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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实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02:26:04 页码:8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实用9篇)
2023-11-18 02:26:04    小编:ZTFB

人生如梦,岁月如梭,总结是我们对时光流转的一种回望。写作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我们要不断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小编精选了一些经典书籍,供大家拓宽知识面。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一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元为预付款。

__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7%,即元为尾款,其余款项为该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内付清。

第四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户外广告安装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乙方作为承包单位,对广告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生、设备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伤害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一、乙方必须具有正规营业执照及户外广告安装许可证。

二、乙方须有从事户外广告制作安装的成熟经验,负责安装并交付使用,当事人须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三、为确保安装人员的人生安全,乙方必须安排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安装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心脏病、高血压病史人员进行高空安装作业;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安装人员进行人生保险。

四、乙方对因安装过程中使用工具不当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害负责。

五、乙方对安装区域、作业环境内造成的第三方伤害、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费用。

六、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指派现场安全安装负责人为________,进行安全操作指导工作。

八、乙方在组织工人制作安装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情况发生,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十、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截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三

为增强立法的民意基础,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公布了《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草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维护市容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一)城市建成区;。

(二)城乡规划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三)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道及其公路用地范围;。

(四)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地、空间和市政公共设施、工地围墙(挡)等建(构)筑物以及交通工具外部等户外设施,以指示牌、标识牌、展示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招贴栏、布幅、气球等为载体,以实物造型、图像、文字等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或者公益广告。

本条例所称招牌,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或者经营场所设置的,标示其名称、字号、商号的招牌、匾额等户外招牌设施。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公安、财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园林、水利、物价等部门及通信、气象、电力等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辖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规范、健康美观、突出特色的原则。

第六条广告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标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鼓励户外广告创新、创意,提升城市广告艺术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七条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标准等要求,与城市功能区相适应,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划定户外广告优化区、严控区和禁设区,确定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及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的空间配比等。

第八条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示,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行业组织、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二)道路交通安全规范;。

(三)城市夜景灯光设置要求;。

(四)环保和节能要求;。

(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户外广告的使用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招牌设置应当与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者相邻招牌协调统一,内容限于本单位的名称、字号、商号、电话、标识。

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招牌应当先由该场所、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整体规划,并按照规划设计制作。

单位迁移或者其他原因不在原址的,应当自行拆除原设置的招牌。

第十二条以光电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建筑墙体设置的,其设置高度不超过建筑物顶部;。

(二)不得与道路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设置;。

(三)除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外,不得在严控区内设置;。

(四)开闭时间应当符合市、县(市)、上街区夜景照明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三)在建筑物屋顶、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的;。

(四)利用航空器、低空漂浮物等的;。

(五)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的`;。

(六)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损毁绿地、河道、湖泊、湿地等的;。

(七)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在优化区内,可以利用商业性建筑的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但不能影响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功能。

在禁设区和严控区内,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第十五条需张(粘)贴户外广告的,应当在公共信息栏等规划设置范围内进行张(粘)贴。

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不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

第三章审批与规范。

第十六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第十七条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设置的位置图及全景彩色效果图;。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因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需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举办人应当在活动举办10日前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形式和范围的书面说明;。

(四)活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举办人应当在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届满后两日内拆除户外广告设施。

第十九条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设置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申请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二十条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30日,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5年,其他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3年。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租借、倒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除设置有效期未满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书面通知户外广告设置人,并依法撤回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给户外广告设置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四章发布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文明风尚。

第二十四条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应当保持画面、内容相对完整,不得包含商业内容。

第二十六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维护、管理由设置人负责,并承担安全检测和检查责任。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建设、维护、更新或者自行拆除期间,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遇有可能发生暴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设置人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条户外广告和招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设置人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停止使用:

(一)设施破损、倾斜的;。

(二)画面污损、褪色、字体残缺的;。

(四)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户外广告工作的领导,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户外广告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对户外广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巡查制度,及时查处户外广告设置的违法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违法行为,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违法设置查处信息公开制度,对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曝光,并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鼓励户外广告行业组织建立监督、劝诫机制,开展自我评价,净化经营环境,完善行业信用体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人责令改正,并对广告主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理广告设施,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清理费用由设置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户外广告许可证件。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修复、更新;逾期不修复、更新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三)未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道及其公路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二)城乡规划区,是指城市、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三)商业广告,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户外广告。

(四)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户外广告。

(五)户外广告设置人,是指办理户外广告设置手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临时性户外广告,是指经批准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

(七)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年月日起施行。12月27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3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月28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的决定》同时废止。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四

今天为大家准备了,有兴趣的不妨来看看,希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发布方):____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主):____集团。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路牌。

二、广告位置:__市__区__路__号。

三、广告规格:6_10m。

四、广告期限: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共计_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1万元/块,19块。年合计__万元。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__万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3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广告公司乙方:_____集团。

代表:___代表:___。

银行:_____银行银行:_____银行。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五

协议书。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户外招牌广告合同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广告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告牌安置之建筑物业主或有权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应于该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c.甲方一个月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面积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费,每年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年月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元整。

3.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

4.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本合同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与乙方合作推广墙身广告牌的广告宣传画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画面,配合乙方及时进行喷绘以及安装。

2、甲方有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投放所需的费用。

3、甲方有权力监督乙方的广告画面以及灯光的完好性,以便及时可以通知乙方进行画面的更换和修复。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广告位的价格。

以墙身广告位效果图(见附件)为基准,三号广告位的销售价为18万元/年,此价格包含灯光,电费,以及税费。包五次换画,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上画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0%,其余的分三个季度,每个季度的首月向乙方支付10%.

二、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广告投放的广告进行广告喷绘制作以及安装。

4.若因政府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招租广告位相关信息进行调整,需立即通知甲方,以。

5.若乙方违约或中途自行撕毁合同(非甲方责任),甲方有权申请撤销乙方的单方行为,乙方并应承担违约金元及因违约致使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

2.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相关的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

业秘密有泄漏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可能地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最小;。

3.在本合同终止时,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双方继续负有保密义务;。

4.因法律规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甲、乙双方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第六条.违约处理。

3.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及不可改变的政策变更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不予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或将协商条件作为合同的补充附件。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属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共贰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在甲乙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名后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接武商集团武汉国际广场户外广告安装(以下简称广告安装)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提供成品画面乙方安装。

安装地点:武商集团武汉国际广场户外广告牌。

第二条:安装价格及支付方式。

2、支付方式: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总价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相关手续。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可以正常施工。

3、提供安装的画面尺寸及材料符合要求,打扣方式正确。

乙方: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装时间及安装地点准时安装完毕。(特殊天气可延长安装时间)。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4、安装期间必须佩带安全防护措施,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四条:关于验收。

1、乙方安装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安装质量合格。验收合格。

2、安装验收以平整、干净、牢固为依据。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听从甲方指挥。如未达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安装费用。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6级大风及人为因素除外)。

2、保修期满后,乙方进行维修要收取维修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适宜,根据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武汉艺锐广告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牌安装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2、安装地点:以每次实际安装的地点为准。

3、项目内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独立负责广告牌的安装工作。

二、承揽方式和安装费用。

乙方承揽甲方一年内的广告牌安装项目,期间乙方全权负责广告牌的安装,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三、安装费结算方式。

分次给付安装费用。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次的安装费用。

四、安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负责广告牌安装的整个过程。

2、乙方保证广告牌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户外广告标准及相关的质量标准,并保证广告牌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五、制作、安装工期。

1、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完成广告牌的安装工作,并通知甲方验收。

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验收不合格的通知之日起次日内返工,并通知甲方再次验收。

2、在乙方安装广告牌期间,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遇暴雪天、台风等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待安装的广告牌。

2、广告牌安装的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严格按照双方的约定安装广告牌,因广告牌安装引起的所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乙方应当保证其安装的材料及施工程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钢制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乙方应当确保安全施工,乙方所有施工工作人员之用工手续、保险手续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因广告牌施工而发生之工伤责任、致人损害的人身赔偿、财产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其他事项。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鉴定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盖章):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接武商集团武汉国际广场户外广告安装(以下简称广告安装)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提供成品画面乙方安装。

安装地点:武商集团武汉国际广场户外广告牌。

第二条:安装价格及支付方式。

2、支付方式: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总价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相关手续。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可以正常施工。

3、提供安装的画面尺寸及材料符合要求,打扣方式正确。

乙方: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装时间及安装地点准时安装完毕。(特殊天气可延长安装时间)。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安装期间必须佩带安全防护措施,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四条:关于验收。

1、乙方安装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安装质量合格。验收合格。

2、安装验收以平整、干净、牢固为依据。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听从甲方指挥。如未达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安装费用。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6级大风及人为因素除外)。

2、保修期满后,乙方进行维修要收取维修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适宜,根据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户外招牌安装协议书通用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元为预付款。

xx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7%,即元为尾款,其余款项为该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内付清。

第四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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