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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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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实用13篇)
2023-11-18 06:58:03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规划提供依据。切忌抄袭他人的总结,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今年的工作总结,让我深思与反思;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因履行200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争议。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按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双方一致(可选择):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择):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二00年月日调解确认函(格式)(适用于双方没有调解协议的情况)惠州商事调解中心:

我方已收到贵中心送来的申请人就其因履行与我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的争议向贵中心申请调解的材料。为此,我方确认:一、我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贵中心调解解决。二、我方不同意将争议提交贵中心调解解决。

现我方: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1项,也可选择2项):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我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我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被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oo年月日调解确认函(格式)(适用于双方没有调解协议的情况)惠州商事调解中心:

我方已收到贵中心送来的被申请人同意就双方履行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起的争议提交贵中心调解的《调解确认函》。现我方: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1项,也可选择2项):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我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我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甲方:乙方:

事故经过: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许,____驾驶黑____号“江淮”牌中型普通货车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老依兰桥处时因超载并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导致侧翻。造成车内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延公交认字2]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证实,该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宪南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____无过错行为。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先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户名:_____,账号:___________)余款_____万元由甲方在5年内还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于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认可甲方已赔偿受害者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对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方同意出具谅解书给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偿上述款项前,不得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必须按协议履行,如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兰州××大酒楼,地址兰州市××路××号。

负责人:张××,该酒楼经理。

丙方:兰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该公司董事长。

二00七年×月××日凌晨,兰州××酒楼雇员肖××、曾××、王××、曹××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邹××打伤,造成邹××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肖××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邹××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日前付×万元,八月×日前付×万元,九月×日前付完最后×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调解员(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2017年x月x日。

本文资料均可编辑,只适合个人使用,不能用于商业。资料一般需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主要目的在于给您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灵感,而非直接供您使用。仅此提醒,最好的一定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二

甲方:xx市**公司地址:xx市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乙方:**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地址:xx市xx街x号,会议主席:汪xxx。

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给债务人**公司重振的机会,共谋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就**公司整顿和解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将以公司近两年的盈利作为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另外,还包括近期从其债务人处追讨来的欠款。

2、清偿债务的办法。每季度**公司与债权人会议结算一次,清偿的债款由债权人会议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3、清偿债务的期限。近二年内必须偿还债权总额的7o%,剩余款项必须在三年内还清。

4、关于债务的减免数额。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免除债款利息部分。

5、在整个整顿期间,债务人将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公司一切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必须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并按月呈报企业财务状况的有关会计报表,不得有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以上各项经人民法院许可生效后,对债权人、债务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协议对该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以后成立的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xx市**公司(印)。

法定代表人:xx(签字)。

**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印)。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三

甲方:地址: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

鉴于乙方已达退休年龄或劳动关系无法建立在本公司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甲方返聘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劳务关系自行终止,甲方对乙方不负有任何经济和法律的补偿义务;经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下一期劳务协议。

第二条工作岗位甲方聘任乙方从事岗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劳动技能调换岗位,变更后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同岗位返聘人员的待遇计算;乙方有权向甲方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三条工资待遇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工资,其他相关补贴数额以实际发放工资单为准;甲方每月发薪日期为次月15日,每月薪资以甲方实际发放数额为准,且乙方需在工资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有权在收到发放工资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要求增加工资数额或减小工作时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四条工作时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周三至周日,每天工作7.5小时,自上午8:30时至12:00止,下午自13:00时至17:00时止,每周工作5/6天。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超时工作或者安排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甲方按《天津市工资支付条例》等向关规定支付乙方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乙方不得无故擅自离岗,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以及进行业务培训。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强度以及难度调整工资待遇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作中掌握的商业秘密要求保密。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国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我国外派劳务人员素质,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培训”,是指具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经营资格(以下简称”经营资格”)的企业拟派出的各类劳务人员(包括劳务性质的研修生等,下同)在出国(境)前应接受的适应性培训。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是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核准的具有外派劳务培训、考核资格的单位。

第二章培训管理体制

第四条外经贸部归口管理全国的外派劳务培训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省级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归 口管理本地区的外派劳务培训工作。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负责管理本企业的外派劳务培训工作。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以下简称”承包商会”)依照外经贸部制订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培训中心的工作。

第三章培训中心的设立与资格核准

第五条设立培训中心,应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逐级申请。各级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 和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的需要,利用社会或本部门、本企业现有的培训设施和教学条件,申请设立由其直接管理的综合性或专业(行业)性的培训中心,或申请赋予现 有培训单位外派劳务培训资格(以下统简称”申请设立培训中心”)。其它单位或企业原则上不能申请设立培训中心。

第六条省级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应依据本规定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对本地区(本企业)培训中心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标准的,方可报外经贸部申请核准。

省级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外经贸部的核准文件向培训中心颁发《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未经外经贸部核 准,任何单位不具备外派劳务培训资格。外经贸部授权省级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包括中央企业)的培训中心进行《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 证书》的年度审核和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另行制订、颁布。

第七条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培训中心,本地区年外派劳务 人数应连续两年超过1000人次;中央企业申请设立培训中心,年外派劳务人数应连续两年超过1500人次。西部省区和距离现有培训中心较远、交通不便的地 区,若年外派劳务人数连续两年超过200人次,可申请设立培训中心。原则上每个地级及地级以下城市最多只核准一家培训中心,省会城市不超过两家,直辖市和 计划单列市不超过四家。如果地级及地级以下城市年外派人数超过3000人次,省会城市年外派人数超过6000人次,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年外派人数超过 10000人次,可在上述基数上适当增加。

外经贸部根据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历年来外派劳务情况,按照既满足培训业务需要、又保证各培训中心生源的原则,兼顾行业与地域优势,统筹规划全国培训中心的布局,并根据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外派劳务业务的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培训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和培训设施,可同时培训100人以上。

二、拥有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及政策、具备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高教学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原则上专职教师人数应不少于3人,并有明确的教学分工。

三、拥有保证外派劳务培训工作正常运行的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

四、拥有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培训方向和培训方式的能力。

第九条申请设立培训中心需向外经贸部报送的材料:

一、申请报告;

三、省级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的核查报告;

四、本地区或本企业外派劳务情况(包括累计派出人数、近两年外派劳务人数、目前在外人数、分布情况及前景分析等)。

第四章培训

第十条培训的内容

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安全保密、外事纪律、涉外礼仪等方面的出国常识。

三、派出单位与国外雇主、劳务人员所签合同的内容与条款的具体含义。

四、从事国(境)外劳务工作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及正确处理与外方雇主的关系、提高服务意识、保证工作质量、依法履行合同和正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

五、派往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等方面的`情况。

六、派往国家(地区)的有关法律、宗教、民俗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提高对带有反动性质的外国宗教势力和邪教组织的鉴别与抵制能力。

七、语言、专业技能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培训教材

一、培训教材包括公共课教材、语言培训教材和专业技能教材。

二、公共课、语言培训课的教材、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由承包商会根据外经贸部制订的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编写和修订。专业技能教材,各培训中心可根据我国 或派往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国外业主的要求编写。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外经贸部委托承包商会或其它单位组织编写专业技能补充教材。

三、各培训中心应严格执行外经贸部审定的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在实施培训中,公共课必须使用统编教材,外派劳务人员要人手一册。非公共课教材,各培训中心可根据外派劳务项目的实际需要自行选编。

第十二条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职称)从事技术劳务的,如已熟练掌握拟派往国家(地区)的官方语言或相应技术,凭外语考试证书(成绩表)或技术职称证书,可不进行外语培训或技能培训,只进行规定时间内的公共课程培训。

第十三条培训时间

一、公共课程内容的培训一般不得少于40个课时;

三、专业技能的培训时间,由外派单位根据劳务人员的技术情况和国外雇主的要求与培训中心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培训地点

为减轻劳务人员的经济负担,劳务人员应尽可能就地、就近培训。一般情况下,不得跨省(市)或中央企业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的师资和教学

一、各培训中心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课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对于培训经验丰富、教学质量较高的教师,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各培训中心的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的要求搞好教学工作,并根据外派劳务的特点进行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三、承包商会应不定期组织培训中心的师资培训和教学经验交流会;并配合外经贸部对部分培训中心业务进行年度评估。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培训中心,外经贸部按本文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培训中心可充分利用网络培训方式,大力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以适应外派劳务培训多专业、多层次的特点。

五、各培训中心应不断完善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考核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培训人员档案。

第十六条考试

为保证培训质量,参加培训的外派劳务人员,应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接受所有规定培训内容的培训。培训结束时,培训中心须按考核大纲对劳务人员进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给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各培训中心应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本地区内有经营资格的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系,接受他们的培训委托,并努力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走过场”。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的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可按其隶属关系由所属部门解决,也可采取自筹自支的方式解决。

第十九条各培训中心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使用国家、地方的专项拨款及社会的捐助款。

第二十条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费用原则上应自行负担,承包工程项下派出的劳务人员可由派出单位负担。各培训中心收取培训费的标准必须符合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

第六章培训合格证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外派劳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是外派劳务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的证明文件之一。

第二十二条《合格证》由外经贸部统一监制。外经贸部委托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其所属培训中心的《合格证》和本地方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培训中心的《合格证》,委托北京市外经贸委审核、发放在京各中央企业培训中心的《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合格证》须在照片处加盖”中国外派劳务培训()号”钢印、并由外经贸部委托的审核部门在第4页盖章后生效。地方培训中心的《合格证》加盖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公章,中央企业培训中心的《合格证》加盖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二十四条各培训中心申请发放《合格证》时,须填写《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人员送审表》(以下简称《送审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二份,与《合格证》一并送外经贸部委托审核部门审核。外经贸部委托审核部门须在收到《送审表》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二十五条《合格证》的收费标准由外经贸部商财政部制订,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第二十六条《合格证》的有效期

一、《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劳务合同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如果劳务人员派往《合格证》规定以外的国家(地区),在接受相应的国别(地区)概况和语言培训后,可申请办理新的《合格证》。

三、有效期满后二年内派往同一国家(地区),可凭原《合格证》和派出单位证明办理新的《合格证》,超过二年需重新接受培训。

第二十七条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境)后必须妥善保存《合格证》,可视情况向国(境)外雇主和单位出示,不得出售、伪造或挪作它用。

如《合格证》遗失,应立即凭个人申请、派出单位证明及《送审表》向原培训中心申请补办,并在补办的《合格证》上注明遗失补办,有效期为原《合格证》有效期。

第二十八条《合格证》由承包商会代部发放。各培训中心可直接向承包商会购买,也可委托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统一订购。

第七章培训中心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培训中心应以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素质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培训过程中认真执行外经贸部审定的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保证培训质量。

第三十条在从事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中,持证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外经贸部将给予警告处分:

一、违反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不服从或逃避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承包商会的管理或协调;

三、年培训人数过少(200人次以下);

四、无特殊理由,逾期6个月不办理申领或更换《资格证书》手续。

第三十一条在从事外派劳务培训过程中,持证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外经贸部将暂停其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资格:

一、违反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给国家、企业或劳务人员的利益带来损害;

二、不服从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承包商会的管理或协调,扰乱了培训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培训中心管理不善,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培训工作开展不力(连续两年培训不足200人);

五、逾期一年不办理申领或更换《资格证书》手续;

六、违反外派劳务培训收费的有关规定,巧立名目高收费、乱收费。

第三十二条在从事外派劳务培训过程中,持证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外经贸部将吊销其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资格:

一、严重违反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给国家、企业或劳务人员的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三、弄虚作假、倒卖或变相倒卖《合格证》;

四、受到警告、暂停培训资格处罚后,培训工作仍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

第三十三条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承包商会应经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中心的工作,及时将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意见和改进培训工作的建议报外经贸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对各分支公司财务监控和服务、支持力度,加强对派出财会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外派人员管理

1 、公司财务中心代表总公司向各分支公司委派财务人员,财务外派人员实行总公司和所属分公司的双重管理,公司财务中心对各分支公司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培训、考核和业务管理权。各分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对财务人员有考核建议权。

2 、财务外派人员执行总公司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公司在与总公司制度不抵触的情况下,可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财会管理办法,并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备案后执行。

二、外派财务人员的选拔

1 、总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各分公司财务会计结构设置和岗位需求,可采用竞聘或直接指派形式确定外派人员,并通过人力资源中心按管理程序委派。

2 、各分支公司也可采取择优录用的办法在当地选拔、推荐财务人员,报公司财务中心考核通过后,经人力资源中心按程序委派。

三、外派财务人员的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6 、 定期编制各种财务报告、会计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7 、 按期完成申报缴纳各种税款,妥善保管税务发票,独立完成企业年检工作;

8 、 监督、指导直接下属人员的财务、会计工作, 负责对下属财务人员的配备、任免及考核提出意见,并及时将本公司财务人员变动情况向总公司备案; 9 、总公司和所在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 对核算会计传递的原始凭证与录入的记账凭证进行检查、监督。

4 、负责办理公司收支结算业务工作;

5 、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及时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日清月结; 6 、负责保管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空白凭证,负责保管财务印鉴; 7 、及时逐笔记载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及时清理未达款项; 8 、编制上报现金收支日报表;发现资金有异动情况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汇报; 9 、所在分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的职责

1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 、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

4 、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 、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 、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 、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9 、主动进行财会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10 、完成分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外派人员的待遇

1 、外派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在总公司管理,工资奖金、各项补贴执行总公司薪酬制度,由总公司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由总公司统一缴纳。

2 、派往异地分支公司的财务人员每月享有——元的探亲补贴,随当月工资发放(家在分公司驻地,每周能回家团聚员工无此补贴)。公司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外派人员不得在分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五、外派人员的轮岗、调配

1 、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轮岗制度,轮岗期为 1 — 3 年,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施轮岗,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其全面综合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2 、公司财务中心在征求分公司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拒绝。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中心将视情况轻重提请人力资源中心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3 、外派人员期满后的工作岗位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予以妥善安排,各分支公司、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予以接收。

六、外派人员的考核

财务中心制定外派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外派人员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财务中心考核占 60% ,分公司考核占40%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与总、分公司配合情况及遵守制度等诸方面。考核结果适用于外派人员绩效工资,并决定其晋升、降职和奖惩。

七、外派人员的定期报告、培训

外派人员须按时参加总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财会负责人每月向财务中心递交个人工作总结,对分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随时报告。每月及时向总公司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公司制度、财务专业知识等培训。报告和参加培训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八、外派人员的工作交接

1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交接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 、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 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单,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3 、一般财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公司财务经理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公司财务总监和分公司总经理共同监交。

九、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五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六

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国际上享有“东方一枝花”美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矛盾纠纷的多样化、复杂性和突发性特征日趋明显,要从源头上根本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控制在始发状态,使得基层司法所更加需要专业化、职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调解人才,搞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全面实施创新战略,培养高素质的调解人才,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调解建设和调解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得到提升,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真正发挥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成为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与此同时,调解理念、调解方式、调解方法和社会环境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特别是当前推进城乡统筹,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这些都对当前人民调解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具有先进性,而且能使基层司法助理员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能更好地掌握调解规律、调解方法、调解方式,有效地提高调解能力与水平,并且能在调解实践中,培养基层司法助理员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观念,全面提高人文素质。这应该是驻所〈派出所〉调解机制建设追求的目标和定位。

正是在这样一种调解事业建设的时代背景和时代要求下,******司法所践行服务于调解创新实践的指导思想,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与***派出所合作,于2006年初正式实施驻所〈派出所〉调解,并形成运行机制。

解工作前置到矛盾纠纷最突出、最敏感、最易激化的前沿窗口,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更好地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充分地发挥了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驻所〈派出所〉调解机制,其“创新性”主要表现在“三个转向”:一是调解理念从传统“单打独斗”只注重调解本身建构转向对调解事业“全面合作”的机制建设上。

式的更新与变革,更有利于调解员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与造就。

传统的调解,主要注重“案结了事”其结果有一定的缺陷性,可能出现反复,不利于可持续稳定。而驻所〈派出所〉调解机制,除要求做到“案结事了”外,更加地注重在调解前后进行“友情提示”,一方面是通过友情提示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另一方面是通过友情提示督促协议的履行,即在调解前通过对纠纷情况的调查、了解、分析,对纠纷可能产生的利弊、纠纷的走向、纠纷的法律关系等作出评估,对纠纷当事人做出“友情提示”,供当事人参考;重大疑难纠纷,行政附带民事的纠纷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有可能出现反复的情况告之当事人,对违约成本做出“友情提示”或“警示”,展示出新时期调解改革和发展,实践与创新的最新形态。

驻所〈派出所〉调解机制,其“特色性”主要表现在“五个”结合上:

改革创新是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司法所是驻所〈派出所〉调解机制创建者,也是实践者,在调解活动中,始终坚持“推陈出新”的原则,即在调解实践中不断总结传统的调解经验、调解方法和调解模式,在继承传统经验、方式、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把“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作为创新的目标,具体地说是创新过程中,发现别人尚未发现的新规律上创新,在对别人的发现从认识上不断深化中出新,在对别人不完备之处进一步系统完善上出新,总之,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实现新发展。二是专业化与职业化的结合,突出其专业性。专业化、职业化是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实践经验丰富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人才的要求,也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驻所〈派出所〉调解机制充分地根据这些要求和需要,把调解作为一项事业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远景规划体系构建,着眼于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构建一个较合理的专业调解机构体系,诸如,司法助理员+社区民警+专职调解员等,其调解工作与调解建设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的特点是十分明显。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学习之心得体会。

锦屏镇中学聂永春。

自2014年10月28日以来,通过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后,感受颇深。现作如下总结: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全文共十章四十四条。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为深化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规范的法律框架,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人才体制机制法治环境。《条例》健全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中的岗位管理制度和人事聘用制度两大基本制度,建立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既促进了人员流动,又能够相对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体现了效益与公平。《条例》强调从固定用人到聘任用人的转变、从身份管理到合同管理的转变,为继续完善与推行岗位管理、聘约管理、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提供了法规支撑;工资制度改革突出岗位绩效,强调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体现了效益与公平。

对照《条例》,要进一步规范台内岗位竞聘程序;要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完善个性聘约管理,完善不同岗位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要更加注重职工考勤管理;要提前研究整体进入社保的相关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全台同志要增强法规意识、政策意识、学习意识,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后续配套文件的学习,并以此为依据来修订完善我台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中的环节和流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严谨性。

我明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出台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必然结果。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意义重大。首先是为了扩大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视野,拓宽选人进人渠道;其次是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三是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程序,加强政府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督;四是体现社会就业的公平,维护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事业单位客观公正地选用人才。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了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人员、涉密岗位等确实需要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等特殊情况,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为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对有关申诉工作的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系。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位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等几类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不能提起人事争议仲裁。而对履行聘用合同,解除人事关系不服的,可申请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此《规定》填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处理的空白。

通过此次学习,真正起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为继续在工作中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打下了基础。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心得。

在我们身边,规则意识缺失的现象随处可见。如:公众场合抽烟,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随意违约、行贿受贿等等。对这些现象,有的人似乎已觉得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甚至觉得因为别人可以做,自己也可以做,别人破坏规则,我也应该破坏,否则不公平,更有甚者,以为这是社会的潜规则。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们通过学习,觉得应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抵制这种不良风气,不以恶小而为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作出了很多细致的惩罚方案。为的就是给大家树立一个规则意识,让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岗位有一个“心”的认识,也能够对怎么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有一个深刻的感悟,这些规定就是我们行动的指标,就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只有依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路”走,才能走得正,走得远,走得问心无愧,而我们也才能真正地成长。同时也才能净化我们社会的空气,净化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从而为学生树立一个无愧于自己身份的榜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的心得体会。

自2012年8月22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xxx通过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们组织学习了《规定》的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以及附则7章48条内容。围绕《规定》我们集体学习、分论文联盟http://组讨论,结合实际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习致用的作用。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论文联盟整理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暂行规定明确,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也要进行处分,包括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参与卖淫、xxx等色情活动;吸食xxx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包养情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通过学习该《规定》,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职责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七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住所: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前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开发。

(一)乙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权,仅在授权程度和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9、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乙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脱密期限

(三)违约责任:

(四)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乙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甲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机器、作业指引、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甲方需继续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3、在劳动合同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准时发放给乙方;

5、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国留学,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3.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4.在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5.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6.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产品开发技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研究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保密费用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____元/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20xx年月日在上体育课期间因踢球乙方造成甲方眼睛受伤的'赔偿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元),该赔偿款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诊断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自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将现金交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向乙方出具收据。

二、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完赔偿义务后,双方之间的人身损害即眼睛受伤赔偿纠纷即告终结,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的权利、义务。甲方放弃因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再次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若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按此协议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

甲方:(签印)。

法定监护人:(签印)。

乙方:(签印)。

法定监护人:(签印)。

证明人:(签印)。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十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2、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专利技术”系指乙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含申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3、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技术秘密”系指乙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专利但乙方已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案、工艺流程、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4、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商业秘密”系指乙方所有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资料等。

5、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结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甲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乙方的上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甲方的保密义务。

1、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媒体和公众)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甲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3、在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乙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施或使用乙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4、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乙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务部负责人。

5、甲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

6、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承认乙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或获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7、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8、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甲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的所有有关乙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乙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9、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及法定经济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及经济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继续赔偿。

2、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数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2)如果乙方的损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或无法计算的,损失数额为甲方(或其协助的第三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甲方(或其协助的第三人)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乙方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乙方因调查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乙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乙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了其他侵犯乙方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等合法权益或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撤销包括期股期权在内的授予甲方的一切奖励。

4、若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乙方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支付。

5、乙方保留一切通过法律手段追求甲方违约或侵权责任权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深圳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出人员协议书范本篇十三

经协商,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借调_________大学人员流动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人员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调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

第二条、借调期内各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被借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向乙方支付丙方工资单中的各项费用_________元/月,支付借调费_________元/年,两项费用均按年度计算,合计_________元/年。缴纳时间在每年度的第_________个月缴纳。

2、乙方:负责保留丙方的全民编制。为方便管理,确保丙方利益,按学校在岗人员的待遇,每月发给丙方工资单中各项费用,如遇国家调整工资或正常晋级,丙方是否调整或晋级需按甲方的考核结果,乙方再给予办理。

3、丙方:应遵守国家法令法规,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并努力完成所交给的任务。

第三条、在借调期内,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由借调单位负责;若发生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若甲方不能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经催讨后仍未支付的,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应立即回乙方单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若甲方、丙方愿意延长借调时间,甲方、丙方应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向乙方提出,由三方协商签订续借协议。若达不成续借协议,丙方须按时返回中心报到。

第六条、借调结束后,丙方应按时回乙方处报到。其借调前待岗时间与借调后待岗时间合并计算,工资待遇按_________大学人员流动中心章程的规定办理。若丙方无故不来报到的,根据_________大学人员流动中心章程规定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大学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大学人员流动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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