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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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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通用14篇)
2023-11-17 23:21:49    小编:ZTFB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与他人签订合同,例如租房合同、购物合同等。在合同编写过程中,双方应全面沟通,明确各自的期望和要求,确保合同具备双方共识。以下是一些合同管理的实用技巧,供您参考。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一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声明: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xx年月日,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济南市路号齐鲁花园号楼单元号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甲方已于年月日以乙方名义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济南市路号齐鲁花园号楼单元号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3、济南市路号齐鲁花园号楼单元号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4、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济南市路号齐鲁花园号楼单元号房屋所有权利。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7、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8、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9、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0、在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乙方可以出售该房屋,甲方有义务从售房款中优先支付欠乙方的7万元欠款。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13、本协议自济南市路号齐鲁花园号楼单元号房屋房产证办理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第二条。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

第三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______小写。

第四条。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___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第六条。

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第八条。

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第十条。

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___台,空调___台,热水器___,浴霸,饮水机,音响两台,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no:的《xx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元由甲方年月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1)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2)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3)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4)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5)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6)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xx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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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以乙方名义贷款购买一套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xx的房子。房产总价款xx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首付款甲、乙双方按照各xx%比例出资,即:甲方出资xx元人民币,乙方出资xx元人民币。(男方首付所借房款与女方无关)xx贷款由双方按照以上比例共同出资还款。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xx的产权。

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xx的产权。

四、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五、该房产属于甲、乙双方共有,将来一旦还清贷款或者具备加名条件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所需税费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双方分手、离婚或者还清贷款之后乙方不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该房增值部分还有本身的价值有甲方一半,乙方必须按照市值的一半无条件偿还甲方价款。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房产证上虽注明乙方一方的名字,但实际是双方共有,即甲乙各享有xx%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双方共同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xx%xx。

八、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xx%,并以现金支付。

九、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均可诉诸法律,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双方分手、离婚或者还清贷款之后乙方不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甲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内容结算房屋价款。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房产原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年月日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内部员工购房事宜,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开发建设的位于xxx市xx路xx小区的xx号楼xx单元室的面积为xx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在该房屋xxx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大写):xxx元,(小写):xxx元出售价的基础上给予乙方总价款10%的优惠,计(大写):xxx元,(小写):xxx元。

三、甲方给予乙方享受零首付入住的优惠,乙方应缴的首付款(大写):xxx元,(小写):xxx元三年内付清不记息,可用效益工资、奖金冲抵,余款办理银行按揭,由个人按月归还。

四、上述甲方给予乙方的购房优惠补贴,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就职期内享受。若乙方在甲方就职期不满五年,无论乙方以何种原因辞职或离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优惠补贴,并按对外售房价款收回房屋差价及利息。若乙方提出退房,则甲方每年按优惠房价总额5%的折旧率计收折旧费,同时收回房屋产权。

五、乙方因办理房屋产权证须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除取消乙方所有的购房优惠补贴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按总房款的30%计算的违约金(大写):xxx,(小写):xx元。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九、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甲方房产开发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由 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 50%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 50% 。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 50% ,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十、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 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 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 50% 。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 30 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 30 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2 、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 、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 、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 50% ;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50%。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国藉: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国藉: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七

甲 方:

乙 方: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将 新建房屋,第 排东第 户( 号)房屋卖给乙方。

二、房屋总价为 。(不包括地暖款)。地暖款由乙方验收后直接支付村委,但甲方要保证地暖完好,气压充足能正常使用。

三、房款一次性付清。

四、所有手续由甲方办理限期过户,转入乙方名下。

五、如果此房产权发生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加倍赔偿。

六、交房时间为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丙方:(乙方的全部继承人)。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办理购买位于的房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位于_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格为拾万千拾元整(人民币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购买房屋的文件。乙方所代理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三、购买以上房屋的全部款项由甲方支付,乙方无须支付任何款项。《商品房买卖合同》、房款收据的原件由甲方收执。

四、房屋交付时,乙方必须按照卖方或开发商要求的时间配合甲方进行验房、收房,并办理相关的收房手续,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相应的物业管理合同,合同原件由甲方收执。

五、甲方收房后,需要办理的燃气管道的开通手续、水、电、通讯、宽带、有线电视等开办手续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身份文件及其他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配合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书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提供应由乙方提供的办证所需的一切资料,所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

七、如甲方需要将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或甲方指定的任何人名下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提供所有办理变更登记所需的资料,并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甲方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

八、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产生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以每平方三百元标准补偿乙方)。

九、房屋办理了所有权证书后,如所有权证书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乙方明确放弃对该房屋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同意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向甲方主张与房屋有关的一切权利。

十、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以装修时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并承担相应违约金(按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十一、乙方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本协议书中约定的房屋进行抵押、转让、赠与他人。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以装修时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并承担相应违约金(按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十二、丙方作为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或在法律上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已全部了解,并同意放弃对该房屋享有的任何权利,不能因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对该房屋的任何权利。

十三、如乙方发生意外,无法如约履行协议,丙方作为乙方的法定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协议书内义务,在办理完房屋继承手续后将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如乙方继承人拒不前去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要求乙方的全部继承人(除明确放弃继承的外)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以装修时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还应向甲方赔偿一倍的购房款(按购房发票计算)。

十五、因乙方的原因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验房、收房、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等事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金(按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十六,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份,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九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_________的房产,房产总价款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名词解释。

1、购房出资金额:指购房产生的定金、首付,房贷和购置房产时相关手续所需要的费用。

2、购房产权:指的是房胚产权(如是二手房,指未重新装修前)不含重新装修后产生的收益权利。

3、购房产权比例:指的是购房出资金额的比例。

4、房产继承产权:包含房胚(如是二手房,指未重新装修前)、装修、家具和房内的一切实物。

5、房产继承产权比例:包含房胚(如是二手房,指未重新装修前)、装修、家具和房产内的一切实物价值总和所占的比例。

6、房产物权行使:指可以使用共同购买的房产。

三、购房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50%。

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50%。

四、购房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五、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六、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甲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2、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七、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50%、乙方享有50%房屋产权,房本上注明甲乙双方的姓名。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甲方妥善保管。

八、物业装饰装修由甲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100%,乙方承担0%。

九、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甲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出租收益分配比例:按购房出资金额和装修资金总和的出资比例来分配。

十、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十一、房产物权行使。

1、甲方在有生之年行使所购房产的使用、处分等权利,在甲方有生之年内,乙方对所购房产不行使使用权。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其中单独一方把房产做买卖、抵押、担保的行为均视为无效。

2、在甲方百年之后,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继承人的房产物权行使,但甲方房产继承产权的产权比例部分,乙方要要一次性支付现金给甲方继承人,在没有付清的情况下,甲方继承人还是享有房产物权行使,不能按房产继承产权比例来划分房产区域。

十二:房产继承产权及产权比例。

1、乙方房产继承权的继承人由乙方本人指定。

2、甲方房产继承权的继承人:在甲方有生之年如未婚或无子女,不管什么情况下,房产继承产权的继承人视为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继承人;如甲方有配偶或有子女(含甲方承认的抱养子女)时,甲方房产继承产权继承人为甲方的配偶和子女。

十三、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1、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时: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计算办法:在15年内出售,均按购买房产时出资和装修出资比例来计算(因装修是甲方一方出资的,甲方有义务一次性书面通知乙方装修所用所有费用,不能重复通知,乙方在甲方的通知书上签字后方为生效);如是购房后满15年后再出售,双方均享有或承担50%出售总金额。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2、甲方如想购买乙方的购房产权时:如是在购房起次年开始算,第5年年底前购买,按购房时的购房出资金额来支付乙方现金,并按中国银行的定期利息来支付利息。比如乙方在20xx年12月出资10万元和甲方共同购买一套房产,在20xx年1月份以前甲方付2万元给乙方,这2万元甲方要按1年定期的利息给付乙方。在20xx年1月份以前甲方再付2万元给乙方,那这2万元甲方要按2年定期的利息给付乙方。以此类推;如从购房起5年内没还清,乙方还是拥用甲方未付资金的比例购房产权比例,比如甲乙方在20xx年12月份,购买共同房产时各出资10万元,在20xx年1月份前甲方如只给付乙方6万元(这个6万元利息也给付了的时候),余下的4万元,购房出资比例变为甲方占80%,乙方占20%。

3、乙方如想购买甲方的购房产权时:如是在购房起次年开始算,第5年年底前购买,按购房时的购房出资金额和装修费用来支付甲方现金,并按中国银行的定期利息来支付利息。如从购房起5年内没还清,甲方方还是拥用乙方未付资金的购房产权比例部分。

十四、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十五、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七、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八、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二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十一

第1条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市区(县)路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合同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协商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市区(县)路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市区(县)路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年月日刊登在报第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土地权利: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土地使用证号码为:,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业或住宅)。

第8条权利担保: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年月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规划许可: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10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房屋销售许可证:;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施工许可:施工许可部门:,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建筑师姓名:,注册建筑师号码:,总施工单位:,总监理单位:。

第12条商品房标准: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负责验收;由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房屋质量。

第13条质量原则: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防震减灾: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质量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文件交付: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质量证明: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户型空间。

第23条商品房户型:室厅卫浴厕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起居室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5条书房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6条卧室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7条卫生间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8条厨房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9条阳台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0条过道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1条套内楼梯: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2条重要门窗: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3条贮藏空间: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4条房屋层高:毫米;室内净高:毫米。

第35条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积。

第36条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平方米。

第37条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平方米、书房面积平方米,客厅面积: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面积自测: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测量争议: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违约条件: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建筑设备。

第51条用水供应: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价格。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排水设施: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管道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管线安装: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电梯使用: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电梯安全: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电气部分。

第58条电力供应:负荷kva,计费设备为,插座位置,数量,供电平面图,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通讯设施:线路数量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供暖与燃气。

第61条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名称型号为:生产企业::适用标准:。

第62条设备安全:安全使用时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技术指标: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湿度:暖气片数量。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暖气计费: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及价格每月每平方米。

第66条燃气品质:燃气设备:计量设备:计费方式及价格:;燃气安全装置为。

第67条使用时间: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装修标准。

第68条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室内环境。

第72条日照时间: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自然通风: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室内保温: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房屋隔热: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噪声隔音: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采光保障: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环境绿化:本商品房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绿地定义: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

第82条绿地面积: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区及设施。

第86条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自用车位: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元,且在买受人于年月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米,重要指标:容积率:。

第89条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年月日和年月日。

第90条设施使用: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公共设施:幼儿园个,面积为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学校个,其中小学个,中学个,面积为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医院(级等)个,面积为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停车场个,面积为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邮局个,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娱乐设施: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电话接通时间:年月日。

第93条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公路宽度:道路质量:;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建设标准: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价格付款。

第99条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大写: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工期证明: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银行贷款: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买受人原因: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条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年月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年月日。

第106条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入住费用: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强行入住: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交付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责任承担: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保修期间: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故障排除: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方便工作、生活,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同意,于2009年9月19日共同购买广西***公安局干部**其单位房改房一套。该房座落于现公安局院内,总价款捌万伍仟元整。其中甲方出资伍万伍仟元整,乙方出资叁万元整,房地产权证书以甲方名义办理。丙方出资叁仟元整,用于部分墙面装修。现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产属甲乙丙三方共有财产,三方均享有居住、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的子女及其他任何人均无权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和处分权。

三、今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该房屋作任何处理时,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作出决定。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广西**县公证处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是拆迁安置户,现有部分富余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转让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每个户头含安置面积 平方,甲方户头人员名单 共 人,委托代理人为 ,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户头签订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户头的产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当即付清户头转让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办理选房购房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按照镇政府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房款由乙方直接交于安置房收费点(发票户名是甲方的)

三、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权将此房屋转让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进行阻扰。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的购房款票据以及甲方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均交由乙方保管,作为乙方对此房屋所有权的证据。

四、在政府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应主动联系乙方,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逾期办理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见证人: 身份证: 电话:

民间购房合同协议书篇十四

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及房屋后续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位于广东省xxx,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26.08m,房屋由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房屋的现状:,现房屋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

1.2房屋的销售价格为12654元/m,总价款330000元人民币,佣金10000元、交易税和费元、维修基金元,合计元。

2.1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

2.2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

2.3该房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各付百分之五十。

3.1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出资比例各自享有所购房屋的产权。

3.2双方均有管理使用该房产的权利及义务。该房产装修后可自住也可外租,产生的利益扣除该年度物管费和所需的各种费用外,双方平均分配,如一方享受该房产时,按月交纳另方租款。(特殊情况除外)。

3.3甲、乙双方对房屋的出资份额及产权比例均不持异议,并自愿接受。

4.1甲乙双方共同对所购房屋进行了实际考察、了解,并出于双方自愿按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件而购买。

5.1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在此郑重承诺:本协议项下购买的房屋产权系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产权比例按本协议第3条和第2条的约定确定,甲方产权比例由乙方代持,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系本协议项下房屋共同产权人的地位。

5.2产权证由甲方保管;

5.3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房相关款项的支付、《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开通”等所有购置房屋的相关手续。

6.1房屋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正常合理费用,如:公证费、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及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等,均由甲乙双方各自出资承担。

7.2鉴于乙方系已婚人士,本房屋属于乙方的'50%产权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律确定。但是,乙方承诺:倘若乙方婚姻变动,乙方或乙方配偶均不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处理该房屋(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处理,否则乙方或乙方妻子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或乙方配偶承担)。

7.4房屋转让必须由双方共同决定,倘若乙方未经甲方决定同意,自行转让本协议项下房屋,乙方应向甲方全部损失(转让房屋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产权比例)并承担相当于损失30%违约金。

7.5本房屋未经甲方决定,乙方不得进行抵押、担保,否则参照本条第四款执行。

8.1倘若本协议项下房屋因使用而产生收益的,由双方按本协议约的产权比例分配。

8.2双方决定转让该房屋时,所产生的高于购买时的利润时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如亏损由甲乙双方共同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

9.1倘若双方决定转让该房屋的,则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1.1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七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银川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12.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承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另外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13.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13.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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