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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大棚买卖协议书简短 秸秆大棚买卖协议书简短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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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大棚买卖协议书简短 秸秆大棚买卖协议书简短版(三篇)
2023-01-12 14:25:0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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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秸秆大棚买卖协议书简短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xx年5月以来,我部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秸秆焚烧火点卫星遥感巡查监测,各地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巡查检查。从巡查监测数据及各地实地核查情况看,20xx年全国夏季秸秆焚烧情况总体较20xx年同期明显好转,但部分地区违法焚烧秸秆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现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大幅增加的现象,秸秆污染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xx年夏季秸秆焚烧火点卫星巡查监测情况

20xx年5月20日-7月31日,环境卫星和气象卫星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1158个(剔除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xx年同比减少961个,减幅为45.35%。

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看,火点数排前10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河北、山东、黑龙江、安徽、四川、山西、陕西、内蒙古、湖北,火点数分别为512个、196个、185个、33个、32个、29个、28个、23个、21个、14个(见附件1)。其中河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等4省份火点数较20xx年同比有所增加,特别是黑龙江省增幅明显;其余6省份较20xx年同比均有所减少,尤其是安徽、湖北、河南等3省火点数大幅减少,减幅分别达95.03%、82.28%、37.18%。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数排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河北、山东、海南、北京,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上的火点数分别为0.050个、0.031个、0.025个、0.019个、0.017个。

二、各地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在各地政府的努力下,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湖北、河北等省人大会通过专项立法,出台并实施了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决定;安徽省委书记、省长深入一线,督促各级政府以“零容忍”态度推动禁烧工作,安排6.6亿元财政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以奖代补,首次实施秸秆发电补贴的鼓励机制,实现夏季火点从644个减少为32个,同比下降95%的显著成效;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通过强化综合利用,从源头上防止因秸秆焚烧而污染大气环境,全年火点数从20xx年的935个减少为20xx年的57个;河南省对焚烧秸秆较多的县由副省长主持问责约谈,并在省报、省电视台设专栏对省政府秸秆禁烧通报会、约谈会有关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切实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河南省项城市等多地对焚烧秸秆严重的乡镇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看到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秸秆禁烧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没有组织力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的地方秸秆焚烧火点数下降比例较大,但火点总数依然很大;有的地方没有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禁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各地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近年秸秆焚烧火点卫星遥感巡查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看,与夏季相比,秋季秸秆焚烧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20xx年秋季(9月20日-11月20日),全国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2804个,虽然比20xx年同期下降了15.47%,但仍然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对部分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构成严重影响。尤其是黑龙江、吉林、辽宁等3省,火点数较20xx年同期大幅增加(20xx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信息表及分省分布图见附件2)。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陆续进入秋季秸秆焚烧高发期,请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秋季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督促各市县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组织力量加强对秸秆禁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对于落实不力的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问责,并将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强化秋季秸秆焚烧卫星遥感巡查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加大对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出现今年秋季秸秆焚烧火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不减反增的、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开通报。

附件:1.20xx年夏季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信息表

2.20xx年秋季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信息表及分省分布图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10月8日

2023年秸秆大棚买卖协议书简短二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2023年秸秆大棚买卖协议书简短三

望江县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紧密结合县情实际,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早行动,集全县干群之力,大力创新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不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举措,使得全县春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为做好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资源合理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县政府早在2月底就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督查指导组,出台了工作方案、资金奖补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细化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并从县农业、城管、环保、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2个专职巡查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包保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县禁烧办积极会同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建立完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信息发布机制;县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望江周刊等新闻媒体上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力度;各乡镇通过在主要交通路口和集镇悬挂宣传横幅、自然村主要路口制作墙体标语、流动宣传车、智能广播、发放《致农民一封信》等方式,早着手、多角度、全方位,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到田间地头、落实到村组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参与禁烧行动。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综合利用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杜绝露天烧荒,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重点区域、高速公路沿线、城区周边等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格局。并充分利用大马力拖拉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打捆机和“村收集、乡运输、县利用”的收储转运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推广秸秆青储、氨化、微生物发酵技术和基料化利用技术,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其中秸秆还田率达80%以上。

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大户)签订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形成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片的四级联动责任机制。在农作物收割期间,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实行全方位、全区域、全时段监管和全天候驻守、巡回检查、暗访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处置焚烧秸秆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乡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对禁烧工作部署不到位、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县政府将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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