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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林地林木协议书汇总 林地租用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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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林地林木协议书汇总 林地租用协议书(5篇)
2023-01-13 13:58:0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写出卖林地林木协议书汇总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准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对合同言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 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 】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可以那样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3.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可以那样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项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言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卖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卖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例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卖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 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 1)逾期不超过 日,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至,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6) ;

(7)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

2. ;

3. ;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3.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试用权

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公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 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签章): 出卖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 外墙:

2. 内墙:

3. 顶棚:

4. 地面:

5. 门窗:

6. 厨房:

7. 卫生间:

8. 阳台:

9. 电梯:

10. 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如何写出卖林地林木协议书汇总二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工业国有土地厂房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____】方式获得;

(六)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__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三)

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_____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除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_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如何写出卖林地林木协议书汇总三

卖方:___________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县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如何写出卖林地林木协议书汇总四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杉树林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山树林位于 省 县 乡 村 组小地名为 的地方,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 亩,约为 株,此片杉树林为 ,由 户人家于 年共造,林里面不杂其他人造的林。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此片杉树林以总价款为: 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三、双方同意:

1、乙方付清总价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做任何形式的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还款由乙方负责。

3、若有纠纷、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种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提供林权证、身份证、造林合同证等证件给乙方办理砍伐许可证

5、此山砍伐期至 年底,若办不到砍伐许可指标可延期至 年底砍完,租地养树费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补付给甲方。

6、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发现有人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有责任及时告诉乙方。

7、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时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提供其合法证明文件(砍伐证)。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或授权代表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 话:

乙 方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年 月 日

如何写出卖林地林木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

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

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

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

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___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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