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有关乱挖告知书格式范文通用(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09:20:57 页码:12
有关乱挖告知书格式范文通用(二篇)
2023-01-13 09:20:57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乱挖告知书格式范文通用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河湖执法,清理河湖“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对“四乱”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要对照“四乱”问题台账,针对每一个未完成整改的“四乱”问题,明确河长及其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以保洁清洁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着力解决农村河湖“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辖区内的河道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河道及河道两侧的“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对存在的“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要上报辖区河长制办公室和当地政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未完成整改的“四乱”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具体为:

清理整治乱采主要包括: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采砂日常监管,对有采砂任务的河湖,严格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科学划定可采区和禁采区、规定禁采期,确定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等。加强河湖清淤和疏浚监管,严禁以清淤疏浚的名义非法采砂。

清理整治乱堆主要包括:严禁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重点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垃圾、固体废物固定堆放点和中转站,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加大河湖保洁力度,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

清理整治乱建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湖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大拆违、治违工作力度,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无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

为顺利有效的开展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飞、乔永恒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由刘利军负责具体协调管理目常工作。

联乐电话:     邮 箱: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

(一)安排布置,进行排查摸底。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在经济园区产业局、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设一排查,建立台账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河、湖及河、湖两侧的“四乱”问题要做到逐一排查,逐一核实,逐一登记,不漏不减,不留死角盲区,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建立台帐,做好巡查日志,全程留痕(3月15日前完成)。

(三)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措施有力,整改到位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河、湖及河湖两侧“四乱”问题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要从快、从严、从重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取缔的一定要取缔,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对拒不执行关闭取缔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组织公安、水务、环保、安监、林业、供电、供水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关闭、拆除取缔,查处工作结束后进行汇总,上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5日前完成)。

(四)建章立制,完善档案材料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本辖区内河、湖及河湖两侧的“四乱”问题的违法行为,确定为违法事实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查处到位,履职到位,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以备查阅,切实做到“履职到位、程序合法,建立台账、档案等材料”(6月15日前完成)。

(五)检查验收

根据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上报的河、湖及河湖两侧的“四乱”问题的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确认无误后,将对照检查档案、建立的台账、巡查日志等村料进行核实,最终形成专项整治成果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7月15日前完成)。

(一)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要及时建立排查清理整改台账、档案、巡查日志。对违法违规“四乱”问题要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建筑一定要上报辖区政府进行依法关闭、拆除取缔。并将查处、整改、拆除取缔情况上报辖区政府和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我县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河长延伸到村,设立村级河长,打通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长湖长职责。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加强部门协作,要紧盯不放,要集中力量“拔钉子”,在辖区乡镇领导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平台,将河湖“清四乱”任务分解,明确到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巡河巡湖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相应河湖“清四乱”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四)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四乱”问题要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25日前向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阶段性工作总结,着重反映问题;随时报送综合信息、重要信息,6月15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报告。

有关乱挖告知书格式范文通用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项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钦州市江南商业广场土石方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 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与扬帆大道交汇处

3、施工内容:甲方提供的土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大开挖分项工程

4 20xx 年 4 月 10 日,完工日期: 20xx 年 4 月 25 日

二、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土方大开挖工程具体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铲除表土杂物、场地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土方外运弃土、弃土场点、基底平整、机械排渣、清淤、留设坡道、边坡成形、施工期间抽排水、临时行车道路、车辆清洗、城建手续及协调、秩序维护等土方大开挖作业、配合工作;

2、承包方式:按图纸要求质量标准完成土方大开挖施工;

3、承包单价:土石方大开挖按计算土石方工程量计价,综合包干单价为16 元/m³(含完成上述承包工作的全部费用,不含税;石头另计。)

4、合同总价款:按结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形成工程总造价;暂定工程量约75000m³(基底面积约11600m²,坑口面积约13900m²,挖土深度约4.9m,放坡系数1:0.67),暂定工程造价约120xx00元(人民币)。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1、结算:甲方工程部和监理部对乙方所施工工程进行验收测算,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结算。

2、工程款支付: 土石方工程完工后,3日内进行收方结算,10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30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7%。

3、预留3%的质保金,地下室结构封顶后结清。

四、质量标准及相关责任

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将按照以上标准对乙方进行实测质量检查。

2、乙方须设质检员对工程标高、尺寸、平整等开挖质量进行自检,严防超挖、多挖、乱挖。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土石方开挖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施工期间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但甲方的检查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3、如果乙方未及时按甲方要求达到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甲方有权组织人工、机械、材料等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在施工期间支持甲方做力所能及的配合工作。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并设专职质检员进行跟踪自检。

3、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具设备以及为确保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严格保证工期、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劳动力及机具。

4、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每天的工作要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尤其做好上市政道路前的车辆清洗工作,严防带泥上路。

5、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若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有责任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发现对成品保护不利或对产品造成破坏的,乙方必须整改恢复成品原状。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另行转包或分包。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乙方自备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必须符合本工种的规范要求,如施工机械设备达不到安全要求强行作业,出现事故后果全部由乙方独立承担。

3、乙方进场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工地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合同约定期限施工完毕,每逾期壹日向甲方支付20xx元的违约金。若严重超期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施工的所有工程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时,则甲方不予结算,且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和补救,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所约定的工程未全部施工完毕前,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停工超过5日仍未复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将本分项工程另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合同即告终止。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