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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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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八篇)
2023-01-13 22:20:53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一

一、对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问题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共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像我们这样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强大的政治领导是无法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主导,促进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其实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记党的纪律,失去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迷失人。作为民族地区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地区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中,体现在各个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民族工作的责任。

,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对照自查情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三、下一步打算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二

远离非法宗教 

三(1)班 主题班会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 05日 

活动内容:崇尚科学  反对非法宗教 

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广大师生识别非法宗教,抵制非法宗教的能力,进一步净化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教育学生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非法宗教”的观念,强化师生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邪教侵蚀,同时让学校成为传播科学文明的阵地。 

相关材料: 

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打着宗教的旗号从事非法勾当,利用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的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手段,盅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全世界上有5000多个邪教组织。 

二、邪教的本质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人类的公害”,“精神毒品”,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东西。 

邪教组织的共同特点: 

(一)打着宗教和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

(二)进行精神控制。 

(三)秘密结社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

(四)不择手段骗敛钱财。

(五)反政府,仇视社会。

(六)编造伪科学。 

三、邪教组织对世界的危害 

(一)践踏人权,残害生命。

(二)实施精神控制,剥夺人的发展权。

(三)泯灭亲情,破坏家庭。

(四)扰乱治安,破坏社会稳定。

(五)勾结外敌,反共反华。

四、 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 

(一)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 

(二)编造非法宗教,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术语,编造和散布各种歪理邪说,妖言惑众,为的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分,达到对群众精神控制的目的。 

(三)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自身的神圣地位,维持信徒对自己的效忠的基本手段。 

(四)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敛取钱财,这是现代邪教组织的一大经济特征。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骗钱敛财的暴发户。

(五)秘密结社各种邪教通常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的组织体系,采取诡秘的联络方式,开展秘密的非法活动。 

五、邪教和宗教的区别 

(一)在宗教和邪教中,人和神的区别。 

(二)宗教传教是公开的,邪教是诡迷的。 

(三)宗教拥护社会,维护人类,相信科学,而邪教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 

(四)宗教人员行善积德,邪教组织骗钱敛财。 

(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而邪教的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六、如何防范抵制邪教? 

一是从我做起,不信邪教,抵制邪教;

二是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不信邪教,拒绝邪教;

三是发挥我们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四是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歪理邪说。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三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二)对不准共产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认识方面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对是否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方面。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四

近年来,我县宗教界紧紧围绕“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通过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治理和源头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评比“和谐宗教场所”等一系列工作,全县宗教系统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类安全隐患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全县宗教系统安全稳定。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宗教系统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全县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范围是: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工程建设、危房隐患、防火防盗、用电安全、食品卫生、香烛生产、森林保护、防洪防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情况。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宗教团体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民宗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

(三)隐患整改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督查验收阶段。县民宗局将组织人员,于11月上旬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民宗局成立戴亚平副局长任组长、戴均帽、褚文卫、袁春辉等人组成的县宗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宗教团体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三)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记录工作,建立活动帐,健全档案,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情况。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五

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新修订《条例》,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刻认识公布实施新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国务院公布《条例》十多年来,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宗教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中央对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条例》不适应的一面日益突出,修订势在必行。

(一)修订《条例》是宗教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十多年来,我国宗教领域发生很大变化,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比如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日益加剧、宗教极端思想在有的地方蔓延、网络宗教问题开始突出、宗教商业化乱象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一些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流动人口带来宗教活动管理新的问题、宗教组织与有关方面的利益纠纷频发,等等。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从立法层面做出必要调整,修订《条例》是宗教工作当务之急。

(二)修订《条例》是贯彻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16年4月,在时隔15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修订《条例》,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法定化、制度化,对于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修订《条例》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宗教事务方面的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宗教事务法律制度框架初步确立,成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涉及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些规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还不强,一些涉及宗教组织、活动、个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责任还不明确甚至缺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近年来,我国修订的《刑法》和制定的《民法总则》《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将宗教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为规范和调节宗教与相关社会事务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作为调整宗教事务的专门行政法规,需要抓紧修订,使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

原《条例》共7章48条,新修订《条例》新增加2章,新增了29条,共9章77条,修改幅度较大。新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

(一)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我们看待新修订《条例》,不能简单说是“紧”了还是“松”了,而要看是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看是否准确体现“导”的态度。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同时,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必须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如针对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新修订《条例》增加了不得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不得宣传和支持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等规定;规定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明晰了宗教、民政、公安、规划、国土、财税等相关部门以及乡级人民政府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程序。这些规定,综合运用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方式,体现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义,以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宗教应该同我国文化和国情特点相融合。新修订《条例》提出的重要原则、确立的管理制度,符合我国文化传统,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符合我国宗教实际,符合时代进步要求,正确体现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根据新修订《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应当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宗教界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这些规定,有利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和宗教极端主义影响,坚持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

(三)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我国宗教关系主要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新修订《条例》体现了政教分离原则,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明确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新修订《条例》规定,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在宗教方面对外关系上,规定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这些规定,有利于在处理宗教关系中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新修订《条例》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方面增加了许多内容,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协调、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景区管理组织及园林、林业、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利益关系;宗教界可以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宗教组织对国家、集体所有财产外的其他合法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等。同时,新修订《条例》规定,宗教界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从事违法活动。新修订《条例》的这些规定,就是要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是对他们的最大保护,增强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自觉性。

古人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新修订《条例》将于2018年2月正式实施,要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切实贯彻到宗教工作实践中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条例》,帮助社会各方面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培训工作,对分管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修改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新修订《条例》,抓紧做好配套规章的修改制定工作,制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设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管理、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等具体办法,修订宗教院校设立、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等规定。各地要抓紧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新修订《条例》相衔接,确保法制统一。

(三)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通过实施新修订《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宗教极端主义影响,依法治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治理网上违法宗教活动。落实新修订《条例》确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管理,着力治理各种乱象,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建立宗教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服并举。提高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六

四(3)班  主题队会    远离非法宗教

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活动内容:崇尚科学 反对非法宗教

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广大师生识别非法宗教,抵制非法宗教的能力,进一步净化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教育学生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非法宗教”的观念,强化师生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邪教侵蚀,同时让学校成为传播科学文明的阵地。

相关材料:

一、什么是非法宗教组织

非法宗教组织——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的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手段,盅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全世界上有5000多个邪教组织。

二、非法宗教的本质

非法宗教是“社会的毒瘤”,“人类的公害”,“精神毒品”,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东西。

非法宗教组织的共同特点: (一)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二)进行精神控制。 (三)秘密结社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四)不择手段骗敛钱财。(五)反政府,仇视社会。(六)编造伪科学。

三, 非法宗教组织对世界的危害

(一)破坏家庭、(二)骗取钱财、(三)破坏生产、(五)残害生命、(六)危害青少年 、(七)煽动闹事、 (八)危害政权.、(四)奸淫妇女

四, 非法宗教组织的主要特征

教主崇拜 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

编造 非法宗教 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术语,编造和散布各种歪理邪说,妖言惑众,为的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分,达到对群众精神控制的目的。

精神控制 是邪教教主为巩固自身的神圣地位,维持信徒对自己的效忠的基本手段。

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敛取钱财,这是现代邪教组织的一大经济特征。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骗钱敛财的暴发户。秘密结社 各种邪教通常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的组织体系,采取诡秘的联络方式,开展

秘密的非法活动。

五、邪教和宗教的区别

(一)在宗教和邪教中,人和神的区别。

(二)宗教传教是公开的,邪教是诡迷的。

(三)宗教拥护社会,维护人类,相信科学,而邪教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

(四)宗教人员行善积德,邪教组织骗钱敛财。

(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而邪教的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六、世界各国对非法宗教组织的态度

一是依法对邪教组织加强监控和管理.

三是加强国民抵御邪教能力的教育.

二是依法严惩邪教组织的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

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反非法宗教教育

(一)反邪教存在教育滞后问题.

(二)统一思想提高反邪教教育认识.

(三)深入开展反邪教教育,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四)建章立制.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hui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以及省、市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我镇中小学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成立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将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紧迫的战略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断加大对我遏制的力度,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已成为长期战略。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宗教的影响,更在于与我争夺青少年、争夺下一代、争夺未来。做好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百年大计,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一些师生受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参与校内外宗教活动,这些问题的现实危害和长远影响不可低估,我们要以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和实现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持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善相关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全力以赴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防和抵制宗教向我校渗透。

(二)加强引导,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增强做好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学生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传播科学无神论的阵地。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思想、组织宗教活动必然对正常的学校教育活动产生干扰,必然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思想教育、科学无神论思想教育和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影响和冲击。因此,教育我校师生不得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是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的体现,也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活动的根本保证。

2.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决定了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宗旨。学校的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方向体现的是国家意识形态和现代文明的要求,学生信教、传教、从事宗教活动是背离国家办学宗旨的行为,在学校内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入校园。

3.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管理两手抓。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学生提高抵制宗教渗透的能力。对受到家庭和社会影响、有较浓厚宗教仪式、参加宗教活动的师生要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强化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作为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融入到学生专业学习之中。

4.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拓展教育引导的途径和渠道。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不断扩大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的阵地。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把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贯穿于学校教育过程,融入到学生日常教育之中,精心设计、周密组织教育引导活动,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防止简单化。学校要在新生入校时集中进行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和校纪校规的教育等,防止传教人员借助新生入校、寒暑假和社会实践机会拉拢学生。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者特别是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引导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亲和力、感染力。

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按照高度警惕、守土尽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和务求实效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健全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建驾驭引导、阻断渠道、依法处理三方面紧密结合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和学术交流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审批程序,细化监管措施,明确处理方法。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出版物等审批程序,防止利用学校讲坛、课堂宣传宗教和错误观念。要把握引进人才的政治观,加强教学和学术交流管理,防止利用学校课堂讲台和学术交流活动传播宗教。

(二)依法处理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在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中借机传教活动。对在教育教学和学术交流活动中借机传教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视情形给予纪律处分;对从事宗教活动的,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对执意传教、屡教不改的教师,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解聘。依法依规处理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问题,教育学生遵守法规和校纪,严禁在校内传教或从事宗教活动,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对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处理重要问题。

(二)落实部门职责。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中小学抵御和防范境内外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中小学保卫科、政教办、团委、办公室、教务室负责人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部门要守好自己的阵地,管好自己的队伍,绝不给各类宗教尤其是境内外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提供可乘之机。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学生组织要在抵御和防范境内外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人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学校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共青团和学生处干部、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在各类培训班中增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提高他们对宗教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加强对重大理论、重要政策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考核督查。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部门安全稳定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

(六)各年级每学期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教育活动。                 

如何写宗教院校申请书(精)八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旗帜鲜明地指出:共产党员要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遵守党章的规定,坚定理想的信念,记住党的宗旨,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根据中国共产党建设党99年的历史,共产党员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神论者,是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表现,是成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

习近平总书记说: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基石,是积极的人本主义世界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哲学原稿》中指出,无神论、共产主义是人的本质现实生成,是人的本质对人的真实实现,或者是人的本质作为某种现实的实现、无神论是否定神通过这种否定设定人的存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党的一切理论、思想和行动都基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党员是马克思主义者,是工人阶级的先驱士兵,是大众中最先进、最有意识的分子。先进性表现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世界观,为共产主义奋斗一生。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为基础的世界观,是共产党诞生的精神支柱。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直径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无神论的实践者,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无神论的世界观,不是向神灵保佑,追求幻想的天国和来世,而是向神灵寻求启发和主观幻想。相反,通过自己的长期奋斗,顺应社会发展规律,在99年的旅程中,一步一步地把中国人带到了解放和富裕的光明大道上。消除无神论这个思想基础,党的理论大楼就会崩溃,党奋斗的一切都会变得模糊。如果不主张马克思主义的神论,就会动摇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社会主义信念,失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不分真伪,失去必要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成为唯心主义、神论等错误思想的俘虏。邓小平先生说: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精神动力。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重要特征和优势之一是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指导下创造新世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大部分人的信仰情况,尤其是作为执政党党员的信仰是否正确、深刻、坚定,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对事业成败有决定意义。

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内部要求共产党员不要相信宗教。作为工薪阶层的先锋战士,共产党员不能放弃神论而转向宗教寻找精神支柱和价值,不能在神论和神论之间协调。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国公民说,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只能是无神论者,不能是有神论者,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反了党员的先进要求,失去了共产党员的本色,是党性不纯的表现,违反了党章。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原则。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信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和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19号文件也指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6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党员不得信教的纪律规定,要求党员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党员信教和信仰马克思主义是矛盾的。20世纪80年代初,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的牧民形象地认为:共产党员信奉宗教,就像一个人同时骑在两匹马背上走路一样,是行不通的。既然入了党,只能按照党的章程办事,做一个无神论者,不能像羊皮鼓——两面响。为了保持党员在世界观上的纯洁性,广大党员不仅应该把不信教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更应该作为内心的自觉追求,主动学习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从世界观高度坚信无神论,把无神论作为自己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无神论与有神论的界限,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对世界观的侵蚀、渗透。

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

共产党员不仅要坚持无神论,还要敢于和善于面向群众进行无神论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发挥对广大群众的政治导向和引领作用,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共产党人宣传无神论,不仅是为了坚持一种科学的学说,更主要的是为了使广大群众掌握无神论这个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把群众中从各种有神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做自己的主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虽然不能解决有神论的社会根源,但可以提高人们鉴别真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帮助人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健全的心理。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无神论宣传教育。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是信奉科学的,不相信神学”,“要用唯物论代替唯心论,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我们历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当然,我们也进行无神论宣传。”1990年,江泽民同志指出:“共产党人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3年8月,胡锦涛同志批示:“关于无神论研究和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需纳入科学研究规划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锲而不舍地进行。尤其是共产党员应牢固地确立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这与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200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和中央党校、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如何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减低宗教信众增加速度,抵御宗教对群众的精神诱惑和思想渗透,是当前中国共产党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家任继愈先生1988年说过:“无产阶级同神学做斗争,能够采取的唯一手段只能是思想手段,即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

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而且要旗帜鲜明地、积极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普及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和引导人们划清唯物论和唯心论、无神论和有神论、科学和迷信、文明和愚昧的界限,逐步扩大无神论思想影响,逐渐消除有神论思想产生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如果任由有神论无限制地在社会蔓延并迅速扩大,甚至发展为主流意识形态,那将直接威胁到党的指导思想,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最终挑战党的执政地位。所以,广大党员要从关乎党的执政安全和党的事业兴亡角度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宣传教育。

共产党员向社会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要从团结广大群众出发,服从党的基本任务,以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和推进社会主义制度完善为目的,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对立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在世界观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在党正确的宗教方针政策指引下,只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战略目标。无神论教育、宣传绝不是制造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对立,而是使更多地人学会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地看待宗教现象,理性地选择自己的世界观,主动创造自己的现实幸福生活。

广大党员要不断提升自身水平,用丰富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知识、宗教学知识和宽阔的世界眼光武装自己,突出青少年这个无神论教育重点群体,注重无神论宣传的政策、方式、方法、实效。只有无神论真正为大多数群众所接受,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才有完全的意义。要通过坚持不懈、广泛、深入地进行无神论宣传,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无神论的积极世界观,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世界,对待人生,依靠自己去争取幸福的生活,建立人间的天堂,就像《国际歌》唱的那样:“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是我们劳动群众”,“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一个大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应有之义。我国立法、行政、司法,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都要坚持这个大原则。对于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来说,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不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就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是彻底的唯物论者。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九周年之际,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是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和先进性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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