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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上样协议书 样品摆放协议(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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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上样协议书 样品摆放协议(5篇)
2023-01-13 20:43:16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展厅上样协议书一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随着装饰行业的规范发展,为了双方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成长,建立高效稳固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深度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展厅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使用甲方_____号展厅,平面面积_____,立面面积_____。乙方每月需向甲方缴纳综合管理费_____元,卫生清洁费_____元,展位租金将根据每月的销售产值进行结算(产值计算周期为每月____日至下月____日)。租金收取细则如下:

(1)月销售产值_____元,免收租金。

(2)_____元≦月销售产值_____元,租金为_____元。

(3)_____元≦月销售产值_____元,租金为_____元。

(4)月销售产值≧_____元,租金为_____元。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二条:乙方使用甲方展厅面积由甲方根据展厅的整体布局进行合理分配,如有不完善的地方,由乙方做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同意后,进行调整。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展柜制作,或由乙方提出展柜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方可制作。乙方展柜高度不得大于______米(特殊情况需报由甲方批准)。

第三条:乙方提供展品需达到国家相关检测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和环保标准要求,并经双方共同商议确认。但有关环保论证和质量论证依据产品说明,乙方无检测权,只保证使用原厂合格产品,如发生环保真实性方面的问题,乙方将负责甲方投诉或起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着求实、创新的原则,乙方需对提供展品进行定期的更新,并作好对更新产品的介绍宣传工作(主要针对甲方销售人员)。如和约期满或甲方违约行为,乙方可单方面要求撤回展品。

第五条:乙方需协同甲方作好对甲方展厅导购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甲方导购人员需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诋毁乙方的产品及厂家声誉,更不得有影响乙方正常销售的行为。若有价格方面的疑议需尽快与乙方联系。如遇价格调整,乙方需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收到乙方传真或书面通知时刻为准。如有价格纠纷,以甲方当日执行价格为准。

第六条: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展品进行保养和维护。如有人为因素的损坏由甲方进行修理或赔偿。

第七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主材代购单24小时内,按时按量将甲方代购主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通管制、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向后顺延或另行约定(情况应由乙方负责人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八条:乙方产品如出现重大环保问题和质量问题投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并处以乙方_____元罚金。另乙方需抵押全部销售金额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自交纳之日起________年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全额返还。

第九条:甲方乙方需共同制定甲方展厅销售价(含税价格),乙方需保证其市场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的展厅销售价(工程销售除外)。甲方将推出展厅价格形象活动(见附表一),如合约期间甲方客户在乙方或其他销售商处购买产品价格低于甲方的展厅标价,甲方对乙方处以甲方客户购买差价_______倍的罚款,并可考虑是否与乙方终止合约。

第十条: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由甲乙方共同协调处理。协调不成,按照甲方与客户就发生问题协调达成的共同处理意见来执行。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经签字立即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和约期满甲方依据合作过程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展厅上样协议书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展厅的位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展厅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218号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bf0102#.0106#0108#展厅,海伦国际软转集采中心。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4月,自20xx年04月10日起至20xx年04月09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场地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20xx年04月10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1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gia设计事务所正常办公及接待客户。

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3000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间乙方如须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乙方退场后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1000元/月,支付方式为每月10号。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第四条 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 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或转租展厅,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乙方在展厅内活动的全面自由,并确保对展厅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5、乙方保证在软装方面独家推荐,保证不与其他同品类商家合作。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4)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加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精选展厅上样协议书三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展览馆占地面积约190平方米,展馆里有三层展厅,展览总面积约400平方米,展览馆由教务办公室负责管理。

1、自觉遵守展览馆管理规定,维护展览秩序,爱护馆内设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舒适温馨的展厅环境。

2、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或使用明火。

1。请不要擅自移动展厅内的设施设备和物品,不得擅自接水接电。

2 。展位特装请不要在展厅内施行,请不要在展馆内进行锯,刨,钻,焊,油漆等作业。

3、请爱护他人物品,不要越界使用他人的空间。

4、控制好声音分贝,不要大声喧哗。

5、展品运输、安置、展品操作等应考虑展厅的`地面负重能力。

6、参展者的宣传活动只可在各自展位内进行,不得在其展位以外的公众地方做一切宣传手段。

1、未经允许,所有鸟类,爬虫类,鱼类或其他禽兽类不得进入展馆。除非其使用与展览活动有关,请先得到批准。

2、危险物:包括(但是不限于)武器、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易爆物、剧毒品、放射物或者其它危险物品。

3、违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物品。

1、展馆开馆至闭馆时间内(包括布展、开展和撤展期),请参展单位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防物品丢失或损坏。

2、展览期间的物品不得自行出入展馆,如需撤离须有教务办公室盖章(或签字)的放行条方可撤离。

3、撤展展品请在管理方要求的时间内全部撤出展馆,展位内所有自行张贴、悬挂物由参展单位负责拆除并清理干净。

1、申请单位:包括班级结课展览、艺术采风展览、毕业设计展、工作室成果展、社团成果展、个人作品展等。

2、申请展览单位或个人务必提前15天至30天到教务办公室负责老师处申请,填写《展览馆申请表》、填清楚展览名称、展览单位、申请展览时间的期限(包括布展时间)、布展详细工作(递交展板布置的平面图,设备用电的方案)等信息,经学科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批准后生效。

3、展览所使用的一切用具、如有其它需求(咨询、拆改展位家具租赁、展具租赁、照明灯具安装、电源安装以及配件、办公用品、影象播放工具等)请在申请时提交详细清单,教务办公室按照学院实际情况酌情安排解决。

精选展厅上样协议书四

为规范展馆的使用、管理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与展馆相关人员

8:30—18:00

1、自觉遵守展览馆管理规定,维护展览秩序,爱护馆内展品设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舒适温馨的展厅环境。

2、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或使用明火。

3、请不要擅自移动展馆内的展品和设施设备。

4、请爱护公共卫生,不要随处乱丢垃圾。

5、请爱护公共绿地,不要随意踩踏和采掘花草。

6、展馆内不要大声喧哗。

7、 展馆开馆至闭馆时间内,请参观人员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防物品丢失或损坏。

8、物品禁入

(1)未经允许,所有鸟类,爬虫类,鱼类或其他禽兽类不得进入展馆。除非其使用与展览活动有关,请先得到批准。

(2)危险物:包括(但是不限于)武器、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易爆物、剧毒品、放射物或者其它危险物品。

(3)违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物品。

1、展厅由展品部对其进行专人管理,钥匙由展品部专人管理,其他部门需用到展品部登记并取用。

2、卫生由保洁员负责。

3、水电由工程部电工进行维护、维修。

4、展品部对所有展品进行归档,并登记造册。

5、饮用水/饮料由办公室申购,并置放于仓库内;由办公室专人进行管控,并在《饮品领用/箱存登记表》上进行出入箱登记。

6、展品的上架、维护由展品部负责。展品专管人员定期清理展品,调整展品摆放位置,并根据展馆需要及时增补展品,确保展品多样化。

7、客人由导游组导游陪同参观并由导游填写好《展厅客人参观记录表》,并向客人提供相关讲解服务。

8、展厅专管人员需在每天上班时开启展馆门窗,保证内部空气流通。下班前关闭展馆门窗及水电、排风系统,保证用电安全。

1、展厅由展品部负责管理并申报维修事宜。

2、如因水电问题,将所存在的问题报基建部,由基建部派人对其进行维修。

3、如因展品方面存在问题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对其进行处理。

1、环境卫生由保洁员负责,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全面清洁。

2、展厅里的花草,由展品部专管人员按期浇水施肥。

3、展厅禁止吸烟。

1、公司部门使用展厅,由使用人员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批准方能使用。

2、申请人员到展厅管理人员处登记后进入展厅使用。

3、其他部门借用展厅,必须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再到展厅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

4、客户参观未经允许,不得拍照或摄像。

5、进入展厅人员请珍惜保洁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

6、展品专供展厅使用,禁止将展品带出展厅。

7、禁止触摸展品。

8、展厅设备由展品专人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和改变其设置。

9、客人由公司人员陪同参观,接待部门需提前知会办公室,及时准备接待所需资料及用品,并确定展厅讲解人员。

10、如进入展厅参观的客户以外籍人士为主,接待人员必须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并根据需要确定展厅讲解人员。

11、如遇特殊客户,需准备水果、礼品等接待用品时,需请示上级领导,经同意后知会相关部门准备。

12、使用完后展厅管理人员关好门窗,和所有电源及洗手间的水阀以及茶具的清洁、归位。八、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精选展厅上样协议书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展厅的租赁,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厦门市 区 路 号第 层第 号展厅(以下简称“该场地”,详见平面图),该展厅建筑面积为 ㎡。乙方对上述展厅已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展厅作 展览 使用,用于乙方举办 的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使用时限

乙方使用租赁区域的时限为每日 时至 时。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使用该展厅;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限之外使用该展厅的,应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第四条 租金支付

1、租金按小时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2、租金支付:

预 付 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余 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余款 元。

3、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在收到足额保证金后开具收款收据。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用于抵偿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期满后,双方共同查验场地和设施设备,若场地和设施设备无缺损且乙方无违约,则甲方在10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该场地和设施设备有缺损或乙方

4、支付方式:

乙方应将租金、电费和其他应付费用汇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务: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务:

(1)提供展厅和公共区域的原建筑照明。

(2)提供展厅内走道和公共区域内的清洁服务。

(3)在入口处提供票证检验服务。

(4)提供展会期限内的馆内空调服务。甲方空调服务时间为8:00-18:00。如乙方需在甲方正常空调服务时间之外使用空调,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5)提供展馆的保险。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双方应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六条 设施的使用:

1、甲方应在签约前向乙方如实说明与该展厅有关的场地情况,并向乙方提供该展厅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资料。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展会情况,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判断场地是否满足会展需求。甲方未如实提供场地、设施的有关情况而造成乙方办展活动无法顺利进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未如实说明展品情况,造成场地设施无法满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造成甲方场地设施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自费进行展台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等工作。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应妨碍甲方其他展厅或场地内的展览或活动。

3、乙方应遵守国家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除原展厅的照明用电外,其余用电乙方应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电费计费标准以 元/度为准。如对水、电的供应有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进场前 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乙方如需在展厅内租用甲方电话、家具等设备的,应提前日与甲方办理租用手续。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将所有租赁物品按原状归还甲方。

5、乙方不得对甲方在展厅和公共区域的形象、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进行任何形

6、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应共同保持展厅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

7、如无甲方书面特别许可,下列物品禁止进入甲方展厅:

(1)危险物,包括但不限于武器、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放射物或其他危险物品。

(2)未经海关同意的进口物品。

(3)任何影响甲方正常运作或被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8、租赁期限开始的第一天,甲、乙双方应对展厅和相关设施进行联合检查并就展厅的状况签署确认书,并以此作为乙方撤租时接受甲方检验的依据。乙方应对租赁期限内因其举办的会展活动所造成的展厅和公共区域设施折本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若甲方采用门禁系统管理各种人流出入展馆的,乙方租用甲方展厅即表明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门禁系统以及和门禁系统相关的各种票证。具体使用方法及费用支付等内容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展台搭建、设备安装和会展物品运输:

1、乙方所有展台搭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及环保的规定,并于租赁期限开始 日之前与甲方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乙方应按照甲方《装修指南》的要求进行设计、搭建、装修或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承包商应在正式施工开始 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施工图纸,并报有关部门审查,获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工作人员应持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放的施工证方可在展厅内进行施工工作。

2、为确保会展活动的安全进行,乙方及其参展公司选择施工单位应征询甲方意见。因施工单位的行为给甲方场地设备设施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关于在展厅展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对参观者的管理和紧急时间的处理:

乙方确认签约时已得到甲方《租户手册》并同意遵守甲方有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参观者的管理以及协助甲方处理紧急情况的规定。乙方确认将向甲方提供在紧急情况下所必要的协助并听从甲方授权人员的指挥。

第九条 保险:

乙方有责任投保展馆租赁期限的公众责任险和工伤事故险等险种。乙方会展活动中,包

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期至少要至本协议终止之日,并向甲方提供保单的合法复印件。乙方在经营和展览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违反有关约定的行为予以制止。

2、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3、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4、甲方应对场地进行物业管理,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和展厅)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展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甲方场地,自觉遵守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甲方租金、服务费、电费和其他应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的 %作为滞纳金;

3、乙方有责任维护展厅和公共区域的整洁。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时把自己及参展商的所有物品(展台、展架、遗弃物以及垃圾)移出展厅区域。有关物品未能按时移出的,甲方将视为遗弃物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对上述物品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安装设备、摆放展品、设置宣传广告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乙方举办的为国际展览会的,应根据国家及厦门市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于展览会开幕前 个工作日内,将 报送甲方,由甲方转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展厅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促销活动。展览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和参展商不得从事商品销售及其他与会展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

7、乙方保证自己和自己的客户不会对甲方或甲方场所进行的其他展览会或活动有任何攻击、损害或干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8、乙方负责对自己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其展品或其他物品,将不占用或堆放在非该展厅区域(包括室外场地),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公共区域搭建展台、宣传广告等设施,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需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保证其参展商在会展期间不将展台私自出租、出售;会展活动结束后不将所搭建展台出售。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予以取缔并拆除,所需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当要求起参展商在会展活动过程中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违规销售等行为。

12、乙方会展活动筹办过程中的宣传和展出实际内容及标识必须与本协议内所注明的会展活动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究有关责任。

13、乙方如为宣传会展活动而需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展厅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免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三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继续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超过上述违约金,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超出部分损失: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服务费或其它应付费用超过15天;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展厅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或擅自变更展厅用途的;

(3)乙方在租赁期内对该展厅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者对该展厅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其所有权的行为的;

(4)乙方在该展厅内进行的经营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或因乙方的经营活动导致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被投诉而产生行政处罚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以转租、分租、转借、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的等形式将所承租的展厅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使用的。

(6)乙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甲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不遵守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规

(8)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其他租户(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展厅的承租方)的经营活动遭受损害或中断七天以上的。

(9)出现其他归因于乙方,法律法规允许甲方解除合同之情形的。

3、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不符之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出租方和承租方任何一方对于协议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对下列事项双方互不负责:

1、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而影响本合同执行。

2、由于地震、火灾(来自外部)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2、《租户手册》和《装修指南》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附件形式补充。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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