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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校加盟协议书 学校加盟协议(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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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校加盟协议书 学校加盟协议(8篇)
2023-01-12 05:09:16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一

一、试点背景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二、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__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__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__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四、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订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__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__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五、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__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二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四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五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1、治理体制现代化。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3、治理方式现代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六

按照省医保局的工作部署,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住院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

预计未来还会在此基础上将改革范围扩大至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等5家三级公立医院。

新的住院收付费模式,对医院和患者来说究竟有什么不同?福建医保局为此作了详细解读。

01什么是drg收付费?

drg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s)的缩写。drg收付费是按诊断和治疗方式,将疾病细分不同的组,每一个组都有一个统一的收费价格。医疗机构按相应drg组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的比例付费。收费标准包括了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治疗、检査、化验、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等全部医疗费用(特殊另行收费耗材与服务除外)。

02为什么要实施drg收付费改革?

drg收付费改革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drg收付费改革通过按病种分组打包收付费的方式,将药品、耗材、检査和检验内化为医疗机构的成本,减少了按项目收费的弊端,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同时以疾病诊断为核心,将医院所有疾病按相似程度分为若干组别进行管理,通过疾病间相互比较的衡量标准,实现绩效管理。

drg付费方式是当今国际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主流趋势,它既是医保支付管理工具,也是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更是医生医疗水平的量化工具。

03实施drg收付费改革有什么好处?

(一)看病就医费用更直观更明晰

drg收付费实行“一口价”的收费政策,不会因为多服药、多检査增加医疗费用,出院时向患者提供本次住院的分类结算清单,就是本次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将患者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其他另外收费的耗材、特殊医疗服务以及临床用血等项目分类体现出来,让百姓看病就医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二)住院就医药品更有保障

drg收付费改革后,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drg临床诊疗规范,除政策允许外,不得出现院外购药、不合理使用药品耗材等不规范诊疗行为。

(三)不设医保起付门槛

按原有项目收费模式,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要达到一定的起付门槛,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在实行drg收付费政策的医院,参保人员发生的纳入drg收费管理的费用、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费用(在设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医保按该组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四)兼顾了患者多层次就医需求

患者按drg收费标准实施“一口价”,但又不影响患者某些特殊的医疗需求,仍可自主选择部分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床位等,这些特殊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按原有政策规定收费,这样在满足了老百姓正常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又兼顾了少数患者的个性化需求。

(五)不改变原有政策待遇

drg收付费改革后,患者列入drg收付费管理的费用和相应的医保耗材,全额纳入医保费用累计范围,符合原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以及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的医疗费用等政策待遇不变。

04drg收付费改革实施对象有哪些?

在试点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及自费患者均纳入drg收付费实施范围。

05哪种情况不适用drg收费管理范围?

住院天数小于等于1天或者大于等于60天的病例;住院费用小于该drg组收费标准1/3或者大于3倍的病例,患者因转院中途退出治疗,且住院时间少于48小时的病例;住院期间死亡的病例,退出drg,仍执行原有的收费政策;

康复治疗、中医中治病例,以及选择ldr家庭化分娩病例不纳入drg收费管理,仍执行原有的收费政策。

06哪些情况不纳入drg收费标准的可单独收费项目?

自愿选择单间、双人间或特需病房,床位费超出a类三人间标准的部分,由患者个人自付;达芬奇机器人手术辅助操作系统、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以及临床用血等非医保费用,由患者个人自付;新生儿费用(产科),按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各地现行政策执行。

07实行drg收付费后服务流程有哪些变化?

drg收付费病例患者出院结算时,医院可向患者提供drg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不再出具费用清单。实行dbg收付费管理的医院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及时与住院患者签定《按drg收付费知情告知书》,并做好drg收付费的政策解释工作。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七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照无锡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根据《无锡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推进方案》(锡drg试点办〔2021〕3号)要求,制定相应drg付费方案,稳妥推进我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具备条件的观察点医院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

(一)付费方案

1、2021年2月,按照无锡市医保局要求,扩大观察点医院数量,确保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观察点医院全覆盖。

2、2021年3-4月,制定我市drg试运行付费方案报无锡市医保局备案,确定两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启动drg付费试运行。

3、2021年4月-12月,按照无锡市《关于印发无锡市2021年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锡drg试点办[2021]1号)文件要求,借助无锡drg业务系统对我市试运行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按月按drg试结算,同时与现行结算办法并行比较,持续监测指标变化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年中适时进行综合评估,测算具体费率。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100%和病案抽检准确率70%以上的机构当年可转为按drg实际付费。加强对其他9家观察点医院的督促指导,力争年内基本达到drg结算试运行要求。

(二)信息建设

1、2021年2月-2021年4月,督促各观察点医院严格按照市局贯标文件要求,每周通报完成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贯标工作。

2、2021年4月至12月,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指导组的规范要求,做好chs-drg分组版本的更新测算、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2.0版本的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宜兴drg数据标准始终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3、积极和无锡市医保局、市卫健部门对接,开展试点医院、观察点医院电子病历关键信息的共享开发工作,夯实drg监管信息数据基础。

(三)监管培训

1、积极组织各观察点医院参与无锡统一开展的结算清单线上培训、drg理论基础及付费测算和drg相关的医保编码标准等相关培训。

2、每季度分别组织全市观察点医院开展drg专题培训和工作研讨,总结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讨drg推进过程的问题困难,并鼓励医疗机构内部积极开展drg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

3、积极协调配合无锡市医保中心对观察点医院按季度进行的病案抽检,结果记入综合评估。

4、2021年4月起,专门组建宜兴病案抽检专家组,重点对新纳入的9家观察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和病案抽检准确率。按季度对实行drg付费医院进行病案抽检,抽检结果记入年终清算,涉及违反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进行处理。

5、组织各drg试点医院和观察点医院选派一名病案质控人员加入“无锡市drg数据质量管理交流群”,及时交流结算清单等医保关键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病案质控质量和填报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根据无锡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年内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重点,所有统筹区都要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各观察点医院要高度重视,由院领导要亲自挂帅,专门组建drg改革工作专班,配强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加强组织保障,确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各观察点医院要按照drg结算的要求,完善信息系统,最晚与4月底前完成医院端与医保端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结算清单实时上传。同时,要严格按要求规范临床病历信息、医保收费信息等行为,提高病案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医保经办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好付费方案制定、信息建设和监管培训工作,为医院尽快具备drg付费试运行条件提供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医疗机构是开展drg支付改革的主战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各观察点医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支付方式改革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改善医疗服务可及性、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开展drg付费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平稳推进。局行政、医保经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当月drg推进落实情况,督促观察点医院做好信息对接、清单上传、病案抽检等工作,及时通报各医院工作进度,鞭策工作后进单位,确保drg付费各项工作平稳

最新试点校加盟协议书八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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