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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 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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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 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模板(七篇)
2023-01-12 21:20:2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精)一

摘要:智能化是人类的梦想,未来必然会是人工智能的世界。城市智能化将通过有线、无线或混合数据传输方式,实现区域城市内多个子系统辅助管理中心,然后再到智能化管理服务决策的有效技术结合,实现区域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服务,让人们畅享智能化生活。智能城市的建设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新境界。

关键词:人工智能 智能化 发展

1人工智能的含义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是计算机学科的一个分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被称为世界三大尖端技术之一(空间技术、能源技术、人工智能),也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基因工程、纳米科学、人工智能)三大尖端技术之一。人工智能是研究用计算机来模拟人在各个过程中的智力活动(如分析、推理、判断、构思和决策),从而扩大、延伸和部分替代人类的脑力劳动,实现知识密集型生产和决策自动化。目前城市规划发展领域中的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分区规划与管理、系统工程与规划决策支持系统的发展与实施,给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带来了广泛的前景。

2当前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城市经济发展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城市人口规模增长过快、城市供配电压力沉重、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重、交通拥堵治理困难、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城市部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等等,这些都成为城市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成为城市管理中必须重视的问题,迫切需要采用新的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来加以解决。

城市供配电压力沉重,节能减排问题凸显。随着城市发展,各式宾馆、办公大楼、商场超市、医院、写字楼等大型建筑日益增多,使得供电负荷越来越大,节约能源和能效管理问题日益突显。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如何与能源低消耗、大环境保护相适应,正在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环境污染使得城市从传统公共健康问题转向现代的健康危机。环境污染包括工业和交通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震动、精神压力导致的疾病等,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随着城市垃圾处理量不断增加,针对居民区垃圾堆放、垃圾填埋焚烧场周边的环境投诉日益增多,尤其是垃圾焚烧产生的一级致癌物“二恶英”(dioxin)浓度的增加引起了群众极大关注。

城市交通需求与交通供给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交通需求不断扩大,城市中可用于交通的土地资源极其有限,密集的车流、拥挤的街道、效能低下的交通系统不仅导致了运输成本的增加,还产生了污染和能源的浪费问题。此外,交通拥挤导致了事故增多,事故增多又加剧了拥挤,这直接影响了居民的出行时间和成本;出行成本的增加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而且也会抑制人们的日常活动,从而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公共安全监管难度逐步加大。面对有限的自然资源,人们对抵抗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风险源的监控与预防越来越关注,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日常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应对面临的气象灾害、地下空间事故、危化品事故、重大刑事和恐怖事件、公共场所治安等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

3人工智与城市智能化

智能城市是在信息港和数字城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方向。在智能城市中,主要的资源用于使城市的信息网络实现自动监控,信息自动采集,自动分析处理,自动决策反应等等。智能城市是把城市看作一个有机体培养它的监控、学习、反应、调整和适应能力,信息的控制和利用能力是智能城市的基础。

从技术层面来看,“智能城市”是以网络信息为基础的城市信息体系,即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系统、宽带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功能机制进行信息自动采集,动态监管和辅助决策服务的技术系统。城市智能化的水平往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市决策的智能化;城市交通的智能管理与控制;城市资源的监测与可持续利用;城市应急反应和灾难的预防治理;城市人口管理;城市生活的网络化和智能化等等。

新的智能化信息技术构架将由以无线 网络为主体的基础设施、以无界面 计算机为主体的硬件、以信息分析和决策支持为主的 软件、以功能实现为主的网络 应用这几部分组成。这种新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将以实现“三无”为目标,即无线网络、无界面计算机和无键盘输入。让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不受文字输入的限制,也不受固定使用方式的限制。

从现实操作来看,政府应该加强与企业 联系,加快实现城市智能化 发展。政府借助企业创新的网络技术,加强合作,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助推城市智能化发展,打造智能城市的全新商业模式,从而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科技企业与政府双方将以“激励创新、合作共赢”为原则,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力量携手推动本土创新,加速实现城市智能化发展。

在这方面,成都市政府走在了部分前列。据悉,在2009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上,思科与成都市政府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天府智能互联新城”试点建设及发展与“智能+互联城市”技术相关的“产学研”一体化产业链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以推动成都信息产业的本土创新并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城市 经济、 社会与 环境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信息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目前城市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的重要解决途径。以金融行业举例来说,信息技术同样是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的重要手段和推动力,以技术改良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创新不仅是现代商业银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体现了城市生活发展进步的历程。基于互联网、通讯、语音等技术的新兴智能金融服务方式的出现,改变了居民的生活、消费习惯,使金融服务更为方便快捷。

可见,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通过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展开试点应用,通过技术与 经验的积累,以“先易后难,从点到面,逐步推进”的方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能够有效提高政府为百姓服务的质量,从而全面提升城市智能化 管理水平。

4城市发展展望

智能城市的建设是城市建 设发展的新境界。我国许多城市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已经不差,急需改进的是应用。而智能城市正是以应用为核心的信息化发展思路,在已有的信息化基础上,为市民提供更加综合的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分析和更符合实际的决策,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 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更智能化的响应,加快城市智能化建设,将带来未来城市的全新面貌,推进城市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第二届2010(3g)暨信息新技术国际峰会论坛,2010年4月。

[2] 黄孝斌,魏剑平。物联网助力城市信息化发展—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0年1期。

最新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精)二

智能家居这个产业,整个行业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智能家居报告心得体会

。我也用过很多智能家居的产品,公司也买了很多各个不同公司的产品回来使用体验,有时候还要做剖析,从中完善我们自己的产品,想想,也许我们的产品,也会被其他公司研究吧。国内的产品很多都不稳定,相对来说我这块的确是花了大功夫,至少比其他的公司更加注重并且更加的可靠。

前几天董事长找我们几个谈了谈心,顿时感到压力倍增。伤不起啊压力山大。其实这一年多来我们的努力董事长也看在眼里,毕竟从无到有的过程不是一下子就出来也不会说马上就是一个完美的产品,他也没有说责怪或者批评的意思。他只是从他做生意的角度,从他作为一个有钱人想买我们产品的用户的角度给我们讲了他的想法,并提出了我们的不足。

整个智能家居行业基本都是在各做各的,或者说敝帚自珍,很难说去开放各自的心得。每个公司都有自己对智能家居的理解和对自己产品的定位,智能家居是一个庞大的行业,属于物联网的一个分支,又可以包括家电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董事长说我们的产品啊,要自己的亮点和特色,这个得好好总结总结。在我眼里,现在的智能家居,包括我现在在做的,都只是一个开端,都还只是一个远程控制。远程控制就是指无论身处何地,无论何时,只要你能联网,就可以控制家里(或其他地方,比如公司、门面等)所有的一切,能听到、看到、掌控到家里所有的一切,影响一切的进展,不再是一个局外的观看的人一样。智能家居一代,应该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通过网络,可以控制家里所有的一切。不论你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不论你是在三更半夜还是在,只要你能上网,家里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虽然你可能不在家里,但你的心在家里,你的关怀依旧温暖着家里的每一个人。你可以放心的在外面放纵,不必在时刻担心家里的安全问题,你可以远程遥控家里孩子的学习,当你外出出差时,也可以每天看到家里孩子的笑脸。这仅仅只是一代,只是个开始。

智能家居二代,其实就是一个自动化的过程。很多公司都在自己的广告和宣传里都在展示自己的自动化,但实际上,真的只是个想法,实现的很少,或者实现的还有无数的缺陷,根本不敢大规模去推广,只能在展示厅和实验室里展示展示。这点,无论国内外,都是一样的,当然,也许有其他原因,比如这方面,暂时的确没有大规模的需求,所以暂得利益少才进展得慢。

自动化其他就是一个联动的过程,一个动作可以代表无数的意思。我眼中的自动化是什么,我本身来说是做软件的,这里也有很多的高手,我也就不敢太去夸口硬件部分的内容,我也只是从我本身去讲我自己的想法,并且只要我还这个行业还在永景,我就会带着公司朝我的这方面去努力发展。在我眼里,未来的自动化,就是成为生活中的懒人,懒得合理,懒得舒适。简单一点的,晚上起床上厕所时,快走到门口要自动开口,然后自动开夜光灯,把可能的几条路上的灯全打开,当主人选中一条后其他灯关掉,厕所要迅速提高到合适温度,离开后要换气等。回家时要车开到门口时摄像头扫描车牌则自动开门,并开空调,热水器,温馨音乐开始响起,屋内的布防要去掉,花园的灯和喷泉要自动打开,车库门自动打开,这些,不要人为的去做任何操作,只需要,车到门口这个动作。这就是一个联动的过程,一个自动化的过程,以最少或者不要人为的去操作去按钮,只需要一个准确的触发条件便能实现一切。在家里,我只是用指指一下电视,当摄像头捕捉到这个动作,电视就自动开,手指摇一摇就自动换台。当然这个实际也还有很多难度,也有更长的路要走,比如一个准确的触发动作,那什么叫准确了,很多时候一个无意的动作总不到做触发吧,很多人的习惯也不一样,一个家庭也有很多人,不同的人行为也不一样,很容易造成误触发,但这些都可以事先进行设置,也是可以做到的,

资料

《智能家居报告心得体会》(https://)。我只是做了一个大概的描述,但我总体的意思就是,智能家居二代,模仿一个正常人应该有思维自动控制设备做出相应的动作,而不用人为的去一个个控制,或者说事先一个个去设置。一个家,一个家里所有的设备,所有的一切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牵一发动全身一样,就像一个人,要走路,就是自然而然的抬左右腿,摆动,看前面更远的地方。

智能家居三化,智能化的过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专有智能家居,进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什么叫专属智能家居,什么叫真正的智能化。其实就像是一个人工智能一样,主要应该是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自主学习。收集你平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行为,分析你的行为习惯,根据你的习惯做出相应的安排,学习你新的习惯,并适应你的改变并配合你。有时候还会指导你。比如你这周晚上起了多少次床上了几次厕所,是否压力过大应该好好休息。收集你在星期几几点最喜欢看什么台,到点了自动播放或提示切换。每次播放你最喜欢的歌,温度湿度到哪个点对你最合适,当你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温度湿度又该调到哪个点。到了真正的智能化家居的程度,你不需要动作,只需要和它相处,它就能成为你的专属。到这个程度的时候,我不知道还是否活着啊,算是个梦想吧。梦想能走多远,科技就能发展多远。也许十年,也许百年,都说不定。

在我眼里,智能家居就是一个大的生态圈,完全可以打造一个大的商业帝国。以家为单位的全民娱乐生活帝国。现在智能家居只是一个生态智能家居的一小部分,仅仅是一个平台。就像现在的苹果生态圈,苹果只是一个主导者,苹果只是一个平台,这个生态圈还有更多的其他人支撑,比如像我们一样的开发者,消费者,制造者,原料提供者等等。智能家居也可以打造一个帝国的,完全可以做到以家为单位(我觉得可以不必以人(家里的个人)来做为单位),智能家居提供平台,成就一个生态圈。就单单为孩子,这个生态帝国也大有文章可做的。以家为单位,可以交友,可以知道附近的家庭里有哪些和我家一样有个七岁大,在某某小学读书的小孩子,可以一起成长。我家孩子浑身痒,我可以知道谁家的孩子也有过这个病,去看哪个医生,怎么好的。智能家居是能进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交友、旅游、美食,通通都可以,只是敢想,敢做,就得得到做到。

最新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精)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对乙方开展的智能硬件终端营销活动内容了解充分,经过考虑,自愿签署以下协议。

甲方的基本情况及所办理业务的内容

为更好地为甲方服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真实准确地填写以下表格,并请在签字确认前认真审阅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如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所有通信服务,若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中国台湾通行证 □护照方证件号码填证件地址联系电话写申请业务功能中国移动智能硬件终端乙终端号码(物联卡号码) 终端串号方终端型号填写主付费号码

(一)本协议约定的终端号码仅限甲方应用于中国移动智能硬件终端(□找ta定位器、□和车宝/行车卫士、□智能后视镜、□智能etc、□和宝贝机器人、□其他 )。

(二)本协议约定的物联卡号码须已订购_____元物联网流量月套餐和_____元物联网语音月套餐,协议期24个月,每月最低消费(□9元、 □19元 、□29元 、□39元 、□59元 、□79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梦网结算类等业务费用),若甲方每月话费消费不满__________元(包括因号码欠费后无任何消费的情形),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予以补收。

(三)甲方须在本协议约定的物联卡号码内支付预存话费(□112元、 □237元 、□362元 、□486元 、□736元 、□986元),活动生效当月起乙方分24个月返还,前23个月等额返还、第24个月返还剩余预存话费;预存话费有效期为业务生效之日起24个月,如在有效期内甲方未使用完,所返还话费作废清零。若甲方在协议期24个月内机卡分离使用(上述表格中约定的终端与终端号码分开使用),乙方停止返还话费,并免除机卡分离期间乙方返还话费的义务。

(四)甲方符合上述条件,可获得中国移动智能硬件终端购机补贴(□140元、 □296元 、□452元 、□608元 、□920元 、□1232元)。

第二条 特别约定

乙方对由于甲方因终端故障、电池耗尽、使用不当、误操作、未及时更新用户资料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漏报、错报、误报等功能失效从而造成甲方损失或甲方个人隐私泄露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上述表格内的终端号码出现欠费,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该号码予以暂时停机处理,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甲方应从欠费之日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约定的物联卡号码不得订购本协议活动外的其它营销活动,不得离网、销号、过户、主动停机、撤销或终止活动。当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的次月1 日起解除本协议,乙方对已返还且未使用的返还话费不予退还、停止返还剩余返还话费,且有权向甲方追缴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收取标准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剩余月份数*月均购机款补贴金额。

3.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对使用中国移动智能硬件终端负有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违法犯罪和发送不良信息、不得用于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甲方对其自用中国移动智能硬件终端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及后果负责。

2.甲方承诺和保证不利用网络进行任何违反法律以及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保证不对乙方公众业务产生不良影响。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私自将中国移动智能硬件终端内物联卡用于双方商定的通信功能、业务范围、使用场景、产品形态、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用途。

4.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物联卡转售给第三方、不得将乙方物联卡用于违法犯罪和发送不良信息、不得用于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5.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登记号码实名制信息,并确保递交乙方进行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

6.甲方需承诺不得将物联卡用于超出中国移动智能硬件终端业务服务范围、可能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7.信息安全责任。甲方需遵守本协议内的信息安全条款,并承诺不得利用我公司物联卡作为信息传输通道,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定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

甲方一旦出现违反本协议第四条及有关信息安全责任条款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涉及的物联卡进行停机处理,同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2.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3.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4.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业务所签署的文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

1.终端交付凭证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终端交付凭证

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上述表格约定串号、包装完整、功能正常的智能硬件终端。甲方已收到上述终端并验收合格。

甲方签章: 乙方: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最新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精)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准确表达和充分理解双方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此合同 页及其附件 页,合共 页):

一、 设备及安装总造价:

合同总造价:(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人员对智能管家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

四、 付款方式:

1. 签定合同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

2.工程调试合格后当日内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及材料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变更确认时结清。

五、 工程工期:

1. 主机及控制器安装调试工期共计天。

2.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见附件3《工程变更记录》:

① 合同签订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②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它开工条件; ③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④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⑤ 非乙方自身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或中断;

⑥ 因遇人力不可抗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① 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

②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指定方式预留点位位置;

③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④ 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⑤ 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⑥ 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2. 乙方责任

①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② 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③ 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④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配合做好施工期间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⑤ 在施工范围内,乙方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 工程验收:

1. 甲方于主设备抵达工地时,对其外观、型号、数量、随机配件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2. 甲方工程完毕后,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证明书》。

3.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指派乙方(或原厂)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甲方应给予配合,并协调与其他单位的关系,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当日进行验收,否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5. 甲、乙双方在调试合格验收后签署相关验收文件。

八、 工程质保:

1. 质保期:乙方对主设备(主机,开关,插座红外转发器)提供开机调试合格之日起计五年内为质保期,其他系统设备提供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两年内为质保期。

2. 在质保期内若因设备本身质差事故,由乙方负责换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而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且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时,质保服务中止,付款延误时间质保期内扣除。

5. 安装工程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响应,积极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对质保期满后的所有零备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给予优惠。

九、 不可抗力:

1.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推迟,推迟 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天内出具权威独立第三者证明,交付另一方。买卖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3.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十、 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延迟支付货款,自超过支付时间之日起,甲方应付给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额的1%的迟付利息。

2.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自超过交付时间之日起,乙方应付给甲方每日合同总额的1%的迟交利息。

3.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之债务赔偿不多于乙方向甲方所实收之款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之债务赔偿不多于甲方向乙方所实付之款项。

十一、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 合同附件:

1.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附后。

2. 附件1为依据智能管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编制的《智能管家解决方案书》。

3. 附件2为工程项目需要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工程变更记录》。

4. 乙方去甲方工地施工的手续全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三、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精)五

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xx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1、xx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合作领域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2、

第三条合作内容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年月日在市订立。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l协调小组的组成:l协调小组的职责: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第六条知识产权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作期限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陈述和保证12.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12.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附件15.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5.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15.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5.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八条通知18.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8.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元。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年月日

最新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精)六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销售网点购买4g智能手机,乙方为此附条件向甲方赠送一定额度的话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业务办理

甲方自愿在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手机销售网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凭其办理入网登记拥有使用权的移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乙方开展的4g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为:甲方购买4g智能手机一台,具体品牌机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活动手机”)对应imei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元档次合约方案,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上述手机及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当月(勾选)起在乙方网络的______个月内的最低消费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在以上条件下,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赠送话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二、甲方承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停机、过户业务,否则乙方有权从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单方解除本协议,已赠送但未使用完毕的话费不予退还,并停止赠送余下的话费额度。(二)从本协议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不脱离乙方网络,并承诺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月起的______个月内,在乙方网络内的每月消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如甲方移动电话号码的月消费不足本条约定的消费额度时,甲方同意乙方按_________元/月收取。

(三)从本协议签署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元/月的4g套餐资费,并使用4gsim卡,承诺在协议期内持续使用4g套餐系列资费,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套餐资费的,只能进行套餐升档的资费变更,不能进行套餐降档变更(即只能选择更高资费的套餐)。甲方承诺的持续使用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资费套餐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资费套餐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四)购机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_元/月的移动数据流量套餐,承诺持续使用_____个月,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移动数据流量套餐并继续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与甲方购机号码绑定使用,且每月连续产生通信行为及消费,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因交予维修导致违约,在解除本协议起的两个月内,甲方能够提供维修的有效证明,双方同意不纳入违约范围,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六)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所购买的手机已配置部分实用的应用程序,且附带的部分应用程序在运行时可能会搜集个人信息,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或进行卸载,相关的应用介绍可登录获取。

(七)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现在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三、赠送话费说明

(一)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附有条件,即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各项承诺时方可予以赠送。

(二)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仅限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亦不能转移到甲方的其他移动电话使用。赠送话费不计入每月发票大写报账金额内,未使用完销户后不能调账退费。

(三)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赠送规则为第____项:

1.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每月赠送_______元,共赠送_______个月。

2.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前_______个月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第_______个月始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

3.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第一个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其后_______个月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

(四)乙方赠送的话费仅可抵扣甲方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等费用,甲方应按乙方有关的交费要求另行交付。

四、双方同意

(一)为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移动业务,乙方默认向甲方提供通话、短信、gprs上网及4g上网等基础业务功能,客户不使用不计费,使用后的具体业务计费标准按客户登记资费计。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购机号码不得与活动手机分开使用,否者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每月判断上月甲方是否违约(若当月甲方购机号码未在活动手机上产生通信,则视为甲方违约),有权在判定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甲方原承诺的月最低消费及终端活动在本协议解除当月同时失效。

(三)除上款约定外,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承诺事项之一的,构成违约,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

(四)本协议涉及的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购机发票由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零售商提供,均按照现有国家三包服务标准,由手机厂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本次购买的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同时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并由办理业务的业务员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从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内有效。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乙方及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销售网点的营业员均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甲方:(签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智能教育团队汇报材料范文(精)七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 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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