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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 光伏电站停送电流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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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 光伏电站停送电流程(8篇)
2023-01-13 12:01:20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推荐)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xx]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xx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xx]166号)和黑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配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资源,对20xx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1)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黑龙江省境内建设。为保证全省光伏发电扶贫任务的完成,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范围不包括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扶贫重点实施范围的20个贫困县(市)(延寿县、泰来县、甘南县、拜泉县、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兰西县、海伦市、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在国家批复全省光伏发电扶贫建设规模计划后,另行组织光伏发电扶贫建设投资主体招标。

(2)招标总规模:

本次招标总规模为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xx]166号下达的20xx年黑龙江省普通光伏电站30万千瓦建设规模;按国家文件规定,由降低电价给予调增的建设规模;20xx年、20xx年黑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但未能按期实施予以收回的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单元规模为2万千瓦,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独立建设地点的项目单元。

(3)中标投资主体确定:

本次招标根据招标总规模,按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投资主体。在对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如竞争性满足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则本次招标自动终止。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投标项目所占用土地应满足光伏电站建设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光伏电站的条件。

(4)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同一个投标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以上(含两家)法人联合投标。

3有关要求:

(1)同一投标人如投标多于2个项目单元,全部投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立投资建设,且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等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将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且三年内投资主体(包括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加黑龙江省光伏电站投标。

(3)投标人中标后,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保证在20xx年底前并网发电。

(4)投标人在选择项目建设地点时,应充分考虑黑龙江省生态建设要求,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不得在农用地上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4报名时间:

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接受传真报名,但报名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

5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于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0月15日,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委托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451-826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 编:100048(北京本部)

黑龙江省办事处: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邮 编:150036(黑龙江办事处)

联系人:朱浩宇 13611351 (北京本部)

王 淼 137668020xx(黑龙江办事处)

电 话:0451-8236

传 真:0451-82367

电子信箱:

推荐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推荐)二

台州市发改委:

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经前期努力,我区的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3.8mwp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已列入20xx年度第二批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目录。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业主单位已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3.8mwp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

二、项目业主

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路桥金清三山涂区块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利用基地内浙江巨东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欧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项目不新增土地。

四、建设规模及接入方案

本项目采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建设光伏发电装置,应用示范面积约94345平方米,实际装机容量为13.8mwp(分二个子项,分别安装于巨东、欧晨厂房屋顶,其中巨东集团12mwp、欧晨公司1.8mwp),组件55230块,安装方式为21个组件一串,共计2630串;组件采用自主生产的sr-156p-250,转换率为15.27%;新建逆变器室4座,每座建筑面积80平方米,单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防水等级二级。10kv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单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防水等级二级。本系统拟采用容量为500kw的gsg-500ktt-tv逆变器共27台,容量为250kw的gsg-250ktt-tv逆变器共1台。

按照建筑物的分布情况,分别接入并网逆变器,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后经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0kv接入内网接入点并网。设置4个并网点均接入用户侧电网,其中3个10kv并网点(自发自用,余量上网),1个380v并网点(自发自用,并网不上网)。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4187.17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12750.08万元,其他费用1120.06万元,预备费138.7万元,建设期利息123.13万元,流动资金55.2万元。资金筹措拟申请国家补贴7590万元,企业自筹2837.44万元,银行贷款3759.73万元。

六、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七、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1292.82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5024吨,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co2)10713.5吨,二氧化硫(so2)370.8吨,氮氧化合物(nox)35.2吨,还可以减少废水等排放,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同时,工程投产后20xx年运行期销售总额达19475万元,实现净利润约5678万元,因此,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现将有关材料随文上报,请予审查,如无不妥,请转报省发改委。

特此请示。

推荐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推荐)三

榆社县河峪乡河窊村民委员会100.7kwp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等)。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中多晶硅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7kwp。(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规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或光伏施工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见投标人资料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8月25日,地点为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政府网网页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峪乡招投标领导组

电话:0354---68328

联系人:贾付忠 冯革平 刘伟

电话:0354---6832

20xx年8月1日

推荐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推荐)四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1 dl/t1051-20xx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 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 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 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 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 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1 管理目标

4.1.1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 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 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 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 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 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 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 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 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 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 监督内容

4.3.1 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 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 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 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 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 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 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 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 实施要求

4.4.2.1 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 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 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 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 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 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 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 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 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 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 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 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 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 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 监督奖惩

4.5.1 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 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推荐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推荐)五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少数建设单村电站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可以联建方式建设联村扶贫电站。

第三条 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

第四条 享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需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并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

第五条 县(市、区)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级供电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第六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第七条 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八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各地应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宣传。

第九条 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各地应将收益分配工作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县级供电公司按年度录入电站建设进度、发电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发电收入等信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所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年度录入贫困村收益分配信息。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办负责解释,各省(区、市)扶贫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出台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推荐)六

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或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合同法》要求,为了确保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责任、权利和经济关系,鉴定本合同,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科学合理的制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方式及容量,确定其项目方案。

二、 乙方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装现场如涉及公共区域,需要提供物业管理部门证明。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

三、甲方配合乙方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备案,到电业管理部门办理其项目相关手续,申请国家度电补贴(国家发改委20xx文件,分布式光伏电站度电补贴0.42元)。

四、甲方负责乙方分布式光伏电站一站式服务,提醒乙方对其电站日常注意事项。甲方提供5年不包扩设备异常损坏的售后服务。

五、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可以有偿委托甲方管理其电站,需要签署甲乙双方分布式光伏电站管理协议备案。

第二条项目工期

本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施工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甲方协助乙方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备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网。如因天气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期,经甲乙双方约定,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 元/天计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三条项目承包方式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其项目静态投资为10元/瓦,按合同要求分步付款。如需开具发票,需要乙方提供税赋,普通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6%,增值税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7%。

第四条项目质量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产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国际a类标准,光伏电池组件寿命可达20xx年,其效率衰减仅为0.8%。项目质量达到供电管理部门的供电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光伏组件等设备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项目容量方式及合同价格

一、项目容量:

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根据电业管理部门分布式电源接入方案要求,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为 wp。其项目形式为(方框内打“√”选择):

1、发电自发自用

2、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3、发电全部上网

二、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静态投资为:¥ 万元,大写为:¥ 万 仟 佰 元 角 分。不包括电业管理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

一、付款方式(方框内打“√”选择):

1、现金

2、支票

3、汇款

二、付款时限: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保证金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0%,设计完成一周内乙方向甲方再支付静态投资额的80%,项目验收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静态投资额的10%余款。

第七条 供电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并网备案手续等不包括在项目工期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00%。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补充商榷协议。如无法解决,甲乙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文本数量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其余四份发改委能源处、电业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光伏电站清退通知范文(推荐)七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充分开发利用______区域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强化绿色低碳品牌,充分开发未利用荒山、荒坡地等资源,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促进当地新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利用自身在本区域的优势,引进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装机容量为______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以最终适合建设的地址确定最终安装容量。

(三)项目拟建地点:______(适合地面电站建设的场地)。

(四)项目占地:。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______元人民币。

(六)建设工期:____个月。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获得提供项目全部所需用地,并采用征、租结合的方式,配合乙方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林业等有关使用政策。

2、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3、甲方协调其他土地拥有者,以有偿租赁、征租结合的方式将项目用地提供给乙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甲方保障乙方项目所用土地的整体合规性。

4、甲方对乙方上报提交的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甲方协助乙方将该项目列为市招商引资光伏电站项目,享受国家关于光伏产业有关扶持政策及市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6、甲方协助乙方实现项目地通水、通电、通路。协助乙方取得项目必须的当地气象、地质、地形图等相关基础材料。

7、甲方承诺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前期手续,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融资和申报政策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筹措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资金,负责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程类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工作。

2、乙方要按属地管理和属地纳税的原则,将该项目工商注册登记和纳税申报在本地市工商局和本地市国税局、地税局。

3、在甲方的协调下,乙方负责向省发改委申报项目前期有关手续,直至完成项目核准及电网接入手续。

4、在甲方的配合下,乙方负责将该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家太阳能地面发电站电价优惠政策,以期最终获得国家优惠电价补贴。

5、乙方必须依法依规建设和生产经营,按要求认真填报投资报表和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6、乙方设立项目公司时,同意甲方作为该光伏项目的投资方参股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得高于____%。

7、乙方承诺在该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同等条件下选用乙方举荐的施工建设单位。

三、双方约定

1、由于自然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地震,风暴,飓风或其他自然灾害),战争,侵略,外国战斗人员,恐怖分子的行为,军事或其他侵占的行为,政治没收,国有化,政府的制裁或禁运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双方协商后,自动终止本协议。

2、协议签订后,双方成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前期工作。

3、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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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73号)要求,为做好20--年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规范我区光伏电站项目年度计划管理,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工作:

一、严格按照规模分解指标做好上报工作

20--年,国家下达我区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30万千瓦,此次上报仅限于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八个地(州、市)。结合各地光伏发电项目20--年建设情况,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电力市场消纳等建设条件,我委将国家给予自治区20--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指标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请你们抓紧提出20--年光伏电站项目清单,项目清单要严格按照项目前期进展情况进行排序,总规模不得超出分解指标,如果超出视作无效。同时,请你们将往年结转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上报我委,我委将据此形成全区20--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国家能源局。

二、光伏电站项目安排的原则

请你们严格按照以下优先申报的原则,提出20--年优选光伏电站项目计划。一是优先安排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马上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二是优先支持承担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的光伏企业。三是鼓励建设与光伏扶贫开发、现代设施农业、养殖业以及智能电网、区域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区相结合的项目。四是鼓励采取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选择技术经济指标先进,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五是优先支持以推动光伏技术进步、集成应用技术和光伏发电价格下降的示范工程以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建设规划中的项目。六是对于自主投资建设公共汇集站,解决周边光伏电站项目接入问题的企业,原则在光伏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七是优先支持当地国有企业参与光伏电站建设,疆外企业光伏电站项目单位应实现就地注册。八是光伏电站项目不得占用草场、耕地,挤占城市发展空间,项目选址必须在荒漠、戈壁等地,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九是20--年规模指标与各地上年度规模建设情况、项目变更情况、承担社会责任以及资源和建设条件相挂钩,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差的地区,将适时调整20--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

三、加强列入建设计划项目的管理

对列入20--年建设计划的光伏发电项目,各地要加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市场消纳条件,并确保项目当年备案当年投产,否则要从年度建设计划中取消。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转让项目开发权,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内容,一经查实,我委五年内暂停受理此类企业申请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事宜。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光伏电站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管理,按照程序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后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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