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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心理矫治服务方案范文 戒毒人员心理矫治个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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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心理矫治服务方案范文 戒毒人员心理矫治个案(5篇)
2023-01-12 12:33:39    小编:ZTFB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戒毒心理矫治服务方案范文(推荐)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毒品问题,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发动全县力量开展新一轮禁毒专项整治,全力围剿毒品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为纵深推进我县禁毒专项整治“第二战役”,确保禁毒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大力支持、协助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和积极参与禁毒的浩大声势,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现象的蔓延,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

二、全县人民要自觉抵制毒品,吸食、注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人员和强戒出所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并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对不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成瘾人员及复吸人员依法送强制戒毒。

三、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上述有关人员投案自首,对为毒品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提供藏匿场所或资助其逃跑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出租屋业主对在本场所、出租屋内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依法追究经营业主、出租屋业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对检举、揭发毒品犯罪活动,提供毒品犯罪线索,协助抓捕毒品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保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3千-20万元。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8398259

举报邮箱:

xx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精选戒毒心理矫治服务方案范文(推荐)二

为了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创造毒品和非法种植罂粟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我市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安钠咖、杜冷丁等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严禁走私、贩卖、运输、加工制作和非法持有毒品,违者一律依照全国人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惩处。

三、禁止任何人非法种植罂粟及其他毒品原植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抗拒强制铲除或经处理后又种植的加重处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的;

2、为他人提供吸食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们吸食、注射毒品的;

3、贩卖、运输、制作毒品的;

4、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和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向贩卖、吸毒人员提供管制药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

1、吸食、注射毒品的;

2、强制戒除后又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宽处理

1、主动投案自首的;

2、检举揭发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犯有毒品罪行的。

七、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应立即到呼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市公安局刑警队)登记戒毒。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毒品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为全市的禁毒工作做出贡献。

特此通告。

六日

精选戒毒心理矫治服务方案范文(推荐)三

20xx我中心在地委、行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预防为主为工作方针,结合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教育、三好一满意等活动,以落实效能建设为契机,以提高疾控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职能,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中心的各项工作,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确保了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今年我中心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建工作

我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推进疾控工作全面发展。

(一)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党员和干部职工素质。中心党总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会、基层调研、内部和外派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党的基本理论,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同时利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紧紧围绕“维护团结、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的大局,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民族团结教育,扬正气、促和谐。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党建工作体系。以提高服务能力为主线,以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为保障;以“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好一满意”、“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单位建设”等活动为载体,使中心的党建工作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体系。

(三)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形成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中心党政班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对中心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开展“小金库”、“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五重一大”党内监督、民主集中制,坚持政务公开和重大事件集体讨论制度。

(四)加强群团建设,强化党总支核心作用

在强化党总支核心作用的同时坚持党建带工建、妇建,加强了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在组织建设和经费等各方面全力支持工会和妇女小组的工作,协助群团开展各类职工活动,积极建立符合疾控特点的文化氛围,增强职工对中心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五)加强精神文明及综治工作,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和社会环境。

通过健全机构,落实职责,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落实安保维稳制度和信访制度,对中心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要物品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通过一系列措施,中心形成了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无上访人员和现象、无综治事件、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规现象,顺利通过了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的验收。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职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自治区疾控会议精神,我们于年初制定了20xx年业务工作计划,并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业务工作。20xx年即将结束,现将1-11月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二、业务工作

(一)、传染病监测、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法定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传染病流行。

1.法定传染病报告和管理

⑴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20xx年1月1日-11月28日,哈密地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丙类传染病3279例,其中乙类传染病12种1808例,较去年同期(1898例)下降4.74%,位于前五位是肺结核416例,乙肝390例,菌痢335例,梅毒221例,猩红热204例;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1926例,较去年同期(1388例)上升38.76%,位于前5位是其它感染性腹泻781例,手足口病597例,流腮361例,风疹76例,流行感冒70例。

20xx年1月1日至11月28日无甲类、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死亡病例12例(艾滋病9例、肺结核3例),较去年同期(6例,艾滋病3例、甲型h1n1流感1例、肺结核2例)上升66.67%。

⑵传染病漏报调查:2 -3月对两县一市所辖医疗卫生机构20xx年度的门诊日志进行抽查,调查传染病的漏报情况。此次共调查医疗机构11家,共抽查乙、丙类传染病188例,通过上网核查进行网络报告的170例,漏报18例,漏报率为9.57%。各类医疗机构中,乡镇卫生院的漏报率最高,其次为县级医疗单位,地区级医疗单位最低。漏报的传染病病种为流行性腮腺炎10例、风疹2例、其它感染性腹泻病2例、猩红热1例、手足口病1例,水痘2例。

2.吸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⑴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感冒监测与防治:按照自治区年初疾病监测工作会议的部署,依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20xx年1月1 日至11月28日,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地区医院)共采集样本183份,通过实验室检测报告甲型h1n1流感1例,b型流感24例,h3季节性流行性感冒3例。

⑵麻疹、风疹监测工作:依据《20xx-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要求,为了如期实现20xx年消除麻疹目标,对所有上报的麻疹疑似病例实行专病管理、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截至11月28日全区共采集疑似病例血样3份,确认风疹2例、麻疹疫苗相关病例1例,麻疹发病率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但疆内其他地区仍有麻疹暴发疫情,麻疹防控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3.肠道传染病监测与防控:

⑴手足口病监测和防治:根据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按照全国《手足口病监测实施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地区加强了手足口病的监测控制工作,对各县、市每月上报的前5例首诊病例开展了实验室检测工作,截止11月28日共检测38份样品,检出手足口病31例,其中肠道病毒ev71病例6份,肠道病毒ca16病例24份,肠道其他病毒1份。肠道病毒阳性检出率81.58%,无重症病例。

⑵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监测:依据《哈密地区20xx年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地市两级cdc和地市两级哨点医院人员进行了“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的解读,20xx年细菌性肠道传染病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技术”等的培训。选择了地区和哈密市两级cdc和地区中心医院、哈密市两级哨点医院和花园乡、陶家宫乡承担腹泻病监测工作.截止10月30日监测门诊总病例数55804例,报告腹泻病病例1507例,腹泻病监测率为2.70%。地区地、市两级4个哨点医院分配腹泻病采集样本318份,实际采样289份,完成率为90.88%;289份样本中检出副氏志贺氏菌10例,沙门氏菌6例,霍乱弧菌未检出。

4.艾滋病防治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厅艾滋病防治工作安排,在自治区cdc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了疫情报告和哨点监测,掌握艾滋病流行情况,预测其流行趋势,进一步提高了艾滋病预防控制数据收集及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⑴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情况

①1-10月全国各省通过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现住址为哈密地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74例,艾滋病病人17例,死亡15例;报告感染者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12%,报告病人数与去年同期下降29.17%,报告死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66.67%;从1995年哈密地区发现首例病例截至20xx年10月31日,累计报告现住址为哈密地区hiv(艾滋病病毒感染者)/aids(艾滋病病人)406例,其中感染者293例,艾滋病病人113例,死亡87例。感染者主要集中在哈密市区和哈密市部分乡镇,全区艾滋病疫情特点与其他各地州相似,正由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蔓延,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疫情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②全地区20xx年前三季度报告除艾滋病外监测的7种性病共336 例,报告覆盖率为100%。报告病例数较去年同期(256例)增加 31.25 %。

⑵哨点监测工作

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地区设国家艾滋病哨点监测人群5类(暗娼、吸毒者、男性就诊病人、长卡司机、孕产妇),目前地区级已负责完成男性性病就诊病人400人、长卡司机400人两类人群的哨点监测工作,共检出hiv(艾滋病病毒)初筛阳性者1例,梅毒17例,丙肝5例。

⑶监管场所监测工作

在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下,完成地区戒毒康复中心羁押吸毒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300人,共检出hiv阳性确认者37例,阳性率12.33%。

⑷vct(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监测工作

我中心自愿咨询检测门诊自成立以来,工作开展顺利,今年共检测267人次,检出hiv初筛阳性4例,梅毒33例。开展面对面咨询206人次,电话咨询15人次。

⑸抗病毒治疗工作

地区医院抗病毒治疗点数据录入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截止10月底新增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 28人,正在治疗80人,累计治疗145人。

⑹培训、督导检查工作

今年在自治区的安排和地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哈密地区艾滋病抗体扩大检测实施方案》,并举办了地区艾滋病骨干培训班和地区各级医疗机构扩大艾滋病抗体检测培训班,参加人数100多人。

联合哈密市疾控中心开展了为期10天的医疗机构性病规范化诊疗工作督导检查,共检查15家单位。查出性传播疾病漏报5例,漏报率2.42%(5/207),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9.02%,有明显改进。但大部分性病病例仍未填写《艾滋病性病附卡》,网报与原始卡信息一致率仅为15.34%,与去年同期持平。通过检查发现,各医院在对梅毒、淋病的实验室检测及诊断、规范治疗、健康教育、疫情登记及上报、网络直报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我们已将存在问题及时向各医院相关人员反馈,要求各单位积极整改。

⑺网络直报

依据国家以及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对性病/艾滋病疫情及时准确地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控中心性/艾科四大网络(高危行为干预专报、艾滋病疫情专报、自愿咨询检测专报、哨点监测专报)直报系统均能正常运转。

⑻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

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新的工作计划和预算(20xx年9- 12月)已被批准。今年1月自治区全球基金项目办召开地州主管例会和工作计划制定会。会后地区项目办根据自治区要求也召开了两次地区项目办公例会,就今年全球基金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并启动了地区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现哈密市承担的主要项目工作任务按要求已正常开展。

⑼能力建设

今年参加自治区项目办召开的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会议4次、自治区性艾中心召开的中美艾滋病防治项目(gap)20xx-20xx年度工作会1次、中国疾控中心召开的20xx年第一期国家级艾滋病/丙肝哨点监测工作培训班1次、自治区举办的男男性接触人群同伴教育干预培训班1次及自治区性病诊疗培训班1次。

5.结核病防治工作:

⑴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工作:20xx年1月1日至11月28日,全地区共发现“新涂阳”肺结核病人66名,“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29名,“新发涂阴”肺结核病(含重症涂阴)肺结核病人173名,分别占自治区分配任务数的38.82%、64.44%和104.85%。

⑵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规范结核病管理工作:

①3月地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对哈密市各大综合医院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导。地直各大综合医院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实行医务科(或执行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日常负责协调、汇总、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部分综合医院成立了技术诊断小组;医院对相关科室组织了“规范结核病管理工作手册”的学习和讨论,并传达了地区培训班学习内容及精神;各综合医院痰检室,已按“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结核病管理工作手册”步入正常轨道;结核病网络专报已经形成,病人追踪,网上查录工作开展顺利。

②开展了前三季度结核病工作督导,对两县一市各级综合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村级管理医生进行了全面检查。

③3月份进行了一次在线广播结核病知识讲座和3.24世界结核病日宣传活动;11月举办了县市级疾控中心检验人员痰培养培训班。

⑶“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项目药品及各种项目物资的供应情况:

“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以后,地区及一市两县疾控中心均设立了药品专库、专帐和冷藏设备,有专人管帐,专人管库。做到了进出库手续齐全,帐物相符,并在药品库房内制定了防火、防潮、防霉变、防失效、防过期的制度和措施,确保抗结核药品有效管理及使用,“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项目在全地区的正常运转。

(二)、免疫规划工作:

⒈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稳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⑴常规免疫接种情况:20xx年1至10月全地区接种乙肝疫苗12617人、卡介苗2901人、脊灰疫苗16808人、百白破疫苗19839人、流脑a群疫苗9066人、a+c群流脑疫苗6589人、甲肝疫苗4927人,麻疹类疫苗第一针5230人次,麻疹类疫苗第二针5733人次,白破疫苗3301人,接种率分别为99.90%、100%、99.70%、99.67%、99.81%、99.86%、99.78%、96.52%、96.75%和99.61%。其中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为94.32%。

⑵afp监测工作:为维持无脊灰状态,依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继续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的要求,敦促各县市cdc派专人加强了对各级医院afp疑似病例的监测工作,今年1-11月共报告12例afp病例(本地报告2例,外地报本地10例),临床诊断格林巴利2例、急性脊髓炎、重症肌无力、脑性瘫痪各1例。报告15岁以下病例2例,1例临床诊断为神经肌炎。所有病例均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送样、随访等工作。10月完成了地区无脊灰证实报告。

2.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3月份春季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有382名幼儿园幼托儿童、434名小学学生需要进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补种疫苗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87.25%和1.82倍。9月份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学查验入托入学儿童11672人,补种4550人,较去年同期增加2.92倍。

3.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3月、4月依照《哈密地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两轮共计为176288名适龄儿童口服了脊髓灰质炎疫苗,服苗后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地区评估98.88%;自治区评估99.17%。

4.免疫规划疫苗抗体水平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9月份完成自治区分配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抗体水平监测工作106份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工作。

(三)、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1、地方病防治工作:

⑴加强碘盐市场管理,做好碘盐监测工作:

按照《国家碘盐监测方案》和自治区碘盐监测实施细则,3—4月,两县一市对居民食用盐抽样900份,其中合格873份、不合格13份,非碘盐14份、非碘盐率1.88%、碘盐覆盖率98.12%、碘盐合格率96.98%、合格碘盐食用率95.17%。

⑵健康教育促进项目工作:

①根据卫生部、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地区在5.15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采取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与现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二堡镇医院、学校以及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了以“科学补碘,健康一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面向市民宣讲如何科学食用碘盐,大力宣传我地区防治碘缺乏病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形势,让大家充分认识碘缺乏病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向孕产妇宣传要坚持食用碘盐,预防出生缺陷,保护母婴健康。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xx余份、宣传册500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张贴宣传画100余张,办板报2块,发放宣传物品500余个。

②县(市)疾控部门协调宣传部、广电局等媒体在辖区播放有关地方病防治知识、策略和措施的宣传片;协调和配合教育部门在全县小学校4—6年级进行地方病防治知识专题健康教育课,并通过目标学生把所学到的知识传递给家庭成员;由村医组织项目村的家庭主妇开展地方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参加人员2684人,各乡政府、村委会张贴、悬挂相关地方病防治知识的标语326幅,卫生院开设249期专题宣传栏,村卫生所(室)张贴宣传画。

③通过项目实施,各县(市)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加大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11月在两县一市的9个项目乡镇中心的9所小学随机抽取5年级学生共270名、在小学所在地抽取135名家庭主妇进行问卷调查,碘缺乏病知晓率分别为90.98%、95.06%,较项目实施前基线调查知晓率(78.02%和87.40%)均有大幅度的提升。

⑶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考核工作

根据自治区疾控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区疾控中心尿碘和盐碘实验室、两县一市疾控中心盐碘实验室参加了国家碘缺乏病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考核工作,并全部达到外质控标准。

⑷麻风病防治工作

20xx年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报告我地区麻风病1例,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我们对该病人开展了规范治疗、管理、周围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及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⑸包虫病防治工作:

①项目基线调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xx年包虫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巴里坤县、伊吾县、哈密市积极开展了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上半年完成成人免费b超普查23300人,查出病人21人,患病率为0.09%;手术治疗11例,药物治疗10例;12岁以下儿童血清检测1640份,检出阳性62份,感染率为3.78%;采集犬粪3147份,阳性20份,感染率为0.64%;截止20xx年3月份共摸底调查及登记建卡家 (牧) 犬7165只,驱虫3501只,驱虫率为48.86%;哈密市对家畜包虫病患病调查1000只,查出感染家畜2只(头),感染率0.002%。

②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两县一市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包虫病流行调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地区流调工作已全部完成。人群患病检查9671人,检出患病率为0.13%;6—12岁学生儿童感染和患病情况调查,b超检查5490人,未检出感染儿童,血清学检测193人,检出阳性率3.52%;犬感染调查完成犬粪采集960份,检出阳性感染率0.94%;对干部、农牧民、宗教人士320人和学校4年级及以上的学生防治知识与行为调查工作正在稳步开展;数据库建立和录入工作正在开展中。

③包虫病防治项目督导工作:

根据自治区《20xx年全区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督导方案》的要求,针对组织管理、经费到位、设备采购和工作任务开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喀什地区和克州16个县(市)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叉督导检查。

按照地区《关于开展全地区包虫病防治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和精神,在地区卫生局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采取县市间交叉互评的方式进行。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⑴督导管理:为进一步建立建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方面提高慢性病督导管理水平,于5月份在地区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分别对全地区进行慢性病工作的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限期整改要求。

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参加完成了地区卫生局组织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xx年上、下半年的督导检查工作,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检查居民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情况。

⑶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

结合各种宣传日,如“4.7”世界卫生日、“5.31”世界无烟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采用展板及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等多种形式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九千份;印制横幅18条,在每个宣传点均悬挂醒目横幅,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计划如期开展。

(四)、健康体检工作

⒈饮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认真做好此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按时发放健康证,1-10月累计发放健康证1973本。

⒉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1-10月累计完成27家企业接触噪声和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2711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前、在岗、离岗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健全了职业人群健康监护档案。诊断职业病1人,疑似职业病2人;复查职业病6人;发现职业禁忌症24人

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完成吐哈事业部等机构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152名,对其中有异常指标的人群均提出了专业化建议,确实保障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项目:依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自治区卫生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项目,依法开展了以下工作:

1. 进行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年检、资质复审工作,目前新的资质已经取得,有效期四年。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完成并通过伊犁州13家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的评审工作;完成伊犁州16家单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均通过专家评审;对14家放射工作单位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出具11家单位的检测报告。完成红星医院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评审工作。

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评价工作:完成了地区中心医院等111家单位1844人次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工作。

(六)、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与卫生监督所、检验中心配合,完成了市区直管部分餐饮单位餐具消毒效果以及公共场所检测工作任务,1—6月共抽检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池)12家,其中合格9家,不合格3家,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监督所要求不合格餐饮单位先整改,整改后复查。

(七)、检验检测工作

1. 流感、手足口病病毒检测

按照《20xx-20xx年新疆流感监测方案》要求,中心流感网络实验室开展甲型流感、季节性流感、乙型流感及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完成哨点医院送检的流感病毒核酸检测标本183份;同时按照《手足口检测技术方案》要求,完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送检的手足口病毒核酸检测标本38份。

2.肠道传染病检测

5月份完成了对两县一市《20xx年哈密地区肠道传染病监测实施方案》及实验室检测技术的培训工作。督促哈密市做好肠道传染病监测的准备工作。本中心实验室6-10月份完成肠道传染病检测标本145份,共检出6份福氏志贺氏菌。对地、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出的阳性标本16份进行了菌株分离鉴定及12种抗生素药敏试验,结果为福氏志贺氏菌10份,伤寒沙门氏菌6份。10月完成自治区肠道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考核。

3.麻疹、风疹检测

依据《20xx-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要求,检测医疗机构上报麻疹疑似病例标本3人份,开展麻疹病毒、风疹病毒抗体检测工作,结果均为1例风疹病毒抗体阳性(麻疹疫苗相关病例)、2例风疹病毒抗体阳性,为地区消除麻疹行动规划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

4.艾滋病病毒检测

6月份完成了国家艾滋病监测中心实验室对全疆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的艾滋病确证试验、丙肝、乙肝、梅毒四个项目的能力验证盲样考核。

1-10月份完成艾滋病确认检测63人份;艾滋病初筛试验439人份; cd4流式细胞检测91人份;梅毒快检11人份;丙肝检测93人份。

5.结核病防治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配制发和放结核菌涂片镜检染液20公斤,参加完成一季度性结核病防治项目督导任务。完成了结核病参比实验室的验收准备工作。

6.地方病防治实验室检测工作

2月份完成自治区下发的盐碘、尿碘盲样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

7.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

完成辖区内饮食服务行业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11家、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1家。

8.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检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样品20份,餐具消毒样品28份,检测指标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余氯、氨基磺酸钠等项目。

9.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检测:1至10月完成饮食商业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331人,职业健康体检检测2060人,其中血常规、尿常规各2945人,乙肝表面抗原29人,谷丙转氨酶3391人,肝功肾功114人;完成放射从业人员淋巴微核畸变率试验 151人。

10.其他检测工作

完成完成委托送检的生活饮用水71份、纯净水3份、消毒毛巾3份;公共场所余氯和烷基磺酸钠检测6份;完成71份食品的微生物、理化检测项目及7份食品的微生物检测工作;完成了铁、铝、硫酸盐、硝酸盐、氟、氯化物六个项目的实验室内质控。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截止11月28日,全地区累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均为一般事件,为哈密市三中和四中水痘疫情。 2所学校累计发病6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6.66%,报告病例数较上年同期下降96.39%。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⑴6月我中心作为参演单位参加了由哈密机场组织的应急救护演练活动。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在中心副主任王晓铁的带领下,派出了相关专业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接到疫情报告25分钟第一时间赶赴演练现场,得到了现场总指挥的表扬。

⑵9月中心组织开展了一次卫生应急演练活动。从实战出发,成立了指挥部,中心领导卡德尔书记和王晓铁副主任亲自坐镇指挥,地区卫生局王炜书记亲临现场指导工作。中心8个卫生应急小组20余名专业人员参加了现场应急演练,在中心一楼和哈密市回城乡卫生院设置2个模拟现场,采用模拟现场处置演练方式,模拟甲型肝炎暴发疫情现场,从信息报告-紧急集合-启动预案-个人防护-现场处置(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采样、检测等)-专家点评-总结报告各个环节均进行了实战演练。

(九)、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⒈建立健全了我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把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到了中心的每一项业务工作之中。

⒉结合疾控机构绩效考核要求,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形式,开展了3.24“结核病宣传日”、4.5“世界卫生日” 、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5.15“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大型宣传活动。

3.积极组织参加了地委行署和地区卫生系统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3月“科技四下乡”服务活动、5月“哈密地区科技周”宣传活动和9月“全国科技宣传周”活动。

在以上宣传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知识、预防艾滋病、禁毒知识、预防碘缺乏病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各类宣传品30余种6000余份,发放环保袋1000个。通过宣传、教育,充分加强了广大城市、农村居民、农民工、学生和流动人口的健康知识的知晓率,提高了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4.培训工作:根据年初计划定期开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计量认证专题培训活动,目前已开展5期;协助消防局开展消防知识培训2次。中心累计外派参加各类培训32人次,其中区内培训27人次,区外5人次。

5.信息报送:我中心积极组织业务科室及时上报工作信息,1-9月共向地区政府网、地区卫生局、宣传部、哈密报社上报信息67条。

(十)、绩效考核工作

依据卫生部20xx年1月印发的《推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卫办疾控发〔20xx〕5号),我中心总结、积累经验,积极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再次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疾控机构基本职责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开展了宣传动员、学习培训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了地区疾控中心20xx年绩效考核工作。

(十一)、实验室计量认证前期准备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依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开始中心实验室计量认证准备工作,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确定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等工作已完成,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以上工作为我中心扎实做好计量认证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公正、科学、有效、准确的检测数据,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服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篇四:20xx年疾控中心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部署,在去年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上,在保持好的工作作风上,对照行评代表提出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在行评工作“回头看”中,受到各位行评代表的高度肯定。

今年以来,中心党总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分工,施行“一岗双责”,中心与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创建满意工程、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有关精神,拟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施行方案,根据*、市纠风办的要求,中心拟定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预案,今年参加了两次上线活动。

五、狠抓内部管理,提高工作绩效

1、连续强化实验室规范化管理 实验室是中心一切业务工作的基础,中心通过了省厅组织的等级实验室评审工作,在全*率先取得县级甲级实验室资格。另外还通过了省cdc组织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评估。

2、对照《**省疾控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中心以绩效考核为契机,强化科室与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各科室对照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厘清了科室内工作思路与发展方向。在*cdc组织的对xx年与xx年绩效考核中,中心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3、争创省级文明疾控中心 省级文明疾控中心是疾控中心综合实力的体现,体现在业务能力上、管理水平上、社会形象上。通过中心上下的努力,中心在全*率先通过了省级文明疾控中心的检查验收。

4、加强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中心最近几年退休的老同志较多,中心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不因老同志的退休而滑坡。一是发扬中心传帮带的传统,让新同志成长为业务骨干;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自学与专家讲座提高业务水平;三是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知识层次;四是积极从国家重点大学引进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一线工作中(xx年引进3人)。

5、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以制度来管人,进一步改善了工作作风。

6、在狠抓疾控业务工作的同时,中心综合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中、保密工作均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与各科室的重要工作范围,常抓不懈,重在落实,全年未出现重大事故。

五、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老化 人员老化、人员结构不合理是近几年中心特别突出的问题。中心最突出的表现急需的预防医学、卫生检验等专业人才的欠缺,而中心护理、药剂等专业人员过剩,另外中心最近几年面临退休的老同志达二十人之多。中心急需补充专业人才。

2、业务用房不足、装备老化 在等级实验室评审中,必须的a类实验室仪器装备还有缺口,另外中心现在建筑面积已不能满意我市80万人口的疾控工作需要。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以 “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以强基工程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提升中心疾控能力,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拓宽工作范畴,提高服务质量。

3、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中心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平台,中心内部办公信息管理平台,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等。

精选戒毒心理矫治服务方案范文(推荐)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国家、省禁毒委、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建立试点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在区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齐抓共管,街镇具体实施,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工青妇和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体制,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一)组织结构。

1、区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社区戒毒工作措施。

2、此次社区戒毒试点工作设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由北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北园街道办事处设立“清河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戒毒办),由区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教育、妇联、共青团、社区戒毒专门组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承担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戒毒方面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社区戒毒办主任。

3、社区戒毒办根据吸毒人员数量情况,组织一个或多个由居委会主任、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及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以下简称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帮教工作。帮教小组可以吸纳禁毒志愿者参加,由居委会主任担任帮教小组的组长。

(二)工作职责。

1、社区戒毒办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

(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

(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5)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上报区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2、区戒毒办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开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监测工作。

(2)司法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司法援助。

(3)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4)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5)公安机关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6)教育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人员以及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7)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戒毒工作,其中,共青团负责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

(8)社区戒毒专门组织在社区戒毒办的领导下,做好社区戒毒的日常工作。

3、帮教小组职责。

(1)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

(2)戒毒人员的就学、就业援助。

(3)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告诫。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6)发现社区戒毒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救治。

(7)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

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一)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在我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不满十六周岁的。

(四)七十周岁以上的。

(五)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六)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社区戒毒的时间自戒毒人员到社区戒毒办报到之日起算。社区戒毒人员变更社区戒毒的地点,符合社区戒毒协议各项规定的,社区戒毒时间合并连续计算。

(一)接到《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后的七日内(外省市十五日)到社区戒毒所在地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到。

(二)每个月至少向社区戒毒帮教小组报告两次戒毒情况。

(三)接受定期检测。

(四)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社区戒毒地点。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1、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经公安机关两次书面告诫,拒不改正的。

2、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3、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四)经社区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其他需要强制隔离戒毒的。

(一)社区戒毒初始阶段的工作步骤。

1、对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经区公安机关决定,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和《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本人,并在三日之内通知社区戒毒办和社区戒毒人员家属,并责令戒毒人员七日内到指定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办报到。

2、执行地社区戒毒办接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和《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后,迅速成立帮教小组(对女性社区戒毒人员建立的帮教小组,至少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参加),填写《社区戒毒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帮教小组),建立《社区戒毒人员登记台帐》和《社区戒毒人员档案》。待戒毒人员报到后,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同时通知帮教小组启动帮教工作。

3、如戒毒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由社区戒毒办对其进行催促,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上报区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4、对社区戒毒人员的相关信息,由社区戒毒办及时通知派出所将其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中,并按时限维护。

(二)社区戒毒进行阶段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接到社区戒毒办通知后,要建立《社区吸毒人员登记台帐》和《社区戒毒人员档案》,及时安排专人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染毒程度、经历、个人特点、生活和家庭环境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辅导和教育,每个月找戒毒人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谈话,并做好记录,由组长签字后,存入档案备查。每个月至少听取戒毒人员两次戒毒情况汇报。

2、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并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的辅导。

3、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4、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5、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6、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7、帮教小组依据历次检测结果和现实表现情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报社区戒毒办进行统一归档,并将复印件存入帮教小组《社区戒毒人员档案》中,作为戒毒人员解除社区戒毒的依据。

8、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的,由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写出书面保证,经社区戒毒帮教小组研究批准并报社区戒毒办备案后,可以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地点。期限不得超过3日,外出时间计入社区戒毒期限。

9、戒毒人员提出变更戒毒地点请求的,社区戒毒现执行地社区戒毒办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同意的,办理向接收地社区戒毒办的移交手续。

(三)社区戒毒解除阶段的工作步骤。

社区戒毒人员戒毒期满,由社区戒毒办提出意见,报经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批准,予以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通知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

(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社区戒毒工作人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的培训制度》、《社区戒毒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社区戒毒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戒毒人员定期检测制度》、《执行地点变更制度》、《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社区戒毒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戒毒人员信息汇总制度》、《禁毒志愿者招募制度》、《社区戒毒工作保密制度》、《帮教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社区戒毒试点工作走向正规化道路。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社区戒毒措施需要相应的物力和财力保障。区禁毒办要积极商请财政部门,建立戒毒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开展戒毒工作的经费和戒毒科研的经费。

(三)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推广经验。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禁毒法》能否顺利实施,区禁毒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试点工作方案。通过试点,切实建立起一套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机制。

精选戒毒心理矫治服务方案范文(推荐)五

为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乡禁毒委副主任为组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堕却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乡综治办,负责本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戒毒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身心康复、回归社会。

(一)明确和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具体职责。派出所、司法、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等单位认真履职、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社区戒毒(康复)

工作。

(二)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队伍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各村要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不得少于1人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帮扶措施,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要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度。

(一)派出所: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院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二)司法所: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并配合公安机开展吸毒人员登记。

(三)社会事务办: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四)财政所:负责保障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费。

(五)中心校: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六)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〇xx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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