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汇总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7 21:22:46 页码:14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汇总10篇)
2023-11-17 21:22:46    小编:ZTFB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选择和抉择。总结是提升学习成绩和提高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我想我们需要重视总结的作用。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只要坚持不懈,我们一定能够克服。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一

一、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郑州考区考生,请于9月1日至9月15日到郑州海关及下辖洛阳、南阳、周口、安阳、商丘海关(办事处)办理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确认现场同时发售版考试教材。

二、现场确认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办理,并持以下材料:

1.从网上下载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需彩色打印)和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上,加贴小二寸淡蓝或白底照片(和上传到报名表的照片同底)。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学历学位认证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翻译件原件。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学生(教务)处或者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

按照本公告规定参加考试的20应届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三、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四、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六、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不能参加考试。

七、报名确认时,可同时购买20版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书籍。

考试书籍有如下,均为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行选购:

1、《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价格70元;

2、《2008年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价格55元;

3、《-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试题新解》,价格35元;

4、《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习题集》,价格70元;

考试书籍全国海关统一于9月1日起发售,目前市面有所谓“教材”出售,特提醒广大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八、报名确认时间:9月1日至9月15日(周六、日不办理确认)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九、报名确认地点:

1、郑州海关。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北30米郑州海关西门,有到农业路东段或“报业大厦”站的公交车均可到达。(乘21、7、105路公交车)。

2、洛阳海关。

地址:洛阳市周山东路1号(乘2、7、6、59、63、60、30路公交车)。

3、南阳海关。

地址:南阳市伏牛路1号卧龙大桥南头(乘22、4路公交车)。

4、周口海关。

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中段(乘4路公交车)。

5、郑州海关驻安阳办事处。

地址: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西段(乘8、14、32、26路公交车)。

6、郑州海关驻商丘办事处。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乘16路公交车)。

特别提示:鉴于历年确认第1、2天报名确认考生过多造成拥堵不堪,特别提醒广大确认考生尽量避开高峰第1、2天前来确认。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__年的洗礼,__年的艰苦奋斗,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__年的风雨。我是一名普通员工,虽然我现在的生活过得很平凡,但我也想为祖国的发展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因此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我的目标,我也想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不平凡。

光阴似箭,党这101年的征程是一部血泪史,我们要了解党的发展历史,作为一名大学生,在现今安稳的氛围下怎能忘却党历程上的血泪。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是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党在建立之初,实实在在的是在为人民着想,无时无刻不在为人民谋利益,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党带来的,我们要拥护党的纲领。

经过了101年的实践,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其指导思想。《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多年来的历史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到达共同富裕。

建党__周年之际,回想起1921年党的诞生,从南湖的一叶小船,到如今的浩瀚巨轮,沉睡已久的东方雄狮已久苏醒了。党的建立拨开了笼罩中国百年的迷雾,从此共产主义的旗帜立在我们心中,星星之火早已点燃了整片大地。我要以加入党为奋斗目标,当然,在不断追求思想提高的同时,我时刻铭记自我是一名学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成长。

我十分清楚和党的差距,也知道应该往什么的方向奋斗,虽然现在的我还没有能力承担起大任,但是我一直认为党是光荣、伟大的,从小便会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党的艰苦奋斗在得来,离不开每一位前辈的付出。

现在我还是一名大学生,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明白身上肩负的时代重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我们这代青年人身上,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争取早日奉献自己的力量。期望在日后的生活中能改正不足的地方,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指针,希望自己早日加入党。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三

从去年以来,我办在工作中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海关办事处自查报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们对办事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对当前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办事处科学发展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其主要原因的基础不断有效探索研究解决。现将出现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工作中存在大局意识不强、不到位的情事和科级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还无法满足新形势下顺利开展海关工作的需要。

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文化思潮和新思想、多种价值观念不断渗透到海关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难度越来越大、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二是办事处存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压力不大的'错误观念,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不够深;三是二级班子建设特别是科级领导班子的自身能力建设力度不大,满足于完成具体工作任务,自觉学习和主动学习的能动性还比较低,有些关员大局意识不足、不到位;有些关员“大窗口”、“大接待”、“大通关监管”意识不够强,工作热情高,但争创一流的思想基本没有;意识理念和工作能力还有可提升的空间。

(二)业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业务规范化程度低、业务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事。

主要原因:一是业务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按照业务规章制度落实业务操作规程,造成业务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事;二是办事处业务量小,业务种类较单一,有不太重视业务工作“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思想和做法;三是业务理论、知识技能水平不高,业务清晰度低,业务规范程度不高;四是业务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综合业务科只有2名关员。

(三)香格里拉办事处筹建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开展两方面。

主要原因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还没有到位;二是基础设施规划、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工作机制还不到位、不完善;导致香格里拉办事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暂由丽江办事处驻香格里拉筹备工作组3人开展;总署要求暂不开展业务,香格里拉办事处的业务规划、业务拓展等还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整改报告《海关办事处自查报告》。

(四)丽江国际机场口岸预计明年开通后海关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机场业务机制和后勤保障机制不完善、人力资源不足。

主要原因:一是丽江国际机场口岸准确的开通时间不明,只是预计明年开通,因此丽江机场口岸海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明,海关在机场开展旅检工作、货运监管、综合办公、后勤服务用房还没有明确;同时,机场口岸开通后,当前丽江办事处的工作用地、工作用房无法满足机构增设和人员增多的需要,办公及生活用地和用房及建设资金无着落。后勤保障机制还没有明确。二是丽江办事处虽然有多次临时客包机和专机监管经验,但受制于业务基础工作薄弱和人力资源不足,在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同时完善和规范旅检工作机制和货运监管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以上,是我办事处工作中确实存在的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新形势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我们以统筹兼顾的方法正在逐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是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0号公布,于1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4月1日起施行。3月31日海关总署令第7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7月20日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86号公布的《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的分类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企业的分类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第四条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海关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

第五条海关总署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直属海关负责审定、调整本关区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

第二章管理类别的设定。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第六条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三)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第七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连续1年无罪、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

(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十一)连续1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八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一)有行为的;。

(三)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四)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第九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一)有罪的;。

(二)1年内有2次以上行为的;。

(三)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四)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

第十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发生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一)首次注册登记的;。

(二)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三)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四)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第十一条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a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三)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四)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五)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第十三条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罪、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5%以下;。

(八)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十)连续1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十四条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一)有行为的;。

(三)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2次且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的;。

(四)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10%以上的;。

(五)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六)代理报关的货物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协助海关进行调查的;。

(七)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

第十五条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一)有罪的;。

(二)1年内有2次以上行为的;。

(四)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

第十六条报关企业未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一)首次注册登记的;。

(二)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三)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四)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第三章管理类别的适用与调整。

第十七条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或者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可以通过注册地海关向直属海关提出适用aa类管理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

(二)《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企业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或者第十三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注册地海关向直属海关提出适用a类管理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

(二)《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注册地海关接受企业适用aa类、a类管理申请后,经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发《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并报直属海关审定。

对申请aa类的,直属海关经审查认为不需要进行稽查验证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不予适用决定;直属海关经审查认为需要进行稽查验证的,应当在稽查结论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适用决定。

对申请a类的,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适用决定。

第二十条申请适用aa类、a类管理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海关对其申请予以退回,并作出不予适用的决定:。

(一)申请时不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的;。

(二)审核期间不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的;。

(三)审核期间有涉嫌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被海关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

第二十一条c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本办法第八条或者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b类。

d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本办法第九条或者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c类。

申请调整为b类、c类管理的c类、d类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海关对其申请予以退回,并作出不予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c类、d类企业申请调整为b类、c类的,应当通过注册地海关向直属海关提交《企业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注册地海关经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发《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并报直属海关审定。

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调整或者不予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有下列应当降低类别情形之一的,注册地直属海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个月内,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作出调整其管理类别的决定:。

(一)aa类、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二)b类企业有c类、d类管理类别情形之一的;。

(三)c类企业有d类管理类别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四条经直属海关决定调整或者不予调整企业管理类别的,由企业注册地海关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决定送达企业。

自海关作出调整决定之日起,海关按照调整后的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企业在海关作出调整或者不予调整企业管理类别之前撤回管理类别调整申请的,海关终止管理类别调整的审核,并作出终止管理类别调整审核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aa类或者a类企业涉嫌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海关暂停其与管理类别相应的管理措施;暂停期内,按照b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方式调整:。

(二)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三)企业发生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管理类别;。

(四)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第四章管理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报关业务,海关按照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各自适用的管理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因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同导致应当实施的管理措施抵触的,海关按照下列方式实施:。

(二)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均为b类以上管理类别的,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作为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的罪,其评定时间认定以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

作为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的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为,其评定时间认定以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时间为准。

第三十条警告以及罚款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不作为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其他企业”,指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

“中西部”,指除东部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

“拖欠应纳税款”,指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包括经海关认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除给予处罚外,尚需缴纳的税款。

“拖欠应缴罚没款项”,指自海关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交付海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货物、物品等值价款。

“进出口总值”,包括海关贸易统计与单项统计数据,以海关的统计为准,有关数据仅用于海关企业分类管理。

“报关差错率”,指上一年度企业所有报关员以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被记分的总次数,除以该年度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申报的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的百分比。

“1年”,指连续的12个月。

“年度”,指1个公历年度。

“一年内”,涉及向上调整企业管理类别的,以《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作出之日倒推12个月计算;涉及向下调整企业管理类别的,以最近一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倒推12个月计算。

“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年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五

各位考生:

大家好!近日,一些大、专院校及培训机构以海关名或以海关关员个人名义,举办报关员考前辅导班,纯属于办班单位的单方面行为,哈尔滨海关未参与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希望大家仔细甄别,如果在参加辅导或培训时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哈尔滨海关概不负责。

特此声明!

全国各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详细信息,请参考:20报关员各地考试报名公告汇总。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六

企业名称(签章):(本申请企业应填写一式两份,受理签字后一份交还企业,作为领取证明文件的依据,另一份由海关留存,海关应注明不予受理原因,一份交企业。

附件南京海关出具企业信用证明申请书编号:_____关____年第___号企业名称(签章):(本申请企业应填写一式两份。受理签字后一份交还企业,作为领取证明文件的依据,另一份由海关留存;不受理时,海关应注明不予受理原因。

附件: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七

1、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全部文件之日起()内作出是否准备备案的决定。

a、20天。

b、30天。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答案:d。

2、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

a、30天;8年。

b、60天;

c、6个月内;10年。

d、3个月内;8年。

答案:c。

3、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则海关放行扣留货物。

a、5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答案:c。

a、10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30个工作日。

d、50个工作日。

答案:d。

5、海关在实际监管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并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后,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内对被扣留的货物是否构成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

a、10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30个工作日。

d、50个工作日。

答案:c。

6、请求扣留货物的总担保只限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一定时期内因接到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通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多次向海关提出扣留涉嫌侵犯其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进出口货物申请的情事。

a、商标专用权。

b、著作权。

c、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d、专利权。

答案:a。

7、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中,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向海关提供的总担保函的有效期是指作为担保人的银行承担履行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总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

a、当年12月31日。

b、第二年6月30日。

c、当年6月30日。

d、第二年12月31日。

答案:b。

二、多选题。

1、我国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a、商标专用权。

b、著作权。

c、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d、专利权。

答案:abcd。

2、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与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两者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只有办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权利人才有权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b、没有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权利人申请扣留争权嫌疑货物,必须补办备案。

c、海关发现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嫌疑货物,即使权利人不提出申请,海关也予以扣留。

答案:abc。

3、知识产权权利人接到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通知请求扣留货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货物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提供人民币20万元的担保;

b、如果货物价值不足人民币2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d、货物价值为人民币10万,应提供的担保为5万元。

答案:bcd。

4、关于被海关扣留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下列哪些情况,海关放行扣留货物()。

d、海关认为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

答案:abcd。

5、对于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海关经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予以没收。对于侵权货物没收后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将没收的侵权货物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d、没收货物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1、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答案:对。

2、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答案:对。

3、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由于货物是海关扣留的,因此应当由海关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错。

4、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总担保。总担保的金额相当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费用之和,此金额不足20万元的,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答案:对。

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中,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向海关提供的总担保函的有限期是指作为担保人的银行承担履行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总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答案:错。

6、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中,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向海关提供的总担保函的担保事项发生期间为海关总署核准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答案:对。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八

(3)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的设立审批。

(4)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的审批。

(5)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6)免税商店的设立审批。

(7)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以及放弃的核准。

(8)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

(9)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10)报关时的修改、撤销审批。

国务院以决定方式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

(1)派员监管保税工厂的资格审批。

(2)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的核准。

(3)小型船舶往来港澳进行货物运输的备案。

(4)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的注册。

(5)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的核准。

(6)外国驻华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的审批。

(7)获准入境定居旅客的安家物品审批。

(8)进境货物直接退运的核准。

(9)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

(10)长江驳运船舶转运监管进出口货物的审批。

二、程序。

1、海关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决定。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制发决定书,加盖海关印章。

(3)变更与延续。

在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

在届满30日前向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2、海关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听证准备――举行听证。

三、许可的期限。

1、下级海关20日内审查完毕,上级海关收到下级海关审查意见起2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九

(参考格式)。

申请事项:撤销备案号为(权利号为:)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基本事实和理由:

(第一部分)被申请撤销备案的基本情况:备案号为:权利号为:备案起止日期:

(第二部分)陈述事实(略)。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依照《xxx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给申请人合法进出口造成严重影响,根据《xxx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撤销被申请人备案号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xxxxxx。

申请人(签章):

附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材料。

海关磋商申请书通用篇十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