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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监管协议书样本简短 存放货物的协议怎么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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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监管协议书样本简短 存放货物的协议怎么写(4篇)
2023-01-12 16:14:5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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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存货监管协议书样本简短一

我将来步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是本次实习的目的!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掌握了规律,照葫芦画瓢准没错,经过这次实习,才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书本上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真的是无从下手。这次实习,我是做会计,刚开始还真不习惯,才做了两天,就感觉人都快散架了,心情自然就变得烦躁了,而会计的忌讳就是心烦气燥,所以刚开始做的几天,那真是错误百出啊!!幸好有老会计杨姐的指导和教诲才是我逐步进入状态。

几天过后我在速度和准确度上都提高了不少,对于各个会计科目有了更加深刻而全面的了解并且对于我把书本知识和实践的结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可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应付瞬息万变的社会呢。经过这次实践,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一个学期在学校难以了解的。就比如何与同事们相处,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于是在实习时我便有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也虚心求教,使得两周的实习更加有意义。此次的实习为我们深入社会,体验生活提供了难得的机会,让我们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感受生活,了解在社会中生存所应该具备的各种能力。

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我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财务人员请教,认真学习会计理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会计技能,从而意识到我以后还应该多学些什么,加剧了紧迫感,为真正跨入社会施展我们的才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基础!

中级财务会计存货实训报告心得2

随着会计制度的日臻完善,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我们作为未来社会的会计专业人员,为了顺应社会的要求,加强社会竞争力,也应该严于自身的素质,培养较强的会计工作的操作能力。于是,本学期初,我们乐于参加了学校为我们提供的会计实习。

作为学习了差不多三年会计的我们,可以说对会计已经是耳目能熟了。所有的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们都基本掌握。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们也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

下面是我通过这次会计实习中领悟到的很多书本上所不能学到的会计的特点和积累,以及题外的很多道理。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掌握了规律,照芦葫画瓢准没错,那么,当一名出色的会计人员,应该没问题了。现在才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离开操作和实践,其它一切都为零!会计就是做账。

其次,就是会计的连通性、逻辑性和规范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这为其三。

登账的方法: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帐凭证。然后,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这次会计实习中,我可谓受益非浅。仅仅的一个月实习,我将受益终生。

中级财务会计存货实训报告心得3

这个炎热的夏天注定要带给我们不一样的回忆。

从第十六周开始,我们就进入了盼望已久的实习阶段。每一天按时去八栋六楼实习,我们系称之为“上班”。但是,似乎真的给我们一种上班族的感觉。尽管烈日炎炎,我们一百四十多人就挤在一间教室里,而我们这组所在的地方连风扇都没有,但是我们还是坚持了十五天。也许前几天确实是带着几分新鲜感,但我想让我们坚持下去的更多的是一份职责,是我们对未来的这份工作的一种承诺。

十五天的时间不算太长,但给我们留下了一份宝贵的经验。我们在实习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也发现了自己诸多的不足之处。

实习磨炼了我们的意志,培养了我们的耐心。原本以为自己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但这次实习给我敲醒了警钟,其实我在这方面还是有待提高的。记得在建账时,由于没有经验,事先并没有思考周全,账户随着实践的深入而不断调整、添加,最后账户名称的顺序全都被打乱了,导致登账时候工作量十分大,而且很繁琐。一个不留神就容易登错账,整页又得重做。有时候,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个上午,下午才发现又出现了纰漏,又得重新开始。有好几次,我都想打退堂鼓,把它丢在一边算啦,简直就是挑战我的忍耐潜力。当然,最后还是坚持下来了。所以,当我把账做好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我想如果没有那么艰难的过程,结果肯定会缺少一番滋味。

温故而知新也是这次实习中的一种收获。在实习过程中渐渐明白,原先上课时学的很多东西都是有着深刻的实践基础的。还记得大一时,我学账户结构的时候一向都不理解为什么要用不同的账户来登账,总觉得很抽象,当时为了考试只好死死地记住。透过实践,我最后了解到什么样的账用什么样的账户来登更为方便、直观。

有句话叫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次的实习似乎让我对它的理解又多了一分。一些平时看似很简单的业务处理起来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就在电算化的模拟实习中,我很不幸地在阴沟里翻了船。因为我明白电算化中的数据都是紧密相连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我在做的时候不停地提醒自己要留意谨慎,似乎也没有遇到什么困难。正当我庆幸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出来时,猛然发现它们与参考答案相距甚远,更麻烦的是我做出来的现金流量表居然没有任何数据。看来明白做是一回事,能否成功地做出来是另一回事了。今后我得在这方面多加练习,提高自己的动手潜力。

半个月的实习已经临近尾声,蓦然回首,它确实让我百感交集。欣喜过,懊恼过,开心过,沮丧过经历了这次历练,我们会慢慢地走向成熟。很幸运能够拥有这次的实习机会,同时也期盼着下次实习的到来。

中级财务会计存货实训报告心得4

实习对于每个大学生来说都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同时也是十分必要的,在实习中能够让大学生真正的掌握操作技能,在学校只能学习到理论知识,但是如果想知道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是否能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就必须要到社会这个大讲堂中去实习,不管你是何种专业,实习都能促进自身更好更快的发展。

我是一名会计专业的大学生,在学校里学的理论知识自认为很丰富了,所以我参加了学校组织安排的一次财务会计实习,实习就等于是社会实践,在学校的时候,我们只是学习一些会计方面的理论知识,自需要对自己负责,但是在实习中我们要拿着账簿学做账务,还要对自己做出的账目负责,所以财务会计实习能够锻炼人,磨练人,是一次很宝贵的让自己成长的机会。

在实习的第一天,指导老师拿了实习教材给我看,我首先看了下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状况。我知道在实习中我能学会很多记账方面的知识,可以学着做明细账。指导老师先要我学着记账,对于我们会计专业的大学生来说,记账是最基础的一门课程了,但是在实习中,记账是要非常细心和耐心的,即使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我也不敢有一丝怠慢。指导老师还告诉我在记账的时候不但要细心还要有信心,要相信自己能做好这个账目,我就迷糊了,一般细心的人都不怎么有信心的,因为人在做事情的时候都要专心的,怎么同时又带着信心呢。指导老师就给我讲解了,他告诉我,如果你在做账目的时候特别的没有信心只有细心的话,很认真的做好了一遍之后,还是会担心有错误,就反复的检查,这样的话工作效率就大打折扣了。听了指导老师的教诲,我恍然大悟。接着我就先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如何做账目,在仔细观察的同时还不忘做下详细的笔记,对于指导老师重点强调的部分加以记录,虽然我在学校也学过这些知识,但是指导老师讲解的和在学校所学的是有差异的,毕竟指导老师经验丰富,有他的指导帮助我学的更全面了。等我熟悉了整个做账流程后指导老师就让我自己独立做账了,当然我的表现没让指导老师失望,很顺利的完成了每次财务会计实习任务。

这次的财务会计实习让我这个大学生收获了很多的知识,是一次难忘的实习经历。

有关存货监管协议书样本简短二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存货的相关税费:包括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相应的教育费附加等。

(2)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3)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2.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内容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

(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3)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3.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4.原材料的核算

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

(1)购入材料

①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买价+运杂费、包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应付票据

②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

借:在途物资【买价+代垫运杂费、包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应付票据

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③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④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2)发出材料的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原材料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

(1)支付货款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2)验收入库并结转入库材料成本差异

①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等【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②结转入库材料成本差异:

计算: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差异金额(+超支差异;-节约差异)

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

(3)发出存货并分配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①发出材料

借:生产成本等【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②分配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计算:分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差异率

有关存货监管协议书样本简短三

抵押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存货抵押)

合同编号: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 宗方超律师制

抵    押    人: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抵  押  权  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根据                               (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保证人)签订的编号为      号 《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为债务人与主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号 的《                    合同》(主合同)所借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抵押权人并与主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号                             的《保证合同》。为确保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约和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人愿以抵押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反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以                                         库存商品作为抵押物。

2、抵押物(库存商品)的价值不低于(按进货价值)        万元(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二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代偿之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追索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等,以及抵押权人因实现抵押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支出的与债务人借款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2)可得利益损失:

□抵押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抵押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罚息、复利、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违约金等向抵押权人支付,直至清偿之日止。或者

□抵押权人实际代偿本息×10倍(可放贷款比例)×     %/年(担保服务费);以上各项合称“被担保债务”。

第三条 抵押期限和抵押期间

抵押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且抵押人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设定他项权等情况。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书面同意。

(5)如法律规定并本合同必需,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抵押人上级主管部门或抵押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抵押人确保抵押权人收到:

(1)经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真实有效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经证明为真本的抵押人设立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公司成立文件;

(3)抵押人依其公司章程就本合同相关事项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会决议,其内容为:有效同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履行本合同,有效同意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本合同定义的抵押物作为担保;经证明为真本的抵押人股东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签字样本;

(4)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正本、抵押登记文件正本、保险单正本;

(5)抵押权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为原件,如经抵押权人同意提供复印件,则须经抵押人加盖公章确认该复印件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

抵押权人未及时取得并持有该等文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抵押权与其反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主债权不消灭,抵押权也不消灭。

第六条 抵押人权利与义务

1、抵押人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本合同签订之时,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担保物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及质量瑕疵;

2、抵押人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抵押人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抵押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3、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或可能出现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抵押人应于3日内向抵押权人通报,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抵押权人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人非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以物抵债等形式变相减少抵押财产价值,如需进行上述行为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抵押权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由此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抵押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人为自然人的,继承发生后,本合同项下义务由继承人承担。变更后的机构或继承人应于抵押人变更或发生继承后  3  日内完成相关变更抵押登记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对抵押物拥有的抵押权不受上述变更、继承情形的任何影响。

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6、抵押人保证在抵押财产确定后,积极配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不以任何理由或行为阻挠或干扰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7、抵押人在接到抵押权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向抵押权人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支付,每日按照抵押权人主张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抵押权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因怠于履行抵押财产的范围确定及登记义务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参照前述约定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8、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抵押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抵押权人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抵押权人的欠款。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或履行期限进而加重被担保债务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而导致“被担保债务”发生变更的;

(3)抵押权人将“被担保债务”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须及时通知抵押人转让事宜)。

10、当借款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主债权人或第三方是否向抵押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人权利与义务

1、抵押权人在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出现确定浮动抵押财产范围的情形后,对抵押人负有告知义务,应向抵押人出具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或确定担保物及进行登记的书面通知;

2、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抵押人对产生或可能产生抵押财产价值非正常减少的事项向其书面告知;

3、抵押权人不得以对抵押人财产已设定浮动抵押为由,对抗已向抵押人支付合理价款并已实际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也不得干扰抵押人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

第八条 抵押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发生时确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2、借款人未能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或将贷款挪作他用;

3、浮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达到贷款合同本金    %时,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抵押权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处分浮动抵押财产;

5、抵押人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撤销;

6、抵押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等情形;

7、严重影响抵押权人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应收账款质押

抵押人承诺与抵押权人已就抵押物的全部售款及/或租金收益,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获得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权益合同(如有)下的收入或应收款项或应收收益设定质押担保事宜并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办妥了质押登记公示手续。抵押人须将抵押物每月的租金收入、售款及其他收益等存放于抵押权人指定银行,开户行:                    行,开户行账号:                      ,用于优先偿还被担保债务,具体见《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第十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抵押权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划付至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设定质押担保,具体按《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理。抵押人应如实告知买受人/承租人/其他第三方抵押物已抵押于抵押权人的事实,无论抵押权人就抵押人转让/出租抵押物的行为出具何种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意,该承诺/同意均不构成抵押权人放弃法律赋予抵押权人的权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反担保。上述情形下,如抵押人不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方式提前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划付至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为被担保债务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抵押人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元(大写)的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且保险单据原件由抵押权人保管。

2、保险的期限应长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至少六个月。其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4、若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抵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或抵押物的损毁不在保险责任笵围以内,抵押权人有权立即要求抵押人将相当于不足部分予以清偿和/或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能够接受的其他担保。

5、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派和指定抵押权人为其真实合法的代理人,享有充分的代理权和代表权,并可全权代表抵押人(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方法履行或实施保单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抵押物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等保险事故的,抵押人不得放弃对第三方的求偿权。

7、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范围以外的因抵押人过错的毁损,由抵押人于二日内提供其他同等价值的财物等进行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到有关登记机关与抵押权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与抵押权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等正本原件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权人未及时取得并持有该等文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抵押人承担;如抵押人未履行办理抵押登记义务,则由抵押权人代为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且抵押人无条件地提供一切登记所需文件。

第十三条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发生代偿后,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提前实现抵押权:

1、抵押人以其库存的产品从事关联交易或者低价交易(如不得以低于市场价格一定比例的价格出售库存的产品,一旦出售价格低于约定的比例,可以提前实现债权);

2、抵押人的库存产品数量低于其整个库存量的    %。(一旦低于该比例,可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人为其他损害抵押权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抵押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承诺,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2、抵押人在抵押物占管项下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3、抵押人不按第九条设置质押担保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或不按第十条办理保险手续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或不按第十一条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抵押人应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抵押物权利价值百分之十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抵押权人实际损失  

万元。

5、如因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抵押人应在原抵押反担保范围内赔偿抵押权人的全部损失。

6、抵押人在发生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等任何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另行提供担保义务的情形的,抵押人在抵押权人通知其另行提供担保之日起二日内,未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及时另行提供担保的,应按未提供担保数额日万分之九支付迟延履行金,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属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被担保债务”范围。

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的,除支付相应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外,抵押权人还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行使抵押权人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要求抵押人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3、行使抵押权人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五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上述费用属于第二条约定的“被担保债务”范围。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知抵押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质权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出质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及免除条款等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3、出质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    份,备案登记机构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签字页】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传    真: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传    真: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存货监管协议书样本简短四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借: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由于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不是在当期造成存货可变现价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因素,这种情况下可以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应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核销

借:存货跌价准备贷:存货

4、发出存货结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

[例1]:甲公司发出材料按照加权平均法计价,期末计价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按照单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在结转成本时结转。2008年末甲公司a产品成本1000万元(其中:60%订有合同,合同价700万元,预计销售税费70万元;其余部分预计售价420万元相关税费60万元)。2009年订了合同的全部售出,未定合同的部分只售出10%,年末剩余产品预计售价300万元,预计相关税费60万元。分别计算2008年和2009年末甲公司a产品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分析:2008年12月31日,定有合同的a产品可变现净值:700-70=630万元,可变现净值630万元账面成本600万元,故以账面成本计价。未定合同的a产品可变现净值:420-60=360万元,可变现净值360万元账面成本400万元,故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0-360=4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40万元贷: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

a产品账面价值的年末数为:1000-40=960万元。

2009年12月31日:未定合同的a产品售出部分为:400×10%=40万元,剩余部分为:400-40=360万元;剩余部分的可变现净值为:300-60=240万元;剩余部分应计提跌价准备为:360-240=120万元。10%售出部分需转出的存货跌价准备为:40×10%=4万元。需补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20-(40-4)=84万元。

未定合同部分售出10%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40万元 贷:存货40万元

同时转出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4万元贷:主营业务成本4万元

期末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84万元 贷:存货跌价准备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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