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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精选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7 23:47:30 页码:8
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精选8篇)
2023-11-17 23:47:30    小编:ZTFB

每一个阶段的结束都需要一个总结,它是我们成长的见证。首先,在写总结之前,我们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4.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阅读,能够对大家的总结写作有所帮助

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一

地址:____。

邮编: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____保险公司____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

3、保险费帐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编号: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万元××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中国××保险公司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

3、保险费帐户:户名:帐号: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解释。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签章)(签章)年月日。

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二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资料提供。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报酬支付。

于诉讼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至乙方帐户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师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9.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12.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相关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_________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三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四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下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内容__________发布位置:__________发布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告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在__________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图片(如果是图片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__________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图片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违约责任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其他说明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盖章: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繁荣我国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具体协议如下:

一、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机动车辆、财产、货运、短期意外伤害、短期医疗和责任保险等产品。

第二条遇甲方代理险种需调整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修改后的附件一经双方盖章认可后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代理权限范围。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业务围范内的险种代办以下事项: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部份险种的出单操作;

4、部份业务的代查勘或代理赔。

第四条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出任何有关保险承保、赔偿或给付的承诺。

三、代理地域范围。

第五条乙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与甲方合作代理保险业务。甲方在此区域内提供相应的`技术、业务支持和客户服务保障。

四、代理期限。

第六条业务合作期限为三年,自本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均未书面通知终止协议,则合作协议自动顺延三年。

第七条保险代理合作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应将一切有关单证、印章、保险费等及时交还甲方。

五、其他合作。

第八条研讨和交流销售人员培训和训练经验。

第九条甲方积极介绍车辆维修及装饰业务与乙方合作。

第十条共同开拓新的保险合作项目。

六、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新契约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受理乙方业务,具体包括单证的领用、投保资料交接、出具正式保险合同、问题单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售后的客户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报案处理、理赔处理、保全处理等条款中规定的相关服务,并做到态度良好、方便高效,零投诉。对于重大赔案或事件由双方联合成立处理小组。

第十三条甲方要维护和保护乙方与所承揽的业务的续期或续保的关系、关联和利益,甲方不得单方面进行业务划分或影响乙方和客户的业务关系。

七、保险费的划缴。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代收的保险费建立独立的保险费收支台帐。

第十五条个人(散户)业务保险费结算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与甲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的保险费,不得拖欠或挪用保险费。

第十六条团体业务保险结算方式:乙方按每笔业务,实时与甲方结算保费或客户直接划缴保险费到甲方保险费结算帐户。

八、手续费的结算。

第十七条甲方依据乙方的业务保费收入,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十八条甲方每月5日前与乙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保险费时,同时结算上月代理手续费,甲方不得拖欠。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保险产品和手续费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调整开始执行日期。

2、甲方有权对授权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相关资料。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理险种的投保规则、条款、费率表、投保书、宣传资料等有关单证及保险业务承保政策。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业务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

6、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展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比例,按实际发生业务获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在宣传资料、培训方面的需求,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乙方须遵守甲方承保规则及核保结论,并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4、乙方应按时、足额的划缴代收保险费。

十、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附件一:短期险(一年期)手续费支付比例。

2、附件二:车辆维修手续费比例。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对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乙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零时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整合利用专业机构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专注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选择乙方作为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合作方。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

乙方提供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管理、人事代理、社保服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等人力资源全方位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参见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事宜。

2.2如发生工商登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1

2.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被代理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4甲方为乙方代办符合规定的代理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甲方要求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具体业务。

3.2乙方应认真及时做好甲方认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工作。

3.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其相关的商业秘密和员工信息。

第四条 乙方与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承担甲方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甲方及所代理人员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活动。

第五条 甲方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6.1收费标准根据代理人员人数的不同划分为六级:

2

(1)代理人员人数在100人及以下的,甲方按每年30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6)代理人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收费标准由甲乙方协商再定。

6.2经甲乙双方确认代理人员人数后,甲方按代理人员人数的等级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后协议方能生效。

6.3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划拨款项:

乙方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户:2012002609084861207

6.4除第一条规定的服务项目外,办理其他服务事项产生的费用,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并支付合理的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之纠纷另行解决。

7.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机构代理甲乙双方已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否则以违约论。

7.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

7.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收到对方指出该违约情形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予以纠正,非违约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后契约义务

在协议履行中双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2011年 11月 01 日至2012年 10 月31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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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七

乙方:

根据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签订的保险代理业务协议,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并负责制作办公标志牌一块,其制作费用作前期投入在代办费用中列支,在今后所发生的一切经营性费用由乙方自理(含办公、应酬、宣传等),甲方不负责一切费用支出。

二、乙方行政事务归宿甲方综合部代管,乙方应遵守甲方办公场所纪律、场所卫生及安全规定。注意办公楼出门落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乙方所创收的费用,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转账到我公司的实际数,甲、乙按4:6比例分配按月结算。

四、有关业务问题,由乙方根据保险代理业务(补充)协议书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五、所有涉及保险业务的收支资金统归甲方财务管理,乙方不得超越或归避甲方办理保险业务,一经发现,取消办理资格。

六、乙方代办保费,每月20日前应及时交与甲方财务结账,当年保费12月23日前交甲方结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七、以上协议,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 、代理险种及地域范围:

2、(1)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 代理收取保险费;

(3) 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 1

理甲方签订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一)见费出单业务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刷卡缴费:客户或乙方将保费划入甲方指定保费收入账户,甲方核心业务系统获取银联公司(或银行)返回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生成打印有效保单。

2、支票缴费:甲方指定专人依据银行返回的保费到达甲方指定保费收入账户书面通知(不得以客户或乙方进账回单为依据)在核心业务系统确认后,方可生成打印有效保单。

客户或乙方采取以网银、汇款等方式缴费的,也应符合以上要求。

3、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当月手续费正规发票后15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见费出单业务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4、甲方按实际所收见费出单业务保费通过所在分公司统一的手续费支付账户以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5、乙方在此确认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保险违法行为, 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代理权。

5、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7、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8、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9、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厦门地区专用,其他地区参照适用)乙方销售人员应当正确指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要求投保人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投保单所列各项信息,并保证投保单上的签章是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的,严禁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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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务代理协议书篇八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运营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代理甲方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营商品牌代理情况。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开设“xxx品牌”公司,并指定乙方为“品牌名称”上述地区品牌加盟运营商。

2、除乙方上述区域代理上述品牌产品外,甲方不得将上述品牌授权区域合作其他运营商;

4、乙方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二条合同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费用结算。

品牌加盟代理费元(大写:圆整)。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品牌加盟代理费,不得拖延。

2、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品牌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注销加盟公司、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品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服务项目研发和创新。

3、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

4、甲方为乙方提供提供完整的人员及技术培训,包括技术培训、产品培训、销售培训、标准化管理培训等。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方案进行终端生动化形象和规范化营销推广。

2、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加盟代理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代理资格。

5、乙方每月及时向甲方回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6、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注销加盟公司、自行拆除该店装修。乙方均须放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7、甲方品牌属专利保护,乙方有义务在所属区域内协助甲方打假,对甲方产品形象进行维护,发现假冒、仿造等产品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甲方对举报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9、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独立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负责承接业务的质量和安全,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乙方出现私自转让经营场所、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损害甲方名誉或者销售假冒甲方产品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其它约定。

1、在合作过程中,若对本合同内容、条款进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终止等,均需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双方公章才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双方间往来之报价资料,补充合同、订单、确认书、对帐单等均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之依据。

3、未经甲方总部书面盖章授权,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供任何方式的借款,转货及借货,由此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甲、乙双方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以本合同书确定的为准,如一方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向对方发送文件、有关资料时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5、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保留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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