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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理入库协议书(实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7 19:20:06 页码:11
最新监理入库协议书(实用8篇)
2023-11-17 19:20:06    小编:ZTFB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一直以来不断探索的课题,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应对这种关系呢?简明扼要地陈述事实是写总结的基本要求。如果你正在写总结的时候遇到困难,不妨看一看以下的总结范文,或许会对你有所帮助。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将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全面委托给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

一、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施工各方要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

二、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__年_月_日。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三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二期项目高层5、6、7号楼和xx项目三期别墅28栋楼的施工合作。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现达成如下撤场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授权委托各自代表、监理公司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下共同协商解决前期施工过程业已形成的工程量、工程结算及其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移交、变更等事宜。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已完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由双方和监理公司现场代表进行共同认定和检测,三方代表须签字确认。在日内核实确认后甲方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三、双方确认,乙方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负责,具体修复、整改的范围、期限、费用及责任承担等由三方书面确认。乙方对已完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不得影响双方撤场协议的履行。

四、工程界面确认后,前期由乙方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材料款、劳务工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性全部清算解决。

五、为了减少劳务分包交接成本,乙方推荐由原劳务分包单位继续分包该项目的劳务施工,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继续合作,但乙方承诺其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的任何纠纷不得影响甲方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与原劳务分包单位清算后,若乙方欠原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资,如乙方在甲方尚有余款并足够支付的情况下,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若乙方对原劳务分包单位超付劳务工资,如原劳务分包单位在甲方尚有余款并余额足够情况下,由甲方代为乙方扣回。

六、乙方现场剩余的钢材等材料,双方现场核实后,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双方一致同意为了加快交接进度,将先对已完工程进行实体交接,双方同意工程款的计价方式及结算可以另行协商,但双方不能以此阻碍或影响本合同项下工程的撤场和交接。

八、双方一致同意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将根据已完工程造价决算金额的大小另行商定。

九、清场完毕,双方须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甲、乙双方应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乙方与第三方应就质量责任的界限、保修期限等进行明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公司存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修改涂抹无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四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附件。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协议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协议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协议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协议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协议,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协议。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发包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解决方式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一)勘察设计协议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协议。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协议借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协议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2、本协议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1、本协议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协议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协议关系。

4、本协议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废止。

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本协议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五

承包方: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附件。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协议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协议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协议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协议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协议,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协议。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发包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解决方式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一)勘察设计协议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协议。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协议借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协议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2、本协议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1、本协议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协议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协议关系。

4、本协议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废止。

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本协议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六

根据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特给予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权利:

一.监理人员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监督承、发包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3)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4)协同甲方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参与工程验收。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7)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治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8)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9)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10)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定,公正的进行协调。

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监理入库协议书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后、于年月日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成册(不装订)、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内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后以文书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八、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担保费用、按财务要求对帐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十、“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返还。

十一、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十二、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0xx年x月xx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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