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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超市营销提案范文 超市营销创新方案(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06:04:11 页码:8
科技超市营销提案范文 超市营销创新方案(四篇)
2023-01-13 06:04:1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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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技超市营销提案范文一

班级:08中西医结合临床(1)班

姓名:陈婷

学号:20xxxxxxxxxx

家庭住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蔡岭镇张岭皮防所

社会实践单位:万宜超市

“艰辛如人生,实践长才干”,作为大学生,我们最终要走入社会,融入社会。20xx年7月5日至8月20日是我人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日子,那就是我第一次参加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了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通过参加这次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和认识。暑假一转眼就过去了,在这短短的一个多月里我体会到很多,感受也很深。通过这个暑假的社会实践使我从内心体会到劳动的快乐和光荣。刚开始我对自己要做什么还不太懂,不过还好超市里的姐姐,阿姨们都很乐心的帮助我,各类东西都在哪,了解商品的特性,认真和蔼地并且耐心地接待顾客等等。说真的我本来就不擅长交流、言谈。刚开始我都是很陌生,也发生过尴尬。但在她们的帮助下,几天后,我对商品的价格已有所了解,在说话和接待顾客方面有所进步。慢慢地我也变得比较熟练、专业了。

通过实践我总结出几点:第一,服务态度至关重要:做为一个服务行业,顾客就是上帝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必须的,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提高销售量。这就要求我们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提高服务质量语言要礼貌文明,待客要热情周到,要尽可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第二,诚信是成功的根本:我注意到超市的对联:您的光临是我最大的荣幸;您的满意是我最大的愿望。横批:诚信为本。诚信对于经商者来说是生存的根本,就是对人要诚实、真诚、守信用。如果没有诚信,顾客就不会信赖于你,何谈其他。为人稳重,待认真诚,办事周到,那么人缘就好,我认为这是作为销售员成功最重要的一点。

第三,严格遵守超市的规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超市制定了很多的规定,比如:不可以串岗、不可以闲谈、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上班不可以抽烟、不可以坐下来等等。所谓不可以串岗,就是不可以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我们每个销售员都有自己的岗位——分属各个货架。比如,我是食品这边的,就不能随便跑到百货那边去,百货上的人就不能随便走到我们食品这边。食品这边比较大,还分三个部分:饮料和冷柜、饼干类、休闲食品。“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是因为以前超市的同事们上班常聚在一起说话,或是互相发*息,不认真上班,没人看着货物,招待顾客。所以,后来经理就规定了:上班期间不可以闲谈、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所有的规定我基本上都能自觉地遵守的。

第四,将商品清好,做到一品一位。

下班后,你要清理好商品,然后就开始将其输入货架标签里,在这里是用rf枪扫描码,在将所有商品条码都输入到货架号后就要把标签打印出来,再对号入座,贴入标签。这样遇到卖场需要补货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条码查出商品的单品号,然后就知道商品所在货架了。“纸上得来终觉浅,投身实践觅真知”。

通过一个多月的实践使我增长了见识,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自信,也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追求进步,刻苦求知,勤于实践。也使我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所以我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技能,将来回报父母,回报一切关心我的人。社会实践是艰苦的,但收获是巨大的。实践让我们的生活变的多姿,实践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多彩。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让我深刻的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在社会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无限回味。更何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阅历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作为与现金直接打交道的收银员,我认为必须遵守超市的作业纪律。收银员在营业时身上不可带有现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可能产生的公款私挪的现象。收银员在进行收银作业时,不可擅离收银台,以免造成钱币损失,或引起等候结算的顾客的不满与抱怨。收银员不可为自己的亲朋好友结算收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可能产生的收银员利用收银职务的方便,以低于原价的收款登录至收银机,以企业利益来图利于他人私利,或可能产生的内外勾结的偷盗现象。在收银台上,收银员不可放置任何私人物品。因为收银台上随时都可能有顾客退货的商品,或临时决定不购买的商品,如果有私人物品也放在收银台上,容易与这些商品混淆,引起误会。收银员不可任意打开收银机抽屉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随意打开抽屉既会引人注目并引发不安全因素,也会使人产生对收银员营私舞弊的怀疑。不启用的收银通道必须用链条拦住,否则会使个别顾客趁机不结账就将商品带出超市。收银员在营业期间不可看报与谈笑,要随时注意收银台前和视线所见的卖场内的情况,以防止和避免不利于企业的异常现象发生。收银员要熟悉卖场上的商品,尤其是特价商品,以及有关的经营状况,以便顾客提问时随时作出正确的解答。

刚学习的时候,只是站在老员工后面,看他们怎样操作,各个步骤都要自己记住,是熟练键盘的过程。刚开始总觉得自己记住了就一定会了,所以申请上机操作,可是当自己站在收银台时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心里紧张造成手忙脚乱,明明是背好的步骤,就像电脑死机一样全忘了。第一次上机就这么不顺利,让我不敢再冒进,还是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学吧。

(一)首先是对收银机的认识和熟练掌握

pos机是专门为收款设计的,在零售业经营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主机,专用显示器,小票打印机,专用钱箱,专用客显等还有多种*设备,如:红外线条码扫描设备,*器等组成。当顾客到收银线结账时,我们只需把商品逐个在扫描仪上扫描一遍,屏幕上就会出现顾客所买商品及钱数,所有商品扫描完毕时,在键盘上按一下“合计”键,总钱数就出来了,用起来十分简便,而且提高了速度。

接下来就是结账过程。好家乡结算有三种方式,一是现金结账,二是银行卡结账(也包括外币卡,信誉卡),三是好家乡卡结账。首先现金结账比较简单,只要唱收唱付就可以了,在键盘上输入收到的金额,然后按下“现金”键,钱箱会自燃弹开,屏幕上会出现应找顾客的钱数,就可以自行找钱了,不会出错。银行卡结账时,要特别小心,一定要看好钱数,多刷或者少刷都会造成损失,刷完卡后,在键盘上按“*”键。好家乡卡是好家乡超市的消费卡,在刷完银行卡后,要切换到好家乡卡界面时才能继续刷好家乡卡,同样钱数不能刷错。也有同时用这几种方式结账的顾客,所以要看好是哪种卡再刷,如果刷错,到下机结算时就会导致账不平。

(二)注意事项

作为服务行业,文明用语自然必不可少。收银员在没迎接一个顾客的时候都要说迎宾、送宾语。要询问顾客是否要打包袋,以及消费方式。注意离开收银台时的工作程序,离开收银台要将“暂停服务”牌放在收银台上,并用旗子将收银通道拦住,将现金及收银副本全部带走,若有顾客遗留商品,遗留商品交到服务台,并说明情况。如果收银期间需要离开收银台时,要向收银助理请示,允许后清理好收银台,锁好钱箱,拦挡收银通道,放上暂停牌,检查妥当后方可离开。

除了收银工作以外,收银员还要学会整理退货,查询商品价格,这些都很重要。退货的整理要分为三种,“非食、生鲜、杂货”在收银线上领取的退货都要按照其自身性质进行分类,这也丰富了我对商品的分类知识。其次在查询商品价格的同时也是对员工的考核,员工必须知道所查询商品的原所在位置,知道归属于哪个课,要快速的查出价格,节省顾客等待时间。

实习期间,我严守以上操作规则,希望能给顾客带来的服务,圆满完成我的实习任务。每天站到收银台前时都要做好准备工作,使收银台整洁,复写纸和*联都要准备好,站好面向顾客。一天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收银线外会有收银助理协助解决问题,发生重复扫描或钱箱打不开等问题时都要找到收银助理及时解决。收银员每天的工作流程大致相同,但是每天要面对的顾客形形*,所以每天都要有热情的为顾客服务。长此以往熟练了我的收银技巧,加快了速度,而且出现的错误越来越少,都说收银是一个熟练性工种,经过实践确实验证了这一点。

(三)实习中的体会和提高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锻炼,使我感受颇深。同时我对收银员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1、为顾客提供结账服务。我先前以为,收银员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把顾客所选物品的价款结清。实际上为顾客提供结账服务是收银员的基本工作,但不是收银工作的全部,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收银工作等同于结账工作。结账时必须要高度的准确,杜绝任何错误的发生,以防止任何损害顾客或者企业利益的事情发生。

2、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收银员不仅要熟练掌握收银工作技能,还要全面了解整个商场商品的布局。在顾客询问时,要能够准确回答顾客的问题,热情礼貌待客,做好导向服务。收银员的一举一动、言谈举止都代表了超市的形象。

3、现金管理、推广促销以及防损等工作。超市作为一个经营实体,其经营特点决定了超市收银工作必须配合整个超市的经营工作,以达到超市利润化。所以,超市收银员的工作职责还包括现金管理、推广促销以及防损等工作。

一回到县城就积极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份暑假临时工,做促销员。

挂着实习生的牌子站在柜台旁,一脸幼稚、迷茫地站在那,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大胆地接近顾客,拉拢顾客,可好长一段时间站在那一声不吭的。一个大姐在顾客少的时候教我如何推销产品。我也慢慢地放开胆去尝试,其实这种交流比想象的容易多了。就好象上台前紧张兮兮,但在台上只顾着自己的表演而忘了紧张。害怕就是这样被克服的。关键在于大胆地迈出第一步。在超市做促销员不能坐着,也不能在超市随便逛来荡去,得时刻注意服务顾客。虽然每天只有上午或下午班,但一段时间下来,还是腰酸脚痛。或许也正如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胫骨,饿其体夫,空乏其身。"

在学校,每天有作息时间表约束你。课程表会告诉你,今天该干什么,明天又有什么事情要做。而在这里,你可以无所事事地像木瓜呆在那儿,然后老板不满意你的表现扣你工资或者将你开除。积极的就是主动接近顾客,拉近与顾客的距离,然后耐心的推销产品。这也实在锻炼了我们的胆量、语言交流能力和心理洞察能力。我们胆大了才能冷静,冷静了才能很好地通过顾客的言语与表情察觉顾客的想法,然后再作出适当的回应,不至于慌张得不知所措。我们必须主动努力才可能继续干下去。在学校,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虽然这也存在的竞争,可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一般不会招来嫉恨与报复。可是在社会中,优胜劣汰,你的成功就是别人的失败,工作直接影响了他人的经济利益。在社会中接触各种各样的顾客、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有经验去处理。尽管存在竞争,我们还得不断学习别人优秀的地方,这需要我们有经验去调整自己的心态。而这些经验需要日积夜累,而不是在毕业后读本速成书便可成的。这些事情很多同学沉浸于学习与消遣还未来得及思考,便忽略了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有个事实众所周知,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在校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次实践中,这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很多很多,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我会想,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我们要学习那么深奥的知识呢?现在的教育真的存在很大的弊端,严重的脱离了社会实际应用吗?其实不然,在学习这些吃力的知识的同时,我们的学习能力提高了,理解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也增强了。更在许多书本中教我们如何去做好自己,教我们树立自己远大的理想,这将更好的为我们社会实践打基础。作为大学生,我们的年龄也不小了,离走向社会工作也不远了,我们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得重视社会实践。毕竟毕业以后我们不能再带着幼稚、茫然的眼神走进社会,就像我们当初走进大学一样。我们要带着实实在在的能力走进社会,为社会服务。

而现今一个事实却被许多人误读了,大学生越来越不值钱了。甚至某些人开始看不起大学生,认为读大学没什么用了,一些没读书的人在社会上混得更好。现在的大学生已经不包分工了,也确实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好工作。这正说明了现在社会对大学生素质、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了;当然也说明了某些大学生的确不过关。大学生不是全值钱,但社会上值钱的还是大学生。这就为什么还是有许多人打工之后还想读书,甚至有部分人也确实再次进入校园学习。我们在校园里学习到的先进的科学知识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也能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收益。而要成为值钱的大学生正要求了我们扎实掌握专业知识还有社会实践能力与经验。

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没有工作的机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在工作上还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会使自己缺乏自信。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句什么都会的,只要有自信,就能克服心理障碍,那一切就变得容易解决了。

知识的积累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犹如人的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会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这次接触的酿造业,对我来说很陌生,要想把工作做好,就必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其各方面都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应用于工作中。

这次亲身体验让我有了深刻感触,这不仅是一次实践,还是一次人生经历,是一生宝贵的财富。在今后我要参加更多的社会实践,磨练自己的同时让自己认识的更多,使自己未踏入社会就已体会社会更多方面。

经过这次工作我从中学习到了人际交往和待人处事的技巧。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自身的价值。人往往是很执着的。可是如果你只问耕耘不问收获,那么你一定不会交到很多朋友。对待朋,是不可能斤斤计较,不可以强求对方付出与你对等的真情,要知道给予比获得更另人开心。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成功要有信心,要学会和周围的.人沟通思想,关心别人,支持别人。

在这次暑假的工作中,虽然只是在店做些琐事也让我懂得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获益良多,这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学习都有很大的帮助,从中让我有很大的启发:不管做什事都要坚持,也锻炼了我的坚持力!让我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更加坚强!通过这段时期的工作学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付出和收获的关系,也让我知道金钱赚取的不容易!在以后的大学生涯里我要很努力的学习,遇到困难我会更加坚强!

在超市里,别人一眼就能把我人出是一名正在读书的学生,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总说从我的脸上就能看出来,呵呵,也许没有经历过社会的人都有我这种不知名遭遇吧!我并没有因为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经验而退后,我相信我也能做的像他们一样好。我的工作是在那做销售员,每天9点钟—下午2点再从下午的4点—晚上9点钟分段时间上班,虽然时间长了点,但热情而年轻的我并没有丝毫的感到过累,我觉得这是一种激励,明白了人生,感悟了生活,接触了社会,了解了未来。在食品店里虽然我是以销售为主,但我不时还要做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有时要做一些清洁的工作,在学校里也许有老师分配说今天做些什么,明天做些什么,但在这里,不一定有人会告诉你这些,你必须自觉地去做,而且要尽自已的努力做到最好,一件工作的效率就会得到别人不同的评价。

最新科技超市营销提案范文二

超市冷鲜食品调查报告

一、调查活动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活动为吉之岛超市现场问卷调查。共计下发调查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份,回收率100%。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超市冷冻食品已深刻影响消费者生活

冷鲜肉、乳饮品、冰激凌······各式各样的冷冻食品走进消费者的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消费者的饮食习惯。据调查,方便是超市冷冻食品吸引消费者的最大因素,约有80%的消费者选择。可见,超市冷冻食品因其方便的独特优势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安全成为选购的首要因素

冷冻食品涉及范围广泛,每个种类品种繁多,消费者在选择时也有诸多考虑。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安全是消费者选购这一类产品的首要因素,有90%以上的消费者表示在超市购买冷鲜食品之前会查看剩余保质期,并且85%以上的消费者表示不会购买外表已经解冻的冷鲜食品。

(三)超市对冰袋保鲜的宣传管理尚待提高

超市对冰袋的宣传不容忽视,宣传到位与否直接影响顾客购买冷冻食品到家时的质量优劣。调查结果显示,70%的消费者不清楚超市有提供冰袋。可见,超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冰袋的宣传。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冷冻食品质量

生产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把冷冻食品原材料质量关,不断加大科技含量,改进加工技术,不断健全冷藏链,将消费者对冷冻食品“简捷、方便”的单纯认识逐步改变成“环保、绿色、美味、营养、安全、卫生”食品的最佳选择。零售企业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按照冷冻食品标准存放管理,不断提高冷冻食品购买吸引力。

(二)加大冷冻食品知识宣传

部分消费者对冷冻食品的理解还仅限于“省时省力”的层面上,对于冷冻食品的营养价值、选择标准等还不够了解。行业协会、相关媒体应加强对冷冻食品知识的宣传,注重对消费者进行冷冻食品认知的教育引导;经营者在经营的同时也应加大对冷冻食品知识的宣传。消费者在选购冷冻食品时要多了解冷冻食品的相关知识。

(三)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

冷冻食品在规定的保存条件下可以有效地防止营养成分流失,但是冷冻速率太慢、冻结温度不够低、解冻后再冷冻等情况会造成食品细胞不同程度的破坏,从而造成营养成分损失。为此,消费者在购买冷冻食品后应正确保存和食用。如:按照冷冻食品规定温度存放;解冻时,以温度不高、缓慢融化为宜,否则将造成汁液流失,最好在0℃—10℃下完全融解。

最新科技超市营销提案范文三

一、采购原则与方法

1) 采购原则:

适价:多渠道询价,三桥,市西路,中曹司;比价;议价。

适时:充分掌握进货时间,保证店里缺货商品的销售降低库存。

适量:根据上个月(星期)的销售量进行预算,从而决定采购数量。

2)采购方法 ? 按环节分:直接采购 ? 按时间分:

非固采购(不随时间变化,需要时就采购)

固定采购(采购时间基本保持不变)

紧急采购(急需货物时,毫无计划紧急做出采购行为)

二、采购目的 :

1. 进行常规性的补货,保证商品的销售和流通,保证一定的库存量;

2. 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采购新商品(根据一定的数量);

3. 增加商品多样性、提高营业收入和圈内竞争。

三、销售情况分析:

由于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坐落在贵州民族大学与贵阳民族中学之间,故此鹏程超市选择坐落在女生宿舍下面,后方就是学生食堂,并且设置分店,就坐落在男生寝室楼下,方便学生消费需求。这样就为大量顾客提供了购物的方便,因此,学生成了鹏程超市的主要购物群体,零食和一般的生活用品也成了它们主要选择的对象。其中康师傅方便面犹为女生的青睐。而我们实训期间是在三月份还有点偏冷,学生还都是吃的热食,因此,康师傅方便面的销量很大,大约在20__份左右。

同时,鹏程超市离操场、篮球场、食堂比较近,这也同时吸引了一些来运动的单身男生,他们平时都喜欢在运动后来购买饮料解渴,而农夫山泉在消费者眼中是属于既经济又实惠的饮料,从我们上了一个月的实训后才发现饮料是每天都会上一次架的,可见饮料的销售量是很大的,而农夫山泉的销量大约在1500瓶左右。

对于笔芯的购买,基本上都是快考试的时候卖得比较好,一个月大概能卖100支左右。

四、采购成本预算与控制

消费数量预算:按自然月进行预测相应的单价,供应能力以及速度。

常规性补货预算:生活用品(毛巾、袜子、温水瓶等等),零食类(饮料、小吃、等等)

新增商品预算:为适应季节变化的需要以及顾客的特殊要求,应适量采购冬季产品。

其他费用:车费,饮食费

五、预算依据:

1. 采购商品预计,根据上个月(星期)的销售数量,在此基础上多加7——8个;

2. 新商品预算:根据市场需求调查,顾客所问进行新增商品,并控制数量;

3. 财务预算:在上个月(星期)的基础乘以120%; 成本控制:多渠道询价,议价。

六、供应商的选择:

供应商分析:

1. 三桥:供应商较多,货物种类齐全,货物价格一般,但能精确到个数量,路途较远产生不便和物流成本较高。

2.市西路:供应商数量中,货物种类一般、价格较低,必须以件为单位,路途较远产生不便和物流成本较高。

3. 中曹司:供应商少,货物种类少,价格较高、路途近,物流成本低。

七、采购部根据货物分析表计算出货物需求量,并向经理申请采购费用,采购费用单一定要写上部长的名字。

七、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 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经设计师确认的材料封样样板。

2. 特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

3.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八、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20__年12月5日。

2. 交货地点: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3. 送货人:

4. 收货人

5. 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厂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最新科技超市营销提案范文四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 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 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 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 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 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 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 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 *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 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 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 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 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 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 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 *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 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金额进行计算。

15.5.3 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 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 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 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 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 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 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 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 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 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 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 清场和撤样

(1) 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 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 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示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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