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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殡葬人员申请书(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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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殡葬人员申请书(模板12篇)
2023-11-24 10:53:57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分析问题,找到解决方案。要注重自我评价和对未来的展望;下面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写作技巧和经验分享。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一

一个合格的空中乘务员应该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程序化服务主要是着眼于乘客的共性要求。而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是在程序化服务的基础上加以延伸。更加细化、具体、更贴近旅客的要求,更能体现服务质量。提高客舱服务质量必须首先提高乘务员的综合素质和乘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而核心是强化个性化服务,引入人性化服务的理念。它是最高层次,最高境界的服务。

在一般人看来,空中乘务员的工作,无非是端端茶,倒倒水,点个头问个好而已,没有多高的技术含量;也有人认为,空中乘务员中要按照教课书上的规范程序操作就行了,领导、旅客就无可挑剔。然而,在我近一年的工作实践中,深感并非如此,只局限于规范化、程序化服务,尽管你的服务十分规范,有条不紊,也很难使乘客完全满意。客舱服务必须个性化、人性化,方能真正赢得乘客的心。空中乘务员不仅要有端庄秀美的仪表和美好的心灵,同时要有较好的文化修养和社会知识。因为我们的服务不仅仅局限于生活性、专业性的服务,还必须包含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全面服务,感情、心理方面的慰藉.

在个性化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引入人性化服务理念。)何为人性化服务?简而言之,就是以人为本,用心去服务。人性化服务是在规范化、程序化服务个性化服务的基础上的升华。人性化服务,是最高层次最高境界的服务。往往一个微小的动作、表情、眼神,能赢得乘客的心。在一次执行航班任务时,一位年过古稀的台胞,在飞机上久久地盯着我看,看得我有点不好意思,我正在纳闷,他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看,并告诉我:“这是我的孙子,和你长得多像!”我细看了照片,真是和我十分相像,我将照片还他时,他颤抖的双手紧紧握信我的手,激动不已。

眼里噙着泪花说:“我十多年没见他了,真想他呀!“我被他的情绪感染了,一边拿着纸巾为他擦泪,亲切地说:“爷爷,你一定能见到他。”他突然问我:“你叫我什么?”“爷爷”我提高嗓门又亲切地喊了一声。他拍着我的后胸,连连说,多懂事的孩子……。对台胞老人的称呼,通常称“老先生”“您老”“老人家”,但这次我的灵感来了,像他孙子一样,喊他爷爷,没想到老人的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慰藉和满足,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在飞机上他一直情绪亢奋,心情舒畅。仅仅是一个贴切的称谓,居然让老人那么高兴。

在客舱服务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乘机旅客会需要各种各样的特殊服务。尤其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时,旅客极易产生急躁情绪,感情冲动,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这时需要乘务员具有良好的涵养性,充分理解对方的心情,豁达大度宽容,谅解旅客的一时冲动,换位思考,宽以待人,严于律己。一次飞至北京航班时,我见一位中年妇女,歪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怕她着凉,拿了一条毛毯,轻轻的盖上,未曾想惊醒了她,她对我骂道:“小赤佬,干什么?”我连忙解释,她根本不听,在送饮料时,我见这位乘客面色憔悴,眼圈发黑,情绪低沉。我想他肯定缺少睡眠,心绪不佳,本来对她有点情绪,顿生恻隐之心,我想应该理解好,在送饮料返回时,我主动诚恳地对她说:“实在对不起,刚才惊醒了您!”她也十分不好意思,连连说:“怪我不好,向你道歉。”由于我对她的理解,及时的道歉感动了她,我们互相理解。她临下飞机时,主动向我招呼,迸出了一句“理解万岁。”

通过近一年的客舱服务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客舱服务引入人性化服务的理念至关紧要。规范程序化服务与人性化服务相比,相对而言前者是容易做到的,而后者是比较难的。因为后者是难以有语言、文字、事先去规范它的模式标准;难以列入操作程序,它有很大的随机性,要靠乘务员的高尚情操,美好的心灵,强烈的服务意识去创造、发挥。人们常说微笑服务,我认为这种微笑要发自内心,否则是难以达到完美的效果。佯装、勉强、机械、刻板的做作与内心情感的流露效果是不一样的。要用“心”去服务。

空中乘务员是一个光荣的职业,高尚的职业,她集技术性、专业性、服务性于一身。她们不仅要有端庄秀丽的仪表美,同时要有一个美好的心灵,仪表美、心灵美的统一,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的涵盖面很广,难以直观。但可从你的一言一行、眼神、表情、细微的肢体动作完全表现出来。作为一名空中乘务员,首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要有娴熟的专业技术,丰富的文华修养和社会知识,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遇事沉着,处理问题果断。以上所述是乘务员的个人综合素质,搞好客舱服务,在强调乘务员的个人综合素质的同时,不能忽视乘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每个乘务员必须有良好的兼容性,团结协作的精神,大家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高度的责任感。在工作中要配合默契,团结协作,要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在此亦向我的同学和同事们表示深切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衬。我决不辜负我的母校、国航领导、师长的殷切希望,更加努力学习、工作,与时俱进,做一名真正合格的空中乘务员。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二

为改变殡葬陈规陋习,倡树文明节俭之风,沂水县在全面实施殡葬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县殡仪馆将火化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村,镇村干部靠上做逝者亲属的工作,特别是发挥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规范丧事办理流程,在“殡葬全免费”政策的引导下,有的群众主动把修好的坟墓整平,把棺材拆作他用;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大为改观,佩戴黑纱代替了披麻戴孝,鞠躬代替了磕头,献花代替了烧纸,“厚养礼葬”的新风尚逐步形成。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以“厚养礼葬”为核心的丧事礼仪改革,逐步推广“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向逝者鞠躬告别”这种既简单又不失仪式感的“追思会”丧礼新模式,“追思会”由乡镇干部主持,村支部书记致悼词,红白理事会全程服务,群众丧礼政府办,充分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和亲属的安慰,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可和接受。到20xx年7月1日,“追思会”在全县全面铺开,完全取代了旧丧礼俗,到目前,共为10141名逝者举办了“追思会”,举办率85%以上。促进了移风易俗,刹住了农村丧事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之风,遏止了丧葬陋俗。两年来沂水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始终位列全省前列,20xx年在全国丧葬礼俗改革暨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会议上,沂水做了典型发言。

沂水县的殡葬改革,体现了全民惠葬、厚养礼葬、逝有所安“三个精髓”,减轻了群众负担,革除了殡葬陋习,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好评。20xx年8月全国殡葬工作座会议和20xx年4月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会议和20xx年9月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对“沂水经验”作了推广;沂水殡葬改革被列入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专题刊发;被省委、省政府纳入《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入围山东省改革开放40周年最具影响力事件提名,被评为20xx年中国殡葬业十大新闻之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今日关注和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00多家主流媒体作了宣传报道。沂水模式已经在临沂市全面复制推广,全国已有21个省份的256个地区到沂水县考察学习,沂水也应邀到省内外作经验介绍十余场次。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三

一年来,我馆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群的共同努力下,勤奋工作,克艰克难,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一、主要业务工作。

(一)积极开展殡仪馆移址另建工作。按照今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和部署,2__1年市殡仪馆将工作重点放在异地另建新馆上。同时按照“集中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力求在年底之前破土动工”的整体工作思路,将新馆址区域内的清坟、平坟工作作为本年度的工作重点。新馆址位于七道江镇内团结村辖区内东北至八(八道江)三(三道沟)公路,南至石人岭,西至东山五队区域内,占地200余亩,周边坟区林立。从今年一月初开始,殡葬稽查人员经过严格地摸底排查,查明共有坟墓300余座,并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向市民发出公告,告知该区域已被市政府征为公共用地,并限期在11月10日之前,将该区域内的坟无条件迁走,目前已迁走七十余座坟。

(二)抓住时机,深入殡葬宣传。抓住“清明祭扫”群众聚中的有利时机,市殡葬管理所于清明节前夕在八道江区和江源区同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殡葬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就党和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政策进行至今年10月20日实现火化数具,火化率达到98%以上,比去年同时期提高。

二、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

一是做好量化指标测算,完善内部经营目标管理。今年年初,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密测算,核定出合理的数据指标,实现了馆内车队、火化车间、殡仪服务中心客房等各经营部门的目标管理。本着双方互惠的原则,完成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目前,各部门经营状况良好,实现了创收节支的预期目标。二是基础设施改造。我馆现用火化炉系20__年购置,至今已运行5年之久。按厂方要求,火化炉单具火化尸体达到5000具以上,就需要大修一次。现两台火化炉单具火化尸体数均远远超过5000具。由于火化炉长年超负荷工作,炉膛、烟道、风道均已出现严重破损现象。过去火化一具尸体,30分钟以内即可完成,现在火化一具尸体,需40分钟左右才可完成,且耗油严重。其中一号炉情况尤为严重,化出的骨灰发黑,丧属意见很大,目前已停用。以目前的状况,两台火化炉已到了非大修不可的地步。出于技术原因考虑,我们决定聘请厂方技术人员来馆进行维修。经测算两台火化炉大修,需维修资金22万元。

二是积极探索新的服务理念。迎合社会中的高消费群体,隆重推出高标准消费服务。将个别灵堂巧妙设计、精心布局、装饰一新,营造出温馨静雅、奢华又不失庄重的祭悼环境,使丧属在舒适体贴的环境中为其亲属守灵,既慰籍了死者,关爱了生者,又实现了创收。三是提倡人性化的服务方式。我馆在服务过程中,通过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倡人性化、亲情化的服务方式,认真对待每位客户,积极开展换位思考,以做好每个服务环节来慰籍生者。此外,我馆还主动制定了对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群体治丧的优惠政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由于管理有方,措施到位,截止到10月20日,实现事业收入376万元,比去年同时期提高80万元,创下历史新高。

二、自身建设问题。

(一)强化学习,促进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为了全面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我馆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并针对殡葬行业工作的特殊性质,制定了学习制度。即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又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有完整翔实的记录,有清楚明了的考勤记录。组织全员学习《吉林省殡葬管理条例》,了解殡葬法规和政策,号召大家刻苦学习殡葬文化知识,使全员成为工作上的内行。同时,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刑法》等法规,增强职工的法律观念,让职工自觉的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为丧主服务意识融进脑海变成为殡葬事业精心服务的实际行动。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在思想上统一,思路清晰,政治理论与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二)加强载体建设,提高文化素质。为了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我馆注重抓好各种有效载体,以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首先,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统一思想,殡仪馆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的“窗口”单位,是行业形象的具体体现。一是把殡仪服务做为文明单位建设的突破口,擦亮殡仪服务这个社会公益事业窗口,竭诚做好以提高殡仪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使其创建之初就有较为牢固的思想基础。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纲要》确定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精神”20字基本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并把道德建设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具体实践活动中把学习引向深入,注重实效。二是抓窗口行风建设,促殡葬事业发展,把行风建设当做殡葬工作生命线,采取了党支部重视抓,全员齐努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事求是,鼓实干劲,找差距、查问题,及时纠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廉洁、文明、高效”的行业形象,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水平,增强了职工的殡葬法规意识和为丧属服务的本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三是在馆内开展党风廉政、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增强了干部遵纪守法常识,杜绝了各种职务犯罪。

(三)抓制度落实,确保工作运行有序。

修订并完善了《职工奖罚制度》,出台了《职工百分考核制度》及《车辆管理制度》,明确了职工守则。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事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和殡葬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殡葬设施用地和资金,保障殡葬改革的需要和殡葬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殡葬管理机构(含殡葬管理处、所)在同级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各级公安、工商、土地、卫生、物价、建设、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 殡葬管理工作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七条 凡建有殡仪馆的县(市)均为火葬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且未建有殡仪馆的县(市)为暂缓火葬区。

火葬区和暂缓火葬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行署)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殡葬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秉公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

第九条 省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殡葬管理的需要,制定全省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的规划,经省计划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地新建殡葬设施,应当在全省殡葬设施规划内进行。

第十条 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扩建、改建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纳入城乡基本建设计划。

第十一条 殡葬设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报批:

(二)建立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由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市(行署)民政部门备案;

(三)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市(行署)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四)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六)暂缓火葬区建立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县(市)民政部门批准,并报市(行署)民政部门备案。

申办殡葬设施在履行前款程序后,应当到计划、建设、土地、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殡仪馆和公墓应当由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第十三条 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得对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十四条 建立公墓应当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

禁止在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铁路、公路两侧、水源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保护范围以及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兴建坟墓。

第十五条 火葬区内禁止建立骨灰坟墓。

第十六条 实行土葬的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应当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墓地入葬。对自愿实行火葬的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十七条 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

暂缓火葬区埋葬遗体的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公墓内构建迷信设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传销、预售、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

第十九条 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第三章殡葬管理

第二十条 火葬区内死亡者的遗体,除第十七条规定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严禁土葬。

第二十一条 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持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二十二条 火葬区内死亡者遗体应当坚持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火化。因特殊情况需运往外地火化的,应当经当地殡葬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运尸手续。

第二十三条 火葬区内死亡者遗体的运送业务应当由殡葬服务机构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遗体运送业务。

运尸车在城镇市区内禁止播放哀乐。

第二十四条 暂缓火葬区死亡者遗体,应当埋入公墓或者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荒山瘠地深埋。禁止乱埋滥葬。

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五条 焚尸炉、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由国家指定的部门生产。各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焚尸炉、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

第二十六条 各级民政部门对殡葬用品实行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殡葬用品的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将迷信殡葬用品带入殡仪馆内焚烧。

火葬区内禁止出售、使用棺材(含半成品)等土葬用品。

除指定的公墓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墓碑。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全省总体规划要求,擅自新建殡葬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等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在暂缓火葬区内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外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火葬区内死亡者遗体不实行火化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其家属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同时县级以上土地部门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建立殡葬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等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建立经营性公墓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等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在公墓内构建迷信设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

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传销、预售、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由县级以上工商、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利用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非殡葬管理机构经营遗体运送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予以取缔,并处1万元至2万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运尸车在城镇市区内播放哀乐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生产、经营殡葬迷信用品和在火葬区内生产、经营土葬用品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没收殡葬迷信用品、土葬用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在殡葬管理和经营中,违反物价、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县级以上物价、工商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拒绝、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殡葬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的殡葬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殡葬设施、殡葬用品和殡葬服务的价格标准,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节约用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蒙自市殡葬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管理。

第三条殡葬管理工作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蒙部队等,应当在本辖区内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殡葬工作实施目标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居委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殡葬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对殡葬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民政、公安、工商、住建、国土资源、卫生、环保、林业、交通运输、民族宗教、文体和广电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全市殡葬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火化和土葬管理

第七条我市的城市规划区内(以市住建局规划的区域为标准)为强制火化区。规划区以外的文澜镇、新安所镇、雨过铺镇、草坝镇所辖范围均为火化区。其他乡镇逐步推行火化。

第八条凡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公民和在市辖区域内死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遗体(除国家另行规定外),一律实行火化。骨灰应放于骨灰堂、骨灰公墓。提倡树葬等新式葬法。树葬区划定在公墓管理区域内。禁止将火化区遗体运到非火化区土葬;禁止将骨灰装入棺木再行土葬。

第九条火化遗体,属于正常死亡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在市以上卫生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属于无名、无主和非正常死亡的,须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准予火化的通知。

第十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现役军人死亡后,其所在单位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墓穴证明或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遗体捐献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向丧主发放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十一条死者的遗体应在就近的殡仪馆火化。因特殊情况遗体需要外运的,须经死亡所在地的市民政部门同意,用殡仪车运送至目的地殡仪馆火化。

第十二条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在本市的丧葬事宜或其遗体(骸骨、骨灰)需出入境的,按《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火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遗体土葬提供墓地、机动车及其他有利条件。禁止为遗体土葬提供丧葬服务。

第十四条运至殡仪馆的遗体应在10日内火化。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火化的,应经市民政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的丧葬习俗应当尊重,但应在指定的地点实行土葬(居住在城市规划区内死亡的出殡时间必须在上午 6 点以前和晚上10点以后);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六条骨灰、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执行。墓地使用权不得自行转让。

第十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安埋遗体、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水库、河流、湖泊、引水渠堤坝200米内和水源保护区;

(三)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区和文物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地界内;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

在以上禁止区域建造的坟墓,应在接到民政部门发出通告后 2 个月内迁移至指定墓地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八条禁止为活人立碑建墓。

第三章丧事活动管理和丧葬用品管理

第十九条运送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办理丧事,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和沿街吹拉弹跳、燃放鞭炮、抬送铜钱、金山银山、纸人纸马及抛撒纸钱、冥币等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

第二十一条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实行火化的地区生产、出售棺木、墓碑等丧葬用品。

第二十二条民政部门在部分乡镇划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住建、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强制火化区将遗体土葬或遗体在10日内未火化的,由市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火化;逾期不火化的,可以强行火化,火化费用由丧属或者责任人承担,并对丧属或者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金;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在强制火化地区将骨灰装入棺木埋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移入骨灰公墓进行管理,逾期不移入的可以强行移入,迁移、丧葬费由丧属或责任人承担,并对丧属或责任人处200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金,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占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城市综合执法局强行拆除。对沿街游丧,招摇过市,妨碍公共秩序,制造事端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火化区内生产、制造、销售棺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对阻碍、拒绝、干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殡葬机构服务人员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由主管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之后,拒不实行火化的(含火化后又将骨灰装棺土葬)不得享受丧葬费、抚恤金、困难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定期补助费。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五

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殡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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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殡仪馆在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在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下,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坚持以优质、规范、高效服务于丧户。取得了一定成绩,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6月份全馆火化遗体1819具,同20xx年同期相比少火化95具,营业收入137万元,同20xx年同期相比少收入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xx年从元月份开始取消对来馆驾驶员的汽油补贴。

二、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性,根据区政府和主管局的要求,历时两个月补领了殡仪馆的土地证和房产证。

三、结合小康村建设的要求,上半年投资7.3万元,修建了120米长,6米宽的沥青路,使丧户进出殡仪馆办理丧事更加方便。

四、结合平安创建,狠抓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工作是一个单位文明高效运作的前提,上半年我们做到逢会必讲,使每个同志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具体措施是:建立了安全网络;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员;制定了安全措施;出台了安全奖惩办法,每星期由馆长带领安全领导小组对各组进行检查一次。确保殡仪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大考勤制度的落实。由于我馆工作的特殊性,火化遗体的工作都集中在上午,特别是高邮湖西片以及邗江的公道镇的丧户,冬季早晨7:00左右,夏季6:00左右到达殡仪馆,要求为其服务。我们对早晨上班时间随之作了变动,正常上班冬季确保7点上岗,夏季6:30到岗,对迟到二次的职工扣除月奖,对迟到三次以上者,不得参加年终考核。由于措施得力,同志们自觉性都很高,基本做到提前到岗。

上半年的工作已经完成,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第一,火化遗体数量和营业额较去年略有下降,主要是有些措施不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路子不宽,办法不多;第二,有的同志艰苦创业精神有所削弱,总以为前几年我们过的全是紧日子,现在殡仪馆已经改造结束,该是我们享受时候了。所以这些都要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在服务项目上求突破;在扩大宣传上做文章;在信息了解上求发展;在内部管理上求规范,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再投入宣传费1.2万元,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二是请在座领导帮助宣传请亲属朋友扩大宣传,三是请灵车驾驶员、吹鼓手进行正面宣传,让丧户了解邗江殡仪馆的服务优势、环境优势、价格优势,最终达到让丧户选择邗江殡仪馆为其服务。

2、在服务项目上求突破,在遗体化妆整容上求进展。一是将工作人员派出去进行学习,实地考察别人对遗体铺设鲜花的技巧,以及化妆整容颜色的搭配,达到好的效果。二是制作图片,置放于开票处让丧户亲眼感受先人躺在花丛中的安详,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三是进行菜单式服务,主动推荐纸棺、安乐缸、石碑等服务项目。

3、在尸源上求突破。一、进一步加强同区交警大队和仪征大仪中队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交通事故信息,争取邗江段、大仪段的交通事故一个不外流。二、加强夜间值班,保证24小时都有人接听电话,单位领导以及驾驶员24小时开通手机,第一时间得到信息及时出发。三、配齐人员,无论什么时间都有一班人员,一旦得到信息,立马到达现场。4、在内部管理上求规范。我馆近几年来,由于老同志不断退居二线,新进的同志多,对服务流程,机械操作都较生疏,下半年一是让老同志做好传帮带,做到理论上有人讲,技术上有人教。二是督促新同志认真学,定时间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不称职者,进行岗位调整。三是修改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通过多渠道学习实际操作使邗江殡仪馆真正有一支作风硬、技术精、能拉得出、打的响打的赢的队伍。

我于20xx年11月由公司安排到瓮安殡仪馆火化师岗位进行学习,在瓮安这两个月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现将我这两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师傅们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多看殡葬专业书籍,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通过瓮安殡仪馆领导和师傅们的耐心指导,我基本能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通过对职业道德学习使我懂得了作为一个优秀的火化师不但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还有具有及时解决和处理各种火化遗体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才能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火化服务,令死者安息,使生者慰藉,要求做到礼貌待客、文明操作、善待故人、善待客户、善待设备,遵守一个火化工应有的职业守则和职业道德,从11月开始在火化工岗位上,我主要向师傅们学习整个殡仪馆的业务流程和掌握遗体接运、穿衣、化妆整容、入棺,做好遗体冷藏管理,并做好各项记录,我掌握了遗体火化基本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通过师傅的指导和自身努力,我从一无所知到先后掌握平板火化机和拣灰炉的操作技能,如进尸、点火、喷油、调压、出炉等程序,对遗体出灰、筛灰、发灰等,并学习了火化登记,操作和卫生保养等。

1、遗体接运:

殡仪馆前台服务人员接到来人或来电的死亡报告,该过程应做好登记和核实工作,登记内容:死者姓名、性别、年龄、地(住)址,死亡原因,报丧者姓名、联系电话、与死者关系,接报人姓名、时间等,核实无误、经馆领导在报丧登记表上批示后,派出运尸车到丧户家(或医院、现场)接运遗体的工作。

该过程要做好登记、查验、服务工作。登记内容:丧户亲属在报丧登记表上签名、填写接尸时间、遗体是否保存及存放时间等内容,查验:医院病故的,查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查验公安(或交警)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在家中或敬老院(福利院)正常死亡的,查验当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查验尸体表面主要器官部位状况等。

2、遗体存放:

殡仪馆的运尸车接回遗体或社会车辆自送遗体到馆后,将遗体置于冰柜冷藏或停尸房存放的工作。该过程要做好登记和查验看护工作。

登记:将详细记载遗体姓名、性别、年龄、遗体状况、亲属签名、入柜时间、存放时间、接运工签名、保管人员签名的卡片挂在冰柜相应位置上或系在置于存尸房的遗体身上。

查验看护:停尸房门窗是否关闭、有无食肉动物(狗、猫、老鼠等)出没、遗体状况、冰柜是否正常制冷,确保遗体完好。

3、悼念:是指殡仪馆按照丧属的意愿,按排遗体置于悼念厅,供死者亲属、同事、友人举行遗体告别、追悼的工作,该过程最能体现殡仪服务水平,因此要特别注意做好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遗体的整容、化妆、悼念厅清洁,冰棺的清洁、摆放、鲜花、横幅、挽联、花圈摆放、悬挂,灯光、音响正常等等,要使悼念厅既庄严肃穆,又使参加悼念的人员不觉沉闷压抑。

4、火化:火化师在接到经馆领导批示的火化通知单后,要与丧属共同到存放遗体的地方,对即将火化的遗体进行确认,尤其是对自送到馆,已包扎好的遗体要打开,进行再次确认,确认无误、无异的遗体才能入炉火化,遗体在炉内焚烧时,也要进行观察,注意遗体有无异常情况,在火化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569;检查火化设备是否正常;=570;工器具是否齐全;=571;在遗体火化前做好设备的调试工作。入炉前必须做到三查三对:=569;查看核对遗体的姓名、性别、年龄;=570;查看遗体的火化时间与炉型;=571;查看遗体的服务是否完备,在经过确认无误后方可入炉进行火化,遗体在炉内焚烧时,也要进行观察燃烧情况,注意遗体在燃烧时有无异常情况,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5、出灰:是指殡仪馆将遗体火化完,从火化炉内或尸车上的骨灰骨装盒过程,遗体在火化过程结束后,须认真收集,清理骨灰,严格做到不漏灰,不混灰,绝对禁止错灰,整个过程必须做到文明,认真,细致,准确,骨灰必须降温到35℃以下才可以进行骨灰整理,在接到骨灰领取单后,将骨灰交与丧属的工作,该过程应及时将骨灰盒交与丧属,并请家属细写骨灰领取登记表。

二、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1、设备的正常使用,靠的是日常的保养和巡查;。

2、设备在使用时出现故障,靠的是操作人员的果断分析故障点及原因,并及时给予排除,这就要靠大家平时多摸,多学,不断积累经验,现目前这是我们四个学习人员里最薄弱的环节,遇到不能及时处理的故障问题必须及时报上级领导。

三、现目前我们福泉殡仪馆的人员配备、设备及场地配套设施还未完全到位,这将严重影响我公司在三月份开馆的目标。

四、现在我基本适应了岗位的要求,我在学习和工作中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操作水平不高、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和同事们对我进行帮助和指导:

2、克服思想障碍,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不断培养自己爱岗敬业的精神,将在瓮安学到好的方面带回我们福泉殡仪馆,现目前我们殡仪馆在前期建设时设备还存在很多问题,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优化我们的设备,再结合我们福泉当地风俗实际情况,强化丧户至上的服务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福泉殡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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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人员申请书篇六

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宣传部的关心支持下,翠屏山景区管理处全体员工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以内强管理、外树形象,创优服务为目标,以理顺关系、提升素质为思路,以完善服务为核心,全力打造一支能吃苦、能打硬仗,团结、奋进的管理队伍。全年共接待演出活动100余场次,举办大中型会议200次,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以制度促管理,切实提高景区管理水平。为了让翠屏山景区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各项活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翠屏山景区管理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尽其责,物尽其用。管理处下设工程部、中控室、会议接待部、安全保卫部、后勤部、清扫保洁部、绿化管理部7个部门,现有管理人员15人,服务人员7人,保安6人,保洁人员17人。共计45人,管辖面积近6000余亩。我们为景区制定了30多项规章制度,包括《预防事故应急预案》《会议室管理制度》等,以规范各项岗位职责。同时积极开展员工知识培训,集中学习规章制度、会议接待、礼仪礼节、岗位技能等,不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以学习促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接待水平。

翠屏山景区由翠屏山森林公园、蒲县文化宫、蒲伊广场等组成,景区面积大,服务人员少,且文化宫每天的开放时间长达16个小时,员工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还常常身兼数职,对员工的素质及服务质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景区不间断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尽职尽责”的服务理念,努力做到“工作流程程序化、服务规范标准化、个性服务主动化”,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维修、音响、灯光、摄影、摄像、礼仪、讲解等培训,让每位员工都变成多面手,使景区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以监管促安全,扎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重于泰山。翠屏山景区始终将“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在景区多处悬挂安全标语及警示牌,配备了140个移动式灭火器,由专人负责使用维护,负责人员全部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9月13日再次派出4名职工进行专业培训,保证了景区游客的安全。同时招聘6名退伍军人作为保安人员,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巡检制度,对安全工作一丝一毫不放松,确保了景区全年运营无安全事故发生。

(一)圆满完成春节、东岳文化旅游节、“两会”、消夏月。

等大型会议和活动的服务接待工作,并先后接待演出活动100余场次,接待大中型会议近200次,每天服务近千名健身、休闲的城镇居民。

(二)举办“秀美翠屏山、魅力文化宫”主题摄影大赛,征集作品200余幅,从不同角度展示翠屏山景区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人文建筑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入选展出作品103张,并在4号展厅集中展出,进一步扩大了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了翠屏山风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营造人人关爱翠屏山景区环境,个个参与翠屏山景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服务文化宫内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对书法培训班,儿童乒乓球培训班,舞蹈培训班,美术培训班,二胡培训班,电子琴培训班,笛子培训班,萨克斯培训班等多项培训工作,进行配合服务。

(四)文化宫c区的1、2、3号展厅于20xx年12月12日与文化馆交接,接收后配备工作人员8名,安装监控设备32个。目前正在紧张筹备古钱币展,即将向游客开放。

(五)配合蒲县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进行还迁楼的建设和蒲子文化宫、蒲伊广场的结算、扫尾工作。配合蒲县森林公园建设指挥部进行翠屏山森林公园的建设。全面推进翠屏山景区的完善。

(一)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文化宫作为全县。

的文体中心,需要服务多种会议、展览及赛事,而现有员工水平参差不齐,业务素质与工作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成为制约景区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瓶颈。

(二)景区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文化宫的使用和维护才刚刚迈出脚步,管理经验不足,与现代化管理要求还有差距。

(一)景区要将安全放在工作首位,严格安全意识,定期维护安全设备,确保全年无事故。

(二)景区要把服务当做工作重心,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全员培训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培训,根据不同岗位培养实用性人才,严格按照岗位需求,从紧配备专业人才,强化服务职能。

(三)景区要把日常管理作为抓手,全面培养专门管理人员,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已定考核制度,细化岗位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年的工作充实繁忙,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我们的任务,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存在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学习、逐步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一丝不苟做好本职工作,让景区更美更靓,更好的为广大游人服务,使之成为我县对外展示的一张亮丽名片。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事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镇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和殡葬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村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纳入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殡葬设施用地和资金,保障殡葬改革的需要和殡葬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镇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镇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工商、土地、卫生、物价、建设、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殡葬管理工作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七条我镇范围内均为火葬区。

第八条殡葬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秉公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九条镇民政办应当根据殡葬管理的需要,制定全镇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的规划,经上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各村新建殡葬设施,应当在全镇殡葬设施规划内进行。

第十条马村镇人民政府将新建、扩建、改建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纳入城乡基本建设计划。

第十一条殡葬设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建立殡仪馆由县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民政部门备案;

(二)建立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由县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四)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殡仪馆和公墓应当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第十三条各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得对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十四条建立公墓应当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

禁止在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铁路、公路两侧、水源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保护范围以及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兴建坟墓。

第十五条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墓内构建迷信设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传销、预售、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

第十七条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死亡者的遗体,除第十七条规定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严禁土葬。

第十九条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持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二十条民政办对殡葬用品实行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殡葬用品的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将迷信殡葬用品带入殡仪馆内焚烧。

禁止出售、使用棺材(含半成品)等土葬用品。

除指定的公墓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墓碑。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八

一年来,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两级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围绕政府和楚江镇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葬法,采取经常性监管和各小区信息员相结合,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现将一年殡葬管理工作总结 如下:

我社区领导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了居支两委专题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各种管理制度,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任,其它班子成员包组负责,建立殡葬改革信息联络网络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是我社区根据社区实际,利用4月份宣传月活动及清明节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以黑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使我社区居民对殡葬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其它工作时,也能够随手发个宣传单借机宣传,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认识。

三是严格执行贯彻“一律实行火葬”和“公墓安葬”规定和禁止乱葬乱埋对节约土地、环境保护、倡导移风易俗、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做到殡葬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各片和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社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3301688负责受理各位群众的举报。

从今年年初至今共上报死亡人数7人,能够及时上报殡葬工作计划 、小结、报表。

总之,今年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 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年全力开拓社区殡葬改革工作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定进行管理。 

(五)各医疗机构对本院住院病人死亡后,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尸体搬运,严格病房的消毒处理,同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指导殡仪馆对专用车辆和用具的消毒情况进行监测。在医疗机构中,传染性疾病死亡后部分用品都采取焚烧处理。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九

我市除一些周边乡镇人死亡后到外地殡仪馆火化外,还有部分尸体土葬。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有:东蛇山子乡、陶家屯乡、大柳屯乡、三道岗子、新农乡等几个乡镇。影响了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直接影响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土葬问题:

殡葬管理所根据《沈阳祭祀工作管理办法》和沈阳《关于进一步做好“告别陋习,文明祭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文明祭祀宣传,对经营业户进行检查、监督。

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所所负责寿衣店的管理,对其宣传“告别陋习,文明祭祀”活动意义。并实施检查。殡仪馆、公墓对前来祭祀的群众劝阻烧纸,提倡使用鲜花祭奠亲人。

殡葬管理所,经常对市内寿衣店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日杂店、食杂店经营烧纸的进行劝阻,令其停止烧纸的经营,对违规经营不听劝阻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给于没收销毁。今年在我市主要街道实行禁止烧纸,对主要街道路口看守。今年我市主要街道、路口烧纸明显减少,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对殡仪车辆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市农村殡仪车实行严格管理。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精神,结合我们新民的实际情况,xx年下半年我们工作重点:

1.解决土葬问题,争取领导重视、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共同做好火化工作。本着重点问题重点解决的思路,总结过去工作经验,对土葬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重点突决问题。准备解决三道岗子、新农等乡镇土葬问题。对公主屯、大柳取得的成果给予巩固和提高。

2.平坟问题。完成今年平坟工作任务。

3.强化殡葬市场、殡仪车辆管理。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十

(一)积极开展殡仪馆移址另建工作。按照今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和部署,市殡仪馆将工作重点放在异地另建新馆上。同时按照“集中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力求在年底之前破土动工”的整体工作思路,将新馆址区域内的清坟、平坟工作作为本年度的工作重点。新馆址位于七道江镇内团结村辖区内东北至八(八道江)三(三道沟)公路,南至石人岭,西至东山五队区域内,占地200余亩,周边坟区林立。从今年一月初开始,殡葬稽查人员经过严格地摸底排查,查明共有坟墓300余座,并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向市民发出公告,告知该区域已被市政府征为公共用地,并限期在11月10日之前,将该区域内的坟无条件迁走,目前已迁走七十余座坟。

(二)抓住时机,深入殡葬宣传。抓住“清明祭扫”群众聚中的有利时机,市殡葬管理所于清明节前夕在八道江区和江源区同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殡葬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就党和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政策进行至今年10月20日实现火化数具,火化率达到98%以上,比去年同时期提高。

二、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

一是做好量化指标测算,完善内部经营目标管理。今年年初,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密测算,核定出合理的数据指标,实现了馆内车队、火化车间、殡仪服务中心客房等各经营部门的目标管理。本着双方互惠的原则,完成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目前,各部门经营状况良好,实现了创收节支的预期目标。二是基础设施改造。我馆现用火化炉系购置,至今已运行5年之久。按厂方要求,火化炉单具火化尸体达到5000具以上,就需要大修一次。现两台火化炉单具火化尸体数均远远超过5000具。由于火化炉长年超负荷工作,炉膛、烟道、风道均已出现严重破损现象。过去火化一具尸体,30分钟以内即可完成,现在火化一具尸体,需40分钟左右才可完成,且耗油严重。其中一号炉情况尤为严重,化出的骨灰发黑,丧属意见很大,目前已停用。以目前的状况,两台火化炉已到了非大修不可的地步。出于技术原因考虑,我们决定聘请厂方技术人员来馆进行维修。经测算两台火化炉大修,需维修资金22万元。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十一

一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了全县居民的`安葬需求。针对公益性公墓供给不足、经营性墓地价格昂贵、农村散葬乱埋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我县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本着“尊重群众意愿、就近就便、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县国土、林业、规划、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规划选址审核小组,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小墓型、高密度、园林化”要求,以乡镇为主体建设,县乡财政资金全额保障,集中力量打了一场为期50天的公墓建设攻坚战,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10处,提供墓穴10万个,满足了全县群众的殡葬需求。

二是新去世人员实现全部进公墓安葬。引导群众到公墓安葬是对几千年大棺材下葬、起大坟头丧葬传统的挑战,为确保逝者全部到公墓安葬,保证公墓使用率,我们提前谋划,坚持疏堵结合,以正面工作为主、宣传引导为主、攻心说理为主,不一刀切、不强制、不搞平坟运动。督导_员、干部和企业家带头响应殡葬改革政策,不搞特殊化,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改。印发了《致全县_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到公墓安葬,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殡葬改革的好处,自觉自愿到公墓安葬逝者;对部分一时难以转变思想的群众,由镇村干部和村红白理事会靠上做逝者亲属的工作,有的乡镇领导带着花圈参加群众的丧礼,用实际行动感化群众,让每位逝者都有一处“安身之所”,体面有尊严地走好最后一程。两年来,全县新去世人员进公墓安葬率达到100%,彻底杜绝了散埋乱葬。

三是公益性公墓管理形成一套完整工作体系。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发展,沂水县成立了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健全完善了追责问责机制;县乡分别设立专门的殡葬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和公益性公墓监管,对每处公墓配备专门管理员,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组织体系;开发了一套适合沂水特点的公墓信息化管理系统,把每位逝者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了管理的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保证了殡葬改革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殡葬人员申请书篇十二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殡葬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殡葬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乡党委、政府要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持久,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有成效,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要抓住萌芽状态。要善于发现殡葬陋习反弹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避免陋习蔓延。二要抓反面典型。对地方上有影响的人员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要敢于碰硬,敢于处理,从而教育群众,促进面上工作推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殡葬改革从突击性的集中整治转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巩固成果的必要手段。在县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我们要求各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反映情况,善于督促落实,善于协调解决。对前阶段整治中提出要处理的坟墓,要跟踪监督,确保处理到位。

三、措施具体得力,手段灵活过硬。我乡在专项治理中抓住重点范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采取重点措施,进入实质性动作,取得实质性的整治效果,用事实说话,增强大家根治青山白化的信心和决心。(1)是抓巡查堵住一批。加大对主要山区、坟区的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坚决堵住一切新建、翻新现象,对顶风修建、翻新的私坟要从严处理,一律给予拆毁,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坟主严惩,决不手软。(2)是抓绿化,遮盖一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私坟,凡xx年1月1日《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建造的,至今一直没有翻新、修复、刷白的私坟,主要采取限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办法,填土深埋要拆除坟圈、坟坛和坟墩,不露坟头。迁移遗孩骨灰的埋葬点为骨灰堂(墙)、公益性生态墓地或经营性公墓,严禁易地建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费用由坟主自行承担。(3)是抓长效,疏导一批。要坚持“堵”与“疏”相结合,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与全面推广生态葬法结合起来。我乡倡导移风易俗的同时,也做好生态墓区的选址及政策处理,确定在洪岭头村林店自然村建一座生态型公墓。建设过程中涉及房屋搬迁安置赔偿、青苗处理、造路等问题。乡主要领导亲自蹲点调研,经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及现场办公,最后顺利建成了拥有230个穴位的生态墓。对新建的公益性生态墓地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按照深埋、植被、坟不露头、墓碑平放或斜放的标准进行建设。既要满足当前青山白化迁埋需要,又要考虑今后的需要。

总之,我乡在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我乡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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