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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收储协议书 秸秆收储合同(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4 08:17:10 页码:9
秸秆收储协议书 秸秆收储合同(六篇)
2023-01-14 08:17:1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秸秆收储协议书一

农作物秸秆是一项重要的物质资源,在生产生活中作用相当广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持交通、民航畅通运行。据测算,实施秸秆还田可以减少化肥施用总量的四分之一,使粮食增产5%左右,并能补偿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时,秸秆又是畜牧饲料的重要来源,可以解决畜牧生产中饲料短缺的矛盾。此外,农作物秸秆还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可用于造纸、建材等。总之,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我乡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实施,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北旺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均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冯建涛(兼)。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同志组成乡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小组,在麦收期间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宣传发动。为在全乡打造出秸秆禁烧与大气污染治理的强大声势,乡制作了宣传资料,各村街在麦收期间每天不少于3次的高音广播,大力宣传《xxx大气污染防治法》、六部委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起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视,保证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技术指导。乡农业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技术模式。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乡村清洁循环利用及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支持广大农民及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围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四)、加强督导,协调联动。乡农业、、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乡将组成巡查组进行巡查;农业部门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上下功夫,努力解决秸秆循环利用问题,要切实加强夏收现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为禁烧期间环境执法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各村街要签定责任状,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死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焚烧秸秆严重的村街,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精选秸秆收储协议书二

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交通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10日召开的《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建三江管理局《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指导意见》、《建三江管理局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八五九农场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发此通告,望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遵照执行:

1、秸秆除资源综合利用外,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并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2、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面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3、突出管控。管理区要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签订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要求其主动禁烧,带头禁烧。严禁农户焚烧秸秆,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

4、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执法督查、环保执法体系,健全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秸秆禁烧环保执法,对焚烧秸秆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焚烧 “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区主任、书记任组长,作业站站找任副组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严格落实,出现问题,严肃追责。

6、注重宣传动员。将《八五九农场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发到全体农户,并在相关政务栏和交通要道口公开张贴有关禁烧政策,做好典型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全场上下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

7、强化督查巡查。各单位要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来抓,必须全力以赴,强力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秋收期间,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巡查组和督查组,负责全场范围内的禁烧督查工作,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进行。

精选秸秆收储协议书三

居民朋友们:

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重污染环境,加重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而且对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同时,秸秆焚烧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秸秆焚烧问题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身体健康,创建文明葫芦岛,市政府已发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并已出台政策,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居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葫芦岛!

精选秸秆收储协议书四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寿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精选秸秆收储协议书五

广大居民朋友、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

收获季节已经来临,焚烧秸秆、垃圾污染大气环境,危害身心健康,并且容易造成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隐患。同时,秸秆、垃圾焚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为保障全区广大群众拥有良好的人居环境,确保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幸福,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焚烧各种农作物秸秆、垃圾、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枯枝(落叶、杂草)等杂物。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积极抵制、举报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

四、做好禁烧工作,开展综合利用。推广新技术新设备,使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人人争做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带头人。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垃圾禁烧,齐心协力保护生态环境,共建“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

精选秸秆收储协议书六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 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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