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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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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大全8篇)
2023-11-18 08:36:46    小编:ZTFB

总结是对工作和学习的一种自我监督和评估,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不足,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改进。写总结时,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观察力和思考力,深入挖掘问题的本质。总结范文可以让我们了解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总结方式和要点。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杨浦区关于专项治理违规收受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通知》(杨纪【2011】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杨卫纪信【201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认真全面的自查,已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先将我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加强学习、坚持标本兼治。

我所接到通知后,分别组织了党员干部和全所员工干部进行了学习,并把惩治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为此我所党支部从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入手,努力提高全所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法纪法规意识,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二、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党政齐抓共管。

我所根据上级纪委关于刹住收受礼金购物卡歪风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和廉政建设状况,已经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了党支部目标管理重要工作内容,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兼职纪检员、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每半年听取一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及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廉政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三、自查自纠、落实措施、工作齐头并进。

1、专门制作了《杨浦区牙病防治所专项治理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工作自查自纠表》,下发至中层以上干部,人、财、物重点岗位等相关人员,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个人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行政相对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行为的,要求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上交单位。经查中层以上干部,人、财、物重点岗位等相关人员,没有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行为。

2、抓住医德医风建设这个关键。在全体医务人员中大张旗鼓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在医疗工作中严把医德关,多次强调医务人员禁止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礼金、礼券购物卡。经查,没有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行为。

购中违反规定程序和收受礼金购物券等现象。

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找了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重点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防治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的发生。

2011-9-20。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二

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

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保证我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行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严禁向患者收取“红包”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红包”,是指与履行职务有关,通过赠予方式给予或获得的现金和信用卡、购物卡等有价证券或其它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本办法所称的回扣,是指医疗器械、设备、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卫生材料等)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在购销活动中给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现金和信用卡、购物卡等有价证券,以及以支付旅游费用等形式给予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以在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等方式,申明禁止其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规定,劝告病人及其亲属不要送“红包”;告诫有关厂商经销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推销其产品,不得给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送回扣。

第五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诊疗和医药购销等活动中,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下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红包”、回扣。

(一)医疗服务对象及其家属;

(二)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卫生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三)其他与执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对无法拒收的“红包”、回扣,应在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的受理部门。

第六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在24小时内不上交或不如实上交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不满1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1000元(含本数,下同)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给予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5000元以上的,给予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多次收受“红包”、回扣,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论处。

(二)按照收受“红包”、回扣数额的2倍扣发奖金或补贴。

(三)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12个月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四)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利用该工作人员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与其履行职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红包”、回扣的,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指定他人收受“红包”、回扣的,依照第六条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八条实习生、进修生收受“红包”、回扣的,除责令其如数退还非法所得外,取消实习、进修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临时聘用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除责令其如数退还非法所得外,一律辞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医疗机构内部所属科室及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数额不满5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将“红包”、回扣集体私分的,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的作用,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对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予以袒护包庇或不认真查处的,予以通报,取消该医疗机构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评比先进和职务、职称晋升的资格,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行为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患者推销、代销卫生材料、器械、药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等,要求或介绍患者到其指定医院就诊、药店购药,从中提取费用的,以收取“红包”、回扣论处。

部门或科室组织推销、代销的,责令其如数上交非法所得,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赠送、介绍或代为赠送“红包”、回扣的,按收受“红包”、回扣论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将所收缴的“红包”退回患者;确实不能退回的,可用作支付困难患者的医药费用。所收缴的回扣款,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第十四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在立案之前,主动如数上交所收“红包”、回扣的;

(二)在立案检查期间,主动交代组织或单位未掌握的问题的;

(三)所收受的“红包”、回扣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

(四)有其他从轻、减轻处分情节的。第十五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重处分:

(一)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回扣的;

(二)索要“红包”、回扣的;

(三)收受“红包”、回扣,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因收受“红包”、回扣受到处理后重犯的。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是共产党员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四川省卫生厅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三

不收“红包”承诺书。

尊敬的中心领导:

衷心感谢中心领导对我的信任。在为患者诊治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与患者共同面对疾病的挑战。在此,我郑重承诺:

秉持平等、仁爱、诚信的职业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尽心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

二、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

三、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不收红包”承诺书。

为确保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支持,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本人重承诺如下:

一、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要做到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二、积极组织实施无“红包”医院活动的开展,有效推进科室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医疗质量的信任度。

三、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监督科室和个人均无收受“红。

包”等不良行为;对“红包”问题“潜规则”说不,有效抵制“红包”问题,坚决拒绝和不收“红包”。明确红包的危害性以及收受红包的严重性,改善服务,切实做到一视同仁。

四、病人或者家属给予的“红包”,要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设法退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要及时上缴院办,做好登记,另设法退还。

五、对私自收受“红包”的科内人员,科室将提出处理意见,绝不护短;并愿意接受医院和上级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有损医院和科室形象的行为,个人将负主要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医务人员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我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签署“医务人员医院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内容如下:

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南区医院医疗岗位工作期满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开展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责任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本单位医德医风的相关规定,向医院作出以下承诺:

一、从我做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正确的执业行为。

二、恪尽职守,廉洁行医,绝不以医谋私,竭尽全力除病人。

之痛苦,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

三、绝不利用工作之便以各种形式向医患索要“红包”或回扣。

四、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四

2014年,根据x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为推进xxx药品安全监督责任体系的建设,我院药剂科特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

1、药品购进:均应注意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有效期限等。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采购新药要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并审批。并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采购人员严格执行采购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的药品,严格按照2014年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目录每月制定药品的计划并购进,对于特殊药品执行指定地点采购,并进行专册药品登记管理。

2、药品验收:药品到达医院后,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药品会计和保管负责根据药品计划和药品采购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对于特殊药品执行双人双签名验收入库。

3、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库设有专用设施、设备及温湿度环境,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并建立相应的养护记录,对于特殊药品执行“五专”管理。

4、药品调配及使用:药学调剂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处方医嘱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发出准确无误,配发特殊药品处方,按照特殊药品使用办法规定执行,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五专”登记,内服、外用、注射剂等药品应分开定点存放,并贴有明显标记,做到排列、有序、整洁,每月定期预报药品效期及抗生素使用检测和特殊药品网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上报。

三、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

每季度由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剂科所有人员在药品流通过程中的操作进行考核,并有药事管理委员会针对药剂科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讨论、组织学习,综合以上情况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奖惩。药剂科定期进行药品、卫材、物资盘点,做到账务相符。

四、医疗机构制剂配置情况。

我院药品共有300余种,其中西药242种,占国家基本药品的70%,中药饮片59种,占国家基本药品的63%。2014年药监局下半年来我院进行药房落实指导工作,对特殊药品购进登记及安全储存防护措施提出改进,现已完善药品购进登记记录,新安装红外线监控、防盗门。

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二)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建立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报告单位:xx医院。

2014年11月。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五

第一条为增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意识,规范职业行为,倡导诚实守信、敬业爱岗精神,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索要和收受“红包”,是指患者在医疗单位诊疗期间,经治医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十款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接受患者钱物。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索要和收受“回扣”是指在医药购销中医务人员或从事采购、管理的医院工作人员接受商业贿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十款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指收受或向卖主索要佣金,包括医务人员向患者推销药品与器材、患者直接向厂家购买而从中收取佣金或其他工作人员向厂家、店家收取佣金等)。

第四条各科室在与新入院患者及家属签订《医患协议书》时,必须详细向患者及家属宣教“医生拒收红包”事项,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第五条医务人员收到“红包”,应立即退还病人,并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还的,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由医院相关人员负责告知并退还给病人,无法退还的,上缴医院作为医院医德医风奖励基金。第六条医务人员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告知、不上缴的,视为收受“红包”。一经查实,除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和追缴“红包”外,处以“红包”金额10倍的扣奖,给予待聘、当年度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收受“红包”一次金额(包括折合金额)在壹千元以上或收受“红包”两次以上的,在接受上述处理的基础上,给予当事人降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的处理,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连续注册资格,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七条对索要“红包”的,从查实之日起,给予当事人降聘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三年内考核不合格、取消个人评优、评先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作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处理。对因“红包”问题引发医疗事故的,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医师活动的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吊销其执业证书或取消护士连续注册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采购中心应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医药购销诚信服务责任书》,对药品用量增长异常,无充分理由的,先作停药处理,待情况查明后再作决定;对在经营活动中给予“回扣”的药品和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与其中断业务往来,取消其参加本单位的药品或医疗器械招标采购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八条医务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在收到药商或医疗器械供应商给予的各种形式的“回扣”后,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交到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的视为收受商业贿赂,一经查实,除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和追缴“回扣”外,并处以“回扣”金额10倍的扣奖,给予待聘及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连续注册资格及相关执业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商业贿赂的举报,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对被实名举报收受“红包”和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商业贿赂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记录存档。

第十条医院院办受理有关“红包、回扣”专项投诉,举报电话:3800000.同时每年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和社会监督员对“红包、回扣”等商业贿赂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加强监督力度。对举报人实行严格保密,署名举报“红包、回扣”并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查实金额10倍的奖励。

第十一条科主任为科室整治“红包、回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作廉洁行医、规范服务的模范执行者,不得为收受“红包、回扣”者说情、解脱,甚至有意包庇袒护。对放任自流,科内发生收受“红包、回扣”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领导教育监督不力的责任,并与科室领导考绩紧密挂钩,但对本科室举报查处的只处理当事人。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六

通过学习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康纪字[2014]126号)文件,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曾经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黄峰岩、詹斌同志收受“红包”,是因为他们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看后,内心久久难以平静,自身感触颇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和观点。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黄峰岩、詹斌放松了学习,思想上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离,才导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可见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面对金钱和名利的诱惑,加强自身的学习,保持思想上的警醒是多么的重要。我是从小接受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长大的,是听着黄继光、董存瑞这些革命英雄为实现共产主义牺牲自己生命的故事长大的,他们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时时影响着我。如今,在和平的幸福年代,时刻为教学服务应是我们牢记的宗旨,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我将做到了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地学,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首先确保思想上过关,并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做到学以致用.二、坚持防微杜渐,防范上过关。通过黄峰岩、詹斌案例我们可以感受到“红包”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这些一定也是追悔莫及者的内心感受,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自律的警示防线,是对每个人的考验。我作为人民教师,平时更要义不容辞的加强廉洁自律的学习,增加廉政的意识,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关键时刻一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针对我的实际情况,一定要提高认识,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动我学区的反腐倡廉工作。顺应形式的发展,强化保廉意识,做到廉洁自律,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行动上过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我们一定按制度办事,严格要求自己,低调作人,高调做事。我不仅要自己按章办事,也要影响其他教师共同遵守制度。我一定拉紧勤政廉政的准绳,做到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良心负责的“三负责”原则,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将自己的工作时刻跟教师联系在一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教职工,争做模范的带头人,争做教师的贴心人,干好本职的工作。

总的说来,通过这次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康纪字[2014]126号)文件的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廉洁自律的必要性,更加深切体会到只有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能快快乐乐生活。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要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稍江小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拒收“红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第四中学刘荣福。

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和政府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历史抉择,是我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通过认真学习《“警示教育”文件》后,我不仅为腐败者的沉沦感到痛心疾首,更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肩负的职责重担。只有认真学习,执行中央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才能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结合自我实际,我将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勿让“红包”毁掉前程。

文件中几位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数额由小至大,没有抵挡住“糖衣炮弹”的诱惑,逐渐迷失了党性;同时监管机制出现了缝隙,周围的人集体失声,直到纪委开展调查。这些案例详实、全面,个个如警钟长鸣于耳,时刻警示、提醒着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来自权力的“魔棒”,他们用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权色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通过这次组织警示教育,使我抵御住了一些诱惑。

二、守住第一次,走好每一步。

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慎初,慎微,慎独,随时警示自己,守住底线,心静如水,锁住贪腐的缺口。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一定要遵章守纪。应在法纪规章允许的前提下,用良心做事,才会不辱自身的名誉节操。看完《“警示教育”文件》后,发人深省,令人深思,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贪官们留下了千古骂名,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以案为鉴,才能警钟长鸣,三、蚁贪之祸猛于虎,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防微杜渐警钟鸣。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公职人员如果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各种诱惑,公职人员如果放松修养和锻炼,不能保持警惕、冷静、操守,不能甘于清贫、乐于奉献,而是崇尚拜金,追求物质享受,必然会腐化变质,最终必将走上犯罪的道路。通过这次学习“警示教育”文件,使我深深感到拒腐防变我们还有很多方面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时刻铭记自己作为公职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的学习,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

“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我局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龙纪字{2014}68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通知》精神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补充通知”)文件,通过认真学习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文件后,我为腐败者的沉沦感到痛心疾首,更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学习,执行中央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才能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结合此次文件学习,我得到如下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意识。

文件中被通报的几位领导干部因为自身拒腐防变意识较差,未能抵挡住“糖衣炮弹”的诱惑,逐渐迷失了党性。通过这些案例警示我们要重视思想作风的转变,重视政治素质提高,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公职人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民主管理和制度管理的水平,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以案为鉴,才能警钟长鸣。

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慎初,慎微,慎独,随时警示自己,守住底线,心静如水,锁住贪腐的缺口。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一定要时常告诫自己,不断加强学习改造,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道德上的纯洁,心态上的平稳,淡泊名利,不断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揭的住私欲,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

三、防微杜渐,树立清正廉洁思想。

深化教育,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自勉,紧紧围绕“创新”、“求实”、“从严”方面下功夫,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时刻铭记自己作为公职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的学习,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提高廉洁意识,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以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来约束自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服务,做一名合格的公务人员。

2014年11月25日。

小学教师教师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教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相关文件和许多政策之后,全体教师的思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

一、我通过学习和反思,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和工作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爱岗敬业方面,我基本上能够做到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传播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但有时候我对工作还不够尽职尽责,有时碰到学生课堂上捣乱时,我就存在了少教点知识的心理;在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方面,偶尔也会因学生的原因而有敷衍塞责现象。

2、在热爱学生方面,我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耐心教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在平等、公平对待学生,特别是要求学生方面,还不够严格。爱是教育的万金油,当教育之爱成为普照的春晖,师生之间爱的能量就会在交换与互动中不断裂变,释放能量,产生一个个教育的奇迹。如何激发爱心、永保爱心,我尚待努力。

3、在求真务实方面,我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我注意严谨治学,提高业务水平;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缺乏长期性,教育教学方法还缺灵活性和改进力度,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还不够快。我必须在教育教学方面,坚定自己的信念,不断创新,开拓出新的土壤来,以便于培育更多更优秀的学生。

4、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同时,很少使用多媒体教学,跟不上时代步伐。

5、在团结协作方面,我基本上能做到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就是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方面还不够理想;我能够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也关心集体,积极维护学校荣誉,但对如何更好地共创文明校风,还缺乏智慧上的协作;我应当通过靠集体的力量,群体的智慧,合作创共赢。

二、改进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反思,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后果,这不仅影响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学生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民族的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端正认识,努力克服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促使自己不断进步,成为人民满意、社会满意、家长满意的好老师,具体来讲,我打算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坚持理想,坚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信念。

思想上清醒、坚定;思想信念不动摇,理论要强。切实加强教育理论学习,约束自己,认真整改,继续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先进而纯洁的现代教育观。彻底改变教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树立起新型教师的旗帜。2、转变作风,积极工作。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教育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教育、为人民服务。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我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从实践中学,向广大的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先进方法和思想;二是勤于从书上学,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业精于勤,信服于人;三是向挫折和教训学,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以致完善自我,丰富人生。

4、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学生各种情况,努力为学生解答各种问题,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在传播知识和对学生的教育方面更要耐心细致。

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保“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市委部署,按照区委要求,镇党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三抓三主动”和区委“三个三”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全镇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践行“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三个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整治对象。

新乐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干部。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六类突出问题:

一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对发展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怕丢帽子;借口规定多、约束多不干事、消极怠工;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

二是廉而不勤、勤而无效。责任心不强,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压力,不着急、不上心,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该跑的项目不跑、该争取的资金不争取;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办不成事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表面认真做事,实则“出工不出力”。三是“中梗阻”“踢皮球”。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

四是吃拿卡要、权力寻租。耍特权、抖威风,硬卡不行就软拖;收回扣、拿红包,有关系就好办事、没关系就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五是漠视群众、冷硬横推。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对群众上访避之不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

六是业绩平庸、纪律涣散。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业绩平庸,缺乏创先争优意识;组织纪律涣散,不按时上下班,找借口溜班,上班时间聊天、炒股、网购、打游戏等,人在而心不在。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自查自纠(2015年7月15日—7月31日)1.集中教育动员。在7月20日前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动员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镇主要领导针对我镇机关、各村、社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深入查找问题。在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各村、社、镇级各部门、每名干部职工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形成部门和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3.认真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逐一研究,逐项整改。镇党委将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及时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立即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果断进行严肃处理,务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老师拒收红包时说来日方长家长伤脑筋。

朋友圈里发问求解读。

本市西区一名小一生家长jane近日在朋友圈发问:“红包被拒,老师说‘来日方长’,请大家解读。”

上周,jane上小一儿子的新班主任和体育老师一起到家里来家访,jane爱子心切,总想让老师对儿子多照顾一点,就私下给老师封了一个500元的红包。家访进行得很顺利,结束时jane拿出红包,却立即遭到了班主任的拒绝。

班主任一边用手推还了红包,一边微笑着对她说:“这个不能收,不用客气,来日方长??”最终这个红包没有送出去。jane面对着被退还的红包,一边回想着老师的举动,一边在朋友圈发问请教起大家:“红包被拒,老师说‘来日方长’,请大家解读,这究竟是意味着让我以后再找机会单独送上礼物?还是老师安慰我,觉得红包完全没有必要?”对于她的猜测,两种答案都有家长选,选前一种答案的家长表示:“老师今天不方便,让你今后再找机会呗!”选后一种答案的家长认为:“日子长着,老师会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的,不要送红包,老师也会好好照顾孩子的!”

最终并没有找到答案,jane却因此焦虑起来。

另一名家住杨浦区的家长小孙最近也在为类似事情心烦。小孙的儿子今年考上某知名民办小学,暑假里老师来家访,小孙奉上清茶,和老师相谈甚欢,并没有给老师包红包。最近儿子返校告诉她,自己的座位是倒数第二排,于是小孙开始担心是否是自己的礼数不够:“坐在太后面,是否不利于学习?会不会因为自己没送红包,才导致儿子坐到这么后面啊??”昨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遇到很多表示自己坚决不送礼的家长。家住闵行区的一名小学生家长向记者表示,自己从未给老师送过礼,一方面是学校本来就禁止老师收红包,另一方面送礼成功了也不见得对孩子有多好。她说:“我相信大多数老师都会公平对待学生的,即使真正遇到有点偏心的老师,孩子也应该学会适应,只要不太过分,遭遇一点挫折,对孩子也是有好处的。”

老师怎么看。

也不想伤了家长的感情。

昨日,本市东部某名校一名班主任老师告诉记者,每年开学或者逢年过节,如何拒收家长红包都令其很烦恼。“尽管主管部门和学校一再宣传,但是家长送红包的风气仍然未能完全刹住。我暑假家访时,有时也会遇到这样的家长,最主要的原因是家长爱子心切,希望老师能特殊照顾自己的孩子,怕不送礼物,孩子不会得到格外重视。其实,身为班主任,对每个孩子一视同仁是基本原则。”这名班主任表示,每次拒收红包都得想方法,不能太伤家长的面子,“每次都免不了一番苦口婆心的解释”。

多名资深班主任告诉记者,家长爱送礼的现象并不罕见。有的家长,即使家访时表现正常,到了节日还是会在贺卡里夹一些红包,或在节日里送上一些高档礼物,例如“金箔花”、名贵茶叶等,令人防不胜防。“我一般直接叫家长拿回去,但是看到他们的脸色也真是尴尬??如何既要退还红包,又不伤了家长的感情,也真是个难题,我只能一边微笑着安慰他们,一边让他们赶紧把礼物带回去。”一名班主任说道。

徐汇区康健外国语实验小学在新学期教师会议上,明确提出“拒收红包”。沈燕泓校长介绍:老师每个学期都会签订师德协议,里面有一条明确指出老师不允许收取家长任何形式的礼金。如果家长太过热情,不得不收,那老师必须把礼金上交校长室,再由学校统一退还给家长。

“家长无需担心学生在校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老师对每一名学生都是认真负责的。家长完全不必焦虑老师会区别对待学生。”

不“妖魔化”的答谢才可取。

华师大心理专家陈默指出:家长对老师缺乏信任的负面想法,容易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老师排座位主要的依据是身高和视力,并不是家长所想象的那样黑暗。如果按照收取礼金来排座位,那么一旦被揭发,老师也会丢了饭碗,老师不会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家长需要给予老师信任,‘收礼金就会照顾好孩子’,这种想法很负面,很容易影响到孩子的心态,所以家长一定要给予老师信任。”

一名专业人士认为:目前教师已经享受了法定的工资;其次,直接诉诸金钱的“红包”,已经超出了普通的“略表寸心”的范畴。而更大的区别,则在于“主宾”双方的心态都已超越了感谢。“美国家长也有给老师送礼的,但是一般不会超过20美元,送花、送点心等都有??也没有贿赂式的要求,只是表达爱和感谢,这才是纯洁的,没有‘妖魔化’的答谢。”

《小学教师不收受红包学习反思》。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七

为了加强中心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卫办发〔2018〕70号)和《关于开展医护人员收受“红包”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开展医护人员收受“红包”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报告如下:

一、通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成立了以主任xx为组长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治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点对不准为商业目的的统方,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规范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等进行了全面性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心各科室从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内容,进一步明确行风建设的目的和要求,使中心职工认识到行风建设是提高系统行风建设水平和建设“廉洁、务实、便民”服务型的需要,较好地克服消极厌烦的思想,认识到个个都是行风评议对象,人人代表行风形象。

三、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在行风整改工作中,我们按照“边查边改,查纠并举,重在整改”的指导思想,对一些医疗人员的服务质量不高,文明不规范,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及时分解到科室进行整改。

不收受红包协议书简短篇八

严禁索要、收受红包和各种回扣谋取不正当利益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监控制约机制和管理措施,制止索要、收受“红包”和各种“回扣”的违法违纪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行风纪律“八不准”

(一)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六)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或提高标准收费;

(八)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医务人员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按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一)给予批评、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解职待聘,直至解聘;

(三)执业医师给予警告,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医务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五)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不按病情需要开人情处方、人情诊断或开大处方者;利用手中权力弄虚作假、伪造病历、出具假诊断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检查、停止1-3个月处方权、解聘等处分。

四、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不论数额多少,一经查实,一律按《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条款处理。同时,补充如下规定:

(一)医务人员对病人或其家属送的“红包”、钱物,对无法拒绝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院办公室或科室领导,违者,按收受红包处理。除如数追缴外,还将处以所收金额的5倍处罚,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二)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向病人或其家属暗示、索要“红包”的,将从重处理。除如数追缴外,还将处以所收金额的10倍罚款,停止1-3个月执业活动。

(三)凡在行风检查或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科室、个人收受“红包”、药品(包括设备、一次性卫生材料、试剂以及其它维修、办公用品购买等)回扣,或以出国、旅游等形式变相接受回扣,收受“红包”的科室和个人,事实清楚,给予所收“回扣”金额3倍罚款;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追究科室领导责任,直至依法查处。

(四)凡被举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设备、一次性卫生材料、试剂以及其它物资的供应商)违反规定,用各种回扣等手段腐蚀、贿赂医院工作人员,事实清楚,医院立即停止履行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并进入“黑名单”。

五、对不执行财务制度和物价标准,多收或徇私少收病人医疗费或克扣病人药品(包括科室、个人私自卖药等)的科室和个人,除将多收部分如数退还病人,少收部分全部由当事科室和个人补收补齐,扣罚私收(非法所得)款额的3-6倍,同时对当事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给予告诫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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