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优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22:52:33 页码:9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优质15篇)
2023-11-18 22:52:33    小编:ZTFB

公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其中。1.完美的总结需要有全面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一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管理。现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xx》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二

尊敬的xx大学xx学院领导:

我叫刘xx,20xx年2月19日出生,家住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振兴村六组120号。20xx年1月进入您单位工作至今,担任保洁员,合同为每年一签,最后一次签至20xx年12月。在20xx年9月的一次劳动中,不慎摔裂膝盖髌骨,在家休养6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等法律规定,请学校考虑到我实际情况,酌情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请求事项:

一、请求支付我工作7年来的经济补偿金4900元。

[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请求支付我因工负伤的各种补偿金共计3500。

其中1、治疗费1000元;2、伙食补助费1000元;3、交通费500元;4、护理费1000元。

三、请求支付我因伤期间由我支付给替代劳动者的报酬4200元。

上述费用总计:124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

1、我与师范学院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说明机关、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我自20xx年1月直到今天,一直在您单位工作,虽然合同一年一签,但我在您单位工作年限已有7年,20xx年1月,单位提前解除了本该7月到期的合同而改为1月重新签订,当时并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所以按照下面法律规定,您应该补偿我7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二、职工发生工伤医疗待遇规定。

单位至今未给予我工伤待遇,不符和下述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具体包括:

1、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

4、工资福利。

5、护理费。对于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这些费用都要按照相应标准由企业支付。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逾期不报告的,由企业负责按本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请求人:刘xx。

申请日期:20xx年2月24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xx镇xx村xx街居民李,年龄38岁。父亲于x80年转业回地方后,在新发镇政府武装部工作。可是在x94年5月份父亲因车祸去世了,当时我正在辽宁盘锦服役,家里的生活负担全部都落在了体弱多病无职业的母亲身上,当时妹妹只有x岁在读书。母亲靠在街道上干零活,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更可怕的是母亲由于积劳成疾,患上了肺心病。这时候的她已经干不了重活。一年连吃药。住院的钱都没有。只好向亲属们借钱治病。最后只好把仅有的两间民房卖掉来还外债。

96年我复原后,扛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在一家私企开货车,赚钱给母亲治病,供妹妹上学。由于急于赚钱,我加班加点的工作,使身体过度劳累,患上了腰间盘突出病,为了养活这个家,我还在坚持出车。由于无钱医治使病情越来越重,基本开不了车了。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又患上了肺结核病。因没有钱去大医院治疗,使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仅靠老母亲每月300元的微博遗属生活补助费和妻子每月打工挣的.800元钱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可不幸的事情再次降临到我这个不幸的家庭,母亲于20xx年10月4日因心脏病离开了人世。现在一家三口人的生活费仅靠妻子每月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公司。

特此申请,望领导核查批准。此致敬礼!

xx年x月x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四

被诉人:常熟市xx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沙家浜镇。

仲裁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到xx工具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x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20xx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马xx。

xx年七月g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五

申请目地:

1、依照国家政策返还我基本农田经营权;

2、补给我应该得到而至今未得到的补偿款;

事实及理由:

我耕种的基本农田位于民权县城东4公里左右310国道北侧,是有承包证书的,距以前城关镇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子200多米。在20xx年春,小麦已抽穗,丰收在望,有一个月左右就能收获,这块地被武校校长张胜利看中,当时我不同意卖。苗海洋就雇来推土机趁深夜给我推毁,十多亩小麦化为乌有。青苗一分也不予赔偿。万般无奈,只有量了地,在地西边有个生产沟,也没能给我量,但四馆用地其中有条小柏油路,路两旁路沟都给各农户丈量了。最近又征地,在我这块地西边,也是相邻这条生产沟,就给农户量了。作为城关镇工作人员不一视同仁,因人而异,量地人员和村委人员是否在量地上跟他们自己钱款上有一定的经济关联吗?而导致如此。

还有这个不足百名学生的个体武校,占基本农田百余亩,当时立马推毁不久就能收获的小麦百余亩到现在迟迟不见施工,拉个围栏,闲置在哪里已快满三年,荒草1人多深(有照片为证),建武校是假,围地占地才是真。农民却无地可种,就拿我个人事说吧。我妻子体质瘦弱,干活无人用,仅靠我一人干个短工一天挣个30-50元免强度日,一年到头只有过春节时才能吃上点肉,政府虽有救济,但那是为有人有势的人家准备的。轮不上我。征地后2-3年不建设是不是按国政策由当地政府收回。我的土地我还可以耕种吗?农民没了土地的日子真不好过,恳请上级领导理解一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宋汉友

20xx年9月24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六

申诉人:马勤玉,男,汉族,39岁,系常熟市xx公司职工,住沙家浜镇老街68号。

电话:

被诉人:常熟市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aaaa,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沙家浜镇。

仲裁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到茂盛工具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

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

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

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

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

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马勤玉。

二0xx年七月g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经济补偿金)二。

申请人:张xx,男,196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牌头镇xxx。

被申请人:诸暨xx厂。

住所地:诸暨市牌头镇xxx。

法定代表人:郭xx。

诉讼请求:

1.要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625元;。

2.被申请人应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月招工进入被申请人工厂工作,工作期间一直表现良好。

后因工作劳动强度过大,且被申请人经常无故拖欠工资等原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1月24日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申请人应给申请人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被告却拒绝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双方经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

现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诸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3月26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经济补偿金)三。

申请人:徐xx,男,汉族,1976年6月16日生,住江苏省泰兴市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

被申请人:苏州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吴江经济开发区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5530);。

三、支付申请人病假工资1185.57;。

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11个月);。

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10952.46(暂计、20前4月);。

七、补足申请人20终奖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自9月1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

综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七

申请目地:

1、依照国家政策返还我基本农田经营权;

2、补给我应该得到而至今未得到的补偿款;

事实及理由:

我耕种的基本农田位于民权县城东4公里左右310国道北侧,是有承包证书的,距以前城关镇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子200多米。在20xx年春,小麦已抽穗,丰收在望,有一个月左右就能收获,这块地被武校校长张胜利看中,当时我不同意卖。苗海洋就雇来推土机趁深夜给我推毁,十多亩小麦化为乌有。青苗一分也不予赔偿。万般无奈,只有量了地,在地西边有个生产沟,也没能给我量,但四馆用地其中有条小柏油路,路两旁路沟都给各农户丈量了。最近又征地,在我这块地西边,也是相邻这条生产沟,就给农户量了。作为城关镇工作人员不一视同仁,因人而异,量地人员和村委人员是否在量地上跟他们自己钱款上有一定的经济关联吗?而导致如此。

还有这个不足百名学生的个体武校,占基本农田百余亩,当时立马推毁不久就能收获的小麦百余亩到现在迟迟不见施工,拉个围栏,闲置在哪里已快满三年,荒草1人多深(有照片为证),建武校是假,围地占地才是真。农民却无地可种,就拿我个人事说吧。我妻子体质瘦弱,干活无人用,仅靠我一人干个短工一天挣个30-50元免强度日,一年到头只有过春节时才能吃上点肉,政府虽有救济,但那是为有人有势的人家准备的。轮不上我。征地后2-3年不建设是不是按国政策由当地政府收回。我的`土地我还可以耕种吗?农民没了土地的日子真不好过,恳请上级领导理解一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宋汉友。

20xx年9月24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八

xx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

因公司搬迁至xxx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与我们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望予解决

年 月 日

附经济补偿表如下: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表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括所有货币形式的工资含保险金个人所交部分。

合同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及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因单位原因)均要给予劳动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x年1月1日起施行。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九

x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

因公司搬迁至xx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与我们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望予解决

x年x月x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十一

各级人民政府:

本着实事求是,和有关政府对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政策及拆迁文件为依据,经本人五年来损失数据考证,要求补偿金额数据如下:

执照18000元。

人员工资414000元。

原材料损失23500元。

拆除搬运23763元。

机械存放过渡67.5平米_15_12_2168300元。

机械存放超期67.5平米_22_6月613800元。

不能生产损失150000元。

设备折旧(420500+52200)_70%330890元。

合计1742253元。

申请人:向世海。

20__年12月24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十二

申请目地:

1、依照国家政策返还我基本农田经营权;

2、补给我应该得到而至今未得到的补偿款;

事实及理由:

我耕种的基本农田位于民权县城东4公里左右310国道北侧,是有承包证书的,距以前城关镇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子200多米。在20xx年春,小麦已抽穗,丰收在望,有一个月左右就能收获,这块地被武校校长张胜利看中,当时我不同意卖。苗海洋就雇来推土机趁深夜给我推毁,十多亩小麦化为乌有。青苗一分也不予赔偿。万般无奈,只有量了地,在地西边有个生产沟,也没能给我量,但四馆用地其中有条小柏油路,路两旁路沟都给各农户丈量了。最近又征地,在我这块地西边,也是相邻这条生产沟,就给农户量了。作为城关镇工作人员不一视同仁,因人而异,量地人员和村委人员是否在量地上跟他们自己钱款上有一定的经济关联吗?而导致如此。

还有这个不足百名学生的个体武校,占基本农田百余亩,当时立马推毁不久就能收获的小麦百余亩到现在迟迟不见施工,拉个围栏,闲置在哪里已快满三年,荒草1人多深(有照片为证),建武校是假,围地占地才是真。农民却无地可种,就拿我个人事说吧。我妻子体质瘦弱,干活无人用,仅靠我一人干个短工一天挣个30—50元免强度日,一年到头只有过春节时才能吃上点肉,政府虽有救济,但那是为有人有势的人家准备的。轮不上我。征地后2—3年不建设是不是按国政策由当地政府收回。我的土地我还可以耕种吗?农民没了土地的日子真不好过,恳请上级领导理解一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吧!

此致

敬礼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十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生,住江苏省泰兴市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七、补足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终奖________________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

综上,经济补偿金仲裁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十四

被诉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申诉人于20xx年到被诉单位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民事补偿申请书汇总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8390.5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07年度年休假的折抵补偿款1318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年7月申诉人应聘到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申诉人依据相关规定与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聘用中国员工合同》。该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根据工作需要,申诉人到聘用方被申诉人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工作。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诉人西安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申诉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申诉人又续签了四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到期日为200______________年4月30日。

20_______年6月22日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申诉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申诉人在20_______年7月15日将相关工作进行交接。20_______年7月15日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停止了申诉人的工作,无奈申诉人被迫离开。

申诉人不清楚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什么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其与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日是20_______年4月30日。申诉人多次向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询问有关情况,在8月2日申诉人收到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年7月15日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不能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劳动者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申诉人已在被申诉人处工作超过5年,因此要求被申诉人赔偿申诉人6个月的工资。

申请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