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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离婚和解协议书怎么写 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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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离婚和解协议书怎么写 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5篇)
2023-01-12 08:59:47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法庭离婚和解协议书怎么写一

,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 第二页 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审判长一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现在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非常感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永春工作站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能力。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我们共同为我们的教师和校园歌唱吧,预祝明天更美好

推荐法庭离婚和解协议书怎么写二

答辩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大道 号。

诉讼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大道 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 年相识恋爱,经过 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 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 年 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 的女青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这种情况下被答辩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次对答辩人保证不再做出对不起被告的事情,还对答辩人作出书面的保证,承认了对妻子不忠的事实,并下决心改正,答辩人也因此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请。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

年 月 日

推荐法庭离婚和解协议书怎么写三

20xx年11月某日上午11点,重庆市高新区某建材市场对面马路上,21岁的袁正敏和丈夫凌勇正守在自己的百货摊前,一根晾衣服用的叉棍突然从临街楼上落下,正好插入袁正敏的头部。叉辊长约半米,整个“y”字形铁叉已经陷入头颅内。医院急救车赶到现场后,医生将叉棍的竹竿部分取下,只剩下铁叉留在头中,将袁正敏送至医院。经抢救,袁正敏脱离生命危险,但伤害严重,正在康复之中。事发后,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地,封锁现场并提取证据,刑侦技术部门经过多次比对,无法找到破案线索,无法确定肇事人。自袁正敏受害后,肇事者一直未露面。凌勇代理受害人向法院起诉,将涉嫌肇事的渝州新城2号楼97户共计126名业主集体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所有被告无不惶恐,召集“应急维权大会”,奉劝肇事者主动投案,其他业主相互支招寻求证明自身无责的证据。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点评

这是典型的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争执的焦点是究竟维护哪一方当事人的公平。

最早的这类案件也是发生在重庆,一座高层建筑物上抛下一个烟灰缸,致伤楼下过路人,法院判决该栋建筑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20余户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稍后,济南市一妇女被楼上抛下的菜板击中致死,向法院起诉该楼56户居民请求赔偿,被法院驳回。

两种判法,各自都有道理,都有人支持和反对,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强调的是公平,但立场却不同。

在制定《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对于该不该规定这种侵权行为,如何规定具体规则,也是两种立场态度鲜明。如果基于受害人得到救济的公平,则认为受害人的损害应当由可能造成损害的人共同承担;如果基于承担责任人的公平,则没有证据证明大多数人是致害人,令其承担责任,更加不公平。在不断的讨论中,意见比较集中,倾向于在侵权法中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加害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外,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平责任,由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而不是确认为侵权责任,更不是连带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则,是要突出受害人的公平,使受害人的损害能够得到救济。我选择这个案件进行点评,正是为了说明这个立法中的意见。

我在德国、荷兰等国家考察这个侵权行为时,他们的法官和学者都表示惊讶,理由是住在高楼上的居民怎么可以如此不负责任?相比之下,我们的国民是否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呢?应当特别告诫的是,肇事者应当勇于承担责任,不要把自己过失所造成的损害推脱给他人为你负担!

新余 亲属法亟需规定强制认领

推荐法庭离婚和解协议书怎么写四

模拟法庭活动在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关心下,在同学、老师与普法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各个环节开展的都比较顺利。并且本次活动得到了文法系学生会各部及各班班委的大力配合,取得圆满成功。总结本次活动:

1、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活动前一周便进行彩排,每个参与角色扮演的同学都认真准备,并在模拟庭审现场表现优秀,获得老师与同学的赞扬;在活动当天提前进行场地布置并准备好各种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2、活动得到学生会各部的全力配合。在活动前期,宣传部就大力进行打版宣传,实践部帮助拉赞助筹集活动经费;在活动现场有自律部帮助维持活动现场纪律;并且各部都派人进行现场观摩,直接促进活动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使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3、增加学生的法律文化知识。通过现场表演的方式,使同学们能真实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使同学们产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修养,以保证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4、加强部内成员的交流与配合。在前期准备工作期间,部内各成员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为此次活动出谋划策。并且在现场布置时,相互配合,共同为举办好此次活动而努力,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与智慧,这是我们举办好这次活动的根本所在。

1、前期调查工作不足。

2、宣传力度不够。当晚到场人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后应当继续加强与宣传部的联系与沟通,给他们更多的准备时间,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3、角色服装不够正式。本次活动未能借到正式的法官袍与律师袍,使模拟庭审现场不逼真,同学们从中体会到的法庭严肃感觉有限。与真实庭审现场有一定的差距。

4、活动程序未提前告知同学。庭审过程中有休庭15分钟,这只是庭审过程的一部分,但未能及时告知同学,使许多同学误认为活动结束而提前离场。应在活动前宣布相关规则,便可避免此次失误。

模拟法庭活动虽然在实际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未预料到的困难,但在老师同学、各班班委的配合与团支部学生会的指导下还是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推荐法庭离婚和解协议书怎么写五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20xx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

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在庭审中听律师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律师在庭外的工作还是很繁琐的吧。比如说是要进行证据的获取,辨别当事人的说辞,避免自己协助当事人作伪证假证。还要来法院翻阅卷宗等等吧。也许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大律师们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语惊四座,与现实中的庭审现场好像有点大相径庭。

在庭里实习闲谈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是中南财经政法出身的,读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这里,他很认真的说,不要做法官,这个职务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样。他也在高中的时候就立志从事法官的职业,可是他说,对他现在来说,也算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是并不是很快活,正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 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可当我们伤痕上身的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自如,谈笑风生吗?法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妥协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职业就是做一名法官,因为我从心底里觉得做法官更易体现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们利用自己的学识,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当当事人可以满载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正义,那舒展的眉头难道不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吗?我们的司法最大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个当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让整个社会在司法的维护下,充满幸福与希望。因为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不会走投无路不顾一切,只要有法律作为一个最后的保护伞,我们又何必瞻前顾后彷徨无策呢。也对于社会的维稳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许,这个学长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梦想而来的法律人的苦恼所在。也许这也是当前司法大环境下的一个矛盾缩影,这个苦恼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希望不会太远,如果一个基层法官都对法律抱有怀疑,我们的百姓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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