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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 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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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 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怎么写(7篇)
2023-01-13 02:57:2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科学开发利用农村荒芜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用途,承包方式为非家庭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

(一)承包标的位于____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以下简称“承包土地”)见附件《土地平面图》,附图应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具体位置以附件《土地平面图》为准。

(二)承包土地交付时的现状:(具体详见附件《地上物清单》。

乙方同意按上述现状承包该土地。

第二条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地上物的处置

第四条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一)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

1、承包金按每年人民币_____元亩计算,_____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承包金第一年为人民币_____元亩,从本合同生效后第二年起(即:□次年1月1日起□本合同生效后第13个自然月起)在上一年承包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_____%。

(二)乙方应当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乙方应当将承包金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____户名:

账号:

如上述账户变更,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下期承包金的截止期限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及其他农业资源、污染环境等行为。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承包土地的水利、路堤等附属设施的合理使用。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调乙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协助乙方办理供水、供电等必要手续,协助乙方取得免费通往承包土地的权利或许可。

5、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合同项下土地交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经营权、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用于办理抵押或抵偿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应当在本合同到期之日起日内将合同项下土地交还给甲方。

第六条保证条款

(一)甲方保证其就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发包已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取得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如乙方系承包土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经济能力和农业经营能力。

(三)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填写所有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四)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该土地承包事项严格遵守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和转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转包、出租或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二)如乙方转包或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

1、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1)乙方应当与第三方签署关于转包或出租的书面协议,并按该书面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转包或出租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相矛盾或相抵触,乙方应当将协议文本交甲方审查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签署。

2、如乙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交还承包土地,由甲方与受让方另行签订承包合同。

第八条征地补偿

(一)在合同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收、征用该土地,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停止被征收、征用土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乙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九条承包土地及地上物的返还乙方应当在承包期限到期时按以下方式返还承包土地及地上物: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为违约。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按承包金总金额的_____%(百分之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用途,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恢复合同约定土地用途,或因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该土地和地上物,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承包金。

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_____‰(千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30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承包金总金额的_____%(百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将土地和地上物交还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并自行处置乙方新增的地上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续约和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年限届满,如甲方继续发包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不能续期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应在确定新的承包年限、承包金金额等条件后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并重新办理相关批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有)。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

账号:

银行

账号:

精选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二

出让人:__

地址:__

编码:__

电话:__

法定代表人:__

职务:__

受让人:__

地址:__

编码:__

电话:__

法定代表人:__

职务: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宗地编号为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平方米(小写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大写__平方米(小写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项目。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通,即通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通,即通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自出让人向受让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小写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小写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小写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小写__元),付款时间: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小写__元),付款时间: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

建筑容积率__;

建筑密度__;

建筑限高__;

绿地比例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____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____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____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在出让期限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出让宗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_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____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_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人案业经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人案尚需经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乙方(盖章):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签订地点:__

精选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三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地方经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合理利用闲置资源,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面积、租金

甲方将院内公寓楼以南原闲置复肥仓库前占用土地及平房十间租赁给乙方,面积平方米,租金为年租金壹万元整建复肥生产项目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和服务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厂房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将土地转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及服务费,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厂房,因社会公益事业或不可抗力为因素,甲方可以收回,但应提前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纳租赁费,交纳时间为当年元月十日前,每年壹万元整;

2、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费,金额_元,交纳时间为每月10日前;

3、乙方承租后,只能从事合同规定经营项目;

4、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的10%缴纳滞纳金;

2、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规定的适当的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四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二○年月日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精选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五

甲方: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__组所有的,位于____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__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 __ 亩。

三、租期为年,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元,共计人民币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__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公证处一份,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监督部门:

精选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六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7、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同时参加安全管理小组开展的各项活动。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同志负责厂区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闲置土地交还协议书七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土地闲置,自愿将土地出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镇,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借给乙方用于用地。

二、出借期限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给予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补偿,该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签定同时甲方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使用该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盖建物等地上附属物,但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报批等有关事项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借期限内,若甲方及乙方确因重大事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解除合同。若有违约,应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签定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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