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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 财税服务协议书(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20:14:51 页码:10
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 财税服务协议书(9篇)
2023-01-12 20:14:5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一

1、工作内容:代理记帐、报税;

2、有多年一般纳税人全盘账务经验;

3、熟悉税务、银行、工商业务处理,主导完成各公司纳税申报及其他涉税事项,做好涉税档案的归类、整理与保管工作,税务筹划案例总结及分享;

4、负责组织和完善公司各项税务内控制度,规避税收风险;

5、负责公司月度纳税申报、年度纳税申报:包括开具发票、增值税申报等业务;

6、负责与税务局的沟通交涉等各项税务事项;

7、负责公司税金预算的审核;

8、负责税务统筹与账务处理工作;

9、负责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认证及保管工作;

10、负责编制国税、地税的纳税申报与清缴工作;

11、每月对纳税申报、税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任职资格:

1、财务,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学历,具有会计任职资格;

2、具有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熟悉税局的办事流程。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一般纳税人外帐处理经验,熟悉开票系统、抄税、电子申报、网上报税、网上办理涉税事务、购买发票等业务。

3、熟悉税局的办事流程,需外勤。

4、财务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税务机关相关办理流程,熟悉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

5、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工作踏实,认真细心,积极主动;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理解和分析能力。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二

职责:

1. 按时申报各类税款,建立健全并妥善保存本部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税务类需要留存归档的文件、凭证、单据、报表档案。

2. 收集、整理、宣贯与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政策。

3. 组织、参与公司税务筹划,涉税账务核算处理。

4. 督促、协助各公司税务申报,组织、参与、协调涉税部门的外部联系工作。

5. 根据集团的要求,合理安排税款的支付计划。

6. 负责集团及下属公司税务处理流程、税务制度及方法的培训。

任职资格:

1. 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税务管理会计工作经验。

2.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税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参与公司税务筹划,涉税账务核算处理。

3. 具有较强的数据整理、分析能力和较强的语言、书面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税务局关系良好。

4. 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办公软件。

5.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_____。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_____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_____。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项目、重复_____、扩大_____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_____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_____、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四

某某地方税务局: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xx】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以上自查情况,请审核。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五

20xx年,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税务稽查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州局“戒虚务实”工作主题,按照“抓学习强素质,建制度转作风,重程序办铁案”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稽查效能,较好地发挥了税务稽查作用。共安排检查纳税人89户,已查结69户,查补各类税款3203万元,实际执行入库税款4342万元,滞纳金208万元(含企业自查税款滞纳金71万元),罚款143万元,合计入库4693万元,同比增加1492万元,增长61%。现将稽查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业务培训力度。20xx年稽查局采用集中授课、分科室组织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平台的方式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制订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培训激励奖惩办法》,鼓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33名干部报名参加了注册税务师的考试。认真组织落实好《小企业会计准则》抽考,获得州直地税系统抽考第三名,我局有6人进入全区抽考前五十名,并获得区局通报表扬。积极探索尝试“师傅带徒弟”“一帮二”结对帮扶方式,加强对选调干部实训,快速提升了选调干部实践能力。

二是做好稽查局选调干部试用期综合评定考核工作。按照《伊犁州直地税系统选调稽查干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细化制订了《稽查局选调干部试用期综合评定考核工作方案》,对18名选调干部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考核。通过试用期的严格管理考核,选调干部稽查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也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了州直地税稽查力量,有效提升了一级稽查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制定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将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税务稽查工作全过程。组织召开了选调干部思想交流汇报会,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鼓励和激发干部工作热情。深入学习解读xx大报告,系统学习《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积极参与精神文明零基启动活动,组织干部聆听“道德大讲堂”“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干部美化环境卫生,组建“学习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徒步健身活动和“未成年人教育”等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四是及时调整稽查力量,优化部分科室人员配置,加强四环节联动效应,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办法,夯实稽查基础性工作

按照“建制度管长远”工作理念,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各科室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细化考核指标,狠抓制度落实,初步构建起协调、高效的稽查工作运行新机制。稽查局出台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选案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考勤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办法。修订完善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一季度各科室绩效试考核和执法督察工作,通过考核和执法督察发现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过错追究。

三、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除按区局要求开展对证券、基金公司;资本交易项目、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报关行)的税收专项检查外,还结合州直征管实际,将银行业、住宿和餐饮业、矿业开发企业、营改增部分行业纳入我州税收专项检查的范围。

截至6月底,我局共实施税收专项检查58户,查结48户,有问题户数48户,其中房地产、建筑安装业19户、中介、培训服务机构6户、住宿和餐饮业等我州自行开展检查行业23户。共计查补税款663、15万元,其中营业税249、14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6、88万元、企业所得税63、77万元、个人所得税87、38万元、土地增值税34、25万元、其他地方各税211、74万元,加收滞纳金32、29万元,罚款44、27万元。

四、创新稽查模式,合理有序开展企业税收自查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度伊犁州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倡导柔性执法理念,体现和谐稽查工作导向。稽查局今年把组织企业自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研究下发《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xx年度税收自查工作方案》,分阶段、分科室、分环节细化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要求,并将该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有重点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税收自查,提示告知纳税潜在风险,实行查前辅导、查中约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稽查效率,触动纳税人主动改正,受到纳税人好评,收到良好成效。我局安排自查企业36户,自查查补税款1406万元,已组织入库783万元,加收滞纳金28万元。

二是按照区局稽查局要求,制定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方案。4月组织召开了由重点税源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税企座谈会,安排17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自查,自查查补税款共计1942万元,已组织入库自查查补税款878万元,滞纳金43万元。

五、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和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税务稽查质效

树立依法稽查、风险管理、整顿规范的稽查理念,除对查补税款依法追征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依法加处罚款。加收滞纳金208万元,加处罚款14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5%。在做好当年案件入库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以前年度久拖不决案件8户,清收税款436万元。

六、认真开展发票检查,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按照区局要求,本着“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工作原则,20xx年对77户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29户重点税源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涉及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工业、广告业、酒店业、矿产开发等行业,全面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等行为,逐笔进行查验比对。发出发票协查函5份。协查异地发票3份。发现问题9户,已查处9户,查补税款1、08万元,加收滞纳金0、4万元,罚款11、93万元。

七、加强举报案件管理,提高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3起,立案3起,查补税款301、83万元,入库税款301、83万元、滞纳金0、62万元、罚款1、25万元。

今年我局已对4户查结的案件通过伊犁晚报进行了公开曝光,并通过伊犁州地税网站公告违法案例11户,扩大了税务稽查的震慑面,提升了税务稽查威慑力。

八、不断提升税务稽查建议质量,积极探索查管互动新机制

按照《自治区地税系统征管与稽查工作互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已拟定《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征管与稽查工作互动实施办法(试行)》报州局征管处商定。针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基层局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执行错误、管理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判,以稽查建议意见函的形式向基层局进行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公文形式发出《稽查工作情况反馈意见函》三份,稽查建议书39份。利用州直系统行政执法综合培训机会,向各局参训学员,做了《稽查视角看征管》专题讲座,就近年来稽查宾馆行业、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等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潜在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疏通了查管互动渠道,有效发挥了以查促管作用。单独行文上报政策请示两份,已明确一份,待明确一份,有效推动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九、规范行政管理流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一是研究制定了《财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工作报销制度及流程》,明确工作流程,细化财务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核算水平。二是积极争取办公场所,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合理派发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考勤管理,按月通报考勤情况,严格外出登记,不定期对各科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抽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有效提高了干部对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遵从度。全局受到责任追究人员共计25人次,其中经济处罚25人次,处罚金额1620元。四是制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提升信息宣传报道水平。今年我局共编辑刊发《稽查信息简报》19期,分别被自治区地税局采用5篇、被伊犁州地税局采用2篇。五是提高公文处理水平。坚持从严、及时、高效原则,严把公文的格式关、文字关、校核关,力求做到行文规范,准确及时,减少差错。做好我局公文处理系统及工作日志的使用情况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公文处理和电子日志系统运转正常。

十、强化廉政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廉政意识的培养。做到逢会必谈廉政。局领导为稽查干部上廉政党课、组织专门的廉政教育培训、与18位选调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召开思想交流座谈会,使廉政意识渗透到干部工作学习的方方面面。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拟定了《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查找、确定了27项风险点,并划分了三级风险类别,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加强对风险点的监督与防范。三是加强过程监督,对外制定并发放《税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及工作作风情况反馈单》,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时,将此《反馈单》发放给被查单位,由被查单位填制盖章后,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局综合科。,我局共收回反馈单62份,无反映不廉的行为。借助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座谈会的平台,发放廉政调查问卷29份,收回28份,以及廉政预警信息员的渠道,无反映干部廉政及作风方面的问题。四是开展廉政回访工作。按季抽取每个检查小组的已经检查过的纳税人,面对面地进行廉政回访,查访稽查人员在执法服务、查案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回访20户纳税人,反映情况良好。五是开展“访税情解民忧促发展”的大走访活动。根据稽查局大走访工作实施方案,稽查局分两个层次全面开展走访活动,走访纳税人21户,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数十条,为下半年更好开展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20xx年,虽然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制度办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二是学习教育和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的不充分;三是实际工作管理与稽查管理软件相脱节的矛盾亟待解决;四是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六

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税法遵从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点》和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稽查、促进遵从”工作主题,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成果丰硕。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稽查局开展各类税收检查和辅导企业自查入库总额12018万元。其中,共立案检查201户,查补入库总额3902万元;企业自查入库总额8116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70万元,调减企业亏损13765万元;查处大要案30件,查补税款罚款6241万元。(我局共实施检查46户,入库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441万元。查处40万元以上大要案9件,查补总额3307万元)

(一)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和省局20__年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开展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3个指令性项目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团队化运转,项目化管理,绩效化考核”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精心安排实施,共立案检查18户(省级检查7户,地市级检查4户,区县级检查7户),查处税款总额1162万元,布置企业自查补税554万元。在工作中,我局实行全市统一组织部署、统一调配力量: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成立了项目检查团队,明确由参加省局专题培训人员为项目检查负责人,对全市检查项目进行指导、督查和重点企业检查。二是明确信息源案头甄别和分析要求,在进行细致案头分析的前提下,认真制作预案,结合专项检查项目要求和特点,规范检查预案格式,通过预案的初审、复核和集中点评,完善疑点分析和描述,细化检查重点、方法和取证要求,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实行案情分析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项检查专题分析会,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情况汇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督促指导工作进展,确保税收专项检查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

(二)扎实开展“营改增”扣额高企业检查

根据省局“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运输服务扣额高企业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营改增”企业申报11%应税服务收入扣减额超过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我市共有8户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市区3户、丹阳3户、丹徒2户。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建8个专案组,明确检查时间和统一政策口径:一是及时召开动员布置会,集中“营改增”检查全体人员,传达贯彻省局稽查局会议精神,重点解读“营改增”交通运输业检查方案,详细辅导税收相关政策,提示检查的重点、案头分析的要点和预案制作的方法等。二是召开阶段性检查推进会,由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的进展和发现的疑点,领导逐户点评检查中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和取证的措施要求。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排除可疑企业1户,7户疑点较大的企业,已按省局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目前,8户企业共补缴税款640万元,缴纳罚款1万元。(其中:市区3户,补缴总额175万元)

(三)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单位专项整治

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要求,我局:一是及时转发文件,与市纠风办加强沟通,召开市卫生、地税等部门协作会议,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员,督促辖市(区)局认真落实。二是加强与市卫生局财务处联系,商谈布置公立医院自查工作,要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单张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发票开展自查,并将《采购药品器械明细表》、医疗物资的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经市卫生局转给我局。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上报。截止10月底,我局共核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36户,发现有问题11户,涉及违法发票1029份、金额2388万元,共立案检查11户,查补税款101万元,加收滞纳金2万元,罚款58万元。

(四)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下达我市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为10户企业。对此我局集中精力,认真协调并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通知。经过企业自查,我局评估,针对省局提供的分户疑点指标,制作检查预案,有的放矢,运用稽查查账软件采集、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组织实施,保证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其中我局市区辅导4户企业自查入库344万元。

(五)积极应对“3+_”规模企业风险

根据市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对20__年全市所得税汇缴清缴“3+_”模式的风险应对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下降异常的规模企业进行检查。从9月初开始,抽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风险应对团队,对部分规模超大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交叉式检查。在本次规模企业中有5户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了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专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对有关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并专门设制了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模版供检查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听取检查汇报,提出应对举措,要求检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目前已完成9户规模企业的风险应对,共查补增值税38万元,查补所得税1654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45万元,出具5户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

(六)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

在省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协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挖细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进行取证,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受托检查和受托回函质量,确保案件分拣率、回复率均为100%。今年1~10月,全市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54起56户次、598份发票,涉及金额8387万元,税款1426万元;受托协查127起158户次,526份发票,涉及金额24013万元,税款4082万元。(其中:我局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27起29户次、399份发票,涉及金额6033万元,税款1026万元;受托协查36起40户次,69份发票,涉及金额3728万元,税款633万元。)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稽查风险防范能力。

2、规范稽查工作要求。以制度规范执法、以制度约束权力。对照总局、省局对稽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我局结合稽查各环节进行梳理,为推动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镇江市国税局检查预案制度》、《镇江市国税局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镇江市国税局限时查结办法》、《镇江市国税局项目化检查实施办法》、《镇江市国税局分类分级检查制度》,完善了《镇江市国税稽查选案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国税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稽查各环节的执法事项,为降低稽查执法风险提供了保证。

3、加强执法责任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我局强调稽查工作全过程必须规范和合法,不仅要关注稽查成效,还应注重执法过程的合法与完整,强化内控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办人情案和其他不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系。按照“一岗两责”要求,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二)建立稽查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1、与市公安经侦支队签订办案合作协议。双方签订了《打击和防范经济违法犯罪协作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预警防范和实施联手打击等,坚持职能互补、平等协作原则,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互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2、与镇江海关缉私局建立情报交换机制。双方签订了《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情报交换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建立情报交换工作机制、建立合作办案机制等形式,开展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时效性。

3、与市地税稽查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双方签订了《镇江市国、地税稽查局工作协作办法》,经过对口业务交流、移交案件线索、联合检查办案等形式,共同携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制定稽查质效创优竞赛办法

我局肩负着对辖市(区)局稽查局业务督导和管理责任,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查前辅导会、跟踪分析会和工作点评会,通过业务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来推进全局各项稽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开展。今年我局重点加强了对县级局的案件督办、督查和指导工作,加强了稽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辅导,吸收一大批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充实稽查专业化团队;为进一步锤炼稽查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提升“快、准、狠”的稽查“亮剑”能力,制定了“税务稽查成效考核”工作争先创优竞赛办法,把“稽查查补收入增幅、稽查查补收入占比和人均检查户数”三项检查质量指标作为辖市(区)局稽查局之间的竞赛活动内容,浓厚了全市稽查系统工作创优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稽查工作的争先进位,为今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工作创新,服务和谐税收

(一)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

1、尝试市级一级稽查。积极探索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我局按照实行案源统一管理、任务统一分配、人员统一调度、审理统一组织、文书统一出具的管理模式,采取市级集中选定案源,打破市县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组建专业化团队,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查补税款按属地入库,调动多方积极性,构建市级一级稽查格局。一是制定《镇江市稽查局组建专业化团队提升稽查效能的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团队设置、资格条件和程序方法。二是组建案源和信息化团队、审理团队、检查团队和专家指导团队等9个专业团队,明确各团队负责人,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对涉税风险和复杂事项的专业应对能力,通过加强专业化团队运作和集约化项目管理,在今年组织的出口退税专项检查、“营改增”企业专项检查、成品油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中初见成效。

2、加强检查预案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检查预案管理,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前,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各项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确定检查方向、提示检查重点、描绘检查路线、明确证据要求、优化资源配置、预测存在风险、设计应对策略。同时在实施检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化检查方法和内容,进一步提升稽查执法能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3、推广应用查账软件。按照省局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查账软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查账软件的操作培训,扎实推进查账软件的使用,在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检查中广泛运用查账软件,并注意做好应用情况的总结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计算机查账软件的成功案例,扎实推进稽查手段现代化。今年我局要求全市稽查部门查账软件的使用面达30%。

(二)组建稽查专业化团队

1、工作创新项目。按照市局国税工作创新要求,我局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向市局申报20__年“构建专业化团队,探索集约检查,提升稽查成效”工作创新奖。

2、工作创新思路。一是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税务稽查骨干专业化团队,形成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拳头力量,提高税务稽查人才使用效益,为税务稽查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局稽查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局稽查局配合,真正做到“用专业的人做专门的事”,“集中力量办大事”,打造镇江国税团队管理特色。三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探索集约检查和市局与辖市(区)局交叉稽查、异地稽查的方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团队式运作,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提高稽查威慑力。

3、工作创新目标。进入全省国税系统第一方阵(稽查查补收入增幅进全省前5位)。一是按照稽查专业化要求,以推进稽查人员现代化为目标,以稽查领军人才为龙头,以高层次、专业化骨干人才为主力,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全市国税稽查专业化团队。二是通过推行专业化税务稽查,引领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干部提升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提高选案准确性、审理规范性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团队集中优势,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营造税企间和谐互动

1、辅导企业自查。根据总局、省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我局本着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合理组织企业查前自查,并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企业自查受到实效,为后续进驻检查打好基础。一是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发电行业自查辅导会,召集全市9户发电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举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前自查辅导培训。二是与市地税稽查局联合组织22户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召开全市证券、基金公司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辅导会,双方稽查局主要领导到会主持会议并作辅导动员,并分别安排业务骨干讲解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赢得了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

2、宣传税收政策。我局认真落实市局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把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平时辅导和重点宣讲相互促进,在检查中与企业良性互动:一是告知纳税人权利义务,宣传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二三产业分离和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理念,普及税收知识。二是对企业涉税问题主动与其沟通交流,倾听企业和纳税人意见,讲解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搞好面对面的税收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大力宣传我局“七式彩虹·阳光国税”服务品牌,参与服务品牌推介活动,发放品牌宣传手册,通过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纳税人需求,打造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企关系,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3、推行评监同行。我局按照市局开展“三表一单评监同行”活动要求,结合稽查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干部学习讨论,了解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和执法责任管理流程的具体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质效,有效防控执法与廉政风险。二是积极宣传,认真准备相应文书和数据采集u盘,向企业介绍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指定综合选案科专门负责,向机关相关处室上报由检查人员在企业收集的各类情报数据《采集表》。三是打造特色,近年来我局坚持开展“稽查与廉政同行”实践活动,与企业之间和谐互动,向被查企业发放《镇江市国税稽查局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掌握税务干部在检查期间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接受企业意见和建议,对被查企业进行实地回访,听取纳税人评价,及时改进检查方法和工作作风,维护国税良好形象。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七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x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x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x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我公司与20xx年4 月 日至20xx年x月10日对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x、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 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 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 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 年度-20xx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 房产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 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 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

x. 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x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为职工1x0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八

假期间,我有幸来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双流县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会计实习,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受益非浅。下面是我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进行的一点简单探讨。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我国现行的储蓄存款记名制可以说从源头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妨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1、储蓄存款加快增长现象下掩盖了触目惊心的社会财富转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储蓄存款总额(本外币全折人民币)达6.3万亿元。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1987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仅3073亿元,1992年突破1万亿元,1994年突破2万亿元,t995年突破3万亿元,到1998年末更是达5.3万亿元,而仅仅半年,1999年6月末已达6.3万亿元。1992年以来,我国gdp增长率虽然走上了快速增长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从92年到98年,算术平均数也仅10.76%,gdp的增长与储蓄存款增长不同步,这说明两点,一是国民收入的分配过份向个人倾斜。二是有些个人收入已经不于国民收入,而是直接于国有资产的流失。

2、税收征管困难,偷逃税款严重。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条件下,能偷逃税赋成了个人的本事,对不少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逃税倒成了其义务,我国个人所得税规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约在0.28%左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过多,根源在于我国的现行储蓄存款制度根本无法支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民的信用体系,不能明确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无法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使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

3、使我国的相关调整政策无所适从,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针对我国内需不旺、消费疲软的状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如连续下调利率、鼓励消费信贷、征收储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刺激教育消费等等,但这些政策实施效果很不明显,为什么?因为储蓄存款记名制掩盖了贫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机构很难对症下药,对少部分暴富阶层的人士来说(据非官方资料,这部分仅占存款人数7%的阶层控制了约60%以上的储蓄存款总额),收入只是数字的增加减少,钱对他们来说几辈子也花不完,该有的都有了,因此他们对刺激消费的政策很麻木。

4、个人信用制度无法建立起来。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一切经济关系要靠信用来维系,没有好的信用制度,就会产生“交易冷淡”和“投资锁定”现象,由于互不信任,交易方式会向现金交易和以货易货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银行惜贷、企业惜投、个人惜借”的悲观情绪弥漫,造成经济活力日益下降,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当然是一个复杂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诸多内容,但储蓄暑期实习报告存款实名制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1、以现有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3、实行银行帐户与税务机关联网,个人帐户收支情况在授权范围内报送税务局,由税务局作为纳税依据,税务局有义务对个人财产高度保密,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堵塞现金交易、逃避税务检查的漏洞,银行应严格控制大额存取款的数量和次数,对不正常情况报送税务局。

4、要促进支付手段的票据化,为财产登记和依法征税提供依据。尤其是个人帐户要普及支票转帐业务,票据清算要实现电子化、即时化、通存通兑化,切实提供“随时、随地、随意”的个人转帐业务,逐步改变传统的依赖现金交易的做法。

50年来,我们是靠广大老百姓的勤俭节约的美德和高储蓄率才支撑起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和发展。发展储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于储蓄保密性,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为“怕露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老百姓怕露富,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两者之间权衡,趋利避害,很费思量,这是我们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第二,推出储蓄存款实名制后,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将退出银行储蓄,一部分深怀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这种存款下降必然首先冲击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历史、背景和存款实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过份提取将造成银行流动性风险和支付压力,所谓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突冗出来,由此冲击到整个银行体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减轻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负面影响,关键要做好以下三点

1、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如“保密法”、“个人财产保护法”。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和公安、法院、纪检、审计等执法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严格保密。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控制好执法机构对个人金融财产查询、冻结、划扣的权力。

3、反对。某些地方基层机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比较严重,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使干部更容易掌握居民的家底,因而更容易有的放矢治理“三乱”效率更高。因此对基层干部要加强知法守法教育,严惩“三乱”,对,侵犯存款人利益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最新财务税务培训协议书怎么写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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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合同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________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________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________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________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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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

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

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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