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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 山林承包合同协议(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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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 山林承包合同协议(7篇)
2023-01-13 18:27:4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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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推荐)一

承包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_______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具体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决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的具体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须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善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第二条承包面积

要根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1、 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轮伐期(五年)。

4、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内,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 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处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款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月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三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性交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同时甲方必须提供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经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如发现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所有,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所有,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使用期和使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条 转包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决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须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经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所有。

第十条 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如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及村民的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聘用甲方及当地的劳动力,为增加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二)为了便于乙方开展生产经营和生产资料及产品的运输,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开路,补偿参照当地土地的价格执行。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坟,应维持原有祖坟占用地。

(四)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将在该地块上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种植的头两年内,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遭受到人畜的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侵害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补种等妥善处理。

(五)承包经营期间,当乙方种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时,甲言应当无偿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砍伐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为复印件)包括:山林权属证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红线图(附件二);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三)。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戏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该地块之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前款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主动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币种。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理证件及林木他项权登记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推荐)二

甲方:

组长:身份证号:

副组长: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12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2023年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推荐)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贰拾年,即从20_年3月1日到20_ 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_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推荐)四

甲方:

乙方:

为引进资金,发展林业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本村所属的荒山、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村所属山林,具体四界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总面积为 亩(附地形图)

2、与林地生产经营配套生产生活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从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

3、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5、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经营土地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自定林业经营活动。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臵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臵。

6、乙方拥有优先取水权。

7、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需要进行改造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可以由亲属继承和向其他人转

7、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秀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经营期满,甲方双方共同对林业进行估价,40%归甲方,60%归乙方。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红安县公正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推荐)五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______村__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存档___份,公证机关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推荐)六

甲方(出租方):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广东省____________。 承租经营面积和经营方式:承租经营面积共约 万亩,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二、 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__年 月 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合营。 计 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 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三、 甲方和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乙方:

1、 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3、 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山林双方承包协议书(推荐)七

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年10月10日起,至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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