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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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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九篇)
2023-01-12 04:08:21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一

住所地:x市**区**街道**小区10栋。电话:0731-*45800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20xx年9月出生,住x市**区新港**村。

因被答辩人不服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20x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x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x市人民政府103号令)。《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x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x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答辩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作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以答辩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20xx年6月8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胡春才律师

20xx年12月10日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二

今年是市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攻坚突破之年,更是街道城市工作全面提升的关键之年。围绕街道当好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和管理城市、服务市民的主人翁两大目标,为充分发挥街道辖区各法律服务所的专业优势,更加全面有效地为街道上下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决定成立法律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为主题,突出保障城市建设、加强社区管理、提升物管水平三大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人员组成:

法律服务团由街道政法委书记任团长,政法委员任副团长,各法律服务所主任任各专业服务小组组长(见附表)。服务团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服务范围:

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处置、民事纠纷、法律援助、商企纠纷。

四、有关要求:

1、服务团要充分发挥“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街道各级各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2、服务团成员本人在遇到城市建设等相关利益冲突时,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以服从为原则,在自身带头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亲属的说服解释工作,绝不拖街道全面工作的后腿,绝不做不利于街道建设的负面工作。

3、服务团成员要经常到相应村、社区主动服务,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要主动参与街道辖区突发事件、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工作,并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4、各村、社区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相对应的服务团成员沟通联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5、街道政法委要从思想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司法所要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充分调动发挥法律服务团作用的过程中,精心组织管理,确保有序开展。

成立法律服务团,是街道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街道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基层单位和各法律服务所,要充分认清成立法律服务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筹划,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街道法律服务团工作顺利进行。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三

申请再审人:禤某,男,x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号。身份证号:450102x15

申请再审人因对横县人民政府城市拆迁未足额补偿一案,不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市行终字第131号行政裁定,现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1. 请求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市行终字第131号行政裁定和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横立行初字第1号裁定书,再审后改判;

2. 判令横县人民政府对禤振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金额为900183.87元。

事实与理由:

一、 横县人民法院及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适用法律错误

在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横立行初字第1号裁定书理由(裁定书第3页倒数第7行)第一条:“起诉人诉请横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应以横县人民政府存在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起诉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须以向被起诉人横县人民政府提出赔偿请求、被起诉人先行处理为前提,现起诉人未有提供已向被起诉人请求赔偿的相关证据。”以及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市行终字第131号行政裁定(第2页倒数第10行)理由的“上诉人以行政拆迁造成其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横县人民政府赔偿其三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20xx4.84元,但没有证据证实行政拆迁行为已被确认违法或经横县人民政府先行处理,故上诉人的起诉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4)款的规定原审法院据此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正确,应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我们认为该案的适用法律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理由如下:

1、依据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规定,取消了行政赔偿违法确认的前置程序。

2、我们认为,在本案中,申请再审人禤振昌最早于x年10月28日向横县人民政府提出《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证据1),上面的第二条明确要求横县人民政府按本人地契登记的705.99全部面积给予补偿,因为实际上拆迁办并未认可,国泰公司只补偿了186.06平米(其中36平米补偿款计算标准还适用有错误)。还于x年8月3日收到中共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就反映其拆迁没有得到全额补偿的回信,其称“1.告知地契面积和补偿面积相差519.9平米补偿费已支付给横州镇槎江13队(横县政府没有贪污);2.安置地转卖给他人合法”(证据2)。另外,申请再审人禤振昌另于x年5月14向横县监察局反映该情况并要求赔偿,被横县人民政府调处办于x年5月24日告知向横州镇政府处理(证据3、4),而后横州镇政府于x年8月10日作出告知书,告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证据5)。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截止x年12月10日,申请再审人已多次书面向赔偿义务机关暨横县人民政府要求赔偿,但是横县人民政府4年来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而迟迟不予作出赔偿决定。申请再审人禤振昌被迫于x年8月27日向横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横县人民政府赔偿。以上的事实反映出,申请再审人禤振昌及横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完全符合《国家赔偿法》相关法律规定的赔偿起诉构成要件。

二、 横县人民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任命拆迁人以及抽调政府部门人员组成的拆迁领导小组这两个行政行为直接影响导致了申请再审人禤振昌无法得到名下全部土地的相应补偿

在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横立行初字第1号裁定书理由(裁定书第3页倒数第3行)第二条“起诉人禤振昌、禤振权与横县国泰投资有限公司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不存在相应行政机关的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 此裁定亦是错误的。

因为,在x年5月6日,横县人民政府指定国泰公司(国资)为拆迁人(证据6)。x年5月28日,中共横县委员会下达文件,抽调县政府各单位人员成立拆迁领导小组,负责槎江路礼堂路段和宝华中路东段拆迁指导和管理工作。其工作人员含有横县国土局长,规划局长,横州镇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据7)。

首先,我们认为横县人民政府在对宝华中路进行拆迁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招标、听证程序,直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指定国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公司)(证据8)为此次拆迁行为的拆迁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国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横县宝华路拆迁通知中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证据9)约定的(第9页第9行)“手续不全的房地产的补偿办法中写明:对于手续不全、无证的房地产的补偿,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前签订协议书的,可按有合法产权的房屋给予拆迁补偿”。该约定对于被拆迁人而言形成要约,被拆迁人只要在期限内签约即视为承诺,双方即达成合同。而实际上,国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禤振昌的地契所注明的土地面积,根本没有依照合约去办理,因此国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的后果,应该有委托其办理拆迁工作的横县人民政府承担。

其次,横县人民政府相关机构人员组成的拆迁办在横县宝华路段进行拆迁监督、管理及指挥过程中,对于禤振昌提供的其1952年的地契(证据10)所证明的其名下土地为1亩5厘九毫(折合705.99平米)没有审核并在补偿中予以参照,另对于申请再审人在x年11月17日反映给横县拆迁办有关自己对国联评估公司遗漏评估555.94平米的异议(证据11),都置之不理不予答复。因迫于拆迁日期临近,申请再审人禤振昌被迫于x年11月28与国泰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证据12),该补偿协议中,只给予其150.06平米(补偿款标准为1659元/平米)+36平米(补偿款标准为偏低的614元/平米)(证据13)的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远远低于其应有土地补偿面积705.99平米,拆迁办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原审横县人民法院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存在错误。申请再审人禤振昌作为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在此次拆迁补偿过程中,因受到国泰有限责任公司及拆迁办的不公正待遇,而造成自己直接被遗漏补偿款900183.87元(1659*(519.93平米)+ (1659-614)*36平米),申请再审人禤振昌依法可以要求横县人民政府对此进行赔偿。因此,特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

此致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

年 月 日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四

我于__年3月8日进入__工业新城征地拆迁指挥部征地组工作,任__镇__村征地组大队长,在征地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克服重重困难,不怕任务险重,全力推进__工作新城征地工作,圆满完成了首批征地任务和__开发征地任务,为__工业新城建设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团结协作、勇挑重担。

随着__工业新城开发建设动员大会的召开,预示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南拓战略号角的吹响。3月9日,全区各单位抽调的机关干部迅速集中到__工业新城建设指挥部,积极投身到开发建设征地工作中来。我和大家一样怀着一个共同愿望——为__工业新城开发建设贡献自身力量,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我充分认识到个人身上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深深地感觉到能够参与到新城建设工作中来是自己的荣幸,我曾多次表示绝不辜负区委、区政府领导的信任,以饱满的热情竭尽全力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身为大队长我能够以身作则,带领全组同志踏着没膝盖的积雪,战九天、斗严寒,充分调动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互相交流工作体会,发挥个人的长处,及时修正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小组成员也能够做到克服困难、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取长补短,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开展。

3月16日,征地组负责__镇__村韩__屯计划开展土地征地确认工作。由于多场大雪雪深难行,地块交叉重叠跨度大,工作组认证工作推进到__屯最东侧地块的时候,时间已到中午十二时,如果工作组此时返回单位就餐、休息,那么下午工作组同志和镇、村干部及广大村民还将重新走一遍上午的行程,这势必会耽搁时间,影响工作进度。为了抢时间、抢进度,提前完成土地认证工作。我和大家商定放弃午休时间,继续快速推进认证工作,满足和保障跟随村民提出的认地要求。

经过长时间的跋涉和工作,工作组下午三点多走出没膝积雪到村里,这时候,多名队员已经筋疲力尽,冰冷的积雪也已将鞋子打透,穿在脚上十分难受。组里立即组织人员到食杂店购买了面包、火腿肠。简单补充体力后,经过简短的休整,工作组的全体同志又同镇、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一起投入到了新的工作中去。

下午5点30分,队员们拖着疲惫的身躯,终于赶在日落之前完成了不是一天完成的工作任务。全天共行程近15公里,在雪地里工作近8个小时,共认定了21口井、大棚9栋,苗圃林地13块,总面积达到1656523平方米。

在__征地组工作中我能够充分发挥做过征地工作的优势,团结互助积极帮助组里其他同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多次到村里“强势户”家中召开家庭会议和政策座谈研讨会,说清道理讲解政策,耐心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寻求农民对征地的正确理解和支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率先垂范、攻坚克难。

在征地过程中,我处处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耐心细致,积极主动,坚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敢于承担工作责任,在征地踏查阶段,每次执行工作任务都走在队伍最前面,踏着深深积雪前行,挨家挨户校对征地数据。在征地调查宣传阶段,挨家挨户宣传、细心讲解政策。在征地签阶段,挨家挨户走访,耐心讲解,不厌其烦,带领着小组第一个实现与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在征地攻歼战阶段,带领着小组第一个完成征地签任务,实现了平乐村首批征地和__征地签订协议开门红、大满贯。征地期间共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150余户。农户签比例达100%。在征地验收尾阶段,领取任务,积极洽谈,说服了“钉子户”,解决了工作难点。为超前完成征地任务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三、刻苦钻研、勤于思考。

我十分注重学习,带领全组人员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虚心请教有经验的同志,帮助大家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尽快进入角色。征地工作对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求比较高,针对自己的小组成员年龄较小的同志,跟群众打交道的经验不足的情况,我总是耐心给予指导,发扬领导干部和党员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帮助年轻人提高工作能力,让年轻人充分得到磨练和提高。在工作中,我刻苦钻研,善于总结,我自创研制的征地认证十步工作法和签订征地协议二十六法,在工作中得到推广和使用,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在__工业新城征地过程中,我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己的心愿,我敢于负责,直面矛盾,肩负起征地大队长的重任。我没有辜负组织和大家对我的希望,不负众望,继承和发扬了实事求是、敢闯新路、艰苦奋斗的井冈山革命精神和开拓创业的大庆铁人精神,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的力量,工作讲方法,注重工作成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全体征地小组同志的配合下,圆满的完成了__工业新城的征地任务,__年本人被区委授予“建设__感动平房优秀共产党员提名奖”荣誉称号。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五

今年是市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攻坚突破之年,更是街道城市工作全面提升的关键之年。围绕街道当好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和管理城市、服务市民的主人翁两大目标,为充分发挥街道辖区各法律服务所的专业优势,更加全面有效地为街道上下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决定成立法律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为主题,突出保障城市建设、加强社区管理、提升物管水平三大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人员组成:

法律服务团由街道政法委书记任团长,政法委员任副团长,各法律服务所主任任各专业服务小组组长(见附表)。服务团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服务范围:

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处置、民事纠纷、法律援助、商企纠纷。

四、有关要求:

1、服务团要充分发挥“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街道各级各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2、服务团成员本人在遇到城市建设等相关利益冲突时,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以服从为原则,在自身带头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亲属的说服解释工作,绝不拖街道全面工作的后腿,绝不做不利于街道建设的负面工作。

3、服务团成员要经常到相应村、社区主动服务,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要主动参与街道辖区突发事件、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工作,并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4、各村、社区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相对应的服务团成员沟通联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5、街道政法委要从思想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司法所要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充分调动发挥法律服务团作用的过程中,精心组织管理,确保有序开展。

成立法律服务团,是街道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街道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基层单位和各法律服务所,要充分认清成立法律服务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筹划,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街道法律服务团工作顺利进行。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六

一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地方党委主要领导职责,集中精力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努力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整体合力。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思维,在抢抓机遇中调整完善发展思路。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

政治立场,严格按照党的要求开展工作,并结合的实际,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创新发展。在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中创新实践。始终坚持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第一职责,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推动科学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执政能力建设等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落实支农惠农、义务教育、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决议。全力以赴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急、难任务,在今年吉黑高速路建设中,在全市第一个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积极把中央和省委的战略决策与的实际结合起来,全面对接省八大经济区、市三带十区发展战略布局,谋划了大果沙棘综合开发、农副山产品生产加工、矿产资源和能源开发、二战遗址遗迹和边境旅游、特色产品集散流通等六大产业,现己步入启动实施阶段。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应对危机保增长的各项措施,采取了既有应急打法、更有长远打算的应对措施,较大程度地化解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在学习研究中完善思路。始终坚持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经常化,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组织制定学习和工作制度,全面掌握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并带头参加了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在学习中创新实践,从欠发达基本市情和资源区位优势出发,不断创新、调整、细化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结合沙棘产业基础和世界沙棘产业走势,提出“坚持沙棘立市不动摇,加快建设全国最大的种苗繁育、原料供应基地,最强的科研开发基地和品种最多、品牌最优的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建成真正响誉全国的大果沙棘之乡”的思路。抓住市二战遗迹游被纳入全省红色旅游路线和全市黄金旅游带的机遇,提出“利用3—5年,建设全省乃至全国最大的二战战迹公园”的思路。立足地处黑河市中心的区位优势,借助全市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提出“构建以豆、麦、薯、麻、畜、乳、药、菌等为主体的农副山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逐步成为全市农副山产品生产加工大市”的思路。针对国内加工业发展趋势,提高“要按照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发展方向,建设城区综合工业园区、沿江对俄进出口加工贸易园区和辰清养殖加工园区”的思路。从而使政策在创新落实中发挥效益、学习研究在创新实践中得到升华,使市的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着力解决经济快发展的主要矛盾,力求发展速度更快、步子更大、效果更好。始终坚持把推进全市经济快发展、大发展作为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突出研究和解决了一些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全市生产总值预计实现6亿元,增长17%。全口径财政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实现5276万元和2543万元,分别增长23.7%和27.8%。一是解决快发展与经济危机的矛盾。准确判断、理性分析、审慎把握经济发展形势,采取了一套既有应急打法、更有长远打算,有助于又好又快和更好更快发展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投资拉动,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谋划和推进油气资源勘探、钼矿开发、刨花板加工、高支麻加工、马铃薯加工、隆凯小麦等20多个新项目、大项目,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6亿元,同比增长51.9%。针对外贸严竣形势,新引进超千万美元的经贸主体5家,外经贸进出口总额预计实现2.4亿美元,同比增长20%。严格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努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带动居民消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实现3.8亿元,同比增长14%。二是解决快发展与产业不强的矛盾。经济总量小,发展基础差,特别产业发育慢的问题一直制约着的发展。为此,我们从产业发育入手,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农业发展上,着眼于确立主业、形成规模、保证龙头企业加工需求,在抓好农业其他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大果沙棘、小麦、大豆、马铃薯、麻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六大基地”建设,逐步打造全市重点粮食生产市、特色作物种植市、畜牧业发展市、农产品加工市。,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市年粮豆薯总产均超过13.5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增长12%。在工业发展上,坚持“开发资源上项目,围绕龙头建基地”,走工、农、商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产业化发展道路,着力培育壮大了沙棘、油脂、医药、畜产品、麻纤维、马铃薯、面粉“七大龙头加工企业”,大力推进水能、矿产“两大资源”开发,全面加快热电联产、对俄口岸、新型建材和工业加工园区“三大项目”和“一个园区”建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实现4350万元,同比增长70.6%。在第三产业发展上,着力把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大的“二战战迹公园”,加快推进胜山要塞和军人会馆等重点二战遗址遗迹开发,引资建成了三星级接待中心—北苑宾馆,结束了我市无大型商务接待服务中心的历史。全面落实民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盘活民间资本市场,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2.7亿元,同比增长5.5%。三是解决快发展与投入不足的矛盾。一方面要快发展大发展,另一方面投入严重不足。按照财政收入保运转、向上争取搞建设、招商引资求发展的基本思路。围绕项目建设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资新型建材、马铃薯加工等一大批项目。增收节支同时,跑省进京加大争取,向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4.1亿元,创历史新高。大力推动市场融资工作,启动了产业整体上市准备工作。四是解决快发展与基础薄弱的矛盾。采取“资金集中、力量集中、分步实施”的方式,加快城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累计投资1.3亿元,完成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并网发电试运工作,不仅年增加财政收入1000多万元,而且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市冬季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完成了腰群环线等通乡通畅公路147公里,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水泥路面乡乡通、试点村屯村村通,全市形成了“一小时交通圈”。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城红旗街两侧硬化,新增城区绿化面积3.9万平方米。完成城镇供水厂、水源地保护、输水管线改造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启动二门山水库至城区供水管线18.9公里,城镇吃上放心水。加快建设新农村,第一批省级新农村试点乡村任务顺利完成,第二批7个省级试点(示范)村顺利启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农机装备、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公共场所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和老干部职工活动中心建设开始启动,完成了绝大部分村级活动场所和全部社区办公场所建设。五是解决快发展与体制不活的矛盾。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激活林产经济发展内在动力,牵头研究制定了《加快林产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组建沙棘产业化经营公司。创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探索建立“养殖企业+农户”和“加工企业+养殖户”的畜牧业发展模式,推动了畜牧业的加快发展,茂田牧业100万只鹅雏孵化基地建成使用,全市牛、羊、大鹅年饲养量突破4万头、20万只和40万只,畜牧业增加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20%以上。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实施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土地流转25万亩,规模经营面积40万亩。

三、始终致力于和谐发展、改善民生,不断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时刻以发展为重、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积极为发展打好基础、提供保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竭尽全力抓好事关长远发展的要事。坚持“小市要办大教育,弱市舍得大投入”的理念,投入1900万元,完成了西兴明德小学教学楼、民族中学食宿舍楼建设,改造中小学校舍8800平方米、防震加固校舍1.8万平方米。努力实现“小病医治不出乡、大病医治不出市”,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市人民医院综合楼投入使用,完成了辰清镇、腰屯乡等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完善了市疾控中心应急设备和药品,甲型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取得了较好成效。努力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建设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7个新建农家书屋,城区开通了数字电视节目。加强城市卫生建设,取得了当年创建,一次申请,一次通过省级卫生市城验收的喜人成绩。千方百计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全面兑现各项惠民政策,发放各类补贴7121万元。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6%和28.9%。发放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和救灾救济款1100万元。大力推进实施城区棚户区和部分乡镇村屯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新建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7.7万平方米,首期农民集资住宅楼开工建设。通过引资新建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放小额贷款鼓励创业、劳务输出发展“打工经济”等方式扩大就业,新增就业5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集中精力解决事关和谐稳定的难事。在抓改革发展的同时,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牵头研究森林防火和防汛措施办法,实现安全度汛和连续十一个防期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认真执行市委书记大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集中研究和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督促政法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大幅下降。全面抓好“两会”和国庆60周年等重要时段安保工作,受到省市委表彰。

四、抓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各项工作,形成民主团结、工作有力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在地方经济社会中的决策者、组织者和领导者作用,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方法。坚持倡民主、聚合力,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工作中十分注意把握全局、协调各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凝神聚力抓工作的合力。按照责权统一原则,既明确责任又赋予权力,使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协调权、干部使用建议权,注意调动和保持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委班子整体功能。切实履行好人大常委会主任职责,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一府两院”监督权。全力支持政府独立负责地抓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调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为发展大局服务。支持各乡镇在完整准确地贯彻省市市委工作意图前提下,从实际出发放手放胆开展工作。加强与中省直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了其支持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勤政务、抓落实,形成真抓实干的工作格局。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强化落实作为关键环节,通过转变作风、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完善机制等措施,调动方方面面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有机结合,坚持常规工作分工抓,重点工作专项抓,探索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落实机制。对18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市委领导下的链式分工、一条龙推进工作方式,一环扣一环地抓落实。对其它工作任务,也都分别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限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赋予相应的权力,鼓励和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放手工作。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办公,面对面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全年深入基层、企业调研和现场办公40余次,督办工作事项达几百项,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坚持作表率、负总责,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好的作风带班子、带队伍,形成工作的合力。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坚持廉政建设从自身抓起,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亲自撰写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文章,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努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党的纪律禁止和反对的自己首先不违反、不越线。坚持勤俭节约,不搞特殊化,过健康、平淡、安静的生活。严格约束家属亲属,严格管理和要求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坚持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在领导发展中提高执政能力。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党的建设抓在手,尤其是xx届四中全会后,积极探索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规律、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抓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党建的第一任务,紧紧围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优化环境、开放开发、科学发展”的实践主题,认真履行牵头推进、学习监督、问题整改的责任,全面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提高各个学习阶段、各个学习环节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全市查摆出问题共计9个方面,120多条,广大人民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给予积极肯定和较高评价,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9%以上。党的xx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深入对全会精神的学习和研究,明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方向和主抓手。努力激活中层干部。把解放思想做为思想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强化全市干部群众尤其中层干部快发展、大发展意识。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深圳、潍坊等发达地区辟建培训基地,选派一批干部到我省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发展型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注重从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基层一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选拔和使用干部,一批人品正、干事实、敢碰硬的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不足之处,主要是:理论学习不够,每天处理问题千头万绪,静下心学习的时间少了,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细致研究得不够;有时存在急躁情绪,标准过高、要求过严,对同志批评有时过于严厉,不注意方法,等等。对于这些缺点和不足,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七

xx月xx日上午,调研员在府城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新校区征地工作协调会。会议听取了该项目建设有关情况汇报,以及与会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副区长出席了会议,经研究,纪要如下:

新校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尚有三户未接受征收搬迁,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这三户被征收户的房屋情况较为复杂,涉及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土地征用遗留问题,户主情绪行为过激,不易接触,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确保正常施工,会议确定采取以下三种途径对上述三户被征收户的房屋及土地进行征收:一是进行民事诉讼。鉴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尚未搬迁的三户所住房屋实属侵权行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法院追究这三户户主在学校所有土地上侵权盖房的行为。二是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为争取时间与征收费用,业主单位琼应尽快协调市教育局,向市政府申请将上述这三户追加纳入市保障性住房(花园)周边路网范围,一并进行征收安置。三是从拆违角度进行征收。由城管部门介入,府城镇、住建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先对上述三户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取证调查,查处其违建行为,为下步推动工作打下基础。

为有效推动新校区项目的征收工作,成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调研员;副组长副区长;成员:府城镇、,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教育局,法院波,区法制办。

会议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把握好时间节点。琼山侨中备齐有关诉讼材料,于一周内向法院申请执行;由花园周边路网业主单位区住建局委托拆迁公司作出征收补偿方案;再由府城镇派出一个现场工作组,入户做好被征收户的思想工作,同时尽快查清该宗地和三户被征收户的历史情况,掌握充分证据,以便有利于开展下步工作。

参会人员:

记录: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八

申诉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罗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xx省xx省某市人,住xx省某市府城办事处中山街14组付家1巷51号。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省某市国土资源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黄某,局长。

申诉人因不服xx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孝行终字第17号行政裁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请求贵院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抗诉,要求撤销xx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孝行终字第17号行政裁定,依法进行再审。

事实与理由:

x年xx省某市因城区改造,申诉人丈夫杨某将房屋搬迁至xx省某市府城办事处中山街14组付家1巷51号(原xx省某市南大街付家巷63号)。x年申诉人与杨某结婚。x年5月因房屋老化进行原址改建,经被申诉人同意并测量,申诉人房屋所占土地使用面积为129.47平方米和77.13平方米(过户给申诉人女儿杨某某),被申诉人于当年收取申诉人征地管理费和工本费总计1600元,同时收走了申诉人所持有的旧证,并承诺很快按测量面积(129.47平方米和77.13平方米)为申诉人换新证。

x年元月,在申诉人的多次催促下,时隔两年之久,被申诉人才给杨某颁发了安土国用[]字第47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206.6平方米)。

x年10月20日,又经申诉人多次索要,被申诉人才将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77.13平方米分别过户到申诉人(安土国用[]字第072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00平方米)和申诉人的女儿杨某某(安土国用[]字第072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7.13平方米)名下。

申诉人在x年10月到x年1月28日四年期间,与被申诉人多次交涉,要求其颁发剩余29.4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均遭到被申诉人的拒绝。x年1月28日,申诉人以请求被申诉人颁发剩余29.4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为由向xx省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申诉人在申诉人上诉期间,为申诉人补办了剩余29.47平方米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并于x年7月16日为申诉人换发新证(安土国用[]第06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29.475平方米),后申诉人撤诉。

x年8月,申诉人以被申诉人的行政不作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由向xx省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一审法院认为被申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未被确认违法,作出()安行初字第9号行政裁定,驳回申诉人的起诉。

x年9月,申诉人上诉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同样的理由维持了原裁定。

申诉人认为原二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在适用法律和程序方面均有错误。其理由如下:

一、原二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

原二审法院认为,被申诉人已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且申诉人没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其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赔偿规定”)第二十一条第(4)项之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原二审法院据此,将申诉人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述及的被申诉人的违法行为定义为具体行政行为,显属偷换概念。因为申诉人是针对被申诉人长达11年之久不发证的行政不作为,而不是x年7月16日的发证行为。被申诉人从x年5月就收取了换证所需要的各种费用,但是却一直拖延到x年7月,在申诉人用了十一年的时间,穷尽了各种救济手段之后,被申诉人才将证颁发给申诉人。

申诉人认为,被申诉人的违法行为属非具体行政行为,是不作为,而不是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赔偿法》中“违法行为”应从广义理解,其既包括积极的作为性违法,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违法。《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同时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也即包括了违法的不作为。被申诉人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拖了十一年之久才给申诉人换新证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行政法的诚信原则和权力滥用原则,即构成了违法的不作为。

二、适用法律错误

(一)事实认定部分适用法律错误

原二审法院错误地将申诉人诉求的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其根据是《行政赔偿规定》第二十一条第(4)项之规定,“(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但是被申诉人违法的不作为行为,应该依据《行政赔偿规定》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及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申诉人据以要求赔偿的违法行为是非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不能适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相关规定。

(二)原二审法院所作出的裁定部分适用法律错误。

原二审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显然,原二审法院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逻辑错误。

同时,原二审法院还在终审裁定结尾部分,适用了一审程序才会适用的法律依据,分别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人民检察院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三、 原二审法院程序错误

原二审法院以未经违法确认先置程序为由,驳回申诉人的上诉,违反法律程序。

根据《行政赔偿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当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根据以上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了申诉人的行政赔偿诉讼后,应就被申诉人的不作为是否违法进行确认。但是原一审、二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均未通知申诉人开庭,也未向申诉人调查和了解情况,而是直接通过书面审理作出裁定,从而让申诉人丧失了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违法的权利。而且原一审、二审法院均未对被申诉人的不作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据此,申诉人认为,原二审法院驳回申诉人上诉,维持原裁定的裁定,程序错误。

综上所述,原二审法院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均有错误,申诉人特依据《行政赔偿规定》和《国家赔偿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诉,请求贵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撤销原二审法院作出的()孝行终字第17号行政裁定,依法进行再审。

此致

xx省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__________

罗某

x年 月 日

附:1 、行政申诉书副本1份;2、证据清单1份。

推荐征地行政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_,_岁,_文化,19_年参加村里工作至今。现任_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一年来,_村党支部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支部为核心,深入开展支部晋位,党员争先、四有一责活动,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村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同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诚实做人,加强村两委会班子建设

要做事,先做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班子建设尤其重要,从事基层工作以来,我深深认识到班子团结是做好农村工作前提,只有村两委班子的心拧成一股绳,才能化解各种困难,才能干成事,只有班子成员心齐气顺,工作才有干劲。在遇到不同意见和看法时,首先就是和村两委会成员谈心、交心、关心,使两委会班子团结一致。

二、扎实工作,为村民办实事、好事

作为一肩挑,我深感责任大,任务重。在工作中一肩挑不搞一言堂,坚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提交支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对没有形成共识的事情坚决不拍板,对决定好的事,必须抓紧落实,实行限时限期完成。近年来,新建通组硬质公路5公里,利用在外能人捐款和群众筹资近55万元,新建桥梁4座,修建危桥4座,新建小电站4座,解决了村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三、加强学习,认真开展支部晋位,党员争先、四有一责活动

今年以来,本人注重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知识,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支部晋位,党员争先和村级四有一责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示范户的典型作用,通过示范引路,真正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把理论学习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以活动推动工作。在活动中,我村始终把四有一责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土地整活、闲置资产处置、沟塘发包及往来回收不断增加集体收入。村部建设利用本村的地理位置,动员居住分散户,集中到公路边组合建房,既节约了土地,又整合了资源。村部建筑面积400多平方米,预计明年4月份交付使用。

四、利用政策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今年3月底,我村在工业集中区,争取扶贫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1200平方米,总投资94.85万元,于7月底全面竣工,10月份招引企业一家,投资5000万元,到目前为止,征地资金已全部到位,同时帮助协调企业办理征地手续,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从而不断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尽管我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那只能说明过去,许多工作和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兄弟村的成绩、离村民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今后要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学习缺乏经常性,眼高手低,不能学以致用;二是工作压力大,工作中偶尔带情绪;三是对班子成员安排的工作多,对村民关心少,因而,要合理分配工作,要经常深入走访,了解村民所想、所盼,切实做到为民服务;四是双带能力有限,抢项目、争资金的思路不够活,今后要不断开拓进取、创新思路,开辟带领村民致富的新路子,为建设美好乡村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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