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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 医院垃圾分类信息报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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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 医院垃圾分类信息报道(7篇)
2023-01-12 12:03:01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一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18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20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0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三)整改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二

建议主题 关于建立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的提案

代表姓名

内容:

自助公共自行车在国外已很普及,现在国内很多城市也已经建立了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并纳入公共交通领域,例如江苏的南通、常熟、昆山,湖南株洲、浙江的杭州、台州、绍兴等。公共自行车旨在倡导绿色交通、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增强市民体质、培养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立与运行,不仅可以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有力补充,也能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等“城市病”症状。大力发展便民公共自行车是一个较为成熟的思路,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都在探索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力促环保,解决出行难题。而当下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市场做得较好的杭州市,市政府一次性就投入1.5亿元用于自行车租赁市场的硬件购置和基础建设。作为曾经的“自行车之城”,我们是否同样该早日作出尝试?

在义乌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意义和必要性:

第一,义乌流动人口多。义乌实有人口已突破200万,其中本市人口74万,外来人口达到143.3万人,常驻外商1.3万,是罕见的外来人口多于本地人口的县级城市。外来人口一般是打工居多,可能并无能力消费汽车,自行车出行可能会成为首选。公共自行车方便快捷,为居民出行节省交通成本。

第二,义乌交通压力大。目前义乌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26万辆,由汽车迅速增加带来的交通拥堵、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已十分严重。公共自行车的推广,必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尾气污染。在严重拥堵路段,自行车出行一定比开车或打车更快到达目的地,而且不用考虑停车难题。建立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为缓解义乌汽车交通堵塞无疑是一个十分有效的举措。

第三,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为商城义乌的快节奏添加慢动力。单车运动不仅可以健身,还可以完成空间位移,一举两得。随着义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明显增强,选择公共自行车出行也是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

在义乌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可行性:

1、义乌正在打造“两区六城”建设。建立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有助于提升义乌的城市形象,倡导低碳环保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鼓励市民选择公共自行车为出行方式。

2、可在人流集中的大中小学校、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公园、购物中心、各类大市场、机关办公和居民社区,合理配置和设置自行车租赁点。

3、可以采用“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模式,由政府来牵头,具体由国企来操作,不打破其公益性质。鼓励采取冠名、捐助、广告赞助等形式,拓宽公共自行车发展筹资渠道。

4、可以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的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如我省的台州地区下属的几个县级市,在城区建设了便民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只要年龄在16—65岁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缴存300元押金可办理租车卡,退卡时即退还押金。为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效率,规定单次使用一小时内免费,超出时间后按1元/小时收取公共资金占用费。

关于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三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和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对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协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并实施年度考核制度。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全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争取中央、省级项目和资金支持。

财政主管部门履行本级财政资金保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的支持。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和用地保障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回收企业的管理,推进回收网络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指导超市、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有害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开展有害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物业服务示范企业等评定内容。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建立并实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

新闻媒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等做好厨余垃圾收集及分类相关工作。

税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水务、公安交警、司法行政、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

第六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教育基地。

第七条鼓励环境卫生、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餐饮、旅游、物业服务等行业协会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培训和评价,指导和督促其会员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性活动。

第八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专项规划,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九条车站、机场、码头、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场)、公园、旅游景区(点)、商场、宾馆、饭店、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根据需要配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工程总概算。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应当同步配建蔬菜瓜果等就地处置设施。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场所、建设项目、市场已经建成,但未配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或者就地处置设施的,应当由现经营管理单位补建。

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场所。因工程建设、公共利益等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并按照下列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电池、家用化学品和家用过期药品等;

(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前款规定标准,国家、省有调整的,遵照其规定,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适时进行调整和宣传。

第十二条住宅区、办公区域、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应当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种类的实际需要,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由符合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站(点)回收;

(三)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旧家具、废弃电器产品等大件垃圾进行规范回收利用。

第十四条从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经营资格的,从其规定。

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单位。

第十五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厨余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三)对其他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应当配置数量适宜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等分类运输车辆。

单位或个人发现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

第十七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执行行业规范和操作规范,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专用车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专用车辆应当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实行封闭运输;

(二)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按照要求将需要转运的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条件的转运场所。

第十八条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置:

(一)可回收物由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统一回收利用处置;

(二)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暂存、处置,同时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三)厨余垃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其他垃圾采用集中焚烧、卫生填埋等符合国家规范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

(三)接到有关投诉、举报,未依法调查处理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四

一、活动名称

清洁__山,越崎在行动

二、活动背景

__山是__市民登高健身游玩之所。4月4、5、6号,是15年清明节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在这3天小长假里,登__山的游客猛增,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大煞风景,有意无意留下来的垃圾严重影响了假后登山游客游玩的心情,同时加重了__山保洁人员的负担。越崎青协,本着服务市民的宗旨,决定走出校园,拥抱社会,前往__山进行志愿清洁活动。

三、活动主题

相约春季,环保公益

四、活动目的及意义

1、减轻__山保洁人员的工作负担;

2、使志愿者们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3、向社会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

4、启发广大市民爱护环境,减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出现。

五、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六、参与对象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七、活动要求

1、大力宣传,提高关注度。积极利用qq、微信、人人、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

2、积极组织,广泛参与,并提前进行活动所需物品的购置;

3、现场纪律的维持。

八、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__年4月7日14:00至17:00(遇特殊情况,可推迟)

2、地点:__市__山

九、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

(1)完成策划书,找分管主席、学生会主席及找指导老师签策划书,做批示修改

(2)在上述工作开展同时,将活动所需用的塑料袋、手套、饮用水、青协绶带等物品准备齐全,并将各项任务做详细安排。

(3)根据活动的进展及需要制作一些宣传海报、宣传板。

(4)负责通知各个干事此次活动的时间,地点。通知新闻传播中心(活动前),做好协调工作。

2、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具体安排

(1)青协全体成员于13:50,赶到北门集合,一起乘坐公交前往__山;

(2)抵达__山大门后,主席与副主席三人跟__山门卫说明情况,得到他们的支持;

(3)全体成员佩戴绶带,两副主席给干事们分配好垃圾袋、手套;

(4)上山途中,将游客乱扔的垃圾收至塑料袋,垃圾袋满后,将垃圾袋放到山道旁的垃圾桶里进行处理;遇到悬挂在树枝上或漂浮在水面上的垃圾,就近找长杆等物品将垃圾弄到地面,再进行处理;

(5)在观景台进行休整,交流活动感想,并合影留念;

(6)下山时,再进行一次捡拾垃圾的过程。到大门处,跟门卫告别。

十、活动可能突发事件及相应的应急措施

1、志愿者捡拾垃圾时,不小心踏空,摔倒受伤。若划破皮出血,则用碘伏、纱布、胶布等先紧急处理,并送至路旁亭子里休息。若受伤较严重,紧急处理后,就近送医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2、若天气突降大雨,则志愿者到路旁凉亭暂避雨。雨停后,活动接着进行。

十一、活动原则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关于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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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六

一、活动名称:清洁云龙山,越崎在行动

二、活动背景:

云龙山是徐州市民登高健身游玩之所。4月4、5、6号,是20xx年清明节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在这3天小长假里,登云龙山的游客猛增,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大煞风景,有意无意留下来的垃圾严重影响了假后登山游客游玩的心情,同时加重了云龙山保洁人员的负担。越崎青协,本着服务市民的宗旨,决定走出校园,拥抱社会,前往云龙山进行志愿清洁活动。

三、活动主题:相约春季,环保公益

四、活动目的及意义:

1、减轻云龙山保洁人员的工作负担;

2、使志愿者们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3、向社会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

4、启发广大市民爱护环境,减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出现。

五、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孙越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六、参与对象:孙越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七、活动要求:

1、大力宣传,提高关注度。积极利用qq、微信、人人、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

2、积极组织,广泛参与,并提前进行活动所需物品的购置;

3、现场纪律的维持。

八、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xx年4月7日 14:00至17:00(遇特殊情况,可推迟)

2、地点:徐州市云龙山

九、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

(1)完成策划书,找分管主席王立磊、学生会主席陈铭威及找指导老师胡晓丹签策划书,做批示修改

(2)在上述工作开展同时,将活动所需用的塑料袋、手套、饮用水、青协绶带等物品准备齐全,并将各项任务做详细安排。

(3)根据活动的进展及需要制作一些宣传海报、宣传板。

(4)负责通知各个干事此次活动的时间,地点。通知新闻传播中心(活动前), 做好协调工作。

2、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具体安排

(1)越崎青协全体成员于13:50,赶到矿大北门集合,一起乘坐公交前往云龙山;

(2)抵达云龙山大门后,主席与副主席三人跟云龙山门卫说明情况,得到他们的支持;

(3)全体成员佩戴绶带,两副主席给干事们分配好垃圾袋、手套;

(4)上山途中,将游客乱扔的垃圾收至塑料袋,垃圾袋满后,将垃圾袋放到山道旁的垃圾桶里进行处理;遇到悬挂在树枝上或漂浮在水面上的垃圾,就近找长杆等物品将垃圾弄到地面,再进行处理;

(5)在观景台进行休整,交流活动感想,并合影留念;

(6)下山时,再进行一次捡拾垃圾的过程。到大门处,跟门卫告别。

十、活动可能突发事件及相应的应急措施:

1、志愿者捡拾垃圾时,不小心踏空,摔倒受伤。若划破皮出血,则用碘伏、纱布、胶布等先紧急处理,并送至路旁亭子里休息。若受伤较严重,紧急处理后,就近送医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2、若天气突降大雨,则志愿者到路旁凉亭暂避雨。雨停后,活动接着进行。

十一、活动原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十二、工作分配(具体各个环节的相关负责人员分配):

吴福银负责垃圾袋、手套、饮用水等物品的购买,李达负责联系青协干事及新闻部的人员。四小组长将活动时间地点,具体通知到组员。全体干事活动当天听从主席与两副主席的安排。

十三、活动注意事项:

1、遇游客乱扔垃圾,上前制止时,应注意交流艺术,避免与游客发生冲突;

2、专心捡拾垃圾,不要被来往游客发现玩手机等无关行为;

3、捡垃圾,尤其是树枝上、水面上的垃圾时,注意脚下路面,防止山道踩空摔倒。

4、活动中,严禁用火,以免酿成森林火灾。遇吸烟的游客,也要及时劝止。

十四、所需物品及经费预算(以表格形式列详细清单):

十五、活动总结:

由青协副主席吴福银在活动结束之后递交一份书面总结和表格总结,总结此次活动各个环节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不足之处,同时附上相关图片,由青协副主席吴福银在主席团部长会议上分享,并且由新闻传播中心发表关于本次活动的新闻稿,将新闻、照片、策划、总结电子档打包发到办公室公邮。

关于医院垃圾分类检查通报范文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到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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