金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按照三镇杨庄办受灾报灾情况结合耕地及人口规模,分配方案为:烈山镇13万元,宋疃镇32万元,古饶镇43万元,杨庄办5万元。

救灾标准。

时间要求。

补助流程。

按照要求,20xx年5月开始抽查补助对象,进行评估验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局、财政局。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

根据《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政办〔20xx〕39号)文件精神,为妥善解决我街道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困难,扎实有序做好我街道办事处冬春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严格自然灾害生活助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使受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促进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现将县应急管理局下拔20xx-20xx年自然灾害补助经费1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提出如下意见:

遂平县7月21日起连续两天受大暴雨的影响,我县降雨量达到210m左右,我街道高集、王陈、马庄农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主要是玉米、花庄等农作物不同程度的受损。通过对受灾社区的灾情进一步调查核实,我街道1428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为35.24万元。

经过对各社区上报数据进行统计,通过调查摸底,我街道入冬前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口为1428人。

我办事处在资金分配上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施救”的原则,同时根据各社区受灾程度和需救助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统筹使用,参照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受灾群众进行分类救助,不能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能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各社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救助,救助对象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规程进行,通过“户申请、村评议、乡审定”三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并将救助对象花名册报办事处备案,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保证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和公正。办事处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6号)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发放,建立健全台账,完善使用发放手续,并及时向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反馈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一

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乡镇财政、民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救助群众无“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相关手续)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时间:9月30日前。

各乡镇应组织财政所、民政所、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各乡镇汇总调查情况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9月30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时间:20xx年12月上旬至春节前。

1.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会同财政部门抓紧推进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参考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合理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各乡镇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村(社区)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乡镇、村居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同时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县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4.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村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资金”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应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

各乡镇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4月10日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绩效评估报告报县应急管理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务必将冬春救助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灾区实际困难并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工作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政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和政策有序衔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款物分配、发放等情况,配合本地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二

根据《施秉县应急局关于印发施秉县20xx-2022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施应急函〔20xx〕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体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20xx年年初以来遭受过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救助。

(一)严格资金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拨付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必须春节前全部发放完毕。

(二)冬春救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按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测算分配冬春救助补助资金。

(一)入户调查阶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监站在前期调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再次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实确认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认真开展核实统计,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确定救助对象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即: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收集好需现金救助人员(信用社)存折账号(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账。

(三)实施救助阶段。20xx年1月20日前,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冬春救助人员名单报县应急局,并在1月25日前由镇财政所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款到户,并标注与“冬春救助”有关字样。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各村要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受灾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三

为扎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困难军烈属家庭等特殊人群给予重点救助。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难户3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春节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村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镇政府将视情况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户进行实地抽查。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我镇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各村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按照县冬春救助标准,制定本级救助工作方案。由于时间较紧,村、镇两级可以采取同步公示,规范装订保存相关资料备查。对于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救助标准不适当的,要及时更正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特殊群体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愉快过节。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镇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报人员审定名单后,于1月17日前,上报救助人员台账(纸质和电子版)到县应急管理局,以便救灾款物及时发放。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要逐级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县财政、监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镇政府根据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四

为扎实做好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昆明市财政局下达了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20xx〕118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度过生活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重灾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现金发放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重灾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领取过20xx—20xx年冬春救灾物资救助的一般贫困户,原则上不再给予资金救助,但未领取过救灾物资的其他家庭需救助人员,可以追加资金救助。

(一)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30元。

(二)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救助、因户施策。一般受灾困难户按人均130元救助,受灾重点困难户按人均130—530元救助。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印发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规范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拨付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于20xx年4月15日前全部发放完毕。

(一)开展冬春救助资金发放需求调查,全面摸清救助底数(3月1日至3月7日)。

各乡镇(街道)要迅速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照《石林县20xx—20xx年冬春救灾资金发放登记表》(附件2),认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村到镇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县应急管理局将视情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乡镇、村组进行实地抽查摸底。

各乡镇(街道)要规范填报《石林县冬春救灾资金发放登记表》《石林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灾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连同各乡镇(街道)冬春救助所需资金请示、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并确保上报的资金请示与统计表相关数据一致。县应急管理局汇总、调查后,审批实施。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3月8日至4月15日)。

1.全县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实施标准。严格执行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口粮救助人均不低于130元,衣被和取暖救助人均不低于220元,其他救助人均不低于180元(一般受灾困难户按人均130元救助;受灾重点困难户按人均130—530元幅度实施救助,可以单项实施,也可以二项或三项合并救助,但最高人均不超过530元)。

2.及时分配下拨冬春救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根据20xx年各乡镇(街道)辖区人数、经济状况、受灾情况和20xx年10月上报的冬春需救助人数等情况,与县财政局研究确定下拨冬春救助资金。各乡镇(街道)接收县级下拨资金后,要及时研究制定救灾资金分配详细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进度,督促各村(社区)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4月15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上级确定的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需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4.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各乡镇(街道)在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三)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各乡镇(街道)要向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填报《石林县20xx—20xx年冬春救助救灾款物发放统计月报表》(附件4),并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一套资金发放的完整手续,同时做好接受上级部门的抽查和审计准备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乡镇(街道)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做好会议讨论研究、民主评议相关记录,认真填写上报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指导、检查。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五

为保障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暂行办法》(冀教财[20*]30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下达20*年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的通知》(冀财教[20*]5号)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资助对象和责任。

1、资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职业初中学生,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两免一补”资助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申请资助,但在排序时应本着品学兼优贫困生优先的原则。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构成:中央提供贫困生免教科书费用;市、县(区)两级承担贫困生杂费,免杂费以市级为主,市负担比例(根据各县区可用财力凡人均可用财力超过2万元的,市负担60%,不足2万元的市负担70%,余下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补助贫困生寄宿学生生活费由县负担。20*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35%,2006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70%,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目标。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特教学生(包括残疾、孤儿)必须享受免全部教科书费,基本免除杂费。

2、学生享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按国家规定应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版教科书,如果选用彩版书超出的费用由县(市)区承担,但所有学生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今年春季由县(市)区统一采购,已收取书费的一律退还给学生。秋季后由省统一采购,不许再向贫困生收取书费。中央财政对贫困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小学包括品德与思想(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初中包括品德与思想、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20*年享受免教科书费的贫困生,20*年春季应继续予以资助。免费的教科书扉页上须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免杂费按省规定的“一费制”标准:农村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130元;3-6年级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35元;特教生每生每年200元。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400元掌握,特教生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

3、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助资金,并将资助贫困生资金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责任承担免杂费资金,逐步安排寄宿生生活费,不得降低资助比例,减少资助人数,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资助资金或轮流资助贫困生。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贫困生及时做出调整,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公示情况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资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后领取补助资金。

4、免杂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补充学校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要集中掌握。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四、资助情况上报。

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报告“两免一补”经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再分春、秋两季及时上报资助贫困生情况,内容包括:由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资助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电子信息数据,及打印生成的《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级基层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出花名册》。

五、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将“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统一纳入国库管理,在县级设专户或专帐实行报帐制,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二是定期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各县(市)区“两免一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减扣补助资金。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六

3、加大对贫困乡镇的支持力度。

20xx-2021年度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综合考虑受灾户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按照当年受灾程度,主要包括农作物(果园)绝收减产、房屋倒损和其他困难户三类。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因灾作物绝收或严重减产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4至6个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灾房屋倒损。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3至8个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个月。

(三)因灾其他困难户。其他因灾困难户,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2至5个月。受灾户属两种以上受灾类型的`,按照单一类型的最高救助标准救助,不能叠加计算。

资金发放公示模板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求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18号)、《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吕应急发〔2019〕2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冬春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遭受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灾、地震、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解决其冬令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不得用于与自然灾害无关的救助和节日慰问等。冬令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下年3-5月。

1、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要重建或维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2、因灾农作物绝收或减产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3、因灾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4、因灾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5、因灾造成经济作物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6、其它因灾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家庭财产严重损失,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具体步骤如下:

(一)、受灾户提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需要解决的困难等。本环节需要留存申请书。

(二)、村级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受灾户救助申请书、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资料、近景和远景公示图片,最终上报的救助名单等。近景公示图片要看清公示内容,远景公示图片要有围观群众。

(三)、乡镇审核。接到村委会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后,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核定工作。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在审核无误后将需救助户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四)、县级审批。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乡镇上报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评估分析结果进行审批。

第一阶段:2022年1月5日至1月15日,为排查摸底、确定救助对象阶段。乡、村两级要深入受灾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通过对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建立以村为单位、名册到户的《中阳县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账》,填报《中阳县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各乡镇要对各村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需救助对象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第二阶段:2022年1月16日至20日,为县级审查复核和确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阶段。县应急管理局对各乡镇上报的需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最终的救助对象。同时根据中央、省、市下拨的冬春救灾资金和各乡镇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确定救灾款物数量,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各乡镇根据所辖各村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制定本级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村级根据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资金数额并参照省级救助标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开会研究具体救助金额。

第三阶段:2022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30日为救助实施阶段。冬春救助采用实物救助和折合现金救助两种方式。需采用实物救助的,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招投标和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待救灾款物到位后,及时下拨各乡镇。乡、村两级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灾款物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救灾款物发放前应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救助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并注明“救灾”标记,发放完毕后要保留银行流水凭证。采用实物救助的,发放时救助对象要在相关表册签字确认,建立管理台账。各乡镇必须将救灾款物在春节前发放到位,确保救助对象温暖安全过冬过节。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各村要在救灾款物发放完毕以后,将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报上级乡政府备案。各乡镇在救助实施完毕后,要做好救助资料的归档、汇总工作,对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进行总结评估,并将相关资料报县应急管理局。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救灾专项款物发放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当做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要组织乡、村两级力量,深入开展入户调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数,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开展工作,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强化资金监管。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是救命钱,是高压线,动不得,摸不得。要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县应急管理局将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适时开展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专项检查,对违反救灾款物使用相关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三)做好档案留存与上报。乡村两级要完整保存能够反映灾情管理的基础资料,特别是救灾款物使用过程的下拨文件、会议记录、分配方案、救助申请、账目凭证、公示图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灾款物发放档案,做到灾民救助全程留痕,确保款物发放账目清楚、资料完整、手续齐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