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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特许经营协议书(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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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特许经营协议书(通用18篇)
2023-11-24 03:27:2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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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讲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二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账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账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账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账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账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账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三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乙方独家买断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万元;保证金万元。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1、负责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四

甲方:北京xxx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柜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 知识资产:指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商誉以及由甲方开发经营销售用于“qq农场”生态工坊零售店经营的独特的经营理念。

1.2“qq农场”生态工坊:指乙方专门经营销售甲方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不排除甲方通过oem或odm生产的产品)的零售店。以下简称“qq农场”生态工坊。

1.3 授权地址:指经甲方确认并认可的乙方开设“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店的地址。

1.4 商业秘密:指所有关于“qq农场”生态工坊的资料和信息,该类资料和信息均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2.1 本合同授权地址

2.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授权地址经营授权业务。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3.1 甲方允许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店铺或柜台上使用“qq农场”生态工坊或甲方商标。但应该在明显处标明乙方店面或柜台工商注册名称。

3.2 甲方不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称等进行工商注册、对外缔结合约、或约定其他义务等行为。

4.1 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完成“qq农场”生态工坊的装修、布置和形象的统一设计。并于开业一周内将店面照片八张寄到公司总部,以便公司进行备档审核。

4.2 因地理环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在2.1条规定区域内的店面时,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3 乙方除2.1条款所规定的店铺外,需要追加新建“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者专柜时,必须与甲方另外签定经销合同。

5.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元销售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免费配送市场价值贰万贰仟元的产品,以便乙方正常经营.此保证金后期返还,从第二次进货起累积进货壹万元返壹仟元,返完为止。

5.2 从第二次进货起店面将按各级店铺经销价供货,代理商将按代理价格供货。

6.1 本合同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独立法人或者工商个体户),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承包联营或者合伙关系,甲乙双方应独立承担与各自业务相关的经营费用和民事法律责任。

7.1 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乙方无偿给予人民币捌仟元的装修费支持。条件为:店面装修符合总部要求,销售保证金返完后累积完成提货定额人民币捌万元。

7.2 为统一专卖店形象及保证工艺质量,专卖店内的员工牌、销售票据、水晶牌、开业pop等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制作。

8.1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8.2 销售奖励支持:在销售保证金和装修费用返还后进货累积以五万元人民币为基数按6%返点支持!

8.3 调货规定:乙方所进货品如有在三个月内严重滞销的,其产品及包装无损坏的,甲方允许乙方在5%的比例内调换货;调换货品的运费由乙方负责(被调换的产品若有配套赠品,则调换货的总金额应减去赠品的金额);超过发货日6个月以上的产品不予调换。所调换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等值调换适合市场的产品和新产品(赠品、乙方指定产品、特定产品除外)。

9.1 为确保授权业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9.2 产品: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企业标准为准)及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售出产品经证实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予以调换并承担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

9.3 运输:产品运输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有关货物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收到乙方汇款后甲方保证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货品发出。

9.4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经营授权业务必需的有关资料和“qq农场”生态工坊授权证书,并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促销赠品及资料。

9.5 甲方将根据规定向乙方提供“qq农场”生态工坊选址建议、设计及装修标准图纸,并提供店面标准牌匾设计、招牌或者标志以供乙方店面装修参考。

9.6 甲方权利: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遵守各项条款的情况下,由于乙方个人推广经营的原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另行发展加盟商开展品牌业务。

9.7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员提供经营管理的各种辅导和培训。

10.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

10.2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销售从事本合同明确许可“qq农场”生态工坊产品以外的授权业务。

10.3 严禁将礼品包装系列产品拆开销售,严禁将赠品当作产品来销售。由此被国家机关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或被消费者投诉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经营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0.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甲方授权的“qq农场”生态工坊的经营权。

10.5 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满一年者,乙方应该在甲方的监督下自动拆除所有“qq农场”生态工坊的标志,不得再以“qq农场”生态工坊名义经营。

10.6 乙方不得对产品、产品的用途及说明书进行修改和变动,保证产品的整体形象。

10.7 乙方不得散发非甲方确认或者提供的资料,确保甲方宣传的准确性,防止误导消费者。

10.8 若是因为乙方的过错、过失或者故意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和赔偿,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行政处罚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无条件就甲方造成的损失直接全额赔偿给甲方。

10.9 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定的区域代理商的市场管理,若与其有争议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10.10 乙方应遵守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关规定。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自动失效(如该有效期超过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或qq农场生态工坊租约的租期,则本合同将与“qq农场”生态工坊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约的租期终止日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续签,须在期满前五十天内重新签定新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

11.2 乙方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任何规定、或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规章制度的任何规定,甲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当期期满前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单方面负责赔偿或承担。

11.3 本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提前终止后十天内,乙方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停止使用并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销材料;停止经营任何授权业务;并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对外表明宣称其有权继续经营任何授权业务或者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12.1 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法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面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归还的企业材料后,退还乙方交纳的相关款项。

12.2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qq农场”生态工坊合同。

12.3 如因不可抗力行为,法律政策变化以及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无须对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13.1 生效日期: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款项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2 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13.3 未尽事宜: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13.4 无效条款:如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

13.5 本合同有效签署期为贰年

14.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5.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xxx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20___年__月__日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六

特许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3)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六、供货及运输:

1.供货地点: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按装箱单标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九、协议期限、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七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________服饰________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开设“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_____%换,补货买断为____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___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如何防范特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1、特许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特许人应当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具备“两店一年”、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持续提供指导、培训、技术支持的能力。不能在还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时候就开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避免因此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2、特许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备案,以防止被特许人以特许人未进行备案为由提起相关诉讼。备案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是对特许人的管理,但同时也是对被特许人的一种保护,在特许经营活动中依法备案对于特许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3、特许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将法律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事项书面披露给被特许人,并留存好已经履行了该项义务的相关证据,最好整理一套披露信息资料,一式两份,由双方均签字,各备一份,以应将来纠纷中举证需要。

4、生活中有“十个加盟九个骗”的说法,尽管这是一句夸张的`说法,但不容忽视的是很多特许人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特许人存在欺诈的嫌疑。因此,被特许人在签订合同前,要对特许人充分地考察,详细地审阅特许人所披露的信息,要做到理性签约,不能让快速发财的念头冲混了头脑。

5、双方在合同中尽可能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履行义务的程序、相应的违约责任等作出详细的约定,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准确认定各自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6、被特许人在订立合同时,要注意对单方解除权的约定,尽可能约定一个确定的期间。如果未约定确定的期间,被特许人如果想行使单方解除权,应当在合同订立后尽快行使,且不能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

7、合同到期之后,被特许人应当注意及时拆除带有特许人商标、企业标识等的牌匾、停止使用相应的知识产权经营资源,防止被诉侵权或违约。

文档为doc格式。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柜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知识资产:指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商誉以及由甲方开发经营销售用于“qq农场”生态工坊零售店经营的独特的经营理念。

1.2“qq农场”生态工坊:指乙方专门经营销售甲方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不排除甲方通过oem或odm生产的产品)的零售店。以下简称“qq农场”生态工坊。

1.3授权地址:指经甲方确认并认可的乙方开设“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店的地址。

1.4商业秘密:指所有关于“qq农场”生态工坊的资料和信息,该类资料和信息均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2.1本合同授权地址。

2.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授权地址经营授权业务。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3.1甲方允许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店铺或柜台上使用“qq农场”生态工坊或甲方商标。但应该在明显处标明乙方店面或柜台工商注册名称。

3.2甲方不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称等进行工商注册、对外缔结合约、或约定其他义务等行为。

4.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完成“qq农场”生态工坊的装修、布置和形象的统一设计。并于开业一周内将店面照片八张寄到公司总部,以便公司进行备档审核。

4.2因地理环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在2.1条规定区域内的店面时,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3乙方除2.1条款所规定的店铺外,需要追加新建“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者专柜时,必须与甲方另外签定经销合同。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元销售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免费配送市场价值贰万贰仟元的产品,以便乙方正常经营.此保证金后期返还,从第二次进货起累积进货壹万元返壹仟元,返完为止。

5.2从第二次进货起店面将按各级店铺经销价供货,代理商将按代理价格供货。

6.1本合同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独立法人或者工商个体户),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承包联营或者合伙关系,甲乙双方应独立承担与各自业务相关的经营费用和民事法律责任。

7.1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乙方无偿给予人民币捌仟元的装修费支持。条件为:店面装修符合总部要求,销售保证金返完后累积完成提货定额人民币捌万元。

7.2为统一专卖店形象及保证工艺质量,专卖店内的员工牌、销售票据、水晶牌、开业pop等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制作。

8.1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8.2销售奖励支持:在销售保证金和装修费用返还后进货累积以五万元人民币为基数按6%返点支持!

8.3调货规定:乙方所进货品如有在三个月内严重滞销的,其产品及包装无损坏的,甲方允许乙方在5%的比例内调换货;调换货品的运费由乙方负责(被调换的产品若有配套赠品,则调换货的总金额应减去赠品的金额);超过发货日6个月以上的产品不予调换。所调换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等值调换适合市场的产品和新产品(赠品、乙方指定产品、特定产品除外)。

9.1为确保授权业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9.2产品: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企业标准为准)及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售出产品经证实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予以调换并承担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

9.3运输:产品运输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有关货物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收到乙方汇款后甲方保证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货品发出。

9.4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经营授权业务必需的有关资料和“qq农场”生态工坊授权证书,并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促销赠品及资料。

9.5甲方将根据规定向乙方提供“qq农场”生态工坊选址建议、设计及装修标准图纸,并提供店面标准牌匾设计、招牌或者标志以供乙方店面装修参考。

9.6甲方权利: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遵守各项条款的情况下,由于乙方个人推广经营的原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另行发展加盟商开展品牌业务。

9.7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员提供经营管理的各种辅导和培训。

10.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

10.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销售从事本合同明确许可“qq农场”生态工坊产品以外的授权业务。

10.3严禁将礼品包装系列产品拆开销售,严禁将赠品当作产品来销售。由此被国家机关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或被消费者投诉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经营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甲方授权的“qq农场”生态工坊的经营权。

10.5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满一年者,乙方应该在甲方的监督下自动拆除所有“qq农场”生态工坊的标志,不得再以“qq农场”生态工坊名义经营。

10.6乙方不得对产品、产品的用途及说明书进行修改和变动,保证产品的整体形象。

10.7乙方不得散发非甲方确认或者提供的资料,确保甲方宣传的准确性,防止误导消费者。

10.8若是因为乙方的过错、过失或者故意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和赔偿,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行政处罚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无条件就甲方造成的损失直接全额赔偿给甲方。

10.9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定的区域代理商的市场管理,若与其有争议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10.10乙方应遵守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关规定。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自动失效(如该有效期超过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或qq农场生态工坊租约的租期,则本合同将与“qq农场”生态工坊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约的租期终止日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续签,须在期满前五十天内重新签定新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

11.2乙方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任何规定、或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规章制度的任何规定,甲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当期期满前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单方面负责赔偿或承担。

11.3本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提前终止后十天内,乙方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停止使用并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销材料;停止经营任何授权业务;并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对外表明宣称其有权继续经营任何授权业务或者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12.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法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面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归还的企业材料后,退还乙方交纳的相关款项。

12.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qq农场”生态工坊合同。

12.3如因不可抗力行为,法律政策变化以及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无须对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13.1生效日期: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款项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2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13.3未尽事宜: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13.4无效条款:如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

13.5本合同有效签署期为贰年。

14.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5.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20___年__月__日。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九

1.1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政府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动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2)本协议签署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签订协议后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4.1期限届满终止。

4.2提前终止。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5.2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5.4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供气安全。

6.1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紧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7.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收费。

8.1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8.2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采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甲方义务。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乙方义务。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9.6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违约。

10.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12.1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

13.1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燃气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六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七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八保险(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

附件九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

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3)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六、供货及运输。

1.供货地点: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按装箱单标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九、协议期限、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特许方〉:荆州市xxx茶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2、甲方将拥有“碧圣”商标及所代理和“金荣”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碧圣”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碧圣”商标及其代理和“金荣”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逾期交纳保证或名称使用费等费用,则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协议期限,继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继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3、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身份证号码:

日期: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第十二章附件。

附件1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附件2技术规范与要求。

附件3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范围。

附件5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

附件6技术方案。

附件7融资方案。

附件8项目公司的初始股东名单。

附件9所需的执照、许可及批准。

附件10需预先批准的合同清单。

附件11保险。

附件12终止补偿金额。

附件13项目公司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格式。

附件15仲裁协议。

附件16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17运营与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18供电购电协议(在利用垃圾发电的情况下)。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日期:日期: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雨荷园化妆品连锁机构,销售相关品牌达成以下协议:

一、加盟要求:

乙方要有良好的社会商业圈,店面要在繁华地段,经营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有一定的经营理念和积极的发展心态。

二、甲方授权乙方为雨荷园_________________区域连锁加盟店,从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限期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互相之间产权及归属关系,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雨荷园总部批准品牌的化妆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门头喷绘壹块,室内所经营品牌的部分灯箱片。美容院装2套,小试用、宣传彩页、手册、形象展架、工牌若干。长期多次培训服务员、美容师,所需的资料和开业当天活动人员、音响、特价商品、气模、车辆。(加盟费____________元)。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连锁店。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为乙方提供授权书、商标使用证。

8、厂方、甲方不定期在乙方所在区域投放广告(以静态广告为主)并加注乙方地址,有偿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包装代、工服等经营消耗品。

9、甲方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加盟店,有权对违规加盟店进行处罚、解除和约。

1、获得所在区域经营雨荷园中产品的权利,商标的使用权。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作为合法经营保证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

4、每年甲方按保证金的___%的货品为利息返赠,期满如不在续约,无争议全部退还。

5、自第二年起每年交纳一次管理费__________。

6、乙方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

7、乙方若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店中不得经营其他品牌化妆品,违规者罚款500元并限期退回私进品牌,严重者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加盟。

9、为保护区域利益,乙方不得私自变动价格。

10、严禁在加盟区域外和化妆品经营范围外使用雨荷园商标,如乙方私自进货、滥用商标,被顾客投诉两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五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2“徽记”:指由_组成的标志,详见附件1;。

1.3“协议期限”:指本协议第条约定的期限;。

1.4“区域”:指中国内地境内。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以无形资产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邮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邮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甲方应当:

2.1负责邮品的报批工作;。

2.2向丙方提供徽记在邮品上的使用权;。

2.3向丙方提供名称在邮品上的使用权;。

2.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2.5向乙方及丙方提供邮品委托销售授权书;。

2.6负责邮品宣传广告的把关并为广告的发布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以甲方特许邮品的独家开发权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邮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邮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乙方应当:

3.2负责邮品的设计,并负责解决设计素材的版权问题,保证时限;。

3.3负责邮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邮品总价值的____%以上;。

3.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第四条丙方权利义务。

丙方以资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邮品开发项目,并自愿承担由于邮品销售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应当:

4.1协助甲方办理邮品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3负责邮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邮品总价值的____%以上;。

4.4负责邮品制作费、无形资产使用费等资金的投入,具体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四。

第五条邮品的设计、发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制定并认可了“邮品设计、发行方案”(见附件二)和“邮品设计样稿”(见附件三),并将以此两份文件作为邮品设计、发行、制作的原则,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与之不符的情况,三方须共同协商决定,并将修改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六条邮品的销售。

6.4自首批邮品上市后,乙、丙双方应每周出具销售报表,并在累计销售收入达到____时,将销售收入划转到邮品开发专用帐户。

第七条徽记使用费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资金和实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记的使用费:

7.1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2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_万元;。

7.3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邮册____本,____邮册____本,____邮册____本。

第八条利润分配。

8.2鉴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担的风险,三方协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

第九条保密条款。

甲、乙、丙三方郑重承诺,对本协议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与他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讨论或向他方披露。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在本协议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第十条知识产权。

甲、乙、丙三方承认并确认,徽记和名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所有本协议项下邮品的资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设计,且丙方答应按时制作。作品应于完成时,视同自动成为甲方独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资产。甲方拥有这些产品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应被视为产品资料的唯一作者;产品应被认定为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为甲方提供的“委托创作作品”。

第十一条合同的整体性。

本协议(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须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效力持续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条保证陈述。

三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3.1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3.2本合同经三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四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三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三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3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的延误,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7.4一方不履行协议使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5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或者部分被视为删除,但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8.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8.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其他。

19.6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9.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

19.8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三方构成约束力;。

19.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19.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六

1.1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2)本协议签署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签订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七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注册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注册地址:

1、乙方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乙方需认同公司商标,能亲自经营管理;。

3、乙方资金及财务能力健全,固有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从甲方年度采购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乙方经营场所须在20xx平方米以上。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除非合同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续签合同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续签合同。

大中电器商号为甲方所有,甲方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大中电器商号,使用范围仅限于乙方所属的位于的营业单位。有效期从甲方正式签发文本授权书之日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之日止。

2.甲方负责向加盟店提供其经营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种类(根据乙方的需要),并保证其供货价格与甲方的其他门店一致。

3.甲方全力协助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按甲方各门店的管理模式协助乙方执行并实施对加盟店的管理。

4.甲方在取得生产厂家返利时,应将加盟店销售部分的应得返利款支付给乙方(已预先扣除返利供货的商品除外)。

5.甲方有权根据《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服务标准要求乙方处理解决售后服务及顾客投诉的问题。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有偿提供广告方面的支持(根据乙方需要),并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7.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执行联合刊登的广告价格及相关公众承诺及乙方从甲方独家购进的商品零售价及最低批发价格。

8.甲方有权(义务)为乙方培训经营人员。

1.乙方负责提供加盟店经营所需的资金、场地及经营人员。

2.乙方负责提供加盟店营业场所内外装修及商品展柜的各项设计制作费用。

3.乙方负责加盟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加盟店商品库存结构、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和建议。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从事加盟店的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声誉造成的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每年壹拾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是以每年度为一期预先支付。自本合同生效十日内,乙方应将第一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每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乙方应于上期届满前十天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6.乙方应保证加盟店在经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法》及工商管理法规,与顾客发生纠纷,造成顾客投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乙方有权要求享受甲方对其他门店的供货价格,并有权有偿参加甲方的各项促销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乙方有权要求参加甲方的广告,但乙方应根据比例承担相应的广告费用,广告费每月底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9.凡甲方经营的商品,乙方均应从甲方进货,不得外购,但如甲方商品的供货价格(含返利)高于其他供货商的价格,乙方可申请外购,但需经甲方批准。

10.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的指定或资格。

1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呈报经营报表。

12.乙方应承担对甲方商业信息及机密,乃至经营管理手册的保密义务。

13.乙方应及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商业信誉,不得以任何形式有损甲方的声誉。

1、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应视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如因合作过程未能达到预期值,可以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做经营结算。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并在接到对方通知后七日内仍不改正,则无过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因乙方违约,甲方并可先行扣除乙方的销售返利。

4、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或违反国家及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以致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惩罚,或被新闻媒体报道,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开声明。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商业信誉损失。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bot特许经营协议书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__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____________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___。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第一章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______")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___保证:____________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______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____________。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______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______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1托县至兴和______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__]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______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______,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______的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______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______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______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______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工程。

第八条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____________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____________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______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__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______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______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9.1.1组织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详测与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负责将施工图设计全套文件及其他技术材料提供给甲方,费用由乙方支付。

9.1.2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建设资金的筹集落实,并按照工程进度注入资金。应按照设计规范、所有适用的其他规范、施工设计完成工程建设,并承担费用和风险。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为完成施工任务自主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签订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安全操作规程,协议书格式。预防安全事故。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施工单位承担。

9.1.3乙方在工程设计施工图文件被批准后30工作日天内向甲方提交托县至兴和______的施工计划方案并取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向甲方报送对施工计划方案的修改建议。甲方必须及时回复,自乙方报送方案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未回复,视为甲方同意。

9.1.4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工程建设具备法人资格的所有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审查资料提供给甲方。

9.1.5负责支付项目工程建设所发生的征地、拆迁、施工临时占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社会费用,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负责支付施工所需的采砂场、采石场、取土场的开采税费。

9.1.6在竣工日前,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就托县至兴和______的设计和施工进度进行报告。该报告应根据项目计划,详细说明已经完成的和在建的工程,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它事项。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有完工工程的图纸、其它技术和设计资料、完工记录以及其它甲方可能需要的其它资料的复本。

9.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向乙方提供建设、运营托县至兴和______所需的投资建设批准文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文件、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征用土地使用权文件、公路通行收费批准文件以及原有公路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并协助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经甲方初审后提交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9.2.2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托县至兴和______及有关附属设施连接道路和支线公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协助乙方取得托县至兴和境段及有关附属设施(包括岱海超大服务区)连接道路和支线公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土地使用权证书。

9.2.3成立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办理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土地征用及临时占用手续,以及公路沿线经过地电力、通讯线路,房屋及其他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拆迁工作。所涉及的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取下限收取。

9.2.4在特许期内,确保乙方享受国家、自治区及沿线各地方有关招商引资进行公路建设和开发的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的优惠政策,享受各级政府关于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

9.2.5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指征用土地),全部由乙方作为植树造林及公路、桥梁保护和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用地。

9.2.6负责协调解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采砂场、采石场、取土场等工作,并在开工前完成。所涉及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同时,给于乙方在公路两侧进行商业、旅游、广告、服务业开发的权力。

9.2.7协调办理公路收费申请报告的呈报,沿线文物保护的手续。协助处理和排除建设、运营中出现的各类社会问题及人为干涉,协助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9.2.8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监督程序,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能,会同审定施工设计文件,负责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章公路运营。

第十条公路养护。

10.2运营期间,如果达不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签约时约定的养护技术标准,应当立即停止收费进行养护维修,达到标准后并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开始收费,但是其收费天数只相应减少并不后延。

10.3公路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公路养护所需要的挖砂、取土、采石以及取水,应当给与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公路的运营。

11.1乙方有权独立行使公路通行收费权,合法经营不受干涉。公路投入运营后,公安、煤炭、林业、畜牧等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如需设卡的必须经过甲乙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11.2出于安全考虑,或为了预定的或紧急的养护及清洁等目的,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关闭托县至兴和______的全部或部分。甲方应在会商政府有关部门后给予及时答复。

11.3车辆通行收费。

乙方有权在特许期内向该公路的使用者(国家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免征的除外)收取通行费。

11.3.1在收取通行费期间,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______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在合理的项目经营成本等因素变动达到一定幅度的特殊情况下,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相应调整收费标准和期限的申请。

11.3.2乙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批准后在托县至兴和______上设置收费站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对乙方收费站的设置进行监督。

11.3.3托县至兴和______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厅批准后实施。为防止车辆严重超载,公路遭到破坏,保证行车安全,该公路收费方案原则为:____________按车载计重收费,以收费价格调控运输者自觉合理装载运输。

11.4在特许期内,甲方承诺不得在允许第三方在公路两侧各30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任何与之平行或方向相同的,或者与本项目功能相同或相似的,相同或相当规模和技术标准的公路(含一级公路)。如托县至兴和______由于交通流量增加而满足不了车辆运行,经可研论证确需重新修建另一条公路桥或改扩建公路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以适当的模式负责该公路桥和公路的新建和扩建任务。

第十二条路政管理。

12.1甲方拥有并行使对托县至兴和县公路境段的路政管理权。

12.2乙方应按照内蒙交通厅、内蒙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甲方路政管理所需的房屋、设施及人员、装备等全部经费。

第十三条沿线设施的经营。

13.1乙方拥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指公路基础设施和公路沿线两侧规定区域内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下同)内的广告经营权,乙方经营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五章公路的移交。

第十四条移交。

14.1本章所称的移交是指:____________在特许期届满后,乙方将托县至兴和______项目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后期项目工程中的建设设施,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移交时资产状况不得附加于资产有关的担保、租赁等债权债务关系。

14.2在特许期满后,托县至兴和______(征地范围内)两侧的非公路建筑设施,如乙方修建的加油站、汽修厂等,双方在移交之前聘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进行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或有偿转让给甲方、或保留、或作其他处置。

第十五条移交的程序。

15.1公路移交程序。

15.1.1乙方必须于特许权届满前六个月开始至移交时候对公路进行正常维修、养护,以保证所移交的公路保持良好的运营和技术状况。

15.1.2甲方在移交前六个月,组织成立托县至兴和______接收机构。甲方授权接受机构与乙方办理接收的有关具体事宜,并在公路移交后全权负责该公路的运营、养护的管理事务。

15.1.3托县至兴和______接收机构应当于特许期届满前六个月通知乙方准备进行移交,并与乙方讨论确定移交的必要程序、清单和具体方案。

15.1.4如果甲方在移交时认为托县至兴和______设施状况不符合双方事先认可的有关技术标准,则乙方需自负费用开展必要的维修和更新。如果乙方不同意,则需要按照本协议有关争端解决程序来决定这种工作的必要性。

15.1.5甲方应当于移交日前安排好有关人员接收公路,在甲方认可乙方所移交公路符合标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公路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正式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则按照本协议14.2款执行。

第六章双方的一般性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一般义务。

16.1甲方在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诺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或妨碍。

16.2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在其权力和管辖范围内通过努力给予乙方进行项目施工、运营、养护及管理所必须的批准;并协助乙方获得本协议项下所需的其它批准。

16.3根据本协议,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施工、运营、养护及管理,除非此种干预是为保护公共利益及安全所必需的,或是由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16.4甲方应保证连接托县至兴和______的道路和其它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与运行状况,以保证通往托县至兴和______的交通的高效和安全。

16.5甲方承诺,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明文规定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甲方确保沿线各级政府及部门颁布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和对本协议之执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第十七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17.1乙方应遵守适用于项目的全部法律和法规,根据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17.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实施本项目,自担风险,在特许期限内按照本协议对托县至兴和县______段进行投资、开发、融资、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和维修。

17.3乙方应根据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其经营管理的公路项目及其有关附属设施进行养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7.4乙方应接受甲方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其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章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违约及赔偿。

18.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8.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开工前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乙方前期实际支出的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项目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在项目工程建设期内甲方终止合同,要向乙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并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10%的违约金;运营期间,甲方终止合同,要向乙方赔偿工程总投资额及合同期内的的总利润。

18.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在具备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情况下,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开征的,每推迟一天,原定乙方运营收费期限顺延一日,并且由甲方承担每日10万元赔偿。

18.4乙方未保证资金到位,导致工程延误的,总工期不后延,只相应减少收费天数。若乙方在竣工前单方面终止合同,除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外,尚需承担停工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18.5乙方未能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因补修返工造成延误通车的,对于离婚协议书的格式。相应的减少收费天数。

第八章协议的终止。

第十九条除按照本协议所进行的特许期展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授予的特许权应在特许期满时结束。

第二十条甲方因乙方违约事件而单方终止协议。

20.1.1乙方发生清算、破产;。

20.1.4乙方不能承诺建设资金按期到位,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

20.1.5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并且不能在自甲方发出指明及要求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起30日内纠正此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甲方的违约事件而单方终止协议。

21.1如果甲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并且不能在自乙方发出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起30日内纠正,乙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发出对甲方书面通知的方式随时终止协议。

第九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履行中止情况。

22.1.1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因不可控制的情况阻碍,即遇有不可抗力,有权中止这种义务的履行。这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和法律改变。

22.1.2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只有在本协议签订时不能预见这种情况,或尽管采取了一切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这种情况或其后果时,才可根据前款中规定的情况中止其义务的履行。

22.2乙方不得将下列情况视为不可抗力:____________。

22.2.1承包商、运营商或其任何分包商义务履行中的延误;。

22.2.2材料、设备、机械或项目组成部分的故障或正常损坏;。

22.2.3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内,由乙方、承包商、运营商和任何其它参与托县至兴和县______段的施工、运营或养护单位的雇员开展的罢工。

22.3相关程序。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其发生后或意识到发生不可抗力的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影响,包括开始的日期,以及对受影响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在意识到不可抗力即将停止的时候,也应尽快向对方通知。

22.4费用及相应对合同履行时间的修改。

22.4.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22.4.2如果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经按照前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了通知,并且符合本条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履行期限就要进行适当的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同不可抗力对这义务所造成的影响的期限相同。

第十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23.1本协议双方保证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以下简称"争议"),应由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3.2如上述争议通过协商途径不能解决,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生效。

24.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其他。

25.1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报内蒙古交通厅、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壹份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附件。

25.2.1《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0__]113号)。

25.2.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__]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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