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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 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最新(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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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 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最新(六篇)
2023-01-12 20:21:31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一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予在公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7名个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给予在执法工作中列本序列季度排名第一的3名案件主办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此令。

局长:

政委:

x3年9月10日

推荐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二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答辩人根据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的刘某某不服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沈铁西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现答辩如下:

一、刘某某20xx年12月12日9时10分在铁西区某小区院内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

20xx年12月14日,答辩人受理杨某报案称辽a33与辽a79发生交通事故,前车驾驶人造成后车撞损后离开现场,20xx年12月17日答辩人对杨某的车辆进行了鉴定,车辆损失金额共计1036元,属于有交通事故发生,为了作痕迹鉴定对比,要求上诉人刘某某将其车开到交警大队未果。20xx年12月20日,答辩人接到杨某的报案称辽a33车辆停放在某小区,随即赶到车辆停放地点将刘某某车辆扣留并于当日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以上事实有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上诉人辩称其不会驾驶汽车,也无驾照,事发当天未在现场属于混淆视听,经过答辩人调查取证,辽a33机动车所有人为刘某某,答辩人扣留辽a33机动车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是答辩人依法履行职权行为,与上诉人刘某某是否会驾驶汽车,是否在案发现场无任何关系。

上诉人刘某某辩称单凭杨某的报案不能认定辽a33碰撞辽a79观点不能成立。答辩人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中警鉴字【20xx】75号已证明了上诉人车辆刮碰杨某车辆的事实。

二、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符合法定程序。

在查处该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受案、通知、调查取证、告知等程序。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答辩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无违法行为。

上诉人辩称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通知原告等观点根本不成立。答辩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反而上诉人刘某某从案件发生后一直拒绝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答辩人秉公处理,无违法行为。

三、本案适用法律正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综上所述:答辩人做出的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故请求贵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推荐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城关办事处人。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县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第________________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申请人袁__________去__________小学接小孩,由于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学路段及附近__________东路、__________路均无停车位,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的情况下申请人只好选择路边临时等候,期间车未熄火,申请人一直在车上,________时________分,申请出车去接小孩,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被____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协警以“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为由拍照贴单,________时________分申请人返回车上时,该协警正准备离开,申请人向其提出特殊地段、临时停靠、人未离开现场、未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申辩意见,并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该协警表示《违法停车告知单》填开后无法收回作废,其只管拍照贴单,不负责解释,不接受申辩,要求申请人到市区中队接受处理。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时,申请人到____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窗口接受处罚,提出特殊地段、临时停靠、人未离开现场、未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申辩意见,并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该窗口经办人表示只负责打罚单,不接受申辩、不负责说明,要申请人去找领导,申请人到市区中队几经周折找到值班领导,向其说明情况,并提出特殊地段、人未离开现场且未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短暂停靠车辆,不应该处以150元罚款,该指导员表示只要拍照时停在禁停路段,司机不在车上就要处以150无罚款,不接受陈述申辩。申请人又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该领导随即打了多个电话询问,都未得到明确答复,申请人等了十多分钟,再次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便教育本人,减少再次违法,该领导恼羞成怒,放话说:_________________“才9点多钟就来办公室要求民警说明理由,难道都由你啊?又不是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你不服去告好了!”申请人无奈,只好到窗口接受处罚,窗口女性经办人要求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提出应由交通警察出示执法证件并先签字,被告知经办人无执法证件,要求申请人先签字,交通警察签字先空着。因为车辆9月底要年审和办理保险,且已有五次违法停车,长假临近,外出可能被扣车影响行程,申请人无奈,只好先签字取得《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到银行交纳了罚款。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____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第________________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存在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违法事实不清、违法事实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处罚程序违法、明显不当等严重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应当予以撤销:_________________

一、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处罚决定书上盖的是该中队队长朱骏(男性)的章,但事实上从贴单到作出处罚决定均由协警实施,朱队长均未在场,在申请人要求有关执法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时,对方未能向申请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认定违法事实不清。处罚决定书中认定被处罚人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在__________路路段实施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表述不清:_________________一是违法时间不清,停放是一种持续状态,应表述为一个时间段而不是一个时间点;二是违法地点不清,__________路路段很长,横穿整个__________城区,有禁停路段也有允许停车路段。

三、认定违法事实错误。申请人只是临时短暂停车、人未离开现场、随时可以驶离且未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并非“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分别对停放车辆和临时停车作出了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均未对停放和临时停车的涵义作出规定,根据通常理解,应以时间长短以及驾驶人对车的掌控状态来区分,人在现场可以随时驶离的短时间停车应为临时停车。

四、主要证据不足。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只有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申请人车辆停在__________小学路段的证据,这一证据只能说明相机快门打开不到一秒内车辆的状态,不能真实反映事实,车辆违法停放是一持续状态,应当用某一时间段的视频来证明,至少应当拍照二次以说明某一时间段的停放状态,第一次拍照时通知立即驶离,第二次拍照实施处罚。

五、适用法律错误。理由有三:_________________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申请人的行为不应受到处罚,被申请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申请人作出处罚错误,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所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出细化规定,其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受处罚,根据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违法停车或违法临时停车行为实施处罚需要二个前提,即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现场”包括在车上但不仅限于在车上,而“影响”的涵义也明显大于“妨碍”,本案中申请人在现场且未拒绝立即驶离,也未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故不应处罚;二是适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时应一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不能直接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处罚决定;三是本案能够确定驾驶人,且未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作出处罚决定。

六、处罚程序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上述规定,按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场作出,本案中违法行为发生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违法地点是__________小学路段,而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9月13日,地点在城区中队窗口,明显不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适用一般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被申请人既未立案,也未由二名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制作询问笔录,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进行审查,未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且拒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七、处罚决定明显不当。就算申请人的行为构成违法应受处罚,但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也明显不当,理由有二,一是被申请人执法目的不明。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学路段地处__________商业中心,县政府、__________小学、玉城中学、城关一中、__________商城、中心菜市场均在附近,而附近的__________路、珠城东路、玉兴路均未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设置相配套的停车位(库)或停车场,交警部门大部分警力用于抄罚单,未着力维护重要路段现场秩序,处罚未与教育相结合,未考虑是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后果轻重作出处罚决定,有为罚款而罚款之嫌,偏离了交通行政处罚教育违法者、维护交通法律秩序的本意;二是处罚倚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法停放和临时停车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临时停车行为情节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无明显从重情节,结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应处以50元罚款,不应处以150元罚款;三是执法随意性大、处罚显失公正,从横向和纵向来比较,都未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从横向来看,11时46分是__________小学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接送孩子的人很多,大多未受处罚,据小道消息,特定路段在特定时间可以不处罚,对申请人予以处罚显失公正,从纵向来看,近五年申请人在同一时间段同一路段几乎每天开车接送小孩四次,总次数几千次,只受到不到十次处罚,说明执法随意性很大。

申请人也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支持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秩序,充分理解交警部门执的辛苦和不易,也缺少时间和精力为了几百元罚款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但为了督促交管部门端正执法目的、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唯有提起行政复议。

综上,请求撤销被申请人____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________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推荐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四

近期以来,全局民警紧密围绕公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奋勇拼搏,在侦查破案、服务群众、规范执法,稳妥快速处理突发性事件以及细致做好警卫安保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推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称赞,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工作中,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予在公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7名个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给予在执法工作中列本序列季度排名第一的3名案件主办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此令。

局长:

政委:

x3年9月10日

推荐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五

为加强中秋节期间清源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xx年9月15日17:00至9月16日凌晨2:00

二、管制措施

清源山齐云路实施全封闭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管制期间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广大车辆驾驶人理解和支持,并自觉服从交警现场指挥,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xx年9月12日

推荐警察行政复议书范文范本六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答辩人根据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的刘某某不服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沈铁西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现答辩如下:

一、刘某某20xx年12月12日9时10分在铁西区某小区院内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

20xx年12月14日,答辩人受理杨某报案称辽a33与辽a79发生交通事故,前车驾驶人造成后车撞损后离开现场,20xx年12月17日答辩人对杨某的车辆进行了鉴定,车辆损失金额共计1036元,属于有交通事故发生,为了作痕迹鉴定对比,要求上诉人刘某某将其车开到交警大队未果。20xx年12月20日,答辩人接到杨某的报案称辽a33车辆停放在某小区,随即赶到车辆停放地点将刘某某车辆扣留并于当日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以上事实有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上诉人辩称其不会驾驶汽车,也无驾照,事发当天未在现场属于混淆视听,经过答辩人调查取证,辽a33机动车所有人为刘某某,答辩人扣留辽a33机动车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是答辩人依法履行职权行为,与上诉人刘某某是否会驾驶汽车,是否在案发现场无任何关系。

上诉人刘某某辩称单凭杨某的报案不能认定辽a33碰撞辽a79观点不能成立。答辩人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中警鉴字【20xx】75号已证明了上诉人车辆刮碰杨某车辆的事实。

二、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符合法定程序。

在查处该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受案、通知、调查取证、告知等程序。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答辩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无违法行为。

上诉人辩称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通知原告等观点根本不成立。答辩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反而上诉人刘某某从案件发生后一直拒绝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答辩人秉公处理,无违法行为。

三、本案适用法律正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综上所述:答辩人做出的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故请求贵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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