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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请求处理申请书(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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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请求处理申请书(汇总10篇)
2023-11-23 11:48:09    小编:ZTFB

唯有总结,才能更好地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适当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但要注意客观性。我们可以从下面的总结案例中学习如何更好地整理和总结自己的经历。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张京四,男,1959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屏南县代溪镇往里村新村83号。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罗源县白塔长基强风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申请人要求撤回原诉求第二项包括的“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如下:

一、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各项款项合计人民币19238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罗源县白塔长基强风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因原诉讼请求第二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各项款项及伤残抚恤费等合计人民币652940元”中包括工伤待遇赔偿款192380元和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现申请人要求撤回对被告“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的诉请,但保留另案单项起诉被告赔偿伤残抚恤费的`权利。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请求贵院准许!

此致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二

证号码:xx。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申请人(原告)xx诉被告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依法受理,现在申请人请求增加和变更诉讼请求并整理如下: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申请人与被告xx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2、判令撤销申请人与被告xx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3、判令被告xx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57000元;。

4、判令被告xx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20000元;。

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补充):

购买xx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0000元。现在由于二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致使申请人无经济能力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款,卖方因其违约而没收了定金20000元。该定金损失正是由于被申请人xx未履行付款义务造成的,理应得到相应赔偿。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恳请人民法院予以批准。

此致

天津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代理人:xx。

xx年xx月xx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三

诉的案号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受理,现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原告的损失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共计______元,被告已经垫付______元。

1、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______元;。

2、其中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剩余部分由被告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赔偿清单。

1、医疗费:______元。

2、护理费:______元(住院__天,出院后卧床__天,共____天,每天__元)。

3、误工费:______元(住院__天,出院后休息__天,共____天,每天__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元(住院__天每天__元)。

5、营养费:______元。

6、交通费:______元。

7、残疾赔偿金:______元(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为______元;________20年×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8、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

9、伤残鉴定费:______元。

10、摩托车损失:______元。

合计:______元。

被告已垫付医疗费______元,三被告还需要赔偿______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清单。

1、父亲:_______。

2、大女儿:_______。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四

申请书。

不知道的朋友,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纠纷处理申请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王(x),男,x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原称四组),电话:。

被申请人:王,男,现年50岁,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电话:。

申请内容:依法撤销x年1月1日曾都区林业局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林证编号为:。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镇xx村四组的老居民(后村级合并称为二组),x年着农村改革开发,原公社集体大队(后称xx村)为我办理了林权证,编号为:林证号,四至界线为:东:山岗;南:洼小田角直上;西:山脚边;南:大栗树脊埂,为自留山,此后该片山场及林木一直由我看管和所有。一九九八年政府组织村、组农民换证期间,王串通组会计:王家勇将我的林证号林权证办理在被申请人王xx名下(即为重复办证)。因x年我患有风湿病在厉山镇李“风湿病专科”门诊处住院治疗,王乘机串通组长及会计所为。x年春季住院回家后发现我的自留山的林权证已办理到王xx名下,我找到王问清情况,他说:我们到换山场,(即我的房子旁边是王山场,王房子旁是我的自留山场)。事实上,x年1月1日林权证办下来后,王不同意互换山场,又口称:“我有林权证,你那片自留山属于我的了,我是合法的,你要你的自留山去找政府。”事后我多次与王为山场林权发生纠纷打架,被申请人属于侵权行为。x年至今我无数次找村委会及镇林业部门处理,镇政府、林业站、司法所及村委会组织了四次调解工作,四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x年1月1日曾都区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所争的山场,证号为:,已产生了法律意义的确权,而1981年12月7日原xx县人民政府下发给我的:林证号林权证仍然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确权(两个林权证为一个山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先的林权证没有依法撤销,在后的林权证不能生效。对此,应依法予以撤销王x年1月1日原曾都区x镇人民政府下发的no:号林权证。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原曾都区下发的林权证,现xx县林业局无权撤销,对此,请求州市林业局行政机关依法撤销王no:号林权证,确认我的林证号合法有效。

此致

申请人:王(x)。

x年11月12日。

申请人:王某海,男,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年5月3日,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年5月22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五

公司领导:

经核实各部门需更换电脑实际情况如下:

安监部、工程部现用2台笔记本电脑ibmthinkpadt30为购买,已使用6年,设备硬件不能满足更新后软件的运行条件,且配件老化,造成操作系统、一般办公软件运行速度慢,运行autocad等制图型类大型软件有死机现象,由于风扇故障,散热不良,有黑屏、重启现象,以上故障可更换升级电脑硬件配件解决,但因配件早已停产,更换使用成本较大。

工程部史兴文、田静所使用的2台台式电脑均为购买的组装机,已使用5年,有黑屏、死机、噪声大等现象,时有故障发生,为配件老化导致,更换配件作用不大,且成本过高。

工程部李璞所使用delldimensiontm4700台式电脑,为购买,使用年限未到,有运行速度慢现象,噪声大现象。

前期工作部2台台式电脑均为20购买的组装机,已使用5年,其中1台显卡有画面凝固和花屏现象,机器有不规律重启现象,为显卡、主板、电源等配件老化损坏导致。另1台,不能开机,为主板、电源等供电组件老化损坏导致。物资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因人员增加需配置电脑及打印机。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和电脑市场形势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一:

安监部主任购置1台中档笔记本电脑。

工程部购置3台中档台式电脑,李璞用delldimensiontm4700台式电脑,不建议更换,建议增加内存条和更换风扇以解决问题。

前期工作部购置2台中档台式电脑。

物资部购置1台中档台式电脑,1台针式票据打印机。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各购置1台中档台式电脑。共购买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8台,针式打印机1台,约51600元。

优点:同等价位性能上较笔记本高。

缺点:体积大,较重,不易携带。

建议二:

以上所需更换的9台电脑全部购置中档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不变。

优点: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能胜任日常办公和工程制图工作,节能,辐射小。

缺点:同等价位性能上较台式机低。

共购买笔记本电脑9台,针式打印机1台,约55600元。

总经理工作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六

xx市国土资源局:

经查我市x开发区在未取得国土资源部门获批的土地情况下。擅自在未获得批准的土地建设,违反了国家对土地的相关政策。依法将从严处理。依据开发区对违法行为有了充分认识,积极采取报批补救措施,同时又考虑到开发区的实际困难、和开发区的实际需求。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从轻或减轻处罚。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部门:

xx年xx月xx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xx纠纷案件已于20xx年x月xx日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八

请求事项:我服务部违反《售后服务质量稽查管理规范》相关准则,被处罚xx元,请求x有限公司减轻处罚。

理由:x年xx月我部接手x有限公司的售后工作。由于首次接手,未做好准备,导致了旺季人员紧缺,调配不当,未经培训招聘了大量兼职员工,造成了较多的单据作假情况。贵公司检查发现情况后,我部紧急自查,严肃处理了违规维修人员,并全部给予开除处理。对于在售后工作中所犯下的严重错误,我部感到非常非常的惭愧和懊悔。我部诚恳的接受公司的处罚并诚挚的道歉。但我部是初犯,且非主观上有意而为之,望公司宽大处理,能够减少对我部的处罚金额。

此致

敬礼

申请公司:服务部。

日期:x年xx月xx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九

常州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邹诉被告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在贵院审理之中,因之前原告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现司法鉴定报告已出具,故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119904.35元、司法鉴定费1500元、残疾赔偿金373600元、护理费219000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31元、营养费39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197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892815.35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余款772815.35元,扣除被告(一)已支付的47500元,即为725315.35元,由被告(一)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580252.28元。合计要求被告承担700252.28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申请望贵院裁准。

xx年xx月xx日。

请求处理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王某海,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xx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xxx年5月3日,xx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xx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x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xx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xx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xx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xxx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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