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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林改培合同范文 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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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林改培合同范文 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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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现有林改培合同范文(精)一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亩,中幼林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东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林场(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

乙方:__县__乡__村__组或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

年月日

推荐现有林改培合同范文(精)二

转让方:

受让方:

林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 ,该林地、林权面积为: 亩,林种为: ,苗木约 株,林权证号为: ;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附图表、山场明细表、比例尺为 地形图)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详见合同附件一:由当地林业局出具的卫星遥感图和林业局小班面积表):

东:

南:

西:

北:

第二条: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 写: );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

⑵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 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 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所述行为 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 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⑶市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转让费人民币大( 小 ),存入甲乙双方在乙方名下,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 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 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 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 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 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 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 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

11. 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 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 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纠纷),详细情况为: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 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 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 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 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 日内支付完毕。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 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 由 承担。

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 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签订地: 。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交公证处 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份。

签约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机关(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

推荐现有林改培合同范文(精)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搞好x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绿化带及河堤草场的周边绿化环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有的绿化养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地点:x市x

养护面积:441215平方米

地域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养护区域图纸

二、养护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因为合同中区域在过去几年时间里面都没有实施过规范的养护,因此在整个合同期内划分出前两个月为整改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绿化整改期。在整改及养护两个期限内因为乙方所投入的人力、肥料、劳动强度等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两个阶段分开计价。 价格:(不含水、电费)

整改期价格:32440.00元/10人/2月

养护期价格:94950.00元/6人/10月

合同总金额为:32440.00+94950.00=127390.00元/年

三、绿化服务内容:

包修建、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管理不善导致死 亡的补种。

四、保养的质量和要求:

1、总体要求: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整体美观。(详见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及河堤草场养护验收标准》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详见乙方所提供的招标时期的报价单,如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养护项目报价单》。

2、甲方应在次月10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发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上月的绿化服务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发票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六、双方责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定量提供本合同内所涉及到的服务。并有对服务质量提出评价的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方法和改善品质。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绿化服务违约处罚规定》及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处理。

2、在乙方承包服务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合同规范的操作提出批评和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素质,劳动能力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合同期间使用的肥料、药物的品质和数量。

甲方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园艺工人和管理人员提供住房两间,用于解决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产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仓库库房一间,用于乙方保管生产设备和工具。

2、在乙方进入初期1个月内,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实施灌溉等解决好水源问题。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养护期间的水和电。

4、甲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服务费。

5、甲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遵守乙方设置的园林警告、提示标识。共同保护乙方的劳动成果。

乙方权利:

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有权取得服务和劳动报酬。

2、乙方有权为保护其劳动成果或者避免发生意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设置一些警示标识。

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包括工作人员吃饭)。

2、在服务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养护期间所使用的工具,肥料,药物及等发生的费用。同时维护好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如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3、在服务期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灾等)所引起的园林损毁,乙方应该自行修补,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派1名业务主管负责日常人员工作安排及业务联系,并定期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结果。

5、绿化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进驻服务区前 需将公司管理人员及驻服务区域人员架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呈交甲方。如该人员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绿化工人须经培训才能上岗,统一服装、衣着整洁、文明有礼、胸前佩戴工作证。

7、绿化养护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改正。

8、乙方负责绿化养护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

9、为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本合同完成绿化工作和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建立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养护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可开出整改通知单,如一个月内整改通知单达 二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养护费的 5 %。或是连续两月达四次/月以上,若乙方当月受有效投诉累计达到小区业户总数的1%时(服务区域业户总数在五百户以下的按累计达到五次计,就同一事项有多人投诉时按一次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2、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个月清洁费作为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

3、乙方提供的信息若有虚假或不实,包括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甲方一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可以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 、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甲方另有要求增设合同规定范围外服务项目,再议价格。

3、合约期满后,乙方在不取得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应无条件退场。

4、每月付款前,由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工作检查情况,填写《对承包公司工作检查记录表》检查合格后,甲方凭该表和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付款;如检查情况不达标,乙方应按标准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承包清洁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任何经济补偿。

5、本工程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九、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此合同有效部分。

十、合同附一报价单。附二养护区域图纸、附三养护方案及验收标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签字有效。双方在合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x置业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现有林改培合同范文(精)四

西安碑林座落于著名古城西安市三学街(因清代的长安学、府学、咸宁学均设在这里而得此名)。它于北宋二年(公元1078年)为保存《开成石经》而建立。九百多年来,经历代征集,扩大收藏,精心保护,入藏碑石近三千方。现有六个碑廊、七座碑室、八个碑亭,陈列展出了共一千零八十七方碑石。在名碑荟萃的展室里,展示了圣儒、哲人的浩瀚石经;秦汉文人的古朴遗风;魏晋北朝墓志的英华;大唐名家的绝代书法以及宋元名士的潇洒笔墨。书圣王羲之、画圣吴道子书画同辉的笔墨迹以及诗画双绝的王维的竹影清风更为碑林增辉溢彩。西安碑林以其独有的特色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物宝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62年被公布为中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安碑林是我国收藏古代碑石墓志时间最早、名碑最多的一座艺术宝库,它不仅是中国古代文化典籍刻石的集中地点之一,也是历代著名书法艺术珍品的荟萃之地,有着巨大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从历史价值来说,许多碑文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有的可藉以补充和订正史书记载的遗误,有的是研究中外文化交流史和地方史宝贵资料。如从陕西周至县出土,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20xx年)移入碑林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通高353厘米,宽103厘米,刻于唐德宗建中二年,用中国和叙利亚两国文字记载了唐时基督教中一派的景教由中亚传入我国的情况。此外,唐《中尼合文之陀罗尼经幢》是我国唐代和尼泊尔人民友好交往的实证;《唐广智三藏碑》记载了一个印度僧人一生在中国的经历和密宗传入日本的师承关系。等等这些都是研究中外文化交流和宗教史的珍贵资料。

《明德受纪碑》上刻有“大顺”、“永昌”字样。这是明未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的遗物,记载着当时陕西大旱,粮价昂贵,“小麦每斗二两四钱,米每斗二两六钱”和“人食人犬亦食人”的悲惨景象;清刻《张化龙碑》,颂扬了当时领导陕西扶风、歧山一带农民反抗官府的张化龙;清刻《荒负歌》等,也记录了一些遭受官僚、地主压迫剥削的广大农民的苦难生活;元刻《重修牛山土主忠惠王庙碑》、《刘尚神道碑》和清刻《平利教案碑》等,均从不同方面记录了元末红巾军起义和清末广大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帝国主义外来侵略的事实。

碑林中还记载了诸多历代爱国主义人物,如被誉万世师表的孔子,统一中国文字的李斯,对蜀汉忠贞不渝的关羽,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慷慨就义的民族英雄文天祥,虎门销烟震惊中外的林则徐,历代书法大师王羲之、颜真卿、于右任,以及励精图治的邓廷桢,推行新法的康有为等。他们那忧国忧民,为事业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

大量的石经,是碑林中古代重要的文献资料。《石台孝经》刻于唐天宝四年(公元745年),是唐玄宗李隆基亲自作序、注解并亲自以隶书书写的(孝经是孔子的学生曾参记述他也孔子的问答辞,主要内容讲孝、悌二字),此碑由四块色如黑玉,光可鉴人,高590厘米的细石合成,碑上加方额,额上刻浮雕瑞兽、涌云;额上盖石,盖石边缘刻优美的卷云,顶上作山岳状;碑下有三层石台阶,故称“石台孝经”;三层石台四面都刻有生动的线刻画,有茂盛的蔓草和雄浑的狮形怪兽,两种不相协调的动植物被刻画得融洽无间,整个构图给人以威武、活泼的感觉,为盛唐的艺术精华。《开成石经》,是唐文宗太和四年(公元830年)接受国子监郑覃的建议,由艾居晦、陈珍等用楷书分写,花费了大约七年时间到开成二年(公元837年)刻成一部石经。其中包括《周易》6卷,《尚书》13卷,《诗经》20卷,《周礼》11卷,《礼仪》17卷,《礼记》20卷,《春秋左氏传》30卷,《春秋公羊传》12卷,《尔雅》3卷,以及《公羊春秋》、《孝经》、《论语》等十二种经书和五经文字及九经字样。

计114石,文刻两面,228面,字列八层,共六十五万零二百五十二字。刻成后立于唐长安城的国子监内,成为当时知识分子必读之书,同时也是读经者抄录校对的标准。此经是我国古代七次刻经中保存最完好的一部,它俨然是一座大型的石质书库,这在我国印刷术发明以前,对文化的保存和传播起了重要的作用。《石台孝经》、《开成台经》等名碑,原来竖立在唐长安城务本坊(今西安市南门外)的国子监内,唐末韩建(大尉许国韩公)缩小长安城后,这些碑连同其它一些名碑都散落到了城外。唐昭宗以及后粱时期,陆续将这些石碑移到原唐代尚书省西隅。到宋哲宗元佑年间(公元1086-1093年),又将全部碑石搬到学府之北,就是今天的碑林所在地。此外,明清两代的《兴学碑》、《修渠记》、《修栈道记》、《修城记》、《修庙记》等也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西安碑林不仅是东方石质历史文化的宝库,更重要的是书法艺术的宝库,享有“书法艺术故乡”的美誉,令海外人士向往。碑林中早期石刻有宋代摹刻的秦峰山刻石,原碑为秦国丞相李斯所书。东汉中平二年(公元185年)刻的“曹全碑”,是用秀美的隶书写的,这是全国汉碑中保存比较完整,字体比较清晰的碑刻,为汉碑中的精品。“汉熹平石经《周易》残石”,它保存了我国最早的《周易》文句,相传是当时著名学者、大书法家蔡邕以隶书书写,方挺严整,为汉隶之典范。

唐代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繁荣时期。在唐代书法艺苑中,名家辈出,时有杰作,真、草、隶、篆,百花争妍,犹如璀灿的群星,放射出永不泯灭的光辉。欧阳洵、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各创一体,欧阳通、徐浩、史维则、怀素等也都是一代名家。欧阳通书写的《道因法师碑》,与其父欧阳询的《皇甫诞碑》很相近,结构严谨,书法险劲,是值得珍视的书法名碑;颜真卿的《颜勤礼碑》、《颜家庙碑》、《多宝塔感应碑》等,气势雄浑,苍劲有力,是标准的“颜体”;柳公权的《大达法师玄秘塔碑》,笔力遒美瘦挺,劲如削竹,结构峻整,神足韵胜,是“柳体”中最典型的代表作;唐代怀仁和尚从晋王羲之遗留的墨迹中选集而成的《大唐三藏圣教序碑》,则更是脍炙人口的佳作;著名草书家怀素的《千字文》,笔意奔放,流利洒脱,为世所珍。此外,宋起佶的《大观圣作之碑》(瘦金体)和清代翻刻的《宋淳化秘阁帖》等,也是稀有的珍品。

除了书法,在北魏、唐、宋等碑志上,还保存了大量具有艺术价值的精美图案花纹。如唐刻《大智禅师碑》的两侧,以线刻和减地两种手法并用的图案作为装饰,将蔓草、凤凰和人物穿插布置,使人感到繁丽、活泼、美妙而有生气;《石台孝经》碑头上的浮雕卷云和狮子,碑座上线刻的精致蔓草、瑞兽等,也都表现了唐代雕刻所特有的富丽作风;唐刻《道因法师碑》座垢两侧,用流利的线条,刻出两组人物,共有十多个卷发深目的异国装束的人,牵马携犬,作准备出行状,是不可多得的线刻佳作;北魏的《元晕墓志》四侧,分别刻着有表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形象,空隙中满填流动的云彩,呈现出飘逸而和谐的奇特意境。它们象绿林一样陪衬着繁花似锦的书法艺术,使碑林这座书法艺术宝库,更加瑰丽异常。

碑林能较完整地保存到现在,是与清代乾隆年间陕西巡抚毕沅的贡献分不开的。宋代时,由于无人管理,珍贵的汉唐碑碣有的被人用做砖甓,有的用于修桥,遭到人为的破坏。元代时,碑林的碑石曾两次全部跌倒。明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陕西发生8级大地震,碑林里的大量碑石因摔碰而断裂。清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毕沅率同僚到碑林视察,只见房屋倒塌,碑石横卧于荆榛瓦砾之间,环顾四周,满目荒凉,这使他十分震惊和痛心。他与同僚合义,采取修整房屋,整理石,编目著录,组织石刻陈列,建立管理机构和保管制度等措施,重修和保护碑林。在他所著《关中金石记》中说:“前后堂庑,皆鼎新焉,旋于土中,搜得旧刻数十片,遂取《石经》及宋元以前都,编排甲乙,周以栏盾。明代及近人所,则汰存其佳者,别建三楹以存置。其锁钥则有司掌之,设法保护,以冀垂永久。”毕沅对金石文字有浓厚兴趣,整修碑林在于“庶考古者,得以观览也”。(《毕沅在保护关中古迹上的贡献》,文物天地,1983年第二期)他为保护珍贵文物作出了重要贡献,很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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