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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 单位生鲜配送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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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 单位生鲜配送方案(6篇)
2023-01-13 18:27:26    小编:ZTFB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一

这尊宏伟庄严的大佛是中国佛教界近百年来最大的一件盛事。同时也将成为太湖明珠--无锡的标志之一,对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佛经有云:凡新佛像落成,必得经过开光,其神圣意义方始具备。灵山大佛开光盛典由当今世界三大教派高僧大德共同主持。现场由万盆鲜花,千米黄绢妆点。五百米朝圣之路遍插佛旗,二百一十八级登云道满植金菊,千棵乔木黄布裹身,万羽信鸽绕佛飞翔。

梵音袅袅,鼓乐交鸣,再现佛佗住世之景;信众云集,焚香顶礼,尽显我佛归心之德。开光当日,从凌晨四时起,各地信众络绎而来,自市区至马山,车流绵延二十余公里,持续近四个小时。是日,瑞霭低垂,随着轻风在大佛周围缓缓舞动,随着大法师曼妙的经声,祥云飘升,雾霭尽散,佛祖慈颜显现:双眉半弯,似笑未才智;慈目微闭,欲语先闻。数万信众虔诚礼拜,默许心愿,法喜盈会,尽显吉祥。现在,大佛开光现场均原样保留,开光录相不久将循环播放,以使更多未能亲临开光现场的参拜者得以领略开光盛况,共结法缘、同沾法喜!

大佛采用锡青铜材料铸造,除因青铜件持久永恒外,更重要的是青铜艺术是源于石器时代的古典艺术精粹,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极为灿烂的一部分.青铜艺术的古朴素雅和优美细致,在世界上享有崇高地位。大佛的铸造是一项大规模、高难度的工程,筹建委决定由南京晨光集团承建此项工程。南京晨光集团有令人信赖的技术,并曾在建造香港天坛大佛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佛的建筑结构设计由设计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而名闻海内外的华东建筑设计院承担。大佛艺术造型由南京艺术家吴显林负责雕塑设计。

灵山大佛的主要数据资料如下:1、灵山大佛通高88米,佛体79米,莲花瓣9米。2、灵山大佛佛体(不含莲花瓣)由1560块6-8毫米厚的铜壁板构成,焊缝长达30余公里。3、灵山大佛铸铜约700吨,铜板面积达九千多平方米,约一个半足球场大小。4、由于高科技的运用,灵山大佛能抵御14级台风和8级地震的侵袭。

灵山大佛的塑造,依据佛经如来三十二形相的记载完成。大佛慈颜微笑,广视众生,右手"施无畏印"代表除却痛苦,左手"与愿印"代表给予快乐,均为祝福之相,整个佛像形态庄严圆满,安详凝重而细致,显现佛陀慈悲的法相。

灵山胜境距无锡市区17公里,有旅游专线公路相通,位于沪宁高速公路与京沪大动脉之上,交通十分便利。近来开通的高速游艇将灵山胜境与鼋头渚、三国城、水浒城等新老景点在15分钟内联成一体,并有游船与苏州、湖州、杭州相通,环太湖一带从此形成更加紧凑的旅游板块。另外,大佛正面对太湖;左边青龙山;右边白虎山;后面对灵山,占吉位。

如何写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二

锡惠公园西边惠山脚下的名胜区是游客主要游览的景区,包含寄畅园、惠山寺、天下第二泉等著名景点。名胜区东边是映山湖,再东边是锡山,相传周秦时盛产锡矿,到了汉代锡被挖光了——无锡了,无锡的城名正来源于此。

10元钱的休闲区观光票指的是锡山区域,不含名胜区。若只去公园爬爬锡山不去名胜区的话,买10元钱的门票就行了。70元的全票既可以游览名胜区,也可以游览10元观光票所包含的区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了10元门票,又突然想去名胜区,得再补张70元的全票。所以游玩之前,最好先想清楚自己要玩哪些地方。

锡惠公园共有五个大门。古华山门和秀璋门在公园北边,临着惠山古镇,两门相距挺近,秀璋门离映山湖更近些,去名胜区的话从古华山门进。锡山西大门(青山西门)、锡山中门、锡山东门(大桥东门)在公园的南边,去锡山从这三扇门进都可。其中西门进去有锡惠索道,注意索道是去隔壁惠山的,去锡山顶无索道,锡山也不高,才75米,爬爬很快就到顶。索道单程20元,往返35元,与公园联票90元(包含全票70元的游玩景点),运营时间8:00-16:30。另外,游乐园也在西门那边,带小孩要去游乐园玩的游客也可从西门进。

古华山门进去就是建于明嘉靖初年的寄畅园,保存完好,是无锡最著名的江南园林。巧妙地借景“二泉”(惠山泉)、惠山、锡山,引“二泉”水入园作水景,又可见到远处锡山上的龙光塔倒影在园内池塘的景象。园内还有清朝康熙、乾隆二帝御书的石匾额。

往南走,到始建于南北朝的惠山寺。寺中粱朝的龙眼泉、唐宋石经幢、唐代听松石床、宋代金莲桥、明洪武银杏、清御碑等都是真正的古迹。中国人耳熟能详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唐朝诗人李绅的《悯农》即写于此处。

再往南,便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二泉。唐朝《茶经》作者陆羽给天下泡茶的泉水排名,认为惠山泉的品质第二。这里共有上、中、下三池,到了夜晚,月亮倒映在池中,在这孕育出了瞎子阿炳的二胡名曲《二泉映月》。第二泉旁边有茶庄,一定要喝一杯第二泉泡的茶,再听听茶庄播放的《二泉映月》,十分惬意。

此外,名胜区还有二泉书院、华孝子祠等景点。全部游完后,还想去锡山,就往东走,过映山湖,然后爬台阶上锡山顶。山顶有建于明代的龙光塔,是无锡的地标之一,塔不能上,只能外面看看。最后下山到锡山中门入口的九龙壁看一看,虽然是新建的,但五颜六色的彩陶制成的浮雕,琉璃瓦顶,还挺漂亮的。锡山南边,西门入口处的游乐园则有碰碰车、迷你穿梭、摇头飞椅等游乐设施,需另外付费。

每年的春天,一般在4月份,这里会举办惠山民俗文化庙会。因为每年的农历三月二十八是惠山东岳大帝黄飞虎的生日,无锡城中有八座寺庙的“老爷”要到惠山来庆祝生日。届时能看到穿着古装的巡游队伍抬着“老爷”,穿过惠山古镇、锡惠公园,十分热闹。4月又是杜鹃开放的时候,锡惠公园有杜鹃展;到了秋天,还会有菊花展。

公园秀嶂门进门左侧,有一家土特产商店,出售的特色美食惠山油酥饼比较正宗。秀嶂门门口的一亩三分田吃苏式面很赞,红汤里加入芝麻,香喷喷的。惠山古镇上也有些餐馆,可尝尝无锡特色美食,无锡小笼、无锡排骨等。无锡菜的口味偏甜,可能外地游客会吃不惯。惠山古镇可与锡惠公园一并游览,有许多祠堂,还有中国泥人博物馆。在镇上的小商铺里买点无锡泥人自己留作纪念或送人,都是极好的。

如何写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三

灵山大佛高88米,连同三层石头基座在内通高101.5米。比“佛是一座山,山是一尊佛”的四川乐山大佛还高出17米,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青铜佛像。这一神州大佛坐落于太湖之滨,左挽青龙(山),右牵白虎(山),背靠小灵山,北踏青峰,南面太湖,地理环境十分优越。

灵山大佛佛体由1560块铸造铜壁板拼装焊接而成的。如果加上莲花座的440块,就刚好20__块。其中最大的有20多平方米,其他每块铜壁板的展开面积平均4——6平方米,全部铜板展开面积可到达9000多平方米,约有一个半足球场大小。总共耗用铜725吨,焊接它们的焊缝总长度达35公里。并且还要将它们都打磨光,让大家看不出焊接的痕迹来。壁厚为6-8毫米。再来看一下大佛的莲花座,共有四层莲花瓣组成,每层22瓣,共88瓣。凡捐资满人民币100万元的,可在一片莲花瓣上刻上自己的名字,千古流芳。

有一点是值得介绍的:那就是大佛的“眼睛”。

请你们不妨注意一下,不论你走近走远,或左或右,大佛的“眼神”似乎始终在跟随着你,关注着你。当你愈靠近大佛时,大佛的“眼睛”似乎也是逐渐睁开、睁大……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眼睛”真的会“动”的不成?其实并不奇怪,那里绝没有任何“神奇”的色彩,是利用视觉差产生的效果。靠的就是艺术魅力,或者说是雕塑家的艺术功力。

我们整个大佛建造运用高科技拼装焊接而成,并且采用了完整的抗风、防震、耐腐蚀、避雷等措施。灵山大佛是分块铸造,然后再在现场将它们一块块地拼装,焊接在一齐,使它到达“天衣无缝”的程度。

大家想一想,那里面包含着多少技术资料和多大的工作量呀?!尽管如此,但比起古代造铜佛的方法来说,那又不明白要省多少事了!

日本奈良有一尊古代的铜佛,叫做“奈良大佛”,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日本人称之为“国宝”,其实只有十几米(14.8)高,当时铸造它的时候,竟动用了260万人,为当时日本全国人口的一半。我们建造灵山大佛,最多亦但是涉及到几百人,而且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造成了。这靠的是现代科技手段,甚至还动用了航天技术。在那里还能够找到许许多多个“为什么?”。因此,参观灵山大佛,不仅仅能够获得视觉上的震撼,更能增长可不少科学知识。由于时间限制,我在那里只能谈两个“为什么?”

第一个“为什么”是:安装好的大佛,为什么是“两脚离地”的?

这是因为灵山大佛的总体设计方案采用的就是“整体悬挂”方案。佛体铜壁板经过拼装焊接成整体以后,是透过副支架、主钢架直接悬挂在像楼房一样的钢筋混凝土主骨架上的。副支架总共有四、五千根,平均每块铜壁板有2——3根。整个佛像相当于有四、五千只手从里面加以托着和拉着。这样,铜壁板能够铸得尽可能的薄,节省铜料,经济合理。因此,做到最下面一层铜壁板是离地的。

第二个“为什么”是:大佛头上没有看到避雷针,它能防雷吗?为什么?

大佛头顶上如果装上一根避雷针,像一根小辫子那样翘在那里,当然不好看!其实,大佛头上不是没有避雷针,而且有很多,所不同的是避雷针不是“尖”的,而是“球形”的,那就有298个发髻。人们都明白避雷针务必是尖头的,但是,在英国及其殖民地范围内的避雷针都是“钝”头的。尖头避雷针只能使自身免遭雷击,却保护不了邻近地区也免遭雷击。钝头避雷针的状况就完全不同,它自身虽然遭到雷击,但因为接地良好而不受到损害,但却能以它为顶点,有效地展开一顶锥形保护伞,使伞下的物体免遭落雷的伤害。钝头避雷针更有利于构成闪电的通道。这样,螺形发髻的顶端,岂不正好适宜?!

正由于灵山大佛的建造,包含了这许多科技资料。因此我们能够自豪地说:灵山大佛的建成,是我国国泰民安、国力昌盛的象征。如果不是国泰民安,谁还有心思集中精力造大佛呢?如果没有先进的科技和强盛的国力,怎样可能建成象灵山大佛这样的大铜佛来呢?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把大佛建在那里呢?

在没有建灵山大佛之前,中国已经有四尊大佛,分别是北方的山西大同云冈大佛、中原的洛阳龙门大佛、西方的四川乐山大佛和南方的香港天坛大佛,惟独东方还没有大佛。

1994年无锡市及马山区各界人士决定修复祥符禅寺,申请在寺后山坡新建一尊高达88米的灵山大佛。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对新建灵山大佛十分重视,亲自前来考察,并提出“五方五佛”的理论。他认为那里位于华东经济发达地区,加上那里地理条件优越,坐北朝南,应对三万六千倾的太湖,建灵山大佛将改变东方无大佛的历史,完善“五方五佛”格局。灵山大佛开光前后,赵朴初又多次莅临。“五方五佛”无论从宗教、文化、艺术、科技或旅游的角度看,都具有深远的好处和重要的价值。从这个好处看,灵山大佛不仅仅属于无锡,而就应是属于华东,属于全中国。十八、佛教文化博物馆、随喜堂、万佛殿、灵山大佛基座上下三层,集聚着佛教文化的所有精髓。走进底层基座的佛教文化博物馆,顺“清凉世界”拾级而上,便可看到佛博馆“镇馆之宝”——汉代金丝楠木雕刻的北京万寿山五百罗汉堂。另有展示佛教文化、佛教艺术的佛教三大教派、三大石窟、四大名山、五方五佛,之后可乘电梯上莲花宝座,参与“平安抱佛脚”活动,抱抱佛脚,一生平安。

抱过佛脚,从楼梯下到中层随喜堂,堂内可博览佛教法器,欣赏佛教诗画,聆听佛教经典,还可参加祈愿贴金、佛光普照等特色佛教文化活动。上层万佛殿内,供奉有近万尊灵山大佛的真身小佛像,万佛朝宗,气势恢弘。灵山胜境,山灵人灵;灵山大佛,佛大山灵!愿灵山大佛给大家带来灵气、福气、运气!欢迎大家再来灵山!

如何写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四

加盟合同书

甲方:     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总部                 甲方:加盟者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日期:20__年6月1日             日期:20__年6月1日

如何写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五

各位游客:我们现在将去游览的景点是蠡园。蠡园距无锡市区10公里,位于前湖北岸的青祁村,是一处以“堆造假山、巧借真水”而闻名的江南水乡园林。

【蠡园简史:得名由来—创建历史—景区分布】

蠡园因蠡湖而得名,蠡湖原名“五里湖”,是太湖东北岸的一个内湖,湖面9.5平方公里。相传20__多年前,越国大夫范合助越王灭亡吴国后,功成名就,携西施隐居于此。后人把范蠡、西施当年泛舟的五里湖叫做“蠡湖”,蠡园也因此而得名。

蠡园的建设,最早是在民国初年,当时的青祁村人虞循真在蠡湖岸边种植了柳树、菱藕,然后筑堤围坎,建造茅亭,形成了“梅埠香雪”、“南堤春晓”、“曲渊观鱼”等“青祁八景”,并设立“山明水秀之区”牌额以示游人,从而奠定了蠡园风景开发的基础。1927年,又一位青祁村人王禹卿,在上海经营面粉生意致富后,回到乡里,在“青祁八景”的基础上辟地30亩,凿池引水,叠石为峰,历时三年建成蠡园。1930年,台园的另一位建造者陈梅芳在蠡园旁建造了另一个园林,据范蠡在此与乡亲们一起养鱼的传闻,取名“渔庄”,并声称要胜过蠡园,因名“赛蠡园”。1936年,王禹卿的儿子王亢元,又分别营建了湖心亭、凝春塔等建筑。解放后,1952年无锡市政府经全面整修,在台园与渔庄之间,建筑了一条千步长廊,从而将两国连成一体,统称“蠡园”。1978年又在长廊之东拓建新园,形成了如今的规模。

台园现占地123亩,其中水面占40%以上,全园分为四个景区:东部有百花山房、月波平眺、南堤春晓和四季亭;西部有千步长廊、湖心亭、凝春塔;中部有假山群、莲防;新辟的有春秋阁等名胜景观。

【蠡园大门—百花山房】各位游客:我们现在来到了蠡园大门,这是由原渔庄大门改建而成的。进门是90平方米的敞厅,右侧墙上刻有蠡园风景图。向前过暗廊、月洞门,穿过假山屏障,只见右边堆砌着湖石、假山,这就是著名的百花山房。它建于1934年,外观为落地长窗,配以各种花纹雕刻。厅里陈设古式家具,房后种植芭蕉、棕榈。百花山房回廊中的墙上装饰着彩绘壁画,它以西施故事为线索,形象地展现了西施~生的主要经历。西施是我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浙江诸暨人。在吴越争战中,越国谋臣范合帮助越王勾践设“美人计”,将西施献给吴王夫差,从而使夫差沉迷酒色,最终亡国。

由回廊向前,二层楼建筑是“濯锦楼”。

【假山群—莲舫—洗耳泉—桂林天香】

我来当导游,假山石阵是台园景区的主要特征。1930年陈梅芳建渔庄时,用太湖石堆砌假山群,由浙江东阳人蒋字元设计建造。来到假山群,只觉峰回路转,曲折盘旋,置身其中,如入迷宫。假山群的建造丰富了园林内容,增加了山林野趣,又分隔了景区空间。这些假山都以“云”字题名,有云窝、云脚、穿云、朵云、盘云、归云、留云等。假山最高处是“归云洞”,高12米。在此可以眺望全园景色。我们到此,是否有一种“身在此山中,不知云深处”的感觉呢!假山虽小,却风景独特。在假山群旁,还配置着小亭、池塘、小溪、曲桥、石笋,并且种植了各种名贵花木,大有会稽兰亭之风光。

如何写无锡餐饮生鲜配送方案范文范本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根据《无锡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

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_____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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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__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备注:?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______________?[身份证明]: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

[商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商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__________?[居住][注册]: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栏

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座落于____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_______室(部分)公有住房的受让人为___________;该公有住房系统受让取得。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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