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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子女析产协议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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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子女析产协议书(通用10篇)
2023-11-23 07:14:34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找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总结应当具备批判性思维,对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在总结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参考自己的经验教训,还可以学习他人的总结成果。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一

(母亲)长子某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次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女儿。

立约人共有二男一女,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立约人老两口随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村内住三处平房。将位于某地的五间砖瓦房及院落内附属物归长子王_______所有;将位于归次子_________。女儿愿意放弃财产权。

(三)家具及家用。归其长子_________,耕地承包权分别归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儿子每月平均负担其父母日常生活用,现每月二人给付200元。

(五)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___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子女签字: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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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析产协议书篇二

家庭成员:

母亲:

(父亲:已去世)。

长子:

自父亲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1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住房里的有房本的两间房分配给母亲所有(面积)。

2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自建房没房本的一间房分配给长子所有(面积)。

3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所有附属物(大门,台阶,碳房等)分配给母亲所有。

本协议一式份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

见证人: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三

家庭成员:

母亲:(父亲:已去世)。

长子: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自父亲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包头市东河区瓦窑沟26号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孟庆义名下。

二、分配方案。

1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住房里的有房本的两间房分配给母亲所有(面积);

2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自建房没房本的一间房分配给长子所有(面积);

3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所有附属物(大门,台阶,碳房等)分配给母亲所有。

三、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

见证人: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四

男方:

女方:

鉴于:双方在20xx年10月10日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很好,均愿意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现甲方再三提出,乙方同意就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达成如下意见。

二、自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乙方名下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银行的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商业保险等等,属于乙方所有。

三、自甲乙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乙方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归乙方所有,因该股权产生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乙方处分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将该股权增加、减少、置换、转让所得权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自甲乙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今后双方在婚内期间购买的房地产(包括住宅、商铺等)、车辆,若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所有人是甲方,则该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乙方无权要求按照共同财产均分;同样,若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是乙方,则该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甲方亦无权要求按照共同财产均分。

五、本协议所约定的财产包括甲乙双方登记结婚至今现有数额,同时包括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以后在婚内新增加的数额。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五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 、 与受赠人 系父子和母子关系,赠与人为受赠人的父母。赠与人 名下在镇 村有住宅 处 间,已经颁发 ( )第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受赠人 需要,经全家人员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赠与人自愿将该房产全部析产赠与受赠人名下所有,受赠人根据已定赡养协议附带赡养义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 父: 母:

受赠人 子:

年 月 日

村主任: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六

(母亲) 长子某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次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女儿

立约人共有二男一女,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立约人老两口随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村内住三处平房。将位于某地的五间砖瓦房及院落内附属物归长子王_______所有;将位于归次子_________。女儿愿意放弃财产权。

(三)家具及家用。归其长子_________,耕地承包权分别归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儿子每月平均负担其父母日常生活用,现每月二人给付200元。

(五)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___________共同负担 。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子女签字: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七

家庭成员:

母亲:

(父亲: 已去世)

长子:

自父亲 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1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住房里的有房本的两间房分配给母亲 所有(面积 )

2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自建房没房本的一间房分配给长子 所有(面积 )

3将位于包头市瓦窑沟26号院里的所有附属物(大门,台阶,碳房等)分配给母亲 所有

本协议一式份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

见证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八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地: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地: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自愿、诚信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

二、乙方的婚前财产有:

———————————————————————————————

三、乙方认可甲方就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还贷部分的钱款属于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在任何时候均放弃对此还货部分钱款的共有权、分割权等主张。

四、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五、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一方如何使用、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完全由产权所有方独自行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六、甲、乙双方对各自所有财产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所产生的权益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所有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均由各自所有,如房屋租金等。

七、婚后甲、乙双方各自使用个人所有而非双方共同共有的资金投资开发的商业项目、添置新的财产均属投资方独自所有。双方共同投资项目和添置新的财产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八、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均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婚后各自因投资、个人消费所产生的债务均由投资方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消费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刻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九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甲方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系父子关系,其中:甲方为父亲,乙方和丙方为儿子,乙方为长子,丙方为次子。

根据乙、丙方与 拆迁公司于年 月 日达成的《房屋拆迁协议》,将位于武汉市区街村 号房屋进行拆迁,拆迁还建面积为240平方米,后乙方和丙方共同出资购买60平方米,因此,拆迁还建总面积为300平方米。该拆迁还建面积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共有。

现就该300平方米拆迁还建面积分割问题,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取得300平方米还建面积中的60平方米,由甲方及配偶各得30平方米。

二、乙方取得300平方米还建面积中的120平方米,乙方及其配偶对该120平方米还建面积形成共同共有。

三、丙方取得300平方米还建面积中的120平方米,丙方及其配偶对该120平方米还建面积形成共同共有。

四、任何一方对各自取得的还建面积享有单独处分的.权利,他方不得干涉。

五、任何一方在处分自己取得的还建面积时,不得超出自己取得的份额,也不得要求其他任何一方缩减已经取得的还建面积,更不得要求再次对300平方米的还建面积进行分割。

六、本协议一式捌份,三方各持贰份,一份交由村委会备案,一份交由拆迁部门备案。

七、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捺印后生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配偶: 配偶: 配偶:

日期: 日期: 日期:

子女析产协议书篇十

家庭成员:

母亲:陈秀兰 (父亲:杨振华,已去世)

长子:杨志强

次子:杨志斌

三子:杨志军

协议签订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

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华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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