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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 控告检察院不依法办案范例(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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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 控告检察院不依法办案范例(七篇)
2023-01-13 06:14:54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精)一

按照--县教育局文件东教通字[--]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课列入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利用广播、宣传板等);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3、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我校要认真落实《市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4、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关于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精)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普法规划为统领,以学校领导、教师、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以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增强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为我们杭坪镇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发挥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法用法的制度。由学校确定主持此项工作的人员(程昌春),根据学校实际,具体安排相应的时间、地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作《杭坪中小集体学法签到表》并要求及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归档,做到一步一个脚印。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切实调查、统计全镇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若是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督促其尽早尽快参加各相关项目的学习、培训,努力尽早取得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深入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由主持此项工作的教师负责收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到学校网站的法制教育专题板块,要求教师重点学习。并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校政治学习的内容中,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同样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归档。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2、学校安排相关教师做好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工作,并积极参加县教育局会同司法局组织的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

3、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执教制度。学校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学校制订相关规章,对教师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量化,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挂钩,以此促进教职工工作作风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1、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少先队大队部、法制副校长相互配合,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1)张洪书准备相关内容的vcd碟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织,从12周周一开始,于每天下午第三节课,每个年级轮流到实验室观看;

(2)13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安排人选并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

(3)14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石根炎来校上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

(4)15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

(5)16周,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标语、墙报、黑板报、横幅、学校网站等媒体,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每年度做到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教育时间和师资,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来校上一次法制课或作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3、充分结合学校、家庭、神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用各种形式,把理论与实践,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以及杭坪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相互协助,开展校园周围以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各社区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关于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精)三

学校要发展、要改革、要创新,只有走“抓学习、促管理、出成效”的道路,才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真正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与“教书育人、文明育人、法律育人”的有机统一。我校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为突破口,以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及增强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以争取一流教学质量,育有用人才为目标;以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们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学生学习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等。全校师生对照规定从严自律,注重实践,评估、反馈、奖优惩劣,使我校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序列化的道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学校领导对依法治教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学校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放在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纳入了学校的总体工作规划,从组织、制度、评估、激励四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构建了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机构,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形成了校内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为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决策,民主管理水平和高效监督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建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师生校内申诉、学生伤害事故调解等。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党政协同,会同学校工会共同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定批准后执行。学校《章程》合法、公正、公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教师权益保障即保证提供教育教学必要条件;保障教学、科研、进修的权利;工资足额及时,参与民主管理,保证校内申诉的权利;具有监督权、重大政策决策权;及时了解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生权益的尊重和保障:受教育权、人生权、财产保护权;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无乱收费。

法制教育工作小组的职责是:结合教育系统“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做到“四落实”: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落实;负责社区、家庭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学法、用法工作的交流与总结。

师生校内申诉小组的职责是:宣传、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受理并处理师生校内申诉;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意见。

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等制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好应急处理,负责向上报告。

(一)规范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教育专门法律以及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规定性文件。这些法律、规定、文件的颁布实施,为我们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为新世纪的人才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校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课程,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以贯彻《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活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上具体做到了三点:一是明确了学习内容,根据教育部、司法部门关于《加强中学法制教育意见》和《中学生法制教育基本要求》的精神,重点进行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常识教育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对学生进行形象的法制教育。二是采取了法制教育渗透在学习过程中,分散在各科教学之中,学校以政治课、社会课、语文课等教学为主要阵地、主渠道,保证这些课法制教育的落实。三是校内外、班内外延伸。根据学生特点,开展一些适合儿童的活动。

(二)落实保障机制

强化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学校实行党支部作保证,校长行政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工会民主监督,实行教代会制度,一方面传达学校旨意,让教师的思想与学校保持一致,增加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重大决策经教代会通过,实行校务、政务、财务三公开,促进了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

(三)严格收费标准

教育收费是社会上的一个热门话题,规范收费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教师形象,同样关系到学校的健康发展。我校在收费问题上是严肃的、认真的,凡涉及到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都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一直以来,我校从未发生过因收费问题的申诉。

关于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精)四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作,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1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依法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潜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冷水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

透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职责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政务,提高行政效率,构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建立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潜力。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冷水江的经济发展和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群众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贴合上级规定的,个性是不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冷水江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股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职责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执法职责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职责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职责,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职责制的作用。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资料、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资料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做到上墙、上网络、下农村、下社区。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

1、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理解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理解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备案审查。

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市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职责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职责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透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资料、程序、时限、职责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个性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用心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资料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关于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精)五

依法执教,违法案例  

案例1 一学生因教师罚抄作业自缢身亡案

案情简介:

新疆某市附小六年级小学生徐某,因班主任老师罚抄作业而在家用红领巾自缢身亡。徐某平时性格开朗,活泼调皮,纪律性较差,学习成绩属中下水平。某日上午早读课上,徐某因没按要求补写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抄写课文而受到班主任老师的批评。班主任派徐某的同学打电话叫来其父亲,让徐父将儿子带回家补家庭作业,并罚他将语文课从第一课一直抄到第十八课。当日13时40分,徐某父母回家,发现门从里面反锁着,反复敲门都无动静,遂破门而人,发现徐某横躺在客厅门前,一条红领巾拘成的圈一头套着离地面约90厘米的门把手,一头套着徐某的脖子。徐某父母抱起已失去体温的儿子直奔附近医院急救,终因发现太晚,抢救无效而亡。事发后,引起该市教育界的广泛关注。一些专家指出,徐某事件一方面反映出我们教师在教育方法上的简单粗暴,另一方面也说明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亟待加强。

分析:

在本案中,徐某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自己。他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他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不能正确对待班主任对他的错误作法。班主任罚他抄作业的作法虽然是错误的,但并不是导致他自杀的必然原因,因此徐某对其自杀负有主要责任。班主任的作法是错误的,违反了教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在本案中,班主任采取的是变相体罚的作法,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作法,如罚站、罚饿、罚劳动以及本案中的罚抄作业。我们既反对直接体罚,也反对间接体罚。本案中的班主任间接体罚的错误作法给学生造成了伤害,同样要承担一定责任。对班主任应当如何处罚呢?在本案中,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实施了变相体罚,造成学生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应由其所在学校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死者家属所遭受的损失,他应当适当予以赔偿,因为尽管他不是造成学生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必定与其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故应该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案例3 班主任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案情简介:

某高中高二年级学生于1996年5月份分文理班。原高二(4)班一女生王某被分到了高二(6)班。由于王某皮肤长得很白,班主任赵老师以为她擦了增白化妆品。在学生王某刚到高二(6)班的一个星期内,赵老师三次警告王某不要擦化妆品。王某曾对赵老师说她并没有擦化妆品,赵老师不信。在一天早自习上,赵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王某某,看你的脸抹得那么白,就跟挂了大白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王某含着泪说:“我洗,我给你洗”。赵老师认为王某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冲撞了她,于是,当天下午,赵老师把王某的母亲找到了学校。在办公室里,赵老师当着王某母亲的面,狠狠地批评了王某。王某向赵老师承认了错误并写出了书面检讨。王某的母亲也向赵老师赔了理,道了歉。在以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因王某不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低,赵老师多次让王某到办公室里站着。最后一次是王某背着书包,连续三天站在赵老师办公桌旁边没有上课。王某认为,自“教室洗脸风波”后,赵老师就看不上她,刁难她,于是,整天偷着哭,慢慢地变得精神恍惚,最后住进了精神病院。经医生诊断,确诊她患了精神分裂症。

分析:

国家教委发布的规章性文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规定:“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关文件作出上面这些规定是必要的,是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如果女生使用化妆品,班主任进行适当干涉,也是合理合法的,这是班主任享有的法定的“管理学生”的权利。本案例中,赵老师不顾事实,相信学生,无中生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王某洗去本不存在的“化妆品”,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赵老师严重违反了《教师法》第8条第四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5条、《义务教育法》第29条之规定,侵犯了学生王某的人格尊严,同时,还侵犯了王某的身体健康权(体罚所致)、受教育权(在办公室罚站不让上课)和精神健康权(使之精神恍惚),最后导致了王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使其名声受到损害。使一个正常的学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小学生赵勇诉被告钟强老师及该校人身损害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赵勇,男,12岁,原系黑龙江省某市第一小学学生。

法定代理人:赵宏伟。    原告赵勇之父。

被告:第一小学。        第三人:钟强,第一小学体育教师。

原告赵勇系被告学校学生,第三人钟强曾任原告所在班级体育教师。钟强在任教期间,曾因原告违反课堂纪律对其进行过两次体罚(用脚踢及橡皮筋崩脸)。1994年4月15日上午上体育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钟老师追过去用手拽住赵勇的红领巾推搡,并杵其一拳。赵勇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经送该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解放军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治疗先后共花医药费5866.6元,去外地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费24元。事后,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遂向某市祥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8757.68元。

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第三人钟强在任课期间先后三次对原告赵勇进行体罚,致原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证。钟强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校承担,第三人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的证据,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原告在药店及卫生所所购药品未经主治医生准许,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于2007年5月16日判决如下: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5421元,住院营养费150元,伙食补助费120元,护理人员误工工资150元,外出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24元,总计6050.2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

分析:

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学校作为被告,教师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理由是:第一,教师体罚学生属法人侵权行为。某市第一小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其民事行为能力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施,其一,学校的重要民事活动由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以学校的名义进行;其二,教师按学校安排从事日常的教学活动,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法人行为分解成教师直接开展教学活动的职务行为。钟强为维护教学管理秩序对学生进行体罚,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与学生间构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由学校作为被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本案从损害事实看,钟强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的体罚行为导致了赵勇的人身伤害;从违法行为看,教师的体罚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从主观过错看,教师体罚学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也体现了主管学校对教师监督管理的疏忽和懈怠;从因果关系看,学生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教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其最终原因是学校未对学生尽到保护责任。综上所述,学校由于教师的体罚行为而与学生之间形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学生可以对学校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学校作为侵权方,理应以被告身份参与诉讼。第三,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和教师之间不形成连带责任,教师只能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连带责任是指在共同责任中,每一个责任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全部承担了连带责任的人,有权向其他共同责任人追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本案中,因教师的体罚行为,学校与学生之间形成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教师与学校不负同一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形成连带责任,更不能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学校作为侵权的法人主体,因其没有尽到监管职责而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实施体罚的教师,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只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可以证实学校已尽到了监管职责,教师是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害行为,方可由教师作为被告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在承担责任之后,可根据教师的过错和经济状况,在学校内部责令其承担部分损失。《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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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精)六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强化指导,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了商务工作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商务工作法制建设进程,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在每年年初的商务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同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当前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

(二)加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工作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以局领导、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为学法重点,不断加强法律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局领导班子年内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专题研讨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二是学习《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在加强中层干部集中学习和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工作人员自学法律知识,努力形成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三是采取岗前教育、集中研讨、参加上级培训、查案受训、以老带新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案例分析制度,实行以会代训、以案施教,针对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统一解决思路、执法的尺度和处理的口径,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xx年,我们结合本局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本局行政权力、行政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展了行政权力和部门职责清理规范工作(四张清单一张网),确定清理出各类行政职权共1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9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此举使我局所有行政审批类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审批时间不超过15天,实现了为民服务提速增效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的要求,对各项行政事项细化填写行政事项办理标准一览表,并按照依法、精减、效能的原则,重新绘制了工作流程图,实现更加便民高效的目标。

(四)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按照“十二五”依法治理的要求,组织编印了大量宣传资料,运用网络等媒体刊载商务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使各单位、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关注商务部门相关法规,更加理解和支持商务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开展专门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我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市区企业、重点项目、街道社区等各类单位,上门宣讲相关政策法规,累计发放宣传单(册)5000余份;积极参与市直法制宣传日活动,用展牌、宣传册和现场讲解的办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三是酒管部门统一印制了“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明示标牌,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酒类经营场所进行悬挂、张贴,在县城区域明示率已达到100%。

二、取得的成效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们一方面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许可项目内容等利用网站和专栏向社会进行公布,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服务对象;另一方面,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通了12312商务综合执法电话。确保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制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对商务行政法律意识。二是法律宣传教育还有薄弱环节,经费相对紧张,法律宣传教育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三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对法制机构建设一直较为重视,但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已不能适应依法行政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在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执法监督的新方法、新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普法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职责,确保法制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管理模式,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商务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

关于依法不起诉典型案例范文(精)七

据说,威廉一世的行宫前,有一座普通的磨房。为了拆除它,皇家颇费心机,甚至龙颜大怒。要拆除这样一个毫不起眼小磨房,何难之有?这是君权与人权的较量,较量的结果是磨房依旧,而它的保护神就是法。最终,这座小磨房成为了英国司法公正的标志。是啊,法乃治国之根本!治国如此,治校亦然。学校一方面是培养人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的窗口。依法治校,用法制来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记得我在学校政教处工作时,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八年级学生小勇,为了上网,在校门口敲诈七年级学生小豪的钱,小豪不给,小勇就叫上几个“哥们”,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将小豪打了一顿,并抢走了小豪身上的十多元钱。第二天,小豪叫来自己的哥哥,在放学路上将小勇打成重伤,头部缝了七针。在派出所的审理过程中,小勇觉得很委屈,不就是拿了他十几块钱吗,这也算敲诈呀?小豪更是一脸无辜,谁叫他拿我钱呀,拿钱就该打。大不了我赔点医药费不就完了。

案例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震撼还有悲哀。我们扼腕深省:法之不明,才何以成?无法无天,焉能成长?少年不强,民族怎强?为了国家今日之安定,为了民族明天之富强,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法制教育必须加强。为此,我们学校在这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专门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来为同学们讲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学们和老师一道,认识了《宪法》的庄严,体会了《义务教育法》的用心深远,明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感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温暖……我们喜看:校园和周边秩序井然有序,学生朝气蓬勃,生机无限!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教师有责。”在教书育人和民族振兴的路上,作为教师,我们任重道远。所谓学高为师,身正是范。依法治校更应该从教师做起。一个具有法律素养的教师势必会影响一大批有法律意识的学生。教育需要师德高尚的教师,教育更需要依法执教的教师。

我亲眼见证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在教育战线上奉献了20多年的老教师,因为打了学生一巴掌,被家长告到了教育局,局里处分了他……这位老师觉得委屈,觉得冤枉:“我是为他好才打他,爱之深责之切啊,这么多年不都这么教的吗,严师出高徒,我错了吗?”许多老师也觉得这位老师没错。学校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之后,我们的老师豁然开朗:孩子虽小也有人权也有人格尊严,法治时代绝不能再讲棍棒教育。《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所以我们必须依法执教,因为我们要培育的不仅仅是成绩优秀的孩子,更应该是人格健康的孩子。我们要的不仅仅是优秀的成绩,还要孩子终身发展。

对此,有位全国优秀老师说得好:“法律不是不让我们爱学生,而是让我们会爱,让我们爱得更理智更深刻啊!”

是啊,依法治校,我们才能看到校园环境更安全舒适,学校管理更公正有序,教育教学秩序更有条不紊。法治为我们肃净校园,法治为我们营造和谐,法治为我们确保平安,法治助我们长足发展!

“教育逢盛世,风好正扬帆。”亲爱的教育同仁,让我们遵循法律法规,让依法治校成为一种信仰和力量,让法律之光为我们的校园照亮一片和谐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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