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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租摆业务协议书(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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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租摆业务协议书(优质19篇)
2023-11-17 23:27:15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把握住自己的节奏和方向,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写总结时应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清晰度。以下是一些环保机构和组织的介绍,希望能够给你提供参与环保行动的机会和平台。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1.“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4.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交纳上述通信费,试用期间免收月租费和铃音下载等信息费。试用期结束开始正式商用时,将收取相关信息费。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1)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2)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3.每首彩铃标注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彩铃的期限以该彩铃有效期为限。彩铃下载入乙方“个人铃音库”后,只要乙方不删除,且未到达该彩铃版权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该彩铃版权有效期限届满,则版权有效期过期的彩铃将被删除且被系统默认彩铃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请取消“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并经甲方确认前,甲方继续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月租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版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使用_________客服热线、_________自动服务系统办理彩铃业务,甲方有权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机办理该业务者为该手机机主,且甲方只为拨叫上述系统时所用的手机号码办理彩铃相关业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机丢失、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正式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三

合同编号:

本协议当事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租摆养护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绿化美化甲方办公环境,甲方各公共办公区域(门厅、走廊、拐角、餐厅等)装饰所需的花卉绿植(南方绿植)向具备本协议约定内容资质的乙方租赁,同时乙方负责所出租花卉绿植的摆放和养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租摆品种及要求

(一)租摆品种、规格

租摆的花卉绿植为----绿植,乙方应根据适合甲方在公共办公区域内摆放并达到观赏美化效果的需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具体品种和规格清单,由甲方选定。

1

(二)租摆花卉绿植的基本要求 1、 具有生命力且具有较好的观赏价值;

2、花卉色彩艳丽夺目且优雅美观,叶片葱翠浓郁,风韵秀丽独特,为甲方创造优美舒适、赏心悦目的环境,给人以自然美、外形美的享受。

3、乙方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对甲方各区域内租摆的绿色植物进行科学养护,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等,保证花卉绿植正常生长发育,每一天都显现出最理想的观赏价值,美化、净化、香化、亮化甲方各个经营场所。 4、花卉绿植应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不能适应室内环境产生落叶等症状的'花卉,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至少应于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电话等各种通知形式)乙方之时起-----个小时内给予更换。

二、 摆放范围与搬运布置:

1、范围:甲方公共办公区域内需要用观赏花卉来装饰的各个角落。

2、搬运布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化配置本协议约定的各种观赏植物,并负责观赏花卉植物的运输、现场布置。

三、租摆期限: 租摆期限共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价款与付款

2、 乙方出租摆放的花卉绿植符合甲方要求,服务管理达到标准经甲 2

方验收合格后,租摆养护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五、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3、乙方在搬运、摆放花卉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设施等财产安全,如出现碰撞等行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同期市场价格照价向甲方赔偿。

4、乙方对花卉绿植的养护频率为:夏天----次/周,冬天----次/周。每月至少更换部分花卉绿植一次。

5、甲方工作人员不参与花卉的日常养护工作,如浇水、修剪(但清洗叶片或清除残枝败叶除外)。

6、租摆期间花卉出现自然死亡或因病虫害等原因导致死亡情形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当及时进行免费更换,至少应于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电话等各种通知形式)乙方之时起----个小时内给予更换。

7、乙方花盆在甲方区域内被损坏或丢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除外),甲方需照价赔偿。 8、甲乙双方应格履行本协议,双方均不得无故擅自毁约,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元违约金。

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和办公环境,创建企业知名度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厂区内的花卉租摆承包给乙方养护管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于 盆花植物供甲方摆放,甲方向乙方交纳租摆费用。

二、花卉租摆及绿化养护管理期限: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三、养护内容:花草树木的修剪、除草、浇水、施肥、杀虫等。

四、乙方为甲方的花草树木提供护理,保证花草树木的鲜艳亮丽,没有枯枝败叶。如有重要客人来访,甲方可临时通知乙方对花草树木进行护理。

五、乙方在协议期内,要确保甲方厂区内的花草树木长势健康,不会出现叶色枯黄萎缩, 更不要出现有植物枯死现象,否则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六、乙方在甲方执行养护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环境及场所,做与养护无关的事情。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尤其是在修剪完毕后,须将剪下来的枝叶运送至二厂区垃圾场,做到“事毕清场”。

八、甲方就乙方的养护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具,如扫把、撮箕等。

九、乙方需按双方商定的要求负责将花卉、植物摆放到甲方规定的场所,并达到美观的效果。

十、乙方负责花卉植物的日常养护管理,甲方保证乙方花卉植物不丢失,如有丢失甲方需按花卉植物的价格照价赔偿给乙方。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花卉目录及价格清单。

十一、甲方需为乙方免费提供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水、电等条件。

十二、甲方公司内树木、花卉因人为因素等外因造成死亡的,乙方概不负责。

十三、甲方如需增加盆花,植物数量需按合同订价相应增加支付乙方费用。

十四、租摆费用及支付方式:年租摆费用为 元,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周内付款。

十五、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若单方面有违反条款者,需支付违约金为 元。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四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花木租摆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为美化甲方工作环境,乙方特向甲方提供花木租摆业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用时间为一年。

二、花木租摆的数量及位置

甲方承租摆放乙方的花卉共计盆,其中大花盆,中花盆,小花盆。

摆放的具体位置已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见附表一)。

三、租摆费用:每季度人民币元。甲方按季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租摆费用。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看护从乙方租用的.全部花卉,承担因丢失和人为损伤花卉(包括花盆、托盘、几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3、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乙方的花卉撤回。

5、甲方如果更换或迁移地址,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协商解决花卉的租摆问题。

五、乙方责任

1、负责摆放和养护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2、将花卉养护计划和时间提前告知甲方。

3、摆放花木的枯萎和自然损坏,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所摆花木的质量、长绿长青,及时更换枯萎、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对甲方承租的花卉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并根据不同季节和花木情况及时更换,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

5、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调整花卉摆放位置。

6、在规定时间内,在甲方人员管理下,乙方负责每周对所有摆放花木进行两次养护,保证花木的质量,保持花木美观、无病虫害、无坏叶、叶面清洁。

7、乙方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摆放和养护花木时应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持甲方摆花场所的环境卫生,做到人走净场,且不得损坏甲方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办公区,不得擅入与植物养护无关的领域,不得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六、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期限内,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的一方须赔偿对方剩余年租金额的50%。

2、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未能及时更换枯死、失去观赏价值的植物,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扣罚乙方1%的月租金。

七、解决协议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如有花卉品种、数量或规格变更的需要,可和乙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由乙方按调整协商后的价格,增减租摆费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时间: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时间:__________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为___________元以本协议为准。

1、如果乙方是为公司或商标起名,甲方将协助乙方通过工商局名称查询或商标局名称检索这一关,如有重名现象,甲方将为乙方在三天后提供新的名称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8个名称方案,标识每次2.5个方案。取名设计师定出方案后,乙方如有其他考虑、要求及希望,可双方商议,另取新的名称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称方案,则不限个数与次数,由取名设计师负责判断或推荐理想的名称。

4、个别客户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经五次反复后仍举棋不定,建议客户另请高明,费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称方案后一周内无反馈,甲方即视为已经满意且已通过名称查询或名称标识检索,甲方对乙方业务承诺履行完毕。

6、如果乙方业务为个人起名或改名,则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5个名称方案,如果乙方不满意,c类还可以给付一套方案,b类和a类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7、甲方采取一次性预先收费方式。

1、乙方经过对甲方公司业务整体了解后,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办理交费手续。取名设计师开始正式工作后,中途不退费。

2、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具有决定权人能够亲自前来,并清楚表达希望和要求,以便双方有效沟通。

3、如时间允许,建议乙方留出足够时间,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构思与创作。领取方案时,请带来全额交费收据证明。

4、乙方收到方案后如有问题,应于一周内及时反馈信息,过期甲方则按新业务对待。

5、凡老客户,如再与本公司有业务接触时,本公司将优先予以安排。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六

三、 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按实结算的方式进行承包

2、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品种、数量按工程量清单结算。

3、甲方责任

(1)、负责养护时所需的水和电;

(2)、负责为乙方养护提供方便的养护环境;

(3)、负责乙方交代的花木日常养护所需注意的问题,如水分、空调等。

4、乙方责任

(1)、承包期内,按相关花木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

(2)、在护理过程中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3)、接到甲方反映电话后在3日内到场护理,并根据需要在7日内更换花木;

(4)、要确保养护场地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泥土等污垢,做到工完场清。

四、工程造价

(1)、造价:本工程总造价约为人民币 22000.00元 ,本工程款包含税费等各种规定费用,如有变化按双方协议及实际核准造价结算。

(2)、结款方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费用三月份之前付款,下半年费用9月份之前付款。

五、 质量条款

(1)、花木品种、数量、摆放位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严格按照室内绿植养护技术规范,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养护标准;

(3)、因养护技术或不可抵抗因素造成花木死亡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但因人为故意造成花木死亡的应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签 约 日 期: 

签 约 地 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绿色植物租赁及养护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及区域:

乙方根据甲方场地要求提供大小绿色植物共约_ _盆,具体植物类型及摆放要求见附件,实际摆放数量与类型可按照实际情况做更改。

二、合同期限: 年 月_ _日 至 年_ _月 _日。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1 乙方须按约定解决所有植物的提供、养护、运输及管理事宜,每周至少两次;

1.2 乙方须及时清理盆内枯枝、黄叶、杂物以保证盆子清洁,浇水不得外溢弄脏地面;

1.3乙方负责植物摆放和其它相关布置,并及时更换枯死植物。

1.4绿植入场后的1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进行任何增减、置换的调整,乙方需给予配合,费用以最终品种、数量为准。

2、甲方责任:

2.1甲方须为乙方对植物的'管理和养护提供方便;

2.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植物盆不受人为污染、不受人为损坏和失窃;

2.3甲方须按约定付款。

2.4 15个工作日后,不应出现大批量的减少,少量减少双方可协商,部分不满意的植物可随时(两个工作日以内)等价更换。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2、付款时间: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支付上一季度的租赁

1 / 2

金诚财富

及养护费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节点到期提前 个工作日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2、甲方如需终止合作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限届满且甲方不再续租乙方植物的,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后 天内将所有租赁植物搬离甲方场地,逾期未搬离的,甲方可自行处置。

六、其它: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

附件:租赁清单

承租人(甲方)签章: 出租人(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 / 2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七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植物盆栽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植物盆栽摆放的办公场地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植物盆栽租摆期限

本次租摆租期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满如果乙方需要续租,则必须在期限满前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签植物盆栽租摆合同.

三、租金:

1、本次植物盆栽租摆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按_____提前_____日支付下个_____的租金给甲方.

四、押金: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交押金_______元给甲方,期满如无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回乙方.

五、植物盆栽租摆数量及选用品种

本次植物盆栽租摆数量共计____盆,其中较高大的盆栽____盆,中型盆栽_____盆,小型盆栽_____盆.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尽职尽责做好植物盆栽的租摆、布置及日常护理工作,努力为乙方营造绿意、温馨、健康、生动和情趣的办公环境.

2、甲方保证所提供出租的植物盆栽植株健壮、长势良好,且形态优雅.

3、当植物长势变弱或者生长明显受限,甲方主动及时给予更换.

4、甲方尽职尽责做好植物盆栽的日常护理工作,甲方园林技工员每月到场养护4d6次,包括浇水、施肥、虫害防治、松土、保叶、保花、清洁叶片等工作.

七、其它条、款

1、乙方应用心爱护植物,保证甲方的盆栽及附属物品不受到人为破坏.

2、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营造适合植物生长的良好环境因素,如光线、温度、空气和水等.

3、经甲乙双方选定的植物摆放位置,乙方不得私自转换,事前需甲方同意.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植物盆栽及附属物品(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附属物品包括套盆、套缸、花几、水托、支架、缎带、饰品等.)由乙方负责保管,租摆过程中若有损失,乙方需按市场零售价格全额赔偿给甲方,超声测厚仪.

5、乙方应于租摆期满后,将租用的植物盆栽及附属品完整交还给甲方,若有损失乙方需修复或者赔偿.

八、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和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八

本着美化大楼、节约开支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广东电网公司办公大楼的花卉租摆、绿化养护等工作,承包给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花卉租摆承包范围:办公大楼一至十三楼电梯口、一楼大堂及大门口花坛、十四楼娱乐室等。

三、绿化养护承包范围:大楼外围及停车场、天台花园等。

四、乙方提供花卉造型设计及花卉的品种给甲方,并摆放在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花卉租摆范围内。

五、要求乙方每月或以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基准,更换一次花卉的品种和摆设造型,同时乙方应经常派人到甲方了解掌握花卉的情况和养护花卉。具体"按甲方安排的`工作表进行养护"。

六、甲方应爱护、保护花卉,不得人为损坏花卉,如发现损坏或被盗,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并按花卉成本的三倍赔偿给对方。

七、全年承包金额肆万元。

八、全年承包费用不包含乙方按甲方要求而增加的花卉所发生的费用。

九、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

十、如乙方工作未符合约条款,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约并要求乙方作出赔偿。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广东电网公司 乙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九

租用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租用期间造成植物非正常死亡或损伤(如丢失或损伤),甲方必须按市场价格对乙方。

2.乙方负责提供摆放花木_____株;

3.乙方摆放绿色植物应根据甲方的地方环境,温度等进行合作工作的必要便利;

4.乙方为甲方护理绿色植物期间,甲方应当给予乙方护理工作的必要便利;

5.乙方绿色植物在植物进行赔偿。

合理放置,造型美观;

长势良好,叶色自然;

清洁卫生,无虫害发生。

乙方及时对不符合标准的植物进行更换;

乙方护理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对植物进行养护工作,每周_____-_____次;

乙方养护植物期间不得妨碍甲方的日常工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乙方定期进行质量服务的检查,征求甲方的合理意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此付款方式为预付季度付款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植物的所有费用应当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按时付给乙方;花木到位甲方即按每月_____元预付_____-_____个月的花木租金,期满预付下期租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撕毁或解除协议,否则按《合同法》赔偿甲方或乙方一季度的花木租摆违约赔偿金。

协议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最低协议期为一年)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

甲方(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业务员签字):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和经济效益的事情、不从事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厂兼职。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公司业务往来的商品价位,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如该价位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乙方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月薪为xxxx元,对外一切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由乙方自付。试用期三个月内,乙方需累计完成的业绩定额为:rmbxxx万元以上,若乙方业绩未达到,否则月薪扣减xxxx元。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也可以选择和乙方另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上签字,即代表乙方确认:上个月及以前的薪资(含加班工资)均已发放齐全,乙方自愿承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请求加班费。

三、乙方的义务:

1、每天必须到公司打卡上班,否则试为旷工处理;

2、每日出去拜访客户前,必须在业务助理登记;

3、拜访客户回来后,必须将客户名片及相关资料复印,交由业务助理存入公司客户资料库,业务助理每月将不定期对公司客户资料进行回访,如果发现乙方交回的`客户资料不真实,上述行为超过两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4、公司严禁业务员炒单、窜单。一经发现,公司有权:

(1)、不予支付乙方所有未发业绩提成;

(2)、没收所有诚信金;

(3)、立即解除双方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负责收回入帐;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有技术或维护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需用甲方名义签订合同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六、乙方每周向甲方汇报自己的业务开展情况,以作为甲方下一步市场业务开展的参考。

七、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均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签署纯属自愿,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力。

甲方:

乙方: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日日效。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对电信综合业务服务的需求,共同促进信息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电信综合业务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中国电信综合业务。

二、项目地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协商的时间内,按照甲方认可的技术方案的要求开通。

业务,所有业务必须符合中国电信综合业务办理要求。

(2)甲方有权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0000)咨询乙方所办理业务、服务、资费方。

面的信息,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每天按时正常营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所要求的业务任务,并保证业务质量符合中国电信行业。

标准的要求。

(2)乙方按照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相关通信费用。

(3)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相关业务标准。

(4)乙方应保证每天按时正常营业,每项业务信息保证真实有效。

服务原则用户至上,用心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发生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变更,从而影响到本协议的合作和经营,变更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及时向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受让方移交本协议,以便继续履行本协议相应条款。任何一方变更,都不影响本协议履行;如果任何一方变更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变更无效。

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年。若任一方希望在期限届满时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修改、调整本协议之内容或终止本协议。

一、变更:知另一方,若另一方对变更的协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与变更方协商,另一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变更方将视为双方同意新的协议条款。

二、延续: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年。

若任一方希望在期限届满时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协议自行终止:

1、2、3、4、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因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损害双方利益的;因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四、本协议有效期年,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后,若双方在本协议终止前,甲乙双方应向对方付清所有应付的款项,在款项结清前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对方追回所欠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

一、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的内容。

二、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删改、复制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本协不可抗力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在该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的,不免除责任。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由于政府行为(禁止性)或国家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但仍可部分履行协议的,继续履行。

五、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双方通报情况,以最大程度地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非违约方有权同时采取以下任何救济措施:

一、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

二、要求违约方采取及时、合理的补救措施;

三、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按如下方式解决:

二、若协议各方未能就争议达成一致时,则双方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适用该会仲裁规则。

一、甲乙双方须真诚合作、互利互惠以为用户提供最佳电信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届满后,考虑到双方投资合作的基本权益保证的因素,甲方若与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承诺提供优质的电信服务,若乙方服务标准不能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相关规定,由此引起用户投诉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一方违反该条款,其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书面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二

(2)客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户不得利用为其提供的服务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中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2.本中心的权利及义务。

(3)一经发现客户利用其网站,信箱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其网站的使用。

1.本服务为收费服务,客户必须为其使用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

2.本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费用标准或服务内容,无须对任何人或第三方负责;

3._________网上查询业务受理费为年费用;

4.本业务适合单位及个人,单位办理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需本人执身份证前来,并留下复印件一份。

2.本中心有权判定客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此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客户违背了此服务条款的规定,本中心有权中断对客户提供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适的措施。

1.客户违反本服务条款规定的行为给本中心造成损失,客户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3.客户通过其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须保证服务器正常运行。因停止运行而给客户造成损失,本中向客户按本协议规定的年服务费折算出的每天的数额给予赔偿。

本中心有权随时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地修改,完善此服务条款。客户有必要对最新的_________业务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本协议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1.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网络中心所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本中心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网络中心(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并认真履行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租摆花卉与绿色与观叶植物品种、规格、数量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并送到现场布置完好。

2、根据甲方的要求或植物生长状况,在不违背约定时的花卉品种、规格、数量的原则下,乙方负责对所出租花卉进行调换。

3、乙方负责所出租花卉的养护(如定期浇水,擦洗,病虫害防治等)以及花卉运输、摆放等工作,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乙方车辆人员通行方便等。

4、临时用花按双方约定价格核算。

5、如花卉摆放数量在100盆以上的,每月底双方人员共同盘点,根据实际数量结算花卉款(每月摆放量应不少于约定时的花卉数量)。

6、因甲方原因造成花卉损坏、遗失的,甲方应照价赔偿花卉损失的金额;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花卉损失的,责任自负。

7、花卉清单附后。

本合同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合同期限 年。花卉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如需解除,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每盆花卉每日 元,共计 盆,每月租金为 元。

乙方将花卉送达现场,布置完好,甲方应支付乙方花卉押金 元,并支付乙方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逐月支付乙方租金 元。

五、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四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五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六

为维护公司与业务代表相互之间的权益,特此立下协议书。

以下协议内容中“公司”指_______公司

“业务代表”指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需要同意以下事项:

1.在_____________地区代表公司去销售_____________产品。

2.对所有现有客户与潜在客户都能代表公司去销售产品并且秉持公司的政策原则。

3.随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并告知最新进展,并迅速将订单透过电子邮件或任何方式通知公司。

4.在业务所及的区域范围之内,若碰到任何有关公司顾客的问题则需要通知公司。

6.业务代表若想终止此协议,则需要在终止协议的30天前告知公司。

7.一旦终止此协议,则必须迅速归还所有公司所提供之产品相关数据。

公司需要同意下列事项:

1.支付业务代表以下之业务佣金:

(a)除了第5项所列之项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已付款业务金额。

(b)除了第5项所列之项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未付款业务金额。

2.若业务代表与顾客在产品价格与数量上协议特别的折扣时,则未来此份交易的业务佣金百分比例需要重新与公司协议。

3.当公司已与客户完成交易,且公司亦完成付款给业务代表之后,若其客户进行退货或索偿成立,则此部份佣金应在下一次的佣金额度中予已扣除。

4.当公司已收到客户全额的帐款,则公司应将所应付之业务佣金存入业务代表之银行账户。

5.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否则在以下状况成立的时候,公司不需支付任何佣金给业务代表:

6.公司需要提供适当数量的销售文件给业务代表,包括有关公司与产品的相关信息以利业务代表进行产品销售。

7.公司若想终止此协议,则需要在终止协议的30天前告知业务代表。

8.______________有更动产品订价、规格、促销方式与产品政策的权利。

9.经双方正式同意与签名之后,此协议书的有效期间为____年___个月。

公司: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__________

签订于______________

保险业务居间合约

合约编号: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地区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国内互联网用户群体日趋庞大,为开拓__________的用户市场,给更多用户提供服务,完善会员制度,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乙方所在地区建立航空机票网络销售相关服务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乙方对“__________会员发展业务”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基本条件

__________执行单位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双方通过合作,同意由乙方发挥地域优势,为甲方的电子客票用户、网上用户,提供民航机票(国内、国际)航班咨询、预订、出票、确认与更改、当地配送等服务以及相关的其他旅游、酒店订房服务。

乙方确认具有上网条件、具有送票上门能力、具备bsp代理人资格、具备国际航协itat认证资格。并熟悉或通过培训后熟悉__________网会员地区代理制度、会员业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甲方提供依托中国民航gds系统建立的电子商务旅游网站,在线提供预订机票、预订酒店、预订行程等服务,可供用户在线实时查询国内所有航空公司的实时、多舱位、明折明扣等机票信息功能,同时为乙方提供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知名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长销售额的强有力的途径。

二、代理授权形式、期限及费用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年度__________网在______的普通/独家代理,承担__________网在该地区的网站会员发展工作和网站机票销售业务。授权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能正常运营并完成甲方销售指标的,可以续签代理权。

乙方要求成为普通代理的,不需交纳加盟费用;乙方要求成为独家代理的,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按_____元/月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加盟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__________网会员发展业务的各项条款;

3.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和业务培训;

6.独家代理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乙方代理区域中,甲方不再在该区域中另行征召代理人;

7.甲方将协助独家代理商在该地区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牌的行为;

8.甲方推出的其他相关业务,乙方有权优先获得代理资格。

五、有关加盟费及其他费用结算

1.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独家代理商应向甲方交纳不少于_____个月的加盟费;

4.当乙方全年发展的vip收费会员个数超过_____个,甲方另行给于奖励,奖励比例为:

1)超过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2)超过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3)超过_____以上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5.乙方在订票过程中,如对外收取服务费的,对贵宾会员不应收取;

6.当网站开通网上电子支付后,以网上支付方式付款的客户,其票款划拨到甲方的银行账户的,甲方应该在每月的30号前转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3.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及代理终止程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4.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新入会会员总数未达到_____个,该协议自动终止;

5.因提供服务方的服务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并要求赔偿,其全部责任由提供服务方承担;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七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qq: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5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6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3、7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8如果移动,联通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4、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5、1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6、1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7、1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8、1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目的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义务。

1.按协议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协议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第五条审计收费。

1.根据北京市物价局最新规定和委托项目的工作量、难易。

易及风险程度确定审计费用。

2.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审计费用: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租摆业务协议书篇十九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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