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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公司挂名协议书(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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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公司挂名协议书(模板8篇)
2023-11-17 19:44:58    小编:ZTFB

只有进行全面的总结,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为自己的进步找到方向。适当地加入一些修辞手法和修饰语可以增加文章的吸引力和表现力。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注意事项和技巧,供大家参考。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一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投资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名义上的经理,并担任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甲方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出资人,甲方实际拥有公司100%的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公司全部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都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实际享受公司全部控制权。

第二条甲方是公司的实际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只是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上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乙方的名义作为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对外开展业务。

第三条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事项、知悉并同意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和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乙方所拥有的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实际管理权。

第五条本协议委托关系成立后,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本系甲方的职工,依法与甲方实际经营控制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职工权益,除此之外不再因该委托关系享有任何额外的报酬。

二、委托期限。

第六条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不固定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撤消该委托,甲方撤销该委托的通知发出即生效,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办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乙方承诺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包括保监会、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经理、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甲方根据未来实际经营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公司增加投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增资所产生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于积极配合。

第十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特别委托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任何协议或从事任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侵犯公司及甲方利益,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若乙方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即使在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双方仍旧有保护本协议信息不被他人知晓的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承担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二

甲方:

立协议。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

xx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xx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在安徽省xx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安徽省xx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xx公司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并接受甲方章程及相关制度。

6乙方在xx公司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相关工作。

7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8甲方在分公司设立后两年内提供项目经理1~2名,参与工程招投标,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含邀请招标)。如招标工程对项目经理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另派人员参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xx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xx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xx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xx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及时交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3.乙方运营xx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xx公司所在地,从事甲方资质证书范围内相关工程的招投标、工程施工和管理等活动。

4.乙方不得利用xx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在xx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区域的规定开展工作。

6、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一切质量和安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

8、乙方在分公司设立后,组织人员参加各项岗位培训,确保两年期内具有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各项证书上岗,否则公司不予安排人员证书支持并撤销分公司。

三、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及乙方提交本协议书规定担保书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

本协议书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协议有效期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发挥甲方的资源优势和乙方的市场网络优势,取得互利共赢的良好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平等协商、优势互补、防范风险、责利明确的原则,就甲方同意设立﹡﹡﹡﹡﹡﹡﹡﹡﹡有限公司分公司并交出乙方承包经营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二、经营范围。

1、甲方资质证书允许承接的工程施工承包业务。

2、经营地域范围:区域。

三、承包经营期限。

1、乙方承包经营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年承包期满,如双方合作满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继续签约。

3、如年承包期满后,还有在建工程,则本协议至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并履行本协议所有约定后,即失效;但不影响甲方在该区域另行承接工程业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亦不得承建新的工程项目。

四、承包费用。

按工程款结算金额,甲方扣取%作为管理费。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甲方行使全面监督和管辖权。

2、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性质为承包分公司经营权性质,由乙方负责分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实施,并承担其经营活动中的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3、分公司单独建账,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甲方职责和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公司资质允许范围内的工程承接、并对乙方提交的经济、风险可行性评估报告进行再次评审。

2、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施工报建手续。

3、有偿提供分公司承接项目的各种资格预审文件制作、投标书制作和工程预决算(具体费用标准详甲方有关规定)。如分公司另行安排制作,则不收取该项费用。

4、及时办理分公司各种公司文件的回复和审批。

5、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在城区设立分公司。

6、对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分公司解决施工技术中的重大难题(现场处理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7、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分公司承接项目的实施实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跟踪整改。

8、根据项目规模大小,派驻项目现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控。

9、协助乙方与建设单位、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10、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11、协助乙方进行基础工程验收、中间主体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2、协助乙方进行优良工程申报。

七、乙方职责和义务。

1、在甲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所允许范围内,承接区域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地整理、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承包。

2、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所签订的业务合同中所有的约定,承担业务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奖励、处罚及法律责任。

3、全面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技术、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定、标准;承担因自身过错引起的各种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4、全面遵守甲方有关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甲方派驻人员的监控、检查和下达的各种整改通知,承担因违章引起的各种处罚。

5、完全承担在建筑市场活动运营中的各种经济、民事和法律责任。

6、维护甲方资质等级,维护甲方社会信誉。

7、接受甲方派驻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对分公司的监控。

8、乙方在承接工程业务和项目实施中,如需要甲方有关注册资格证书人员出面配合,则按公司有关人员外出待遇规定,支付其配合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法律效力。在协议执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四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

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11-2012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万/年人民币;2013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11-2013年度交公司的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年月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六

甲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为了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成立****责任公司**分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以下简称分公司)。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到**市工商局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分公司注册地址为*****。

三、分公司经营模式和组织机构。

分公司实行由乙方负责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乙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得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与分公司另外签订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分公司的一切人事组织安排由乙方负责,分公司负责人同时兼任总公司副总经理,但不参与总公司的经营管理。

四、财务管理。

分公司设立独立财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由建设方统一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开具正式预收款收据,工程结算后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按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扣除上交管理费、代扣建安税等费用后,及时将剩余款项汇入分公司账户,由分公司根据内部工程承包协议向项目经理支付工程款。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总公司与分公司均不能将工程款挪作他用。

甲方定期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检查、指导,分公司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规定统一对外报表,统一财务统计,依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定期、按时向甲方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和工程成本票据资料。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

1、甲方有权对分公司经营期间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2、有权按双方协议收取管理费用。

3、有权对乙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4、甲方有义务协助分公司办理所承包建安项目的相关招标、报批、报建手续。

5、有义务协助分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注册或办理有关资质证书。

6、有义务采取有偿方式向分公司调剂技术人员和设备,向义务为分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乙方: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章程,按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形象和利益。

3、分公司成立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和资质对外承揽工程业务。

4、分公司承揽的业务,统一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5、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管理费用和有关报表资料。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并承担有关责任。

7、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拥有完全的利润分配权。

六、合同期限和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暂定五年,期满后可协商续签。

2、如遇以下情况,总公司有权中止合同:1)分公司违法经营,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

2)分公司不遵守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重损害甲方声誉。3)分公司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

七、其他约定。

1、由乙方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程有限公司与本协议组建的分公司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其资产及债权、债务与本协议组建的*****分公司无关。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七

委托人(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受托人(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甲方投资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名义上的经理,并担任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出资人,甲方实际拥有公司100%的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公司全部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都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实际享受公司全部控制权。

第三条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事项、知悉并同意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和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乙方所拥有的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实际管理权。

第五条本协议委托关系成立后,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本系甲方的职工,依法与甲方实际经营控制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职工权益,除此之外不再因该委托关系享有任何额外的报酬。

第六条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不固定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撤消该委托,甲方撤销该委托的通知发出即生效,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手续。

第七条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办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乙方承诺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包括保监会、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经理、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甲方根据未来实际经营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公司增加投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增资所产生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于积极配合。

第十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特别委托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任何协议或从事任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侵犯公司及甲方利益,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若乙方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即使在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双方仍旧有保护本协议信息不被他人知晓的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承担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分公司挂名协议书篇八

隐名出资人(甲方):

住址:联系电话:

住址:联系电话:

住址:联系电话:

显名出资人(乙方):

住址:联系电话:

住址:联系电话: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 日在工商局注册成立,企业性质:个人独资,注册资本:,住所地: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公司出资人民币。

3.公司目前由乙方 、 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身份,登记于工商登记材料及其他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分别为元、元,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负责人。

4.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出资资金来源均为甲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隐名、显名出资法律关系,以及确定双方各自作为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现双方就下述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谨遵照执行:

一、出资来源。

1.甲方作为公司的唯一实际出资人,拥有全部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所有权,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对外承担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出资人,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乙方持有的公司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二、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该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出资人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权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1.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实际负责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2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

甲方承担。

(3)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对外甲方行为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与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该公司管理。

(4)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显名出资人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身份从事对该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公司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

(10)乙方担任负责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四、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协议终止。

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公司解散、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出资人持有的资产,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出资人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公民身份码年月日公民身份码年月日 公民身份码年月日。

乙方(签字):公民身份码年月日 配偶:公民身份码年月日。

公民身份码年月日 配偶:公民身份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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