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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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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实用15篇)
2023-11-18 04:34:14    小编:ZTFB

每天坚持阅读,会不断提升我们的语文能力。提出建议是总结文章中对解决问题或改进现状的建议和措施。虽然每个人的总结方式和风格有所不同,但总结范文对于我们的写作仍有很大的帮助。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一

县财政局:

平子街地处省道铜嵋公路沿线,距宁县县城38公里,是平子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街区现有面积1.2平方公里,机关单位25个,常驻人口1.5万人,商户930多家。

由于四周高、街区低的特殊地貌,多年来平子街区仅靠一处4000方的涝池蓄水防洪,每逢下雨四周雨水汇集街区,无处可排,积涝成灾,周围房屋多次受灾,路面坑坑洼洼,群众生产交通受到很大影响,是全县有名的雨季重灾区。近年来,我镇虽然实施了新街开发和老街改造,对街区原有排污排水铺设了暗渠管线,但排水引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随着城镇建设面积的不断扩大,街区排污排水压力日益突显,逢雨呈现出小雨小涝、大雨大灾的'现象。

为了彻底解决我镇街区排水问题,有效缓解蓄水压力,镇政府决定实施平子街区排污排水工程,经组织人员勘查设计,工程计划采用雨污混流排放的方式,从街西铺设1.2米管径的排污排水管道1400米,新建尾水工程一处及检查井28个。工程概算投资163.96万元,现已自筹113.96万元,尚缺50万元,由于乡镇财力困难,现随文呈报贵局,请研究转报省厅予以解决。

20xx年9月6日。

主题词:申请排污排水资金报告。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二

20xx年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局的帮助下,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我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构建“绿色和谐”工作目标,在我局范围内广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年初我局专门成立以局长田泳为组长,副局长赵荣全、宋彬,纪检组长刘旭为副组长,各个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有专人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了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我局在办公区域和住宅区域栽花种草、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新县城,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我局机关办公室,在工作中,清理、打包文件、档案、财物,及时处置废弃物、打扫卫生,确保了办公区无杂物、无垃圾。

我局科学规划办公室,理顺、清洁、规范放置文件、档案、桌椅及办公用品。全体干部职工勤打扫、勤清理、勤抹尘、勤保持,确保了办公环境整洁、清洁、卫生。为解决公用卫生间异味,我局还购置了空气清新剂定期不定期进行喷洒。主动与友邻单位协作,加强与物管的衔接沟通,基本解决了公共卫生问题。

一是对内宣传,全局倡导以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办公环境绿化美化、文明办公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卫生行动,加强对干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识意识;二是积极参加各项宣传活动,设置宣传点,利用各种会议、板报、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手段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向相关企业介绍相关知识,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健康意识、法制意识。

经过今年来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我县城乡环境治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秩序得到了一定规范。明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创新环境治理工作方法,加大除“四害”和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见实效,促进宝兴环境美化、亮化。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三

我县召开xxxx年“整脏治乱”工作会后,我乡于7月13日召开全体干部会,及时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并对昆寨乡xxxx年的“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调整充实乡“整脏治乱”工作机构。“整脏治乱”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人大主席、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抓好该镇“整脏治乱”工作。

二、制订《昆寨乡xxxx年整脏治乱实施方案》。根据乡域人口多、范围广、对象杂的实际,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启动各项工作。

三、加大“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文艺队伍和山歌能手的作用,帮忙和支持他们排演“树新风、除陋习”、“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文艺节目。透过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演出,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重要好处宣传到各家各户,使群众主动地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四、“整脏治乱”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与当前我县正在开展的“三个建立”相结合;二是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与当前的农业生产相结合;三是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与生态礼貌家园建设相结合。透过三个结合,进一步激发单位、群众参与“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用心性和主动性。

五、明确“整脏治乱”工作的重点。社区以居民居住的街巷院落为整治重点,而农村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礼貌家园建设的要求,重点整治畜粪乱堆、柴草乱放和污水乱排的“三乱”问题,切实转变农村存在的各种不良生产生活习惯,确保村容寨貌干净整洁。

六、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乡党委、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整脏治乱”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设立举报箱,对工作不力或效果不好的村(居)和单位,并加强督促整改。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四

xxxxx局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实施整个治理工作任务和对全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重点,形成了部门联动,全体干部职工齐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局办公室专门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严格用制度管人,奖惩逗硬,增强全体职工保持整齐、统一、文明的办公环境的意识,促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立足本职,做好宣传。

(一)宣传引导,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电视台新闻中心、社教中心重点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三)制作播出公益性广告,在《xx新闻》前后开设两屏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益广告,定期更换。

三、加大自身整治工作力度。

按照xx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xxxxx狠抓环境整治工作,划分了办公区卫生的责任区域,并明确了责任人。年初,我局制定了《xx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了办公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部门还坚持定期对桌、椅、柜、地面进行大清扫,整理好办公物品、清理楼梯、走廊、通道,使其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积。此外,我局还制定了《xx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摆放整齐划一。

下半年,我局还将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抓好广电大楼的办公环境卫生,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为全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與论氛围。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五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排污污染问题也愈发突出。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参与了污染治理工作,深有体会。

第二段:认识问题。

治理排污污染首先需要认识到其危害的严重性。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不仅影响大气和水体的质量,破坏生态环境,也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这个过程中,污染排放的企业需意识到自己应尽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技术革新,减少废气废水排放。

第三段:采取措施。

治理排污污染需要采取措施。首先是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其次是推广污染治理技术。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对采用绿色环保技术的企业予以一定的支持和奖励。此外,还需要宣传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

第四段:共同努力。

治理排污污染不是一家之言,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落实环保责任,承担起污染治理的职责,只有政府的坚定决心和作为,才能够将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企业要承担企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创新,减少污染排放。公众应提高环保意识,节约能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五段:总结思考。

治理排污污染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广污染治理技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我们可以取得更好的成效。作为一个积极参与者,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将继续努力,为治理排污污染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改善环境做出贡献。

总结:治理排污污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广污染治理技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等多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排污污染的发生,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每一个人都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创建一个清洁和健康的环境。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六

摘要:本车间锅炉的表面连续排污一直采用手动控制。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经常排污过量或者是排污量不足,会造成炉水浪费和蒸汽品质不合格。

本文针对锅炉连续排污自动控制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动控制的方法以达到节约能源、提高锅炉的热效率的目的。

关键词:连续排污;自动控制;电导率检测仪。

1前言。

石化总厂煅烧焦车间余热锅炉的控制系统经过检修改造之后,汽包给水液位调节系统已经改为pid自动控制,而锅炉的表面连续排污则一直采用手动控制。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采用手动控制表面连续排污,经常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排污过量。

第二种,排污量不够。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xx〕158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类处置、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的原则,结合全面实行河长制,以严格执法、综合整治、加强监管为手段,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的要求,实施“三个一工程”(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建立入河排污总量长效监管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水资源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资源〔20xx〕138号)、《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水资源〔20xx〕101号)、《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和省水利厅《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鲁水规字〔20xx〕1号)、《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鲁水规字〔20xx〕2号)等规范性文件。

20xx年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的全覆盖。通过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防治水污染,促进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一)全面摸清任务底数。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各乡镇”)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在前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横到边、纵到底、无盲区、无死角排查,确保全面摸清所有入河排污口底子。同时,要按照“一口一档”的要求,建立起准确细致的工作台帐,重点是查清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放单位和水利、环保等部门审批情况;查清排入河流位置、水功能区名称、水质要求和达标情况;查清排放规模及主要入河污染物情况。

(二)分门别类处置到位。对因历史原因存在的或不合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县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要积极论证会商,提出具体处置措施。对未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及未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一律封堵;对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审批,但未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要依法查处排污行为;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已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要责令设置单位限期整改,根据论证会商提出限期恢复原状、纳污改排、同意设置并限期治理、同意设置等意见,完善入河排污口档案资料,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

(三)一口一策精准施治。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要根据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和达标考核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施深度处理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中要分清轻重缓急,优先落实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和山东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特别是对于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要彻查源头,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封堵、分流或采用分布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确保达标后排放河体。同时,要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水质、水量情况,采取分布式污水处理设备、微型湿地和氧化塘等措施,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不断消减入河排污量,逐步实现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四)依法加强审批监管。要严格落实入河排污设置审批制度,在河流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应当取得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出具的设置同意文件。在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不达标河段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水质要达到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对偷设或私设暗管、口门等非法排污的,一经发现立即封堵,并依法立案查处。实行入河排污口立标管理,对已登记和同意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树立标志牌,标明入河排污口名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实行信息共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施行(2002年10月1日)前已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登记;施行后建立的入河排污口按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五)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要通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断健全完善入河排污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要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范入河排污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明确日常巡视检查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入河排污行为。

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是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基础,涉及面广、时限紧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县水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对乡镇的督导检查,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盯靠负责,针对排查存在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节点完成任务;县环保、住建等部门要发挥行业监管职责,与水利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全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县里将把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县水利局要牵头制定考核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特别是要会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确保全县各类河道水质达标。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八

摘要:锅炉控制系统的发展过程与其它事物一样,也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手动到自动的过程。

60年代,锅炉的控制还只是实行人工操作,锅炉的燃烧完全是凭司炉工人的经验,几乎谈不到自动控制。

到了90年代,随着微型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在工业锅炉的自动测试和控制方面的技术也日趋成熟。

利用微机代替常规仪表实现对工业锅炉的控制己越来越多地被生产厂家采用。

锅炉采用微机控制不仅可实现锅炉运行的自动调节,锅炉运行的安全性也大为提高。

同时可以大大减轻工作人员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而且可以使锅炉热效率最佳,节约燃料4%-5%。

文档为doc格式。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九

1、制订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监测单位在接受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制订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2、实施监测。

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3、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需在入河排污口排水处采集,涉及到水功能区或敏感目标以及有关审批的前置条件的,相应的应采集河道内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进行。样品经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后,监测单位应填写验收监测表。

4、提交验收监测报告。

监测单位完成验收监测时,应当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

二、监测因子。

三、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

1、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应能反映入河排污口真实排污情况,监测布点还应符合有关标准与规定。

2、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应为3—5次。

四、监测的质量保证。

1、监测单位在验收监测中所用的采样器和其他监测仪器,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

2、监测因子的分析测试,应采用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监测方法。

未列入上述标准的监测因子,其分析测试应参照有关标准中规定的监测方法或相应的等效方法。

五、评价标准。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提出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水功能区水质须符合水功能区水质评价要求。

六、监测报告的编写。

1、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污分析,入河排污口设置处的采样点位,污水排入的水功能区的采样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评价标准,监测仪器、设备的型号、名称,监测经费,实施进度,提交成果和监测人员及其他有关内容。

2、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应包括申请验收的入河排污口监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监测数据、报表(附监测原始数据),监测结果及其分析,验收监测结论,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及验收监测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十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奠定良好基础。

(一)工作范围。

全市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和近岸海域。鼓励有条件的区将工作范围延伸至其他地表水体。

(二)时间节点。

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制定并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基本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排污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排污口整治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一)排查溯源。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区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资源、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点(附件2)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动态更新工作。要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明确排放类型和来源,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建立“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明确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名录。

工作要求:本方案印发后60日内,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方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开展排查溯源工作。

(二)分类整治。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根本目的,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点(附件2)要求,“一口一策”制定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问题简单、可立行立改的排污口,可在排查或溯源阶段直接按照相关技术要点开展整治;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排污口,应做好统筹整治工作,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可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对取缔、合并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入河入海沟渠及其他排口,可以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v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海湾)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开展整治。

工作要求:20xx年底前,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实施分类整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基本完成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长效监管。建立属地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在规划引领、规范审批、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要求:20xx年底前,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一)各区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市级有关部门。

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本市排污口管理信息平台,指导开展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的监督管理。

2.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雨洪排口、农村雨洪排口和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运行、维护工作,指导验收合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配合提供市管排水设施、河流水系等有关基础资料。配合开展市管河流、湖库、排水设施相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监管。配合实施取缔、合并可能影响防洪排涝、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审批工作。

3.市农业农村委负责配合开展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排查和排口上游污染源的溯源工作,配合指导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和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整治工作。指导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提供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有关基础资料。

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水务局负责中心城区新建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并组织实施。

5.市交通运输委负责指导交通设施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6.市规划资源局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中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一)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考核。对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区、部门和人员责任。各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相关基础资料的保密责任制。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研发,开展各类遥感监测、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实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集成,为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提供保障。深入开展排污口管理基础性研究,分析排污口空间分布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识别输入输出响应关系,推动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

(三)加强公众监督。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排污口责任主体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十一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基础设施投入,城市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城市功能得到很大提高,但许多经营户占道经营,特别是大菜园广场、文化园广场、河滨步行街、镇江阁等休闲场所经营活动极不规范。不但影响环境卫生,而且影响了人们的休闲,广大市民对此有很大意见。

20xx年7月8日上午,根据县委安排,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彭秋萍在县“整脏治乱”办公室组织建设、市政、国资、工商、离退局、氵舞阳镇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达成四点共识:

一、大菜园广场的管理。由市政局牵头,建设、国资、氵舞阳、工商、离退局配合组成专项治理小组,进行专项整治。

二、文化园广场的管理。由国资局在8月1日前收回所有的出租门面,处理好善后事宜交离退局管理,禁止任何经营活动。

三、镇江阁的管理。文产办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交由氵舞阳镇管理,负责周边环境卫生,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四、河滨步行街管理。由建设局负责,包括油污、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河滨商业步行街经营户的经营,由国资局、建设局进行规范经营。

当天下午,几家部门各司其职,各行其是,组建工作组进行规范治理,目前治理效果良好,深受老百姓好评,希望常管不懈。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十二

锅炉内的水经过高温不断的蒸发,能够产生很多的水蒸气。

水蒸气的产生能够是锅炉中水分不断的减少,锅水中的盐类等物质就会在蒸发的过程中不断地渗出,在高温的作用下也不会被蒸发走,这就会导致锅中盐的浓度越来越大。

当含盐量超过一定程度后,锅水中就会产生化学变化,锅水就会产生泡沫,汽水共同沸腾,能够很大的增加空气中的蒸汽的湿度,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蒸汽中带有大量的水分,使蒸汽的品质不合格,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同时也会对于锅炉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导致锅炉被破坏。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在锅炉进行高负荷的生产以及蒸汽符合的波动过于大,使锅炉产生的变化,这是在锅炉工作是非常容易产生的问题,需要技术人员不断的进行技术的研究,通过高科技的手段把锅炉会遇到的问题都一直在萌芽之中,对于锅炉的正常的发展运行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所以,对于上述产生的原因,我们就要把锅水含盐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这样才能够保障锅炉的安全的运转。

这样也有利于锅炉连续排污自动系统能够不断地发展,不断的进行研究,进而不断的改善,已达到生产的需求,不断的满足生产。

2.2锅炉连续排污的手动控制。

当锅炉的连续排污采用人工手动控制时,在锅炉的连续排污口安装手动截止阀。

根据锅水化验员定期抽取锅水水样检测结果来开大或关小排污阀。

实际我们锅炉排污阀为微开状态来保持锅水浓度。

当负荷大时,锅水浓度很快上升,手动控制不适合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负荷小时,会造成超量排放锅水,增加锅炉运行成本,造成能源浪费。

结语。

锅炉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会排出很多的污染物。

现在锅炉连续排污的技术已经不断的进行研究,并且不断的进行完善锅炉连续排污的自动系统,这种控制方法能够在锅炉运行时不断的连续的进行检测过炉内的溶解固形物的浓度,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就会进行调控,是锅炉能够正常的运行。

同时,自动系统还能够自动的进行温度的调控,自动的对不足电导率的温度进行补偿,让电导率能够达到一个合适的温度,能够正常的运转。

参考文献。

[1]陈学俊,陈听宽.锅炉原理[m].北京: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1.

[2]张子栋.锅炉自动调节[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1994.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十三

排污污染是环境问题中的一个严重难题,它不仅对大气、水质和土壤造成了污染,也严重影响了人类的健康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有效治理排污污染,我参与了一项地方议会的项目,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和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治理排污污染的心得和体会,接下来我将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规划和监管。

治理排污污染的第一步是制定有效的规划和监管政策。地方议会通过制定严格的法规和标准,明确了企业和个人在排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建立了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对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监管的严格程度和力度让企业明确了环保治理的重要性,从而促使其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

第三段:加强技术创新和推广。

治理排污污染必须依靠技术手段。地方议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通过引进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使排放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政府还积极开展技术推广,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技术创新和推广的同时,还鼓励企业开展科学研究,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环保技术的发展。

第四段:加强监测和评估。

为了确保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地方议会建立了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于重点企业和行业,通过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排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而对于一般企业和个人,定期进行抽查和检测,对其排污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还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对环境质量和治理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并公开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段:加强宣传和教育。

治理排污污染不仅依靠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还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地方议会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企业和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意识,增强环保的社会共识。在学校和社区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污染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还通过举办环保节日和志愿者活动,增强公众参与环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结:

治理排污污染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在我参与的地方议会项目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治理排污污染的重要性和相关工作中的困难。规划和监管、技术创新和推广、监测和评估以及宣传和教育是治理排污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只有通过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够实现排污污染的有效治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十四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各有关县(市)按照前期监测溯源分类,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咸宁市长江入河排污口329个(详见附件)。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拆除且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排污口,要制定序时推进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需及时拆除或者封堵。拟取缔长江入河排污口34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4个,城镇雨洪排口2个,工业排污口1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4个,农业农村排污口6个,其他排口2个。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污水,确保达标排放。对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拟清理合并长江入河排污口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20个,工业排污口8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个。

(三)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拟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2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6个,城镇雨洪排口15个,港口码头排污口8个,工业排污口30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5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107个,其他排口1个。

(四)待核定非排口。待核定非排口37个。其中,户用散排口(单元)1个、小区域路面排水设施口(单元)2个、过水设施口19个、取水设施(只进不出)14个、重复排口1个。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部门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督办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多措并举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稳扎稳打,对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或者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审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多方共赢;坚持严格质量、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人员,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有关县(市)要加大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监督意识。各排污单位要通过树立标志牌、做好媒体宣传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整治进展情况。

排污治理申请书汇总篇十五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经过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漏补缺,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州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中尚未整治到位的573个排污口,各有关县市和部门按照前期监测分类、已经明确的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持续推进整治。通过实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质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由州生态环境局另行下发,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取缔4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1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2个。

(二)工程整治7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74个,工业排污口1个,其他排口1个。

(三)长效监管49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214个,港口码头排污口5个,工业排污口3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65个,其他排口11个,待核定非排口94个。

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拆除且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排污口,制定序时推进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时拆除或封堵。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工业企业尽量布局在工业园区,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原则上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确有必要设置两个及以上排污口的,报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三)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多个排污单位确需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并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有关县市政府是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

(二)多措并举整治。一是标本兼治、稳扎稳打,对涉及群众日常生活或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审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等行为;二是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多方共赢;三是严格质量、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三)明确部门分工。州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督办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整治工作;州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县市对口部门比照履行本辖区各自职责。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积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员、资金等方面投入,将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强化信息公开。州、县两级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并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各有关县市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各排污单位应通过标志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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