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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 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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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 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范本(8篇)
2023-01-12 08:54:3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一

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校园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开学工作方案;学校传染病观察室制度、学校传染病病例复课查验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病情追踪制度。***、马兰庄镇卫生院、就近医疗机构、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继续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中心校报送信息。

市疾控联系人王某某***836

马兰庄卫生院王某某***350

马兰庄派出所宁志敏***

领导小组

组??长:周某某??

副组长:何军

成??员:王某某李某某常某某胡某某李某某

郑某某张某某郭某某李某某

防疫安全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常某某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某某兼任副主任、信息联络员。

主要职责:

1.***有关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周某某、何某某负责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常某某、李某某、郑某某负责认真做好开学返校师生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

3.王某某、胡某某负责组织开学教学工作安排、常规教学督查等工作;

4.李某某、李某某全面做好消毒用具、体温检测等用具购置与准备,做好开学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郑某某、张某某、郭某某、李某某负责收集汇总学生报到时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安全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

6.何某某、常某某负责把握好日常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1、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在疫情结束、未开学前,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学生没有经过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等。在疫情结束前,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一律关闭,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

2、坚决减少出行。每一位学生和教职员工从当日开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参加任何聚会。每位学生要从2月25日起在家里进行自我观察与检测,并在家长指导下作好体温检测记录,开学前交给学校班主任老师统一存档。学生及家长、教职员工自接到学校通知后要积极配合,除按规定上班的都居家,阻断传染源,切实保障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安全。

3、认真细致做好开学预案。学校教务处要按要求提前做好开学预案,预案要细而又细,精心谋划开学以后的工作,细化到学校所有人、所有校内师生学习与生活的每个环节与流程、所有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要落实到每个人。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把开学预案做得具体化、可操作、可落实。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4、深入宣传普及科学防控。学校将通过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师生信心,提振师生士气。

5、建立师生健康管理机制。学校将建立全覆盖、无遗漏的健康管理机制,精准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每天安排专人了解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教职员工的健康状态,建立全体师生的健康档案,并每天报送。

6、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学校将加强与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有来往师生的精准摸排,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二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制定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内容如下: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卫生、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考核;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教育行政部门。

配合卫生等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各项结核病防控的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联动机制,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等业务技术指导;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学校通报辖区内结核病疫情信息;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2.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报告和转诊;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通报结核病患者信息;在学生结核病患者就诊和治疗过程中,开展对患者的健康教育;负责学生结核病患者住院期间的规范化治疗。

(四)学校。

督导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各项结核病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措施。

1.对学校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对学校校医、卫生保健教师的业务培训,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定期对辖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2.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体检需查看卡介苗(bcg)卡痕,并询问是否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者开展结核菌素(ppd)皮肤试验;高中和大学新生入学体检和教师常规体检需询问是否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体检发现的ppd试验强阳性者(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有水疱)、可疑症状者或胸部x线检查异常者进行3次痰涂片检查,对痰涂片检查阳性者进行痰培养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3.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和结核病专报系统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对学校报告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

(二)学校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2)落实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3)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并由学校医务室(卫生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4)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做好疑似结核病病例的确诊。对学校师生中因症就诊或转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详细询问病史、既往诊疗史等,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诊断程序进行拍摄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必要时进行痰培养。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胸片和痰菌检查结果,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作出明确诊断。

2.筛查密切接触者。发现结核病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结核病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如果在同班、同宿舍师生筛查中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结核病病例,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师生;同时,要对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对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胸部x光片正常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

3.根据确诊病例的病情,开具休学诊断证明。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者,可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4.负责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对确诊结核病病例,负责登记其信息并提供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休学的病例应当纳入居住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治疗管理;在校治疗的病例,实行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与学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程督导治疗管理。

5.适时开具复学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开具复学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二)学校措施。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和复学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分管该校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核定事件,并确定事件级别。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措施。

l.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2.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强化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3.配合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二)学校强化措施。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加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高等院校要建立健全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5.落实医疗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疫情防控精神,根据《雨花区同升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雨花区同升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强化我街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挥长:刘xx

组长:胡  x

副组长:曹xx   陈  x  王xx    刘xx

吴  x  刘xx 雷xx    陈xx(常务)

范xx  彭  x  师  x    张xx  

成员:各社区(筹委会)、机关各大办(中心)、同升派出所、司法所、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交警中队、环卫所、洞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同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后由同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替代)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公共服务办卫健线),由公共服务办卫健线主任罗魁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是:定期会商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雨花区同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设置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作风督导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和舆情管控组、社会稳定组、交通运输组、校园防控组、市场管理和供应保障组、环境卫生组、建筑企业及工地防控组、大数据信息处理组等13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曹旭鑫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成员单位:基层党建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综合协调多部门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例会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编写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动态简报;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与防控工作动态发布;负责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疫情防控组

组    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洞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方案;  负责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全街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负责做好辖区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负责指导做好酒店、景区等领域和旅游行业的疫情预防与应对处置;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联系医护人员赴重点区域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工作;负责提出完善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负责落实各小区楼栋、社区(村)中境外和高中风险及重点地区来(返)长人员信息的摸排、报送,建立台账,依法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洞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培训辖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技术,并对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配合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联系医护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措施建议;负责对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作风督导组

组  长:王红艳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公共服务办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常态化防控督查;负责督促各社区(筹委会)、各企业单位履行防控职责和落实防控措施;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负责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雷灵军

副组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财政所、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负责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等专项资金;  负责督促社区(筹委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负责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人员,按政策落实疫情防控人员防疫补贴发放;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宣传和舆情组

组    长:刘小龙

牵头单位:基层党建办

成员单位:公共服务办、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加强全街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通过美篇、小视屏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进展,正确引导舆论;负责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负责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负责对宗教活动、庙会和酒店会展、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备案登记和防疫指导,压实举办单位的主体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稳定组

组    长:陈  明

牵头单位:公共安全办

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同升派出所、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依法处置与疫情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负责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运输安全提供保障;负责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负责落实影剧院、酒店、宾馆、旅店、民宿、娱乐场所、监所等重点场所管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交通运输组

组    长:师  俊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成员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共服务办、同升派出所、交警中队、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协调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督促辖区物流业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负责必要时在交通站点、场所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跨区域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进行检疫查验;负责对高中风险地区来长物流车辆及人员排查和管控;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校园防控组

组  长:曹旭鑫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成员单位:公共安全办、各社区(筹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培训机构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负责做好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长人员信息排查和管控;落实信息报告和晨午检制度;负责落实多病共防举措;负责做好各类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场管理和供应保障组

组    长:范年慧

牵头单位:公共安全办(食安线)

成员单位:公共服务办、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冷链、进口非冷链货品及从业人员的管控;负责大型餐饮、商超、农贸市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开展相关市场环境整治措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负责相关防治药品、试剂、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质量监管、检验监测和供应保障,确保市场 价格稳定;负责药店”一退两抗"药物(退烧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的登记和追踪管理;负责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市场供应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环境卫生组

组    长:刘革新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成员单位:同升环卫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全街重点区域、公共区域的消毒卫生工作;负责督促环卫部门和环卫外包公司,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落实环卫工人自身防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筹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保持居民生活环境卫生;负责扎实做好废弃口罩定点回收工作,督促各社筹按要求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按照定点布置、专人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每日对废弃口罩进行收集清理转运,实施无害化处理,避免废弃口罩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负责针对夜市、夜宵一条街、背街小巷进行日常巡逻,严厉打击流动摊贩等违规行为;负责落实环卫工人定期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工作;负责做好返乡环卫工人台账管理,及时通报疫情形势和落实防疫政策要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建筑企业及工地防控组

组  长:  张文斌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区域建设服务办)

成员单位:各社区(筹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辖区内建筑工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落实重点地区来(返)长人员排查和管控,做好返乡务工人员台账管理,及时通报疫情形势和落实防疫政策要求;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和工地规范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小区快递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督促各房屋中介企业落实对租户的两码查验,体温检测和信息推送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大数据信息处理组

组  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公共安全办、同升派出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区防指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大数据信息处理、上报和人员核查工作;负责指导各社区(筹委会)数据分析组完成数据核查和数据录入工作;负责汇总编制疫情态势分析和通管数据核查统计分析报告;负责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保障数据安全;负责完成大数据分析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工作会商制度。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例会和工作组例会制度,研究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工作组内部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职责范围内各项防控工作。

(二)信息通报发布制度。信息通报发布制度。各工作部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疫情变化、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各工作部和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信息通畅,遇重要情况应随时通报。

(三)督办检查制度。为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工作组要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要改进的问题,要重点督办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事项和各项决策部署。综合组加强对各工作组的督查督办。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抓住重点,统筹谋划。既要紧紧围绕当前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疫情防控工作线长面广,各工作组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四)严明纪律,恪尽职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坐班带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持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擅自对外发布疫情及临床诊疗、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不能随意接受采访,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严防网络舆情。春节期间要确保人员值班值岗。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四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关于印发等方(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加强联防联控。县教体局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各中小学幼儿园在乡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确定专人负责与当地卫生防疫、食安办、村居(社区)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二)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制定开学工作“三案九制”。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三案九制”,“三案九制”即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晚)检制度、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小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要明确操作流程、岗位职责、具体分工,做到标准清晰、程序简明、科学实用。同时要明确开学工作流程(《xx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流程图》) 2.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假期去向,摸清底数,每日了解其健康状况,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县教体局报告相关情况。要求教职工主动申领安康码,学校申请检查点二维码。通知在外地的师生员工有序返回学校所在地,对仍在境外和重点疫区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师生员工逐人签订入校前 14 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见《xx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3.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园门岗管理和值班值守,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并测量体温。学校体育场地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开学前对教室、办公室、公共教育教学馆室、食堂、宿舍、厕所、电梯、楼梯和扶手、浴室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清扫消毒和安全排查。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实验品的管理。检查校园供水设施设备,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并配备洗手液。做好食堂供餐准备,对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行彻底排查,确保食品安全。校车运营前后要进行消毒通风,加强对校车司机、随车照管老师等人员健康监测。

5.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组织开展“三案九制”等疫情防控流程全员培训,重点对班主任、医务、食堂、宿管、保洁、安保等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推演学生到校情况。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返校通知、返校途中防护及入校防护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开学时间等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

6.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总结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积极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大家访,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和学生意见,全面了解线上教学进度和效果。进行线上教学质量评估,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正式开学时无法正常返校学生的教学预案。根据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及时补缺补差,并制定学习困难学生学业帮扶指导计划。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师资,确保开学后正常教学。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7.做好高三、初三毕业班工作。高三、初三毕业班开学时要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班,疫情防控期间授课教师不变,按照不超过40人组建临时授课班,一人一桌,保持合理间距。若校舍确有困难,实行上下午分时授课。

8.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有关要求配备体温测量用品、手消毒用品、物表消毒剂及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至少准备可供2周使用的防控物资,为已明确开学时间的师生员工配备2周使用量的一次性口罩。制定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

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寄宿制学校)、健康观察室(非寄宿制学校),并与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隔离室(观察室)按要求配置相应用品,做好体温测量用品的校准工作。及时开展测温仪器校验工作。在疫情防控指导员的指导下,明确隔离办法,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三)做好开学日组织安排 1.明确师生员工进校流程。所有人员按流程图指引进入校园(《xx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进入校园流程图》),对照《xx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判定标准》,明确高风险人群暂不返校、中风险人群暂缓返校、低风险人群正常返校,并通告全体师生员工。开学当日及开学后,可以返校的教职员工在家预先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上班,通过核验“健康码”和测温,无异常者方可进校。学生在家预先测量体温,正常方可上学,学生进校时再次测量体温,无异常者方可进校。师生员工进校后须先落实手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学习场所。

2.错时错峰安排进出校园。分年级、分班级、分区域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及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引导家长在指定接送区域接送学生,快接快送,避免人员聚集。校园内提前设置学生进校、行走线路指示标线标牌。

3.做好教室管理工作。固定座位,尽量拉开间距。每天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课间开窗通风。放学后对课桌椅、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4.做好师生就餐安排。做好分时段、固定座位、单向隔座、对向错位、分散就餐的安排。可以班级为单位,釆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严禁聚集就餐。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就餐时相隔距离,就餐排队时要保持1米距离。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提倡教职员工和学生自备餐(饮)具或使用一次性餐具。

5.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组织开展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一律不开展校际师生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大型活动,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暂停眼保健操、“课后三点半”服务、学校少年宫、学生研学游、社会实践,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可以采用网络形式组织升旗仪式 6.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排。按照班级划定课间活动区域,学生实行分散活动,保持1米距离,佩戴口罩。做好同楼层班级课间学生如厕引导,避免拥挤聚集。校园内游泳池、健身房暂停开放。

7.做好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认真落实学生寝室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和通风制度。学生住宿按照便于管理、相对分散的原则进行安排,每间宿舍不得超过8人,有条件的学校4—6人,寄宿学生必须一人一床,避免头部相对就寝。学生进入宿舍需实名认证、体温检测,不得相互串宿舍,洗漱、洗澡应分散进行,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每天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30 分钟。学校要配齐配足宿舍在岗值守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时巡查宿舍内学生活动、就寝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学生上课期间,对宿舍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8.做好晨午(晚)检。以班级为单位定时定点进行晨午(晚)检,走读生入校时,学校按一节课时间测完计算,以班级为单位,从不同校门进入校园,各班按楼号、楼栋分层布设测温点;住校生每天出入寝室,在寝室门口均要测量体温。班主任要通知家长上学前测量学生的体温,凡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一律不得上学,并及时告知学校。所有体温测量由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并做好记录。测量时,要求学生保持安全距离。

9.做好缺课缺勤跟踪管理。严格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对于缺课缺勤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和班主任必须追因、追点、追果,做好登记,对于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10.做好疑似症状应急处置。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校长必须在现场处置相关问题,在疫情防控指导员的指导下,做到:第一时间进行临时隔离,应立即带至校内健康隔离室或观察室留观;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第一时间报告,应立即向县教体局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四)持续做好开学后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除做好开学日当天的工作以外,还应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防控知识教育。组织以疫情防控和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学生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2.严格落实“三案九制”。对照“三案九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师生员工晨午检(其中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早、中、晚 3 次检测制度)。做好复课查验、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外来人员进校管理。

3.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xx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后预防性消毒流程图》),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 3 次以上,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等污染物品和学校公共物品以及外出归来,均要及时洗手。

4.强化食堂安全管理。进入食堂人员要佩戴口罩,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晚)检工作。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学校少年宫、体育场地场馆等暂停对外开放,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寄宿制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在封闭时间内不得外出;走读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外出。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6.加强中职实训管理。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对已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及生活情况至实习结束。

7.持续储备防疫物资。定时清点盘存防控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体温测量用品和口罩、手消毒用品、物表消毒剂及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做好体温测量用品的校准工作。

8.加强路途防控。各校要逐人摸排教职员工和学生往返家校交通方式,精准掌握步行、乘坐校车及定制公交和私家车的人员底数。鼓励有条件的家长用私家车接送,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返校学习后,教职员工及家庭成员、学生及家长不聚会,凡接触境外来xx人员、重点疫区人员的教职员工及学生,须第一时间分别如实报告学校和班主任,同时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校。

9.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向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学校防控要求,督促学生和家长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做好入学前在家晨检及报告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接送的相关安排。做好与疫情相关的学生心理防护工作。

10.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各校要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关注建档立卡等特殊群体学生,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启动劝返复学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教体局将联合县卫建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批次开学学校进行逐校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学。县教体局将建立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包保、督学巡查机制(《xx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联系学校分工表》),加强对学校春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安排部署,督查落实,整改完善,事事见结果,时时求精准。班主任是班级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家长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如实上报学生健康信息,承担相应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是否如实填报学生健康信息情况将计入学生本人诚信档案。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返校准备情况,引导预期,消除疑虑,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要加强家校联系,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五

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莲塘村,一个距离玉林城区不足5公里的小村子,黎湛铁路穿境而过。十多年来,莲塘村村民坚持义务护路,没有发生一起路外安全事故,先后荣获中宣部、司法部授予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村、安全示范村荣誉称号,多次成为自治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现场观摩点。

8月29日,笔者前往莲塘村一探究竟,村支书钟坤宏自豪地说:“莲塘村铁路护路有成效,因为我们有‘八个一’!”

什么是“八个一”?面对记者的疑问,钟坤宏讲述了一个故事:2005年上半年,钟坤宏在铁路上巡防,看见有耕牛挣脱牛绳向铁路跑来,他立即上前阻拦。他牵住牛的时候发现牛绳粗大异常,颜色鲜艳。耕牛户告诉他,这是为了防止耕牛挣脱,同时如果耕牛逃脱,村民可以根据牛绳的颜色辨别是谁家的牛。

“莲塘村有养牛户13户,耕牛21头,平时耕牛上道的现象常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当年刚上任村支书的钟坤宏突然想到:护路工作就应该从防耕牛上道入手。

2005年下半年,莲塘村把防止耕牛上铁道纳入护路联防目标管理,实行“八个一”工作制度。一是一月一排查,每月对村内耕牛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二是成立安全督察小组,每5天不少于一次上铁路督查耕牛上道问题,发现险情立即处理并对牛主进行教育;三是一村一块警示牌,在村口明显出入口设立防止耕牛上道警示牌;四是一户一份责任书,村委每年与耕牛户逐一签订加强牲畜管理安全责任书;五是一周一广播,进行一次有关法制、爱路护路、防止耕牛上道等内容的广播宣讲;六是一月一课堂,每月邀请铁路派出所、街道护路办同志给附近学校师生上爱路护路安全知识宣传课;七是一栏一块警示牌,在每一个牛栏的墙壁上或门上统一挂上一块防止耕牛上道的警示牌;八是一牛一绳,对全村耕牛发放一条有统一标志的牛绳。

同时,莲塘村强化铁路治安隐患排查和铁路护路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一名小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组,一个组带动一片”,使护路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如今,“八个一”工作制度在玉林市得到推广。

“现在我们还多了一个‘一’哩。”钟坤宏笑着说。随着玉林经济快速发展,莲塘村集体收入和村民人均收入大增,成为当地远近闻名的富裕村。经济收入增长了,莲塘村不忘对社会治安、护路安全宣传等方面加大投入,其中莲塘村8名护路队员每个月的工资,也全部由村委会负责,这在整个玉林市绝无仅有。

“经济发展了,村民富裕了,村风和民风得到极大改善,护路工作就会做得好,违反铁路治安条例的行为自然就减少。护路联防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就是我们村护路工作取胜的第九个‘法宝’。”钟坤宏说道。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全体师幼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制度。

成立由园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园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副园长袁某某、副园长林某某为分园区防控工作责任人。下设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分别由各科室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防控疫情的有效合力。

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具体由各园区保健医及后勤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师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个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幼儿园与威信县林凤镇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做好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落实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在园区、教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2.通过微信、短信、板报、电子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和家长积极配合,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3.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4.坚持每日监控全体师生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其家长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6.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完全解除前,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场所。

1.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食堂、洗手间、多功能厅、大型体***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进行综合情况自查。幼儿园领导熟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幼儿园师幼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教室、食堂、多功能厅、操场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七

按照扶余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全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全乡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一)组织机构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校长崔永福担任总调度,副校长张国成、张丽担任召集人,成员由中心校中层及村小校长担任。

(二)工作分工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部门指示精神研究确定全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当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多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日常事务;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例会的组织;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编写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动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疫情防控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1)对疫情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加强学校的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落实学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做好师生出行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告并转送发现的可疑病例;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等。

(3)负责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展;及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负责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及时收集、整理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聚焦省教育厅、松原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校长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周密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开展防控工作。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

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领导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监督管理体系。

(一)建立学校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教师微信群,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值班值守。

加强值日值宿工作,班子成员及村小校长要24小时手机畅通。

(三)信息上报制度。

张国成、张丽负责与局包保领导小组联络、每日收集、整理、汇总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每日16:30前将截至前一日的信息和工作情况报综合组。

(四)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防控疫情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班子成员和村小校长要随叫随到,各位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不讲条件,不讲任何理由,召之即来。这也是关键时期对每一位领导干部考验,交待的任务要及时快速准确完成,不可找任何借口推脱。对政治信息不落实,上报信息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导致疫情扩散要严肃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有关联防联动安全协议书汇总八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期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坚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发力,保护水资源、防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省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道,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

-坚持科学管理、系统整备。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自然生态各种因素,科学规划,有机结合治水和环境整备、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土地条件。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坚持统一兼顾、管理和重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加强监督,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审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截至2017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的6月底,发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7月底,负责领导的省有关部门就领导事项制定了特别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设立区市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制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设置区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的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的城市建设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设立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100%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的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持生态基流

通过不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四)工作构想。根据当地责任、分类管理、统一评价、实效工作要求,实施全面调查、系统整备、巩固提高三步战略。第一步是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开展河湖问题的调查,明确问题,明确底数。第二步是系统的整备。也就是说,对各河湖有问题制定综合整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指标,抓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分项责任、河长事务统一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各工作任务落实。第三步,巩固提高。也就是说,河湖水事秩序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建立章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久利用。

(一)河流的长度设置。

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设立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农业农村工作副总督为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等省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领导负责,明确部门、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执行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省级重要河湖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湖河长。

各市、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均分级设立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至村庄。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2.工作责任。省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省级副社长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对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领导组织依法整理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合管理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市、县(市、区)、乡镇(街)级河长的具体责任由各地明确。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县级以上设河长制办公室。乡镇应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

2.工作责任。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部门按责任分工执行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事务机构完成任务,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成员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

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大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修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地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地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2017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完成1.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50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海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省水利厅牵头,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

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省编办、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立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修改、完善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水利厅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创新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水闸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资金

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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