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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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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实用17篇)
2023-11-24 08:16:53    小编:ZTFB

总结是锻炼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有效途径。总结是一个完善自我和提升自己的过程,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不断学习。这些范文以不同的角度和方法来总结并解读了一些具体的主题或事件。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一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2、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8、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三

第1条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大厦(小区)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现根据保安部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第3条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第4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第6条遇人遇人,冷静处理,以理服人。

第7条加强学习,团结互助,互帮互爱。

第8条值班时`严禁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纸、听广播;不准做其他与值班、值勤无关的事。

第9条爱护各种公用物品,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携带外出。

第10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贿赂,监守自盗。

第11条禁止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赌博和利用娱乐之便变相赌博。

地12条遵守《保安员仪容仪表》,精神饱满,文明执勤。

(1)、不准留长发、蓄胡须、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过1.5厘米,违反者每次扣5分。

(2)、不准背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时不准吹口哨、收听(录)音机、mp3、mp4,看书、看报,违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违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卡,服装整齐、干净无异味,穿衬衫时系领带,穿工作裤黑皮鞋,精神饱满,大方得体。

(6)、上班时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腰带上不准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禁止披衣、畅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禁止穿戴不整齐进入工作场所、办公室,违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条严格遵守《公司礼仪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讲文明、有礼貌。

(1)、见面问候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辞别说:再见;再会。

(3)、求助别人说:请;麻烦;请问。

(4)、得到感谢说:别客气;不用谢。

(5)、打扰别人说:请原谅;对不起。

(6)、接受致歉说:不要紧;没关系。

(7)、接待来客说:请进;请坐;请喝茶。

(8)、送客人说:再见;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9)、无力助人说:抱歉;实在对不起;清凉解。

(10)、礼称别人说:同志;先生、小姐;师傅;朋友。

(11)、提醒别人说:请您小心;请您注意;请您别着急。

(12)、提醒行人说;请您注意安全;请慢走;。

(13)、提醒让路说:请借光;请你让一让好吗?

(14)、提请等候说:请稍等(候);。

第14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领班在站队时,必须了解保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并向队长汇报,违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或辞退处分。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岗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交接岗进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领班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安排岗位,讲明注意事项及需要更进的工作。

(4)、接班人员到岗位交接时,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的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班事项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清点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情况清。

(6)、交班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值的保安领班反馈,并做好相关的纪录,追究相应当事人的责任。

(7)、交接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免引起互相推诿责任,当值领班应协调好交接工作,并在领班工作交接记录本记录好,无交接记录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应立即检查岗位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注意事项,接班后超过区域正常巡逻时间5分钟内所发生的问题由上一班人员负责,5分钟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负责,所发生问题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并按日常考核标准进行处分。

(9)、当值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或跟进工作,不能推诿其他岗位或移交下一班处理,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处理。

第15条、服装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衬衫、长衬衫、领带、精神穗带等。

第16条、服装物品领用必须办理入帐登记手续,保安部安排专人保管、管理。

第17条、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仪容仪表规范。

第18条、按季节着装,部门统一时间(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规定着装。

第19条、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不准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条、上班时间穿衬衫时必须打领带。

第21条、非上班时间时,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辖区域内逗留。

第22条、在服装使用期间,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注意服装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损,保持其完好、整洁。对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间要交接清楚、爱护,保持干净。

第23条、保安员若在突发事件或执行突击性事件时,使服装有破损和丢失时,由本人在2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经部门核查属实后,给与补发。

第24条、保安服装不得转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员使用。离职时,保安员必须清洗干净服装上交,否则将结账扣除清洗费50元;若有破损现象将给与从结账工资中赔偿原服装价格的50%。

第25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每次给与罚款10---50分。

第26条、对讲机使用规定。

(一)、使用规定: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小区内每一个岗位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照价赔偿。

(2)、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现对讲机损坏互相推卸责任。每天接班时保安员必须上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登记,若出现对讲机损坏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值领班或部门主管进行跟进工作。

(3)、严格按照对讲机部门规定的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条频率,随时保持对讲。

的正常接收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监控中心或其他岗位呼叫对方,对方3次无应答者扣10分。

(5)、对讲机在岗位期间必须保持开机状态,随时保持对讲机处于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充电池一次,保障当值人员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7)、对讲机在更换电池必须先关该机的电源开关,然后将用完电池取下,更换新的电池。

(二)、对话要求:

(1)、在呼叫其他岗位时,应先报自己本岗位,在呼叫相应的岗位;当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应立即回答“收到请回答”。

(2)、呼叫方在听到被呼叫方的回话时,呼叫方应简单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内容;被呼叫方听到内容后,应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应的跟进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内容应做出回答“请你重复一遍”。

(3)、再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文明用语,严禁粗言淫语、开玩笑或谈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50分。

(4)、无故不接听对讲机的呼叫或随身不携带对讲机每次扣10分,由此影响工作的开展,加扣50分;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第27条、手电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管理责任到人。

(2)、手电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逻保安员使用,各当值队长对电筒进行保管、检查,由保安员领用。

(3)、电筒的充电工作由当值的巡逻保安员自行负责,必须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时领班必须检查电筒的电量、使用情况。(5)。

(4)、部门所配置的手电筒只准用于工作期间;其他部门或人员须使用电筒,必须写出书面的借条,并由当值队长签字确认,方可借出。

第28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当值的保安员负责管辖区域内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员负责看护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保养单位定期要对消防系统进行保养工作。

(3)、大厦(小区)巡逻当值保安员负责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详细的记录在记录本上。

(4)、安全部主管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建立档案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器材的类型、数量、设置的位置、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人配置相应的设备卡。

(5)、保安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时组织对消防系统、设施、器材进行季检、月检、周检,以确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对小区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每一年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演习。

第29条消防监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部门要设置相应的各种记录本、设备运行台帐、保养记录本。

(3)、中心值班电话、通信设施应时刻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私人电话打入聊天,长时间的聊天或用对讲机聊天、开玩笑。

(4)、值班人员在收到中心设备上的任何报警信号时,应及时的通知相应临近的岗位进行检查确认,发生火灾时及时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睡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项。

(6)、各班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严禁值班人员喝酒后上岗。

(7)、当值人员应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机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设备。

(8)、监控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岗位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30条岗前培训。

对新录用的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现场跟岗,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历、介绍。

(2)、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安全部管理规定、企业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区保安岗位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及防火、防盗、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识。

(5)、基本的队列、体能训练及物业辖区的整体概况等。

第31条岗位培训。

对在岗的保安员进行长期、常规性的培训,教导员工把公司的培训当成一种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简单的法学知识,培训内容包括:

(1)、不定期学习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常规训练: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

(3)、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常规性业主投诉处理程序,简单的法学知识。

(4)、及时学习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内容。

第32条消防安全教育专项培训。

(1)、每个员工都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都必须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

(3)、根据季节和小区的特性,不定期的宣传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用电、用气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条培训要求和考核。

(1)、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开;在培训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大声喧哗。

(2)、每个员工自己携带笔记本做好笔记。

(3)、安全部对培训内容要定期的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保安部予以奖惩,实行优胜劣汰制。

第33条防火巡查、检查。

(1)、每班当值巡逻保安员每班次要对大厦(小区)的`消防设施实行不间断的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当值的领班每天负责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时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4)、各级检察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的整改及跟进工作,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的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第34条火灾隐患的整改。

(1)、巡逻的保安员、当班领班、保安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的处理并及时地上报。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应及时的下发《火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当事人签收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3)、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应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员加强巡查工作。不能确保安全,应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

(4)、对于物业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领导机构和执法单位。

(5)、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保安部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1)、安全部例会包括部门例会、领班例会和员工班前班后例会。

(2)、部门例会为保安部全体员工例会,每月最后一天召开,一月一次;领班例会由保安部主管组织召开,每星期日召开;员工班前班后例会由当值领班负责,上班前和下班后组织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严肃会风,保持会场肃静,严明纪律,不准交头接耳、迟到,接听手机;会议室内禁止吸烟。

(4)、会议要做出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按期完成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5)、在例会上所讨论的问题时,不准大声喧哗,要有次序地发言。会结束后,各人将自己所坐的椅子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

(1)、各值班室必须保持地面无垃圾、烟头等杂物,对乱丢垃圾、烟头杂物者每次扣5分,有当值领班监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各种记录本按序摆放。

(3)、值班桌面必须无污渍、灰尘,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4条、更衣室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各员工衣柜必须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50条安全部对上述的10章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和罚款相结合的原则,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币。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1)、交接班领班不列队,每次扣领班5分;保安员不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岗或未办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员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脱节、互相推卸责任等现象,每人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员工每月请假不准超过3天,请假3天以上一律不计发工资。

(5)、执勤时串岗、离岗,每次扣10分;离岗20分钟扣20分;离岗30分钟以上扣50分,并作辞退处理。

(6)、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时间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当班时间内打瞌睡每次扣10分;当值睡觉每次扣50分,当月累计睡觉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处理。

(8)、当值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穿戴不整齐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时间穿制服在大市场参与观看打麻将、扑克、玩游戏机、洗头、美容等活动,每次扣20分。

(10)、在当值时应使用文明用语、文明执勤,禁止与业主(客户)发生吵架、打架的,违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时间里禁止利用对讲机骂人、讲粗口,玩手机,看书刊、报纸,听耳机,违者每次扣10分。

(12)、当值时与无关人员(闲杂人员)闲聊,当班时私自会客,违着每次扣10分。

(13)、当值岗位时,打手机或接听手机不能超过2分钟,违者每次扣5分。

(14)、非当值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进入消防、监控室内,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岗位当值人员在上班时间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过3分钟,每次扣8分。

(16)、当值人员利用值班电话打、接私人电话,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拨打必须做好记录,无记录者扣10分。

(17)、未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条而擅自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0分,迟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迟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领导、领班工作安排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扣10分;当面顶撞领导每次扣30分。

(20)、对工作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工作脱节,当值岗位人员的职责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务态度不好遭业主(住户)投诉,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扣30分,一月出现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或降职处分。(21)、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相互包庇,在调查违纪、违章的事件时知情不报,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给与辞退。

(22)、打击报复、营私舞弊、监守自盗、对员工违章违纪的行为隐瞒不报。一律辞退。

(23)、破坏、损坏安全部公用物品、财产,必须向当值领班汇报,并自觉照价赔偿。若进行隐瞒,每次扣20分,并赔偿物品。

(24)、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费,和其他服务费,中饱私囊,每次扣50分。

(25)、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管理处经济损失的,是情节严重,给与通报批评、警告、降职、撤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四

8、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11、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1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1、安全检查实质上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发现施工中危害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对策,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3、利用安全检查,促进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及形式。

2、采用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3、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科长组织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公司每月应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项目经理应会同专职安全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节假日安全检查,防止职工在节假日前后纪律松懈,思想麻痹,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应结合季节特点进行检查,防止气候因素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

6、加强作业班前、班后自检、互检、交接检、岗位安全检查。要监督和防止检查走过场,马虎了事。

7、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各项检查,对上级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协助项目搞好整改,并及时邀请上级职能部门进行复查。

(三)总结及处罚。

1、对安全检查,必须认真总结,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应给予严厉的批评和处罚。2、对安全工作存在隐患的,应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可以责成停工整顿,或强行帮助整改。

3、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及个人,可以给予响应的处罚。

为了提高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特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换岗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合格不得上岗操作;7、对于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试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均属违章操作。

8、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要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班,安全知识讲座或用报告会、图片展览、放映电视片、出版黑板报、编印简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各项目部可结合辨识的危险源,至少每月对项目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公司各项目部每年1月10号前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上报公司安全科;各项目部应根据在建工程情况及时分析、收集所辖各项目事故隐患情况,每年1月份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过程中不断更新,完善,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于1月10号前上报公司安全科。

3、各项目部根据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各项目部于每年2月20日之前编制督查计划,依据督查计划组织督查,督查计划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4、公司根据各项目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结合督查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编制公司督查计划,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科备案,同时下发给各项目部。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三、隐患整改。

1、各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治理负全面责任。

2、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各项目部根据事故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3、一旦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后,项目部要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评价,并书面报公司和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项目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每月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部上报公司安全科。

6、各项目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各项目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1)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文明施工。

八、奖励。

为预防安全事故,协调解决司属各项目安全生产中面临的问题,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是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会前将会议议程、会议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司属各项目部。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科科长主持。出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

三、会议议题1、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汇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2、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3、公司传达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和有关领导的指示。

1、司属各项目部应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事前作充分准备,力求精、短,讲求实效。

2、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并自觉维护良好的会场秩序,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会议支持人请假,并委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会议决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司属各项目部应认真执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对各项目部执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监督、检查和验证。

(五)相关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公司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公司年度预算。

2、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4、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科批准提取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5、公司每年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具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费用;

(3)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

(5)职业危害防治费用;(6)其他安全费用。

6、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本公司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8、安全费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2000元以下开支,报安全科科长批准;2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总经理及安全科科长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由安全科科长会同工程科科长一同采购。

为确保我司安全设施投入生产后,符合安全生产坏境保护,消防安全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我司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各部的职责划分。

1、安全科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核和验收。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的档案。2、工程科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对劳动生产、坏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3、材料科负责在设备大修、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工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的资金投入,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三、考核。

1、对于未规定进行项目“三同时”的,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2、未经安全科审查或同意,强行作业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法律责任。

八、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为认真落实项目作业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领导必须在节假日连续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二、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先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监督检查。

1、建筑施工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公司要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2、公司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公司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科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科长报告。

7、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作业。

十、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及应急救援制度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作业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1、公司及项目部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公司总经理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项目部和人员。

5、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6、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7、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科。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9、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科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辩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公司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2、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经常检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定期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和危险隐患分别亲自组织解决和亲临现场处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

4、在编制、审批、布置本公司全面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编制、审批、布置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并付诸实施。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负责领导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安全奖罚,并负责组织安全防护达标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实施方案,并制定长远规划,逐年落实,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7、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构,落实人员、设施、器材、资金,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和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做好具体工作。

8、不断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职工作业安全。

9、经常组织安全人员及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三)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3.严格按照“五同时”的规定,将各部门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负责搞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温工作,负责发放防护用品。5.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6.负责搞好办公、后勤设施的修缮工作。7.积极参加配合安全活动和事故调查。

8.对工伤职工负责送院抢救治疗,慰问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备专职安全员,监督专职安全员履责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指导现场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5、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7、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活动,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及归档工作。

11、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1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五)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指令、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措施。

2、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职业卫生规程和标准,向施工人员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

4、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技术、科研、劳动保护、安全监督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5、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出安全措施。

6、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出预防技术措施。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做出技术性的结论。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4.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安装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5.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安装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装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七)材料科科长岗位职责。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材料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聊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八)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参加质量标准、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文化学习。

3、参加安全生产各类会议,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形势。

4、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公司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5、认真搞好安全生产调查,为领导安全决策提供资料。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安全投入资金等安全费用及时到位。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认真做好财务审计、审批、各项收支经费报销和物资计划管理,督促物资采购及时,对安全隐患整改用的材料、设备优先购置,确保安全生产。8、督促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及闲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9、督促做好成本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成本分析会。

10、负责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的费用。

(九)保卫消防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加强消防组织的领导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

2、负责对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做好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检查。3、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火、防爆制度,并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制定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5、参加重大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理。

(十)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及国家颁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

5、组织本项目部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6、参加安全、质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7、正确组织施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十一)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存档。

3、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4、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5、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存档。6、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科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7、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存档。

8、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班组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检查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存档。

9、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10、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等重大事故后,协助项目经理、班组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存档。

(十二)班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人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纪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动用他人机械、电气、架子等设备。

4、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隐患未解决前不许作业,解决后确认安全方可施工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书面交接记录和互检工作。

8、发动全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的条件,提出安全工作的合理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9、支持班组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员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公司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项目作业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公司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2、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作业。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作业。

3、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作业项目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公司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安全科备案。

5、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6、施工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部门和个人。

7、公司应对项目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8、项目部应向安全科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9、公司应对施工项目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10、项目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11、公司对作业中的项目,要求项目部对作业过程中和作业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1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13、公司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4、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项目部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15、公司、项目部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五

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六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七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八

2、生产组长安全责任制。

3、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五、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用车间必须把安全环保设备列入正常的维修计划。同时要加强设备保养工作,执行周扫、月清、加油、检查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3、消防设施要完备。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4、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5、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

7、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金平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出城营运必须去治安岗亭登记。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警,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公司领导,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一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二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三

1.1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3.1安全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科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法人)、全体委员、领导小组、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会议主要内容:

4.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安全科负责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其他部门、科室、车间会议记录(台账)的执行情况。

4.4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4.3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5班组安全会议。

4.5.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5.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5.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科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请假)。并在《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上签字,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6安全科应定期对各种《安全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四

(一)。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二)。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米质量,确保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米生产,促进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米产品定义与分类、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米加工厂建设、米加工设备、米加工质量管理、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米、绿色米、有机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食企米》、《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00绿色食品米》、《ny21-1986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汽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五章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五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六

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有关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员工以及公共利益,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公司领导: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和对重大安全投入进行决策。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预算、支出、结算及管理。

总经理办公部: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理。

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有关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具体规定

4.1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列入当期成本费用。

4.3公司计划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造具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工会和安全技术部。

4.4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项目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总裁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木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七

1、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站区每天至少对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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