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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 做好温馨提示(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4:32:18 页码:7
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 做好温馨提示(8篇)
2023-01-12 14:32:1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一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押金不计利息 □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5.2.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

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

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

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6.3乙方的义务

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

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

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7.1丙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

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2丙方的义务

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 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0.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专用条款

丙方为付款义务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3.1.4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7.2.4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全部费用。

8.5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经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丙方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7.2.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的,自应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内代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5丙方保证系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丙方为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期限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联系中断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

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为合同履行联系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8.5丙方保证担任本合同履行过程的联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新的联系人担任丙方。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二

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xx年6月3日受理你公司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和浙江辖区内设立7家分支机构的请示》(财券〔20xx〕118号)及相关材料。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xx〕17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1家分公司及1家证券营业部,在杭州市转塘街道、杭州市三墩镇、温州市瓯海区、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各设立1家营业部。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我局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证监局

2x年6月8日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三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民生政策,部署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和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同时,向大家通报一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大问题的情况。

一、审时度势,加快全省奔小康进程

党的xx大、xx大确立了到20xx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全国的形势怎么样,全省的进程怎么样,时刻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我们最近考虑的重大民生政策也都由此而产生。下面,我分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是全国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情况。关于小康社会的评估标准,国家统计局曾先后制定过几个指标体系,尤其是20xx年对原来的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目前这一新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项具体指标,基本上可以对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综合衡量,是一个直观的指标体系。根据这一指标体系,20xx年全国小康社会的进程是74.6%,比20xx年的72.7%提高了1.92个百分点。分区域情况来看,东部省份总体进程是83.5%,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地已经达到90%以上,东北地区达到了77.6%,中部地区也达到了72.4%,而西部地区只有66.2%,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西部省份中,内蒙古、四川、重庆基本上是在70%至80%之间,高于西部平均水平。

二是陕西省小康社会进程差距在什么地方。经我们自己测算,陕西的小康社会进程为71.92%,国家公布的在69%左右,其差距主要是对社会保障人群数量的统计不一致。这几年,除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政策外,我省很多地方自费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由于在不断推进,因此存在统计数据滞后的问题,总体来说,处于69%到71%之间,高于西部平均水平,但是比东部、中部、东北等地区还是有差距的。那么差距在什么地方?在20xx年的6项指标中,经济发展程度是64.05%,比20xx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社会和谐程度是82.98%,提高0.73个百分点。生活质量实现程度74.32%,提高2.85个百分点。民主法制实现程度是89.95%,提高1.51个百分点。文化教育实现程度为66.51%,降低1.1个百分点。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为63.1%,提高3.35个百分点。从6项指标来看,我们主要是在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三个方面有差距,所包含的具体指标,其中人均gdp、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城镇人口比重、居民人均收入、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常用耕地面积指数、环境质量指数等方面差距比较大。那么,到20xx年我们在西部能不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呢?根据这几年的情况看,仍有几项指标有困难。一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指标体系要求大于50%。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全国是3.3∶1,我们是4.1∶1,而且还在逐年拉大,到20xx年指标体系要求小于2.8∶1,按通常做法是达不到的,必须采用超常措施来解决。三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求大于5%,我省20xx年的统计结果为2%多一些。四是平均受教育年限,目前是8.42年,能否如期实现大于10.5年的要求,对我们这个教育大省也是一个挑战。五是环境质量指数,指标要求达到100%,我们目前只有62%,任务十分艰巨。所以,按通常的情况来推测,仅仅采取常规的办法来推进,到20xx年这些指标都是难以实现的,必须下决心用超常措施加以解决。

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发展态势和在全国所处的位次,20xx年我们不但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且还应该在西部率先实现。目前,西部已有三个省明确提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分别是内蒙古、四川和广西,我省也应该创造条件提前实现这一目标。为此,我们组织一批同志专门进行了测算,如果到20xx年提前两年建成小康社会,我省小康社会进程将达97.87%,23项指标中有17项可以达到100%,有6个指标达不到标准,但还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全国都建成小康社会了,陕西没有建成,人民是不会答应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突出重点,扎实苦干,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在抓好其他工作的同时,要在以下方面下大功夫。一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发展总量,优化发展结构。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缩小城乡差距。三是要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和产业,提高城乡居民素质,当然还包括缩小贫富差距等。

我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要经常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进行比较和衡量,看看我们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还在哪些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薄弱的程度如何?要做到心中有数,认识清醒,奋力赶超。当然,刚才讲的是20xx年的数据,20xx年数据应该会好一些,因为我们去年的增长速度是13.6%,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也比较快,还加大了对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相信在这些方面会有一些较大改善,希望20xx年数据出来后,大家能够认真对照一下,查找工作不足,加大工作力度。

二、同心协力,破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难题

应该说,我省目前面临的发展难题确实不少,但最突出的就是我6月2日在省政府全体成员会议上强调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低、经济外向度水平低三大难题。到底低到什么程度,我给同志们介绍一下。

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20xx年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排第17位,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在第18位,从表面看两者大体相当。但我省居民收入水平二十几年间排名都在20名以后,20xx年还是22位,20xx年才到目前的18位,也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3%,差距还有3046元。农民收入则更不理想,从1980年到20xx年一直在29位至27位间徘徊,20xx年在全国排27位,去年和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是1715元,仅相当于66.7%,而且差距还在逐步拉大,大前年差1400元,前年是1500元,去年扩大到了1700元。更重要的是,省内城乡居民收入比例高达4.1∶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2%,年平均增加475元,按这样速度测算,到20xx年大体上可以达到10278元。能否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还需要付出很大努力。我省农民收入每年以13.8%的速度增长,年均增长347元,全国年均增长900元,我们到20xx年大体上是7647元,占全国的72.2%,到时候城乡差距仍然比较大,达不到小于2.8的要求,能不能年均增长14.8%或者15.8%,必须采用超常措施加以推进。最近,省委、省政府研究了一系列民生政策,首先从企业开始,用制度来保障职工收入的增加。20xx年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25223元,在全国排15位,但全国平均水平是28395元,我们只相当于90%,20xx年我省基本养老金水平位于全国第16位,达到1382元,是这几年提的比较高的,但还是不平衡,尤其是退休比较早的,工龄比较长的,参加养老保险比较晚的职工反而生活更加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这些人员的收入水平。在提高公务员收入水平方面,也会拿出一些措施。只有企业职工、公务员等收入提高,才能带动社会水平的提高,促进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二,城镇化水平低。去年全国平均城镇化率是46%,我省建设部门统计的是42%,公安厅按户籍统计提供的是38%左右。因为尽管有些人去城市居住了,但户籍问题没解决,随之带来了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发展步伐,户籍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推进城镇化对提高农民的收入也是一个超常措施。北京一些研究机构研究认为,如果城镇化程度增长50%,能够促进农民收入增长7%。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是,减少农民,发展三产。如果通过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发展第三产业,使三产就业比重上升到39%,估计可以促进第二产业劳动者工资上升5.3%,这已经在四川灾后重建中得到了验证。

第三,经济外向度低。今年我省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亿左右,增长速度比较快,但是仅占经济总量的1%,全省资金流动总量中外汇占的比例也不高,外资企业的增加值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也不高,这方面我们还是有差距。

这段时间,我们主要围绕解决“三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尤其是解决城乡居民收入低、城镇化水平低方面有一些政策会陆续下发执行。希望大家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这个事情,从战略上统一思想认识,从责任上统一行动,加大实施力度,已经出台的措施,必须精心操作,见诸于行动。比如,推进农民进城,我们喊了多少年,现在主要精神就体现在这个文件中,公安部门要尽快拿出城市居民和城市居住两个管理办法,过去农民进城要有两个条件,即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现在我们一再强调要放宽条件,在城市有连续的工作和暂时的住所就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政策。这一制度与我国的土地承包法是不违背的,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精心组织。对于退出享受农村政策的进城农民,要让他们享受城市政策,可以采取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补贴、宅基地变耕地或置换城市用地指标等方法推进。农民退出农村,一定要有补偿,否则怎么退出。当然,目前的一些措施还带有尝试性,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解决“三低”问题,也需要上下协同,群策群力,省上出台了这些政策,市、县还有什么举措,只要有能力都可以做。我省在医改方面创造了神木模式、子长模式,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出好的经验和做法,然后我们在全省铺开。

三、精心实施,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政策

乡镇机构改革是20xx年开始试点的,国家20xx年部署,要求用二到三年时间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但由于考虑到我省需要换届和进行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等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一直在试点,现在到了下决心推进的时候了。而且经过试点,根据我省实际和城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思路,现在的方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成熟,可能不需要二到三年的时间,用二到三个月的时间就能完成,关键看怎么组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有几个重点,大家一定要掌握好。

一是责任在市县,特别是在县委、县政府。乡镇机构改革怎样实施,怎样推进,很大的自主权给了市县。现在的乡和镇已经大不一样了,我们最大的镇有十万人左右,还用三四十个人去管理肯定不行,而最小的乡只有六百多人,目前的管理体制也已不适应了。因此,自主权还在县里,方案报到市里认可就行。

二是机构如何设置,由县委、县政府来确定。我们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二万人以上的镇要专门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等都放在这个办公室,还要设立宣传教育办公室,文化站、中小学要管,还要加强农民思想教育工作。除了社会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外,这次还专门设立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乡镇,每个镇都要有规划,要按规划建设,镇里的卫生、环卫、垃圾处理、文明村镇建设,包括乡村道路都由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来管。一万到二万人的乡镇,按三个机构设置,一万人以下按岗位来设置。

三是要大力推进撤乡并镇。我省现有1560多个乡镇,而东部、中部的一些省份大部分农村人口比我们多得多,乡镇的数字在600到900之间,少数1000左右,我们的乡镇规模太小,形成不了城镇中心,推进城镇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难度很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过去是管理农民,现在要服务农民,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原则上不保留乡,陕南山区乡按25%的比例撤并,平原地区按照30%撤并。撤一个乡镇省财政补助25万,大体上全省乡镇保留在1000个左右,这与推进农民进城政策是相吻合的。现在许多村已经成为留守村,都是老人和孩子,我们要创造条件让农民不回去。今天为什么请书记、县长来呢?就是要统一思想,从城镇化的角度,从富裕农民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当然我们没有强制性要求。通过撤并乡镇形成的重点镇,是下一步城镇建设要重点扶持的。改革完成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手续。

四是其他的政策会相应跟上。包括经济适用房,我们提出市以上主要建廉租房和公共廉租房,省上加大了财政补助的力度。县镇重点是推广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乡镇干部、公共服务设施的教师、医务人员解决住房,做到一户一套房。

五是本轮机构改革后要实行乡镇干部岗位津贴。机构改革什么时候完成,津贴什么时候实行,津贴标准省上确定,偏远和艰苦地方最高,按书记和镇长、副书记和副镇长、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分四档,由县委、县政府确定。乡镇机构改革只要我们准备充分,将会推进很快。

六是分流乡镇干部的去向。这次我们没有提出精简,编制以内的干部照常使用,如何调整是县里的权力,但是不能超编,不能额外进人。干部分流的第一个去向是,没有成立调查队的县,可以由这些干部成立调查队,每个县都要有;第二个去向是,带薪到村里去任职;第三是到公用设施为农民搞服务,特别是文化站之类的;第四是领办、创办为三农服务的实体,前提是服务三农。还可以采取其他途径进行分流,关键是把干部使用好。

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是以上几个核心内容,希望你们结合省上这次出台的两个文件,把精神领会好。与此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等文件,我们还要开会研究,将来会有一些具体措施,省级有关部门很快会将有关文件和配套措施下发。各县委、县政府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要有机构专门协调相关工作。

同志们,这几项工作都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民生政策,希望大家既要精心组织,加快推动,又要稳妥推进,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我省长远发展。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本着人才优先、高端引领的原则,xx市直医疗机构计划于x年12月4日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第十九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须在x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往届硕士研究生,未经人事部门正式派遣。

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他条件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2月4日

(二)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3号馆

请有意应聘人员务必于12月4日9:00—14:00到应聘单位展位前报名。x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会上通过用人单位和应聘者的双向选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等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现场签订意向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五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类别(专技、工勤):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20xx】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业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岗位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可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工资福利

(一) 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及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兑现工资待遇。乙方工资构成: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未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违反法律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随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六

合 同 编 号:

甲方(委 托 人):

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唐丘北赶马路风电场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丘北县舍得乡

1.3结构类型:级配碎石基层、泥结碎石路面

1.4监督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云南丘北赶马路风电工程监理部

1.5开工日期:

1.6其它:

第二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

原材料检测 □压实度检测 □弯沉检测

砼、砂浆强度检测 □砂浆配比试验 □砼配比试验

其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

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已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七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机构每日温馨提示范文八

合作开办的合伙人,以下简称"股东人"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合作开办志远教育,经经充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机构名称、地址

机构全称:

地址:

第二条:合作年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合作至有关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停转开办或转制。

第三条:投资与分配:股东人各出资折现 元,各持有 %的股份。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照股份比例进行,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 %双方分配, %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或提高福利待遇。学校所有收入存入同一存折中,户名由 开户,存折由 保管,印章、密码由 来保管,所有支出须经双方协商认定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双方共同制定、执行、修改发展规划;审定财务预算及决算;决定重大问题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员工的任免及工资待遇。

第五条:股东人发生意外,由股东人的继承人继承该股份,或按退股处理。股东人丧失偿责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幼儿园的全部财产份额,严重影响幼儿园运作的前提下,按退股处理。退股人可分配的财产份额是现有财产减去所有债务,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誉或其他无形资产。

第六条:因下列情形解散的,按股份清算后结算:本协议约定期届满;股东人退股或意外;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经双方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第七条:双方合作期间,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必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一万元。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方各一份,一份备案。本协议各方签名后生效。

第九条:其他事情按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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