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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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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实用8篇)
2023-11-18 02:27:20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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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总计。

(1)进口代理;

(2)申请一般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3)进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

(4)购付汇。

1、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手续,报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甲方结算。

2、甲方如委托乙方货送指定地点,甲方需全权委托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并对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予以认可。

3、甲方凭乙方递交的提货单,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运输等费用自理。

4、保险:

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为合同金额的%,每单进口代理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元人民币。

2、甲方在货到目的港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全部货款。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2、乙方应根据收到的甲方书面申请,及时办理进口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4、乙方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有关税、费,该税、费由乙方先行预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续费等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甲方货物或有关凭证,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逾期2个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处理权,以所得款项抵扣进口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进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进口产品如系国家法定检验检疫产品,甲方在未接受检验检疫前不得自行处分货物。如擅自处分货物,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进口产品如需国家规定的专营许可证的,甲方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3、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进口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4、如代理进口产品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甲方应在到货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

5、甲方自行提货的,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之后,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或t/t预付时,甲方应将货款按同期银行汇率支付到乙方账号。如果甲方无法预付上述货款,则甲方必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有效担保。

7、甲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乙方代垫的'一切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8、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进口业务购付汇时,需向乙方提供该次购付汇的书面委托书,如收款方与原合同发票抬头不一致,需在书面委托中特别注明,并附外商货款由第三方代为收取的书面声明。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乙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3、乙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甲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结案为止。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它合同关系。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办理。

3、本协议书一式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在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进口设备及零件;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资质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进口商品名称:救援液压工具及零件。

2、进口商品的包括:

(1)进口商品规格及数量。

(2)进口商品总数量。

(3)进口商品产地。

(4)进口商品单价及总金额。

(5)进口商品的包装。

(6)需要进口的时间。

(也可以约定:以上情况以甲方致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1、向乙方提供进口商品的审批文件,准确提供进口商品的情况,协助乙方确认进口商品的海关商品编码。

2、收到乙方交来的与外商签订的商品进出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确认。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3、在确认乙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出口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划入乙方账户。

5、货到目的港后,积极配合乙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并在货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1、与外商签署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次日前将该合同副本交付给甲方进行确认。

2、按与外商签订的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

4、如需向进口商索赔,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与外商签署的合同规定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

5、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

6、收到外商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甲方结算。汇率以乙方实际向外商付汇日汇率为准。

乙方有义务对所知悉的甲方进口事项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除为实施进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进口商品事项的任何信息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对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托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进口商,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免除对甲方的责任,但应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并及时通知甲方。

2、汇率变更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乙方应当及时处理,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向进口商索赔。在甲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按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

2、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由乙方及时进行追索,并支付索赔的费用。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而迟延支付的,每迟延支付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款项的万分之三作为迟延给付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自行承担一切对外责任。

4、乙方拒绝或延迟向外商索赔以及提起仲裁或诉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进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按进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对外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觉得是否另行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三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x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x,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________x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________x个月,金额为________x)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x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x合同(编号________x)。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x乙方(盖章):________x。

代表(签字):________x代表(签字):________x。

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五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干费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如下: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二、付款条件。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6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三、其他说明。

1.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一套清单:_________。

4.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六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2)对外开证、议付;(3)进口报关;(4)代办机电证;(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交货方式: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外汇结算标准: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七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1.2本协议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3.5除本协议第六条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责任。

4.1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4.3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4.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0.1%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代理进口货物价款、进口代理费、通关及其支付和结算。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4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6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60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7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0.1%(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六条货物运输、交付、验收以及风险的承担。

6.1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深圳货仓,然后再由深圳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输费用的承担按附件一的约定。

6.2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7乙方可以委托其在香港的关联公司代为在香港付款及/或收货等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合同范本。

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9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

货物代理进口协议书简短篇八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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