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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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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汇总15篇)
2023-11-17 20:54:00    小编:ZTFB

通过报告,可以清晰地呈现研究结果、市场分析、项目进展等内容。在撰写报告时,要注重数据的分析和解读,通过图表和统计数据更直观地呈现问题和结果。以下是几篇优秀报告,通过阅读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撰写一份出色的报告。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一

根据xxx县委宣传部等关于转发《省学习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县审计局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县审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民法典》作出安排,并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增强审计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书记讲法”为引领,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基本原则、法律效力等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民法典》与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班子成员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从而学深悟透,领会内涵,真正让《民法典》精神入脑、入心,指导审计工作。

县审计局坚持把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民法典》与严格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促用、以用督学,将学习宣传融入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着力提升依法从审能力,将依法从审的核心要义融入到日常审计工作中,深耕细研审计业务,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了强大法治力量,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学习掌握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是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学习民法典,重在强化法治思维;遵守民法典,重在坚持领导带头;维护民法典,重在尊重法律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这部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其中的不少制度设计,不仅是我们国家,也是世界民事立法领域的首创,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人类法治文明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凝聚14亿人民共同意志和中华民族精神的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我就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讲三点意见。

民法典的编纂把握时代脉搏、回应时代要求,紧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提出民法制度的解决方案,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

(一)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编纂民法典是对几十年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次系统梳理和融合升级,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伟大成就,也是依法治国各方面工作长期积淀的智慧结晶。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民法典的颁布,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翻开了新篇章、拉开了新帷幕、迈开了新步伐。

(二)民法典是加强民事权利保护的时代宣言书。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权利宪章”,我国编纂的民法典,将民事权利集中规定并全面保护,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人民特色,特别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改变以往“重物轻人”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三)民法典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民宣讲台。民法典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文本,融入民事法律规范,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和宣传,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规则意识、自愿原则和平等观念等私法理念,必将深深扎根于民众内心,逐渐成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文明建设的内生力量。

民法典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契合发展需要,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充分回应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引领21世纪潮流的民法典,是民事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

(一)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民法典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比如,总则编以专章形式,尽可能对民事主体享有的各种权利进行详细列举,并留有发展空间;物权编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增加规定居住权;合同编强化对债权实现的保护力度;人格权独立成编;等等,这些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法典是一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大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民事司法的基本依据,因此被视为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民法典全面规范民事关系,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另一方面,民法典实现了民事法律关系领域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法典的颁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步骤,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法。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效健全经济秩序、维护交易安全。民法典编纂坚持立足我国国情,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实际,必将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民法典是一部有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大法。民法典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有利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民法典各分编通过具体规范来确认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各项具体民事权利,要求公权力依法行使,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这就能够间接发挥规范权力行使的重要功能,有效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民法典是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法。民法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文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法律规则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规范的法律支撑。比如,总则编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基本原则层面的转化和表达。又如,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适当扩大扶养人范围,将“树立优良家风”作为处理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等,都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强大的道德力量。

近日,xxx印发全市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就组织民法典系列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全市民法典普法工作、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可以说,民法典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也是全办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一)搞好学习转化。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民法典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立场,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利益。作为xxx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逐编逐条学,真正吃透民法典精神、民法典原则、民法典规定,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

(二)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以集体学习带动个人自学,既集中发力,又要长期坚持,并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进行学习教育,使xxx全体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民法典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日常行为规范。

(三)加强宣传解读。民法典事关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作为xxx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富强文明。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00多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被替代。

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民法典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高空抛物坠物、性骚扰、手机app收集个人信息等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民法典均进行了直接回应。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还体现了对疫情防控有针对性的考量。

第一,关于疫情: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明确物业应急处置责任。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给民事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最新修改:

——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民法典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监护人被隔离,导致被监护人缺乏照料的状况。民法典这一修改非常必要,监护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加强对特殊情况下被监护人的保护,同时也需要基层组织等及时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相关情况并采取措施。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它的实施关系千家万户,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帮老百姓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全社会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全社会更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进而培养起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传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线上宣传广覆盖。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介,不断提高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线下宣传讲实效。通过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更新普法宣传栏、入户走访面对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体措施。一是要通过讲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民法、学习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习惯。二是紧扣重点对象。将民法典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三是深化宣传成效。对《民法典》进行系统梳理,突出重点和框架,供全体党员下载、查阅、自学,确保宣传效果喜闻乐见、入脑入心。

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政法系统要切实发挥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有效解决民事纠纷,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执行民法典情况,推动形成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强大合力。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四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国政治局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民法典》的地位和意义也对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和研究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无法则无安,这部关系每一人一生的“百科全书”已经开启“阅读模式”,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占领法治制高点,在党的领导下,立体布局全面落实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_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充分标志着人民至上原则,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增加了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深度贴合中国法治的法典,新增了遗嘱继承人、高空抛物、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商品房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等诸多解决民生问题,步入幸福小康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0年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民法典的颁布凸显了在总书记为核心领导下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山航空保支队始终牢记党的嘱托,引导支队党员骨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支队注重下沉,切实了解需要帮助的队员同志,各中队各班组成立党员互助小组,由互助小组组长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组员谈心谈话工作。不定期听取各职能单元工作部署开展情况,鼓励支持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各级文件指示精神。同时深入基层调研,采取问卷星等多种方式收取队员意见建议,提升队员队伍认同感,深度剖析队伍问题。山航空保支队将持续推进各项法律、《民法典》的宣贯普及工作,保证全体队员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将法治与工作深度结合,营造一个和谐团结、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建设法治社会,无论对国家和对单位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实现法盛人和,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葆生机活力。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杈、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杈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感谢xx给我提供这个的机会,同时感谢大家能够聚在一块给我这个机会。今天,我不敢说给大家讲法制课,只就与法有关的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我们在这里共同学习一下。

我们都听过这句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规矩办事”。人在社会上要守规矩,要按规矩办事。就好比我们在路上开车,“红灯停绿灯行”,拐弯要打转向灯,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熟悉我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纪律。在某种程度上讲,法和这些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是一样的。法也是一种规则/制度、纪律。与我们单位的制度、纪律比起来,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确切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体系。

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是由我们单位、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仅对它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有效,由单位和企业保证他的实施。而法则是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当然,一个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适用范围比较窄,就是仅限单位或企业之内,内容比较简单,目的也比较简单,就是确保它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法,它的适用对象是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甚至包括一国之内的外国人,它调整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它既要保证保证每个人能正常、自由、安全地工作、生活,还要保证一国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

社会是复杂的。法所调整的范围是广泛的、复杂的。社会的每一个侧面所需求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法。这也就是说为什么说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体系。大家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或听说过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名词,这就是法的分类。

在这些法中,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就是刑法和民法,其中与我们个人最最密切的就是民法。

这里先就刑法简单说一点,刑法就是规定“犯罪”的法。他是一种以惩罚为主的法,是非常严厉的。我们常说的“违法犯罪”,其中的犯罪,就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除此之外,都只能成为违法。

为什么说民法与我们最最密切呢,因为民法调整的是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工商稼穑、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甚至包括吃喝拉撒。不仅如此,它调整的还比较细,比如说,下大雨,你家的水排到我家了,或者说你家的树长的太大,导致我家见不到阳光了,这类事情民法都调整,这在民法上有个名称叫“相邻权”;我们常说“人多事也多”,每一类”事”都需要一套规则,“事多”需要的规则就多。由此可知,民法调整的范围又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所以说民法的内容也是非常庞杂的,也就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体系,肯定不是单一的。

民法还有一个特点,他是最平等的。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无论你是多的官,无论你是千万富翁、亿万富豪,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它的法律地位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如果你有机会和马云对簿公堂,它享有的民事权利也不会比你多一丝一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民法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民法另外一个特点是自由。“法无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说,民法中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哪怕它没有规定。比如说你想与人签一份合同,你应该把你的想法目的,完整清晰的表达出来,然后,找法律人士咨询一下,你的想法目的中那些是民法禁止的就可以了,而不是咨询民法规定我应该表达哪些目的或想法。如果法律规定你应怎么做,那不是民法,那是《行政法》或其他别的法。

民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也非常重要的,只有民安国才安。

尽管民法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的传统的法律文化中是没有民法这一说的。说到法律文化传统,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打了不罚,罚了不打”,这就是法律文化传统的一个体现。

我们古代的法律基本上就一部,比如唐朝有部《武德律》,大明朝有部《大明律》,大清朝有部《大清律例》,根本就没有民法这个词,但是,绝对不能说我们历史上没有民法。这是两回事。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糅合在一块,“诸法合体”,几千年一直不变,不过这也形成了一个特色,被称为“中华法系”,并且还极大地影响了周边国家,他们都学我们。

尽管我们的“中华法系”影响力巨大且一直绵延不断,但自从八国联军进中国之后,便开始慢慢解体了,我们开始慢慢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开始了现代法律文化的进程,开始有了法律分类,开始有了民法这一说法。

1902年,光绪皇帝下令开始进行法制改革,修改法律。

1908年,日本人松冈正义帮助起草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在1910年底完成,叫《大清民律草案》。因为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导致《大清民律草案》仅仅是一部草案,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1925年民国成立后,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础上做出了《民法修正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典草案。但这部《民法修正案》也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1929年1月29日,在立法院设立了民法起草委员会,开始起草民法典,并在1930年底完成,同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至今仍在使用,当然了仅限于台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便明确废止了它。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

我们的民法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它共分7编1260条,是我们目前通过的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并且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

它包含物权(商品房、二手房)、债权(各类合同),人格权(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婚姻家庭亲属、侵权(共同饮酒/好意同乘)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变化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上就是新民法典中。

关于继承的改变。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

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其中有些独生子女也不行。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和使用的耕地、林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的各项权利。合同编完善了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新增加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这对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日益增长,希望过上更有尊严、更加体面的生活,对人格尊严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强烈。民法典全面确认个人所享有的各项人格权利,为人格权保护提供了民事基本法依据。针对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网络侵权等问题,民法典积极应对,构建起预防与救济制度体系。人格权编细化对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利的保护,并对侵害个人人格权利、危及个人人格尊严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整个民法典之中,对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走进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月牙潭公园的市民,都会被公园里无处不在的“典”元素和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深深吸引。2条长长的法治长栏、1个主水景法治标志、3个主体法治宣传区、40余块法治宣传展板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这是一个集普法教育、休闲健身功能于一体的民法典主题公园,将于5月20日正式挂牌。

这只是云南省实实在在推动民法典宣传的一个缩影。

融合推进民法典普法阵地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民法典普法、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日前,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法学会联合下发通知,印发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方案中14条具体举措,为多层面、广覆盖、全方位、接地气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了指导。

14条措施中,明确要求,融合推进民法典普法阵地建设。将民法典宣传相关内容列为云南省第一批52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和80个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的重点内容,进一步营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而五华区民法典主题公园的建设,正是落实方案的具体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等联合推出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云南省民法典有奖在线答题活动正式上线,上线首日,访问量达七万多人次。

针对云南民族多、民族语言文字多等特点开设《民语亮“典”》专栏,通过每天一集普法短视频,用西双版纳傣语、德宏傣语、傈僳语、景颇语、拉祜语等五种民族语言讲解民法典知识。

云南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省律师协会共同推出“云南普法每日一典普法短视频”,定期发布、普及民法典知识。

除此之外,云南省还将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在每年五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做好民法典讲师选聘工作,选聘不同层次的讲师团成员,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

加强“以案释法”,结合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

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播、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民法典普法。

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推进乡村振兴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加大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供给。

在各级各类新闻、资讯和普法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设置民法典学习宣传专题、专栏,运用好网络微视频平台。

云南省将民法典普法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努力实现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的有效覆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了强大法治力量,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学习掌握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是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学习民法典,重在强化法治思维;遵守民法典,重在坚持领导带头;维护民法典,重在尊重法律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这部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其中的不少制度设计,不仅是我们国家,也是世界民事立法领域的首创,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人类法治文明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五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几十年,而今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正在蓬勃发展,x五普法工作的有效进行必将对于我国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帮助。通过x个五年普法工作,广大的人民群众已经对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内容有所了解和掌握,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在第x个五年普法活动中,对于法律知识的普及需要向纵深发展才能更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关于如何进行x五普法是有很多话题可以谈论的,这里笔者仅就目前普法工作中,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职工法律现实需求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我们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几十年了,这期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很多单位的工作流于形式,只做表明文章,没有深入实际,职工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薄弱而演出了一幕幕的悲剧或惨剧,可以说,不掌握职工的法律需求究竟有哪些,我们的普法工作就不会有真正的成效。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我们的工作方针应该是“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首先,我们的普法工作人员应当深入基层,走到职工中间去,真正的掌握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时,对于单位职工的现实需求要进行调查和分析,尤其是要关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样才能选择正确、有效的普法内容。

二、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职工的现实需求。

通过调查了解到职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后,我们的普法工作就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脚踏实地的为职工服务,满足他们对法律的现实需求。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目前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采取下列措施是完全切实可行的:

(一)针对职工需求的热点问题,举办法律讲座,开展专项法律宣传。

法律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调节器,没有法律的状况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职工的实际生活中,总是有着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从职工个人角度看,比较普遍存在的劳动保障问题、个人消费(尤其是购买住房、大件电器用品的购买和使用)问题等,它们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自然也是法律现实需求的热点。当然要注意到,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我们的法制教育宣传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比如在高校就特别需要注意对知识的利用和保护进行专门的法律宣传,不然的话,教职员工的智慧成果就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普法工作,只有抓住这些重要的问题,针对职工的现实需求进行法律宣传,让职工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才是真正为他们服务。

在找准这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点后,我们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士就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职工举办专门的报告或讲座,让职工对此有个比较全面和系统的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宣传画册、广播、电台等工具,对于这些问题的法律规定,解决方法进行广泛的宣传,让职工随时随地都能了解到自己身边的法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他们在真正遇到有关问题时才不会不知所措,手忙脚乱。

(二)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

前面的措施具有宽泛性的特点,根据笔者观察,在实际生活中,职工个人的现实需求往往是千差万别的,你宣传的可能他都知道,他并不需要;而他真正需要的,你可能又没有具体介绍。有鉴于此,笔者主张,我们需要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个别的法律服务。在具体方法上,有两个措施可以参考。

第一、开设法律服务热线,专门为职工排忧解难。在职工遇到法律问题后,他自己没有相关的知识,不知道怎么办时,如果单位有相应的法律服务热线的话,将会极大的方便他们的生活,为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

第二、聘请专门的法律服务人员,如律师等,定期进入单位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职工个人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这样既能够繁荣法律服务市场,有解决了职工的实际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如何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笔者的上述见解只是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实际经验得来的一孔之见,不一定适合所有的部门和单位。笔者衷心希望有更多更好的办法涌现,这样,我们的普法工作才能不断的前进。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六

党课,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而开的课。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课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必修课,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方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民法典宣讲稿【七篇】,欢迎品鉴!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杈、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杈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了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感谢xx给我提供这个的机会,同时感谢大家能够聚在一块给我这个机会。今天,我不敢说给大家讲法制课,只就与法有关的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我们在这里共同学习一下。

我们都听过这句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规矩办事”。人在社会上要守规矩,要按规矩办事。就好比我们在路上开车,“红灯停绿灯行”,拐弯要打转向灯,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熟悉我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纪律。在某种程度上讲,法和这些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是一样的。法也是一种规则/制度、纪律。与我们单位的制度、纪律比起来,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确切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体系。

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是由我们单位、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仅对它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有效,由单位和企业保证他的实施。而法则是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当然,一个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适用范围比较窄,就是仅限单位或企业之内,内容比较简单,目的也比较简单,就是确保它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法,它的适用对象是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甚至包括一国之内的外国人,它调整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它既要保证保证每个人能正常、自由、安全地工作、生活,还要保证一国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

社会是复杂的。法所调整的范围是广泛的、复杂的。社会的每一个侧面所需求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法。这也就是说为什么说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体系。大家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或听说过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名词,这就是法的分类。

在这些法中,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就是刑法和民法,其中与我们个人最最密切的就是民法。

这里先就刑法简单说一点,刑法就是规定“犯罪”的法。他是一种以惩罚为主的法,是非常严厉的。我们常说的“违法犯罪”,其中的犯罪,就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除此之外,都只能成为违法。

为什么说民法与我们最最密切呢,因为民法调整的是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工商稼穑、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甚至包括吃喝拉撒。不仅如此,它调整的还比较细,比如说,下大雨,你家的水排到我家了,或者说你家的树长的太大,导致我家见不到阳光了,这类事情民法都调整,这在民法上有个名称叫“相邻权”;我们常说“人多事也多”,每一类”事”都需要一套规则,“事多”需要的规则就多。由此可知,民法调整的范围又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所以说民法的内容也是非常庞杂的,也就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体系,肯定不是单一的。

民法还有一个特点,他是最平等的。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无论你是多的官,无论你是千万富翁、亿万富豪,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它的法律地位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如果你有机会和马云对簿公堂,它享有的民事权利也不会比你多一丝一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民法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民法另外一个特点是自由。“法无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说,民法中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哪怕它没有规定。比如说你想与人签一份合同,你应该把你的想法目的,完整清晰的表达出来,然后,找法律人士咨询一下,你的想法目的中那些是民法禁止的就可以了,而不是咨询民法规定我应该表达哪些目的或想法。如果法律规定你应怎么做,那不是民法,那是《行政法》或其他别的法。

民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也非常重要的,只有民安国才安。

尽管民法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的传统的法律文化中是没有民法这一说的。说到法律文化传统,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打了不罚,罚了不打”,这就是法律文化传统的一个体现。

我们古代的法律基本上就一部,比如唐朝有部《武德律》,大明朝有部《大明律》,大清朝有部《大清律例》,根本就没有民法这个词,但是,绝对不能说我们历史上没有民法。这是两回事。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糅合在一块,“诸法合体”,几千年一直不变,不过这也形成了一个特色,被称为“中华法系”,并且还极大地影响了周边国家,他们都学我们。

尽管我们的“中华法系”影响力巨大且一直绵延不断,但自从八国联军进中国之后,便开始慢慢解体了,我们开始慢慢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开始了现代法律文化的进程,开始有了法律分类,开始有了民法这一说法。

1902年,光绪皇帝下令开始进行法制改革,修改法律。

1908年,日本人松冈正义帮助起草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在1910年底完成,叫《大清民律草案》。因为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导致《大清民律草案》仅仅是一部草案,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1925年民国成立后,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础上做出了《民法修正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典草案。但这部《民法修正案》也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1929年1月29日,在立法院设立了民法起草委员会,开始起草民法典,并在1930年底完成,同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至今仍在使用,当然了仅限于台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便明确废止了它。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

我们的民法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它共分7编1260条,是我们目前通过的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并且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

它包含物权(商品房、二手房)、债权(各类合同),人格权(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婚姻家庭亲属、侵权(共同饮酒/好意同乘)等内容。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七

20xx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农村、深入企业,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呈上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5月18日,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在谷城县城关镇老君山村法治文化广场举行。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活动现场驻村工作队通过发放《民法典》宣传页、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详细讲解《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此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场活动结束后,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三级高级法官胡正伟,为村两委、在村党员、脱贫户和部分农家乐经营户带来了一场“民法典与乡村振兴”的法治公开课。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要和关注热点问题,重点宣讲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5月20日,省法院机关“送法小分队”集结出发,前往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典”亮美好生活,送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培训和法律咨询。

省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朱红祥详细解读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理论意义和实践需要,并结合具体案例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培训活动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案例分析生动透彻、通俗易懂,引人入胜。

法律咨询现场,由民一庭法官朱红祥、民二庭法官助理刘毅、民三庭法官助理黄亮组成的专业普法团队,针对企业经营和员工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活动总计发放民法典、民法典宣传手册、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余人次。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省法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服务对象几千余人,营造了良好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八

答: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问:小刚尚年幼,家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3、问: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

答:父母可以要求退回。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答: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问: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答:有。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九

在20__年_月_日到10月_日初中政治国培第一阶段培训的过程中我聆听了多位教育专家的生动、形象而精彩的讲座,对初中政治课程标准有了全新的认识,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知识。同时我也深深地感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把此次培训的所学、所得用于现实教学中。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通过培训更新理念、提高认识。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使我越发感到教师要做一名优秀教师必须具备有一泉源源不断清澈新鲜的活水。几位专家讲的课就充分印证了这句话。他们用渊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旁征博引给学员们讲述深奥的理论知识,讲得通俗易懂,让我们深受启发。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对知识充满渴求的孩子,将他们教育好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不断加强修养才能胜任教育这项工作。今后,我一定要加强学习,把握新课改的动态、要了解新理念的内涵、要掌握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反思,不断地研究,厚实自己的底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教育改革的步伐。

在继续教育学习中的过程中,我尽量抽时间进行网上学习,认真观看各个专家的视频录象,通过学习,解决了我在实际教学中遇到的很多疑难问题,使自己在师德修养、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驾驭课堂、把握教材、交流沟通、教学设计、班级管理、教学反思的技能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更新了教育理论,丰富了教学经验,同时也结识了许多优秀的教师,开阔了视野,充实了自己。我也更加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我通过课程视频聆听了专家的专题讲座;通过课程文本加深了对专题的理解;通过课程作业反思了以往和展望即将启动的教学改革;通过网上探讨寻找到了思想的沉淀和共鸣。

二、通过培训学习创设了良好的环境和交流的平台。

国培为我们积极地创造学习条件,为教师的学习交流创设了良好的环境和交流的平台。这次初中政治国培训形式多样,方法多种,它既有面向全体教师的大型通识培训和学习,又有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学科教师的小群体学习和个人学习。参加“国培”后,我又多了一个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我在建立的个人主页上,随时上网查阅资料,收集信息,汲取养分,聆听专家教授传经送宝和专题讲座,并可以与全国、全省的教育名校名家进行零距离接触。通过培训学习,解读课改教学理论,和各地的教师们对话,了解交流疑难问题或困惑,拓展了视野,在教师论坛平台中,相互交流学习心得和教育教学感悟,在交流碰撞中,深化认识,达成共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培训同时,我也自己结合学习新课改的通识理论,又学学科教研的专业理论。

总之,20__年初中政治国培第一阶段的培训使我受益匪浅,感谢“国培”为我们提供了这么难得的合理的自由学习机会,我决心把培训中所学的业务知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努力与学生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十

为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提高单位全体人员《民法典》应用能力提升,本单位党组坚持学用结合、宣教一体,扎实开展动员部署、研讨交流、普法宣传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全体人员对《民法典》学习的深入度、理解的准确度和适用的精准度,促进了群众法制意识提升。

一是党组带头、示范引领,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加强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对学习贯彻《民法典》的组织领导。

二是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三是全员参加、学思践悟,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新热潮,大力提升《民法典》的学习培训效果。为了更好更好的掌握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我单位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xx市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迅速部署,采取七项措施,落实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民法典集体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举办民法典讲座,赠送民法典书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

二是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晨读、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直各单位、特别是承担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加强释法说理,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载体,把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

四是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分领域、分层次举办民法典讲座。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普及民法典知识。

五是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社区)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乡村、社区,采取以案释法、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民法典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六是集中媒体宣传优势。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各自特点,及时推出释法说理文章,制作播出专题节目等形式。融媒体中心开设《法治xx》和《xx时讯》有关民法典宣传专栏。各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掀起社会公益宣传热潮。

七是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充分借助法治公园和长廊、户外电子屏、宣传栏、“村村通”广播、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贯彻实施《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学习好、维护好、运用好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了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于8月17日,xx市司法局第x党支部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支部党员从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为切入点,多方面、多角度、深层次的对民法典各编进行交流与学习。

学习结束后,党支部书记对学习贯彻好《民法典》提出了有关要求。他强调:支部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大力推进法治xx建设,不断提高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专题学、系统学,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其次,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第三,把《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最后,加强普法宣传,把《民法典》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按照区委宣传部、组织部等9个区级部门关于印发《市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多形式做好民法典宣传,在我区人社系统营造浓厚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和理论学习的必修课,一是将民法典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会前学习法内容,推动我区人社局领导干部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本领,不断提高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利用人社干部大讲堂、职工大会,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网上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树牢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

结合实际,利用好现有网络、窗口资源,积极开展网络宣传、窗口,依托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博,用好社保、就业服务窗口宣传电视,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民法典普法宣传标语,播放各类微视频、公益广告等网络文化产品,不断增强民法典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推动民法典融入服务群众日常生活。

学好用好民法典,将民法典宣传学习,与人社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学习宣传的同时,认真分析民法典对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方面人社服务工作的影响,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好“保就业、稳就业”、全民参保、保障农民工工资等重点工作任务,强化人社窗口单位作风纪律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温暖的人社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

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xx县司法局及时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让全局干部职工对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激发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一是局党组做表率,带头学精学透。6月x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局党组书记xx对做好全局民法典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司法人员要主动学、认真学、要学以致用。党组成员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二是干部职工做模范,主动学深悟透。6月x日,举行县司法局第x次讲法堂,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的方式,由股室业务骨干担任授课人,围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前世今生”以及内容上的“三大特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参与学习的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加深了对民法典的了解,特别是要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三是新媒体做载体,积极广泛宣传。为加强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利用“法治xx”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有关民法典解读等内容,引导各级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内涵与外延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理解,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会在立足本职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用法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为平安法治xx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xx市xx关于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精神,我中心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干部职工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学习收看和开展座谈。

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落实。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积极组织观看。

二是组织集体学习观看。以党小组为单位,分别于10月28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组织三个在职党员党小组集体学习观看了《民法典》公开课重要内容,并在集体观看后,认真组织了座谈讨论。讨论中大家积极发言,围绕学习收看受到了哪些教育、得到了哪些启示分别谈论自己的观看体会,并表示一定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努力践行民法典,做学法普法模范。

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自行收看。为方便干部职工学习,要求干部职工通过中国普法网、旗帜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智慧普法app和支部工作app自行学习收看民法典公开课,切实做到学习全覆盖。通过本次学习,加强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促进了中心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专此报告。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一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建筑”它必将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法治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基础二百年我们的目标是为法治提供坚实的保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开班式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习近平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习近平强调,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李克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做到思想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举措。李克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作风建设等各方面。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要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努力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开班式。

同志们,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第2天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就主持了以“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带头保障民法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深入学习民法典,扎实实施民法典》,我有三个方面感受和大家学习一下。

一、深刻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颁布实施民法典对我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相继制定或修订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二是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三是民法典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新需求、新要求,也顺应了民众的新需求。体现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对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诉求随之提高,所以需要通过这样的法典依法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四是民法典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之奠定了制度基础。民法典是多年来民事立法的实践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制度的集成。五是民法典贯穿着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人格权置于民事权利之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六是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二、加强学习,推进民法典的普法宣传。

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党员干部,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工作,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我们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向群众解读号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教育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要加强民法典运用,依法依规推动中心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要求,深入学习民法典,认真履职尽责,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要加强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让民法典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坚持在工作中,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维护民法典的权威,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切实实施民法典,践行初心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作为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要将学习贯彻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助力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初心为民服务结合起来,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为民服务初心,勇挑人民利益重任,切实运用民法典推动人民利益权益公平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作为党员干部要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必须吃透民法典精神,正确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要制度,正确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保障人民权益。就必须深入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贯彻条文,贯彻立法精神,秉持公正司法,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权益最大化,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由衷的感谢处领导给我这次讲党课的机会,在精心准备内容的同时也使我受益匪浅,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了解到组织党员定期上党课,是我们党进行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那么所谓党课,顾名思义,是由党员参加的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大课堂。经过近期的梳理与归纳,现将个人的一些浅显的体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借此机会与在座各位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今天我所要讲的党课内容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领导职能管理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单位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应有之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应成为新常态,具体而言,领导干部必须作好四个方面的表率。

首先,要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带头树立和弘扬设法社会主义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其次,要当好模范遵法的表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领导干部法制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群众都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我们在工作中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敬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其三,要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以身作责,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权办事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纠正不依法办事,违法办事,徇私枉法行为和权大于法的行为。

最后,要当好善于用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学会要用法,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办事,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改变遇事托人情、找关系、靠“勾兑”的现象。对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现代社会,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受着法律的保护和制约。一个干部无论做什么工作,行使什么权力,无不在法律法令、条令条例的规定之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不学法、不懂法,工作就寸步难行。某地有一个贪腐官员,受贿30多万元,在法庭上却为自己辩解说:自己给别人办的事,都是在政策法规内的好事、实事,别人为了表示感谢主动送点钱,自己收下了,这怎么成了犯法呢?这种典型的法盲干部,现实中并不是个别的。一些干部违法乱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长期不学法、不懂法。这种情况,表明在党员干部中做好法律普及教育非常重要。当然,国家的法律法规成千上百,一个人不可能都烂熟于心。但是,法律中一些基本精神、基本内容还是需要我们好好掌握的。

第一,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位,学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法上之法、法中之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法行政。习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所以,我们要深入学好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第二,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要懂得,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要记住,依法治国的主要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第三,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干部不仅应该知晓为官做事的普遍尺度,而且应该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明白具体的法规条文,清楚地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始终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这种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要从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学,把法治素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都应把学法用法列入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深入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检查活动,切实用法治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干部行动、规范干部行为,为干部在工作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打好坚实基础。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法律才能有权威,才能收实效。古人言:“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就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就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底线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说得到,做得到”,是建立自身威信、受到人民拥护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这个道理人人会讲,然而实际上,一些干部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另有盘算。有的认为,当上干部,掌握权力,是个人拼搏奋斗挣来的。有的认为,自己在职务上不断“进步”,搭上提拔任用的“顺风车”,是机会好、运气好带来的。个别“带病提拔”的干部则认为,“当官”是通过自己“跑”、“买”、“要”、“送”,花了大本钱得来的。在这些扭曲的权力观支配下,属于人民的“公权力”,变成了个人的“私器”。这就必然会导致他们只把领导岗位视为一种待遇享受,而不是看作一种责任义务;不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动辄搞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少数腐败分子,则抱着“将本求利”的贪心,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其结果,就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的执政基础。

无数事实证明,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荣耀自身,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定为害人民、祸及自身。要管住任性的权力,每个官员首先要懂规矩守纪律,这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而且执纪要严、动辄得咎。“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这些话语重心长,值得所有党员干部深长思之,见诸行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重在付诸实践、知行合一。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各级干部行动上,归根结底,就是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带头依法开展工作。一事当前,首先要用法律的尺子量一量,问一问“合不合法”,想一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确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合法的,就放心大胆去做;不合法的,则“说出花儿来”也不行。二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因此,要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既要靠领导干部的高度自律,更要靠监督机制的严格制约。在我们党内,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谁违反党纪国法,不论是什么人,不论担任过什么职务,都决不姑息。古人说:“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是确保“法之所加”的关键,要努力克服讲法治只对他人不对自己的问题,自觉接受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把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xxxxxxx领导,作为一个最基层且最直接的服务窗口,我深知用法律武装头脑、用法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收费站工作点多面广,对内要抓好管理,对外要服务xx。能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乎xxxx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梳理,收费站工作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规范性文件达30余项。例如国家性质的《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工会法》、《消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等。我积极采取购买图书、上网查阅、观看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多项法律法规。通过多学法、多用法的深入实践,我发现,法律法规看似宏观远旨,实则与日常工作的开展息息相关。

人们常说,生活有两难,一个是与人打交道,一个是与钱打交道。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总结以往经验在今后学法用法实践过程中,我将继续钻研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交通运输事务的本领。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带领职工多学法、多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为黑龙江高速事业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快捷高效、安全规范、服务周到的公路交通环境。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薄的体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会继续努力,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最后祝愿在座各位同事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确认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保障其依法享有人格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有助于激发社会创新发展活力。

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的民法典,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x年x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民法通则,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后来又陆续制定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

这些立法为改革开放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赋予社会尤其是民事主体更广泛的自主权,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发生重要转变。编纂民法典,有助于全面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法典确立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和有效的权利保障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同时要看到,随着人们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民事法律制度也面临确认新型民事权利、加强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挑战。

比如,顺应科技发展及相关财产观念变革,确认民事主体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承认民事主体对其个人信息的权利,回应信息时代对人格权的新要求;等等。民法典通过确认和拓展民事主体的权利,保障民事主体充分享有和有效行使其民事权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和根本目的。

民法典为规范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依据。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的复杂程度日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城市和农村社会治理都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这对民法规则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民法典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创设相关规则。比如,设置非营利法人制度,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这一制度满足了民事主体投身公益、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国家与社会在公益领域的沟通和协作,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民法典有利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要坚持用法治来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注重通过市场手段调节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高效运行提供一整套法律规则。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法典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比如,婚姻家庭制度反映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原则性规定,并在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人格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关系中,注重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增设离婚冷静期、明确亲属和近亲属的范围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充分发挥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还需要民法学者进一步加强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不断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大家好:

编纂民法典是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一部全新的法典,是在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既有民事法律基础上的修订编纂。民法典也不是民事法律的简单汇编,是基础性、综合性民事法律关系体系化的立法,从民法基本法的角度保证民法立法资源与和谐统一。民法典也不仅仅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编纂,而是民商事基础性法律的汇集。秉承我国“民商合一”的传统,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的依据和保障,有利于充分调动民商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5年1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召开了民法典编纂工作会议,确定“两步走”的民法典编纂步骤:第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为完整的民法典。

2017年3月民法总则颁布,于同年10月1日生效。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总共1260条,7编84章,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

缔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序良俗。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写入民法典。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加大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民法典规定,遭受过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明确见义勇为免责。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禁止高利贷放贷、买卖人体器官等明显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良风俗的行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七条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让法律走进普通民众生活。

胎儿权益受到法律保障,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新增突发等紧急事件的临时监护。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明确对财产权的保护及类别和范围。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專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明确对5类特殊主体的特别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全面赋权民生保障。

确立“绿色原则”的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新增居住权制度,保证“住有所居”。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规定强制缔约,保障民生。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扩大人身权利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保护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确定姓名权的许可使用以及自然人声音的保护等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细节保障人文关怀。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细化兜底保护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建立“共签共担”的夫妻债务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增设“离婚冷静期”规定,防止冲动离婚、缔造稳定和神圣的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完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最高70年届满后的处理内容。原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款规定,即“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尊重当事人意愿,建立被继承人宽恕制度、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增加打印遗嘱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周全保护民事主体人格权。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的独创之举。详尽列举了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具体人格权以及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所享有的其他人格利益,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人格权利的空前重视和全面保护。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等等。

针对现在热点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相应内容和制度予以回应。比如社会关注较大的性骚扰问题,规定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比如在第四编人格权里设专章第六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予以规定,包括:规定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界定个人信息的定义,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明确处理个人信息不承担责任的特定情形,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进一步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为下一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留下空间。并且,针对人格权保护特点的人格权请求权、诉前禁令制度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周全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二

大家了解民法典吗?民法典是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民法典》宣讲学习心得,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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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

作为基层干部,农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面对着广大的基层群众,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民法典的获取途径和获取能力稍弱,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知、掌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自身权力不受侵害。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不由让人畅想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它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千呼万唤,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终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民法,是调整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称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宝典,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开它。这次《民法典》的出台,可以说亮点多多,从第一编的总则编,到第七遍的侵权责任编,都有不少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变化。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发展更上一层楼。

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民法典落地生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普法宣传、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古有商鞅变法,今有民法典颁布。从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时尚尖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法律在一直不断适应新潮流。我们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一传十,十传百,真正让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在世间流传,造福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三

《xxx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xxx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xxx社会生活百科全书xxx,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十四

这个暑假,我学了很多,也懂了很多。

在小星星英语学校里,我懂得了做人不能虚伪,要诚实,不装不装模作样,赢得老师那对他一点意义都没有的表扬。我也在生活中的一些事中明白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

在小星星英语学校学习的时候,我见到一为同学正在和后面的同学讲话,单老师在黑板上写单词转过身来的时候,他又端正地坐在位子上,老师见这情形,觉得这位同学很遵守课堂纪律,于是便表扬了他,看着他那得意的笑容,我真瞧不起他。

在这个暑假,我还帮爸爸妈妈作家务,还看管了我的表妹,虽然听累的,但我还是很高兴。我懂得了生活中只要付出了,帮助过别人,心中会变得很快乐。而且如果你帮助了别人,再日后如果有什么困难别人也会来帮你。

我的作文写的不好在这个学期我进步了,而且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我平时写作文时会经常用到一些好词好句写完作文后,我就把作文里面的好词全部抄在一个收集本里,到下次写作文时我就会打开收集本把里面的好词,好句全部用在我的作文里这样我的作文的好词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了,文章就更美了,更生动了。

我做的不好的是错别字很多,我的方法是写完之后多看几遍如果有错的把它圈起来然后,在旁边改正,以后有空时多看几遍渐渐的就会熟了错别字也渐渐减少了。现在我的错别字少多了,现在,我的错别字少多了,有时一篇作文一个错别字也没有。

民法典宣讲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五

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是党的一项优良传统。现阶段,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形式,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是交流思想、分享经验、互相学习的有效方式,有利于敦促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虚化淡化弱化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近日,光山法院16名党支部书记结合人民法院工作,立足岗位实际,聚焦具体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纷纷在各党支部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干警反响强烈,活动效果明显。现将各位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的视频及文字材料在网上公开展播,以供各位干警学习。

(民四行政党支部书记潘伦皓)。

作为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__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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