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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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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大全10篇)
2023-11-23 18:43:20    小编:ZTFB

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去评价和总结自己的表现,不要过于主观或带有个人情感色彩。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关注事实和数据,尽量客观地进行分析和评价,避免主观臆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品赏析,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文学鉴赏能力。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一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3)进口报关;(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工厂)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2、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3、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4、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四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五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6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1.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一套清单:_________。

4.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六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电脑显示器配件(详见对外合同_________,总值美元计_________)。

2.乙方承担进口商品所需所有货款并委托甲方代付。

3.甲方负责签订进口合同,以远期90天方式对外开证付款,外客户由乙方联系确定,进口合同须经乙方认可。如发生品质、数量、交货期等纠纷,由甲方代理乙方对外交涉,费用由乙方负责索赔后甲方收后转归乙方。乙方同时保证外商装货时无夹带与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夹带,乙方应负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按进口cif总值的2%,根据付汇当日人民币对外汇汇率折计人民币付给甲方作为进口纯代理费(银行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外开证前两个工作日,乙方应将百分之十的开证保证金汇入甲方开证行账户,并保证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将所需货款、代理费等付清全款。

6.货物到岸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外合同单价、金额的有效报关单给甲方,以便办理付汇核销。

7.货物放行后,存放于_________仓库、货权归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后再办理货权转移手续,但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必须付完全款。

8.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七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第二条结算和支付。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4.负责进口设备的清关、商检等事宜。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其他细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第六条代理进口仪器登记表。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厂)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外商)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a.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b.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c.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d.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九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以t/t方式付款,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由甲方对外付汇,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x月x日至二oox年x月x日。

甲方:乙方:

日期

进口肉制品协议书汇总篇十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交货方式: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5.2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5.3外汇结算标准: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5.4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2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6.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6.6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6.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6.8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6.10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6.11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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