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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下行文通报类公文范文(通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2:37:06 页码:8
最新下行文通报类公文范文(通用8篇)
2023-11-23 12:37:06    小编:ZTFB

“个人的充实与全面素质的提升”,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标。在总结中要注意用事实和数据来支持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生总结,希望能够对大家的人生有所启示。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一

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金发”“金委”;以县委办公室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金办发”“金室字”。

二、文稿起草的基本要求。

1.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指示文件精神,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精神相衔接。

2.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3.要求公文做到篇章布局合理,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要精确简练,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行文等要准确规范。

4.文稿的文种、格式使用恰当,符合有关规定。

5.起草公文要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联合行文的,要征求各联名机关的意见或由联名机关共同起草。

三、文稿的审核。

拟稿单位提报的需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稿,首先报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初审后,填写文件签批单,由拟稿单位履行前期公文签批手续,需部门会签及法制部门审核的先履行会签及法制部门审核程序。

前期公文签批手续后,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单独行文的,送交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审核并履行签发程序;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行文的,先经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审核签字,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后,再送交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审核并履行签发程序。

拟发文稿不宜或不需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报县委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后,退回拟稿单位另行处理。

四、文稿的签发。

审核后的文稿送县委办公室分管领导阅后逐级送审。

1.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公文,应由县委书记签发。

2.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发出的公文,须经县委书记、县长签发。

3.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签发。

4.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出的公文,须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五、公文的印发及归档。

经领导正式签发的公文,登记编号后,须送县委指定印刷地点印制,印制完成后送县委办公室秘书科五份存档,其余由拟稿单位自行分发。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二

各科室、部门、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为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妥善安排相应岗位工作承受量,通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公司机关部分岗位及有关工作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决定如下:

一、行政办公室与财务室分离办公。行政办公室由肖华国、吴作亮负责。

肖华国:负责证照管理、证件发放、行政公章监管等工作。

吴作亮:负责合同技术审查、预算、标书、资格预审制作等工作。休假或出差由肖华国、吴作亮轮流负责上述工作。

二、财务科集中办公。财务科由殷海珍、陈春燕负责。

殷海珍:负责财会、统计、信息登记、合同盖章、证照年检、升级资料申报、备案手续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陈春燕:负责出纳、小件购买等工作。法定假日由殷海珍、陈春燕轮流负责财务收付、信息登记等业务。

三、预算、标书、资格预审、备案手续收费标准:

1、预算、标书按原定标准不变。

2、资格预审资料每套收取壹仟元。打印、复印、纸张不另行收费。

3、办理备案手续每件收取壹仟元。打印、复印纸张不另行收费。

四、合格的预算、标书、资格预审制作、备案手续办理按收取标准的20%给予经办人员补助。旅差费由公司实报实销。

特此通知。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三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_)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宋店乡国有资产。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乡于2021年5月11日组织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田大军同志任组长,王保华、余宽俊同志任副组长,任宏、陈景文、李孔学、刘宗程、郑以全、康炳龙、赵以霞、郝志军、陈永国、吕长珍、甘慧嫔同志为成员。

通过对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摸清各类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我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基础工作不规范:领用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不按程序办理报废:有些部门固定资金不能使用,没有按照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报废设备有名无实:有些设备已经淘汰,目前仍然挂在账目上。

改进措施:针对这些问题我乡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从思想认识着手,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申请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组给予验收。

宋店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四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

行文的基本规则。

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

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

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二是按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文。这一点的要求是,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的性质。

二、授权行文的规则。

这条规则是上一条规则的引申。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政府请示,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授权后,向下级政府行文。在操作中,应将文稿拟好,由本部门领导签署,请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经政府领导审批后的文稿,在行文时,才能在文首或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的字样。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文都具有授权行文的性质(内部事务除外)。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以及各部门的办公室是政府和部门的综合办事机构,对外行文都是代表政府和部门的,与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下级机关(部门)都应贯彻执行,可不在文首或文中标注“经***同意”的字样。

三、联合行文的规则。

这条规则仍属第一条规则的引申。同级政府与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上级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军事机关之间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党委部门、军事机关部门之间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之间,就某些互相有关的业务,经过会商一致后可以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既可联合向上行文,也可联合向下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四、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行文的规则。

不越级行文体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能破坏这种原则,破坏了,就会造成混乱,也影响机关办事效率。所以通常情况下不越级行文。遇有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的事故、防汛救灾等突发事件或上级领导在现场办公中特别交待的问题,可越级行文,特事特办,但要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否则,受文机关对越级公文,可退回原呈报机关,或可作为阅件处理,不予办理或答复。

五、不越权行文的规则。

第一条规则中已明确要求按机关职责范围行文,如果有涉及其它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又未与其它部门协商,或虽经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可以单独向下行文。如果擅自行文就构成侵权行为,会造成工作中的许多矛盾。上级机关如发现这种情况,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这类公文。现实中,这类情况时有发生,因此造成“文件打架”、“政出多门”。解决这类问题,应提倡部门之间多协商、多对话、多沟通,通过联合行文或授权行文的方式解决。

六、“请示”不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的规则。

“请示”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其危害性大体上有三点:一是未经文秘机构签收、登记,成了“帐外公文”,公文的流向、处理情况不得而知,查无踪迹,成了“断线的风筝”;二是这类公文到了领导同志手里,领导同志也颇为难,批,没有部门的审批意见,只能以经验、凭感觉办事,往往失去决策的科学性;不批,也有可能影响报送单位的工作;三是现实中一些单位拿着直送领导的批示件当“尚方宝剑”,到有关部门要钱要物,借领导批示向对方施加压力,引起矛盾。所以,领导同志一般不受理这类直报的请示,而退给文秘机构统一签收、登记、分办,这便形成了公文“倒流”,它破坏了公文处理的正常程序,造成了不必要的紊乱。如果上级领导个别交办、答应的事项,由此而上报的“请示”,最好也应主送该领导所在的机关,并在公文中作出说明。收文机关在分办时,自然会把这份公文分送给这位领导同志批阅。

七、“请示”应一文一事、只主送一个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的规则。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五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

行文的基本规则。

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

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

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二是按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文。这一点的要求是,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的性质。

二、授权行文的规则。

这条规则是上一条规则的引申。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政府请示,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授权后,向下级政府行文。在操作中,应将文稿拟好,由本部门领导签署,请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经政府领导审批后的文稿,在行文时,才能在文首或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的字样。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文都具有授权行文的性质(内部事务除外)。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以及各部门的办公室是政府和部门的综合办事机构,对外行文都是代表政府和部门的,与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下级机关(部门)都应贯彻执行,可不在文首或文中标注“经***同意”的字样。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六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1月,黔西南州编制委员会以《关于设立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的通知》(州机编字〔20xx〕4号),设立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规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州水务局管理。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州级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类别的通知》(州机编办字〔〕42号),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技术人员6名、工勤人员1名),现有8名(其中:贵州省第一届人才博览会招聘引进3名、选调3名、考调1名、部队复员安置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长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长级);核定内设机构5个,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根据工作需要,经12月2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罗洋同志从州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拟调到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一科工作;刘垚同志从州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拟调到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二科工作;杨亮同志从州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拟调到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三科工作。现将罗洋等三位同志有关调动材料送贵局,请予审批。

附件:1、罗洋等三位同志《调动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2、罗洋等三位同志考察材料(一式三份);。

3、调动事项的会议记录;。

4、罗洋等三位同志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

5、罗洋等三位同志调动申请。

_黔西南州水务局党组。

20xx年1月29日。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七

一、下级机关一般应按照直接的隶属关系行文而不要越级行文。

二、行文常规: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应当使用平行文(如函、通知等),不能使用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更不能使用下行文(如命令、指示、决定等)。

三、要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向上级的请示,不要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可以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应当根据内容写明主送机关和抄报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所请求的`问题;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单位行文时,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四、要注意党政不分的现象。党务和政务事宜要分别行文,凡属政府方面的工作,应以政府名义行文;凡属党委方面的工作,应以党委名义行文。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二、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工作规律。

三、公文的撰写和修改必须及时、迅速,反对拖拉、积压。

四、词章必须准确、严密、鲜明、生动。注意几点:

(一)条理要清楚。公文内容要有主有次,有纲有目,层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了然。

(二)文字要精炼,篇幅要简短。

(三)遣词用句要准确。公文要讲究提法、分寸,措词用语要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

(四)论理要合符逻辑。公文的观点要明确,概念要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产生岐义,耽误工作。

(五)造句要合符文法,通俗易懂,并注意修辞。不要随便生造一些难解其意的缩略语,对涉及一些平时用简称的单位应使用全称。。

(六)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七)正确使用顺序号[一、(一)、1、(1)]。

五、要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

下行文通报类公文篇八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_同意国家_《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_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_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_,同时抄送国家_。

附件: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理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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