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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刑事督察申请书(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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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刑事督察申请书(模板19篇)
2023-11-19 08:53:21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次盘点,让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写总结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和结构,增强文章的吸引力。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考。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________)武刑初字第1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提出诉讼。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一审法院夜查明:“潘信与表哥卢仪发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当走到新世纪商务酒店门口时,被告人阳涛出面劝阻,卢仪发不听劝阻并与被告人阳涛发生争吵和大都,在大都过程中被告人阳涛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跳刀将被害人卢仪发刺倒在地。”这与客观事实不符。首先,被害人卢仪发虽与潘信潘信发生争吵,但没有证据证明争吵“激烈”。其次,被告人阳涛并不是出面劝阻,而是帮潘信与被害人卢仪发争吵并持刀杀人,虽经旁人拉劝,但其挣脱后,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最后致卢仪发不治死亡。被告人阳涛在侦查、审查去苏及庭审中一直强调是由于被害人卢仪发“挤我的脖子”,而庭审中所有证据都没能证实这一情节。所以,被告人卢仪发阳涛虽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没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福安最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

三、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阳涛量刑畸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阳涛在与被害人卢仪发毫无纠纷的`情况下,为帮助与被害人卢仪发发生争吵的朋友潘信,即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恶劣实属罕见。刺伤被害人后不实施救助,逃之夭夭。为逃避打击到公安机关投案却不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四、被告人阳涛拒不赔偿经济损失,应予严惩。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在被害人被抢救的过程中,不仅没出一分钱的抢救费用,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节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痛苦。这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但是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孔子。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________区检察院。

申请人: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二

20xx年公司正式推行集团化运作模式,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根据公司及部门实际,督察办工作如何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强化督察职能工作,突出督察成效。督察办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和总裁办指导下开展工作。现就督察办工作计划如下:

一、督察办的定位:

在企业中以“和谐、奋进、拼搏、进取”为原则,在督察过程中以“摆事实、拿依据、讲道理”为基本准则,协助并协调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三个作用”(‘眼睛’的作用、‘内参’的作用、执行的作用),确保公司长远发展为前提以及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执行机构。

二、20xx年工作目标:

重大及专项事项督察完成率100%、一般事项督察处理完成率100%、违纪违规处理率100%、董事会其他交办事项完成率100%、督察人员违规、违纪率为0。

三、运作思路:

督察办20xx年整体思路是:“小机构、大服务、大督察”。即少而精的督察队伍,以服务与督察并重,通过服务和督察来实现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大服务和大监督。

四、20xx年度组织架构及薪酬体系:

督察办主任由董事郭志辉兼任、副主任一人(同时兼任总裁办主任助理或副主任)、设督察主管一人、督察专员一人;薪酬体系参照营销体系的薪酬体系执行。副主任适用副部长层级,督察主管适用区域经理层级,督察专员适用销售代表层级。具体绩效考核由董事会按照督察办年度目标、月度目标进行严格考核。

五、具体工作细化:

1、日常工作项。

(1)董事会督察办日常工作项(见附表1)。

(2)总裁办督察办日常工作项(见附表2)。

2、20xx年度每月重点工作(见附表3)。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三

1、请求法院依法责判令被赔偿申请人对申请人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限制人身自由37天的损失费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赔偿一次性精神抚慰金5万元。

事实和理由:

一、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12月12日以及20xx年4月28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至今4个多月未作出赔偿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再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申请。

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6月8日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公确复字[20xx]第8号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因被申请人在20xx年8月6日实施刑事拘留申请人时没有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甚至今日还没有释放证明书,经申请人多次索要以上文书,被申请人仍拒绝送达(附证据20xx.12.30申请书),永川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文羁押申请人37天纯属故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乱抓乱捕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

二、(20xx)渝五中法刑终字第125号刑事裁定书【20xx.4.7日】案件中认定袁影等8名人都是证明犯罪分子薛从来伪造公文诈骗钱财的证人。首先,“证人具有不同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事人参与诉讼总是和一定的诉讼请求或诉讼抗辩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证人在诉讼中则没有自身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其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而是客观地陈述一件事实”。

再次,“证人也具有不同于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证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客观地陈述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而不管其陈述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一方的当事人。强调证人作证是向国家尽义务,而不是向当事人尽义务,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很多证人制度的钥匙”:

第一,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就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故意作伪证,就意味着他在故意违反法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为此,各国法律不仅在实体上规定了伪证罪,而且在程序上规定了作证的宣誓或者具结程序。

第二,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经司法机关合法传唤,证人就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就不应仅被视为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而应视为对国家法律的公然对抗。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强制作证便具有了理论根基。

第三,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作证的费用就应由国家承担。

第四,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国家就有责任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以上规定被赔偿申请人非法刑事拘留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赔偿请求人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1)(4)项、第十八条(1)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故请求人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赔偿。

现将计算方式列罗如下:

1、非法拘留37天125,43元5倍=4640,005倍=23204,55元。

2、20xx年6月9日至20xx年4月2日共计270天,减去羁押时间37天,其余233天,125,42元=29225,00元(以20xx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为标准)。

3、20xx年6月9日确认申请人进京办事的火车费238元,汽车费27元,住宿费2个月,210元/月=420元。生活费每月按500元,2个月=1000元。

4、三星牌手机一块270。00元(以票据为证、新手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确定民事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之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要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永川区公安局赔偿申请人一次性精神抚慰金50000元。总计:103699,55元。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故赔偿申请人依法再次向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请人给予赔偿。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xxx,男,23岁,自2月份进入贵公司开始实习以来,至今已有几个月的时间了。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初来公司,曾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角色转变,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贵公司领导和同事们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一个大家庭的温暖和温馨。我是在贵公司的西天尾部学习工作的,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挡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经过这几个月的实习,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完成维护任务,处理一些紧急问题。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几个月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希望能成为公司的一员,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a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五

申诉人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汉族,出生地______省______县,初中文化,无业,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______号。

申诉人_________对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中刑终字第______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原裁定,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宣告无罪。

事实与理由。

______省______县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年9月13日以(______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本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原告人医疗费等5000元。本人不服,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提起上诉,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____)______中刑终字第______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诉人于____________年3月5日刑满释放。申诉人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定罪证据不足。现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原裁定认定:“……在争执过程中,上诉人_________猛击被害人_________左眼部一拳,致张倒地昏迷。”这与案件事实不符。事实上,被害人与申诉人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被害人_________来申诉人家中讨债,申诉人因生意亏本确实无力偿还,并答应有钱肯定归还。但________在申诉人家中砸家具,申诉人进行阻拦时________挥拳就打,申诉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回了一拳,被害人并非被打后即倒地昏迷,而是跑走了。以上事实,邻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时都在场,均可以证实。但无论是一审判决书还是二审裁定书,对案件起因、被害人有过错这一事实都未加认定。申诉人认为,申诉人是在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害的后果,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庭审中,检察机关所出示的证人证言自相矛盾,甚至出现同一个证人的两次证言内容自相矛盾的情况。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的情况下采信上述对申诉人不利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值得怀疑。现场目击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证言完全证实了当时被害人砸东西、打申诉人的事实,但法院却毫无理由地不予采信,这样作出的裁决证据不充分。

退一步讲,即使申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具有防卫过当的情节,法院也应当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法院却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上限量刑,显属量刑畸重。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未构成犯罪。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诉,请求撤销原裁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无罪。

此致

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

1.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各1份。

2.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____号、____号、______号、____号。

申诉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撤诉请求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因涉____________罪于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向贵院提起上诉,现申请人______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知道了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愿意服从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号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配合______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请求撤回上诉。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七

被赔偿申请义务机关:xxx区公安局,法定代表人:xx职务局长:xx。

地址:xx。

1、请求法院依法责判令被赔偿申请人对申请人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限制人身自由xx天的损失费xx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赔偿一次性精神抚慰金xx万元。

事实和理由:

一、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以及20xx年xx月xx日向xx市xx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至今4个多月未作出赔偿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再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申请。

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xx市公安局渝公确复字[xx]第xx号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因被申请人在20xx年xx月xx日实施刑事拘留申请人时没有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甚至今日还没有释放证明书,经申请人多次索要以上文书,被申请人仍拒绝送达(附证据20xx年xx月xx日申请书),xx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文羁押申请人xx天纯属故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乱抓乱捕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

二,(xx)xx五中法刑终字第xx号刑事裁定书【xx】案件中认定xx等8名人都是证明犯罪分子xx伪造公文诈骗钱财的证人。首先,“证人具有不同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事人参与诉讼总是和一定的诉讼请求或诉讼抗辩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证人在诉讼中则没有自身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其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而是客观地陈述一件事实”。

再次,“证人也具有不同于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证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客观地陈述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而不管其陈述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一方的当事人。强调证人作证是向国家尽义务,而不是向当事人尽义务,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很多证人制度的钥匙”:

第一,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就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故意作伪证,就意味着他在故意违反法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为此,各国法律不仅在实体上规定了伪证罪,而且在程序上规定了作证的宣誓或者具结程序。

第二,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经司法机关合法传唤,证人就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就不应仅被视为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而应视为对国家法律的公然对抗。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强制作证便具有了理论根基。

第三,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作证的费用就应由国家承担。

第四,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国家就有责任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以上规定被赔偿申请人非法刑事拘留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赔偿请求人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1)(4)项、第十八条(1)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故请求人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赔偿。

现将计算方式列罗如下:

1、非法拘留xx天xxx元x5倍=xx元。

2、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减去羁押时间xx天,其余xx天xxx元=xx元(以20xx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为标准)。

3、20xx年xx月xx日确认申请人进京办事的火车费xx元,汽车费xx元,住宿费xx个月xxx元/月=xx元。生活费每月按xx元xxx个月=xx元。

4、三星牌手机一块xx元(以票据为证、新手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确定民事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之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要求xx市xx中级人民法院判令xx区公安局赔偿申请人一次性精神抚慰金xx元。总计:xx。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故赔偿申请人依法再次向xx市xx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请人给予赔偿。

申请人: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20xx年7月7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在xx部任职,负责家xxxxx工作。

三个多月来,我在王经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

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

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营销谈判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且本人在工作期间,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因此,我特向公司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申请人:

20xx年10月22日。

我叫xx,于20xx年3月21日成为公司试用员工,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担任档案管理员一职,到今天两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我刚到公司的时候,就被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所吸引,在本部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当然,刚工作的那些日子也出现了一些小差小错,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使我在处理各种问题的时候考虑的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再次发生。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部门领导对我工作的引导和帮助,感谢她对我工作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相关资料以后,使我了解了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把档案管理工作做好。

现将两个月的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做简要总结如下:

1、项目部送来的xxxxxxxx监理档案一共165本现已全部编号归档,原有档案室的工程图纸档案187本和施工档案43本也全部编号归案。

2、对20xx年新接收的二、三期施工合同、xx合同和其它类合同逐一进行了分类,登记电子版台账,并将各类别合同分别存放。

3、负责公司车辆燃油使用登记,监督司机认真填写燃油登记表以备查验。

4、负责公司机关食堂每月购菜明细的录入,月末结出余额。

5、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本部门其它相关工作。

5、下期工作将对目前办公室所保管的一、二期合同和其它类合同进行分类整理,等送检的合同回来以后进行打码装订。

6、机关各部门文件将陆续归档,以各部门为单位,对各类别文件分别编号按照保管期限、档案密级进行保管,并制作档案索引,确保档案查找方便。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1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对[20__________]_____刑初第__________号诉申请人__________保护纠纷案中止审理。

事实和理由:贵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_诉申请人物权保护纠纷案,因________________(之前诉讼的原因)已向贵院提起了诉讼,为__________________(终止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本案中止审理,待_________________后再恢复本案的'审理。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

申请事项:对司法鉴定所被申请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重新鉴定,重新认定案发时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事实与理由:

一、原鉴定程序不合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原鉴定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三、原鉴定存在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综合上述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时间: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张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省xx市灞桥区xx村。

委托代理人:xx,xx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xx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张三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市公安局分局内设有法医鉴定机构,申请人认为应当考虑先由公安分局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事项属于复杂疑难鉴定事项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必要考虑对外委托。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复杂疑难问题,不需要对外委托鉴定。

如果确有必要对外委托xx市公安局分局也应该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权威鉴定机构来鉴定,而xx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有胜任的资格。申请人接受鉴定事后得知,xx司法鉴定中心并未入选x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学、文检鉴定机构入册机构名册内,该鉴定机构无论在声誉还是在鉴定水平的权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鉴定机构,其不正规的做事风格一度受到业界诟病,其权威性并未得到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受害人等广泛认可。申请人认为鉴定涉及刑事责任追究,xx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委托xx司法鉴定中心对鉴定申请人损伤程度鉴定考虑不周,应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1000元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损伤程度鉴定,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超标准收取1000元整,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xx市公安分局应另行委托正规合法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不客观、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请人不予认可。首先,鉴定意见认为只构成轻微伤,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原始病历及检查资料明确显示申请人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正是此次伤害的受伤部位,根据20xx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申请人损伤程度足以鉴定为轻伤,xx司法鉴定中心对于原始病历及检查单视而不见,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与事实不符;其次,鉴定意见中对于原始病历中陈述的肺挫伤等多处伤害部位并没有做出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不全面,这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文书的严格要求。再次,鉴定没有针对性,方法不正确,鉴定中的新的检查没有针对原始病历材料及检查中较重的构成轻伤的的“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一损伤进行排查,仅仅因为之后的简单检查而否定原始病历及检查单效力,这种检查和比对方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不符合《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望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局。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赔偿人:吴清岛,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xx村中甲xx号。身份证号:350583197xxxxxxx,电话:1359912xxxx。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南安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庄文斌。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南安市福溪村被南安市人民政府列入拟建“南安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吴清岛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吴清岛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xx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吴清岛家中与吴清岛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吴清岛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吴清岛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xx年8月间至20xx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吴清岛的房屋,遭到吴清岛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吴清岛,伪造材料向南安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吴清岛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xx年7月28日,吴清岛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吴清岛于20xx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xx年吴清岛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吴清岛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吴清岛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南安市公安局于20xx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吴清岛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南安市看所守,并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吴清岛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吴清岛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南安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吴清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求偿主体】,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吴清岛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南安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吴清岛被南安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南安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吴清岛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385日(共62466元),赔偿吴清岛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南安市公安局应予赔偿吴清岛总计212466元。

此致

南安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三

督察团姓名:代云雷。

请书尊敬的团长:

我是来自机电工程系电气自动化1102班的代云雷,今天我志愿申请青年志愿者协会督察团副团长一职。从我加入青年志愿者协会督察团到现在已经半年有余了在这半年里我学习了很多认识了很多,得到了太多的经验与教训,学习到了书本以外的知识与见解,这是我在以前的生活中所不能企及的。所以我想百尺高楼更上一层,在以后的生活实践中更加的丰富我的认识。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四

20xx年,我大队警务督察工作在的县局警务督察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公安工作、县局有关指示的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三项建设”既“三项重点”、“五条禁令”、“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日常督察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警务督察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为树立安县交警良好形象,促进安县交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一、领导重视,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确保督察工作人员兼职兼责。大队党支部高度重视督察工作,成立以教导员xxx为组长、各中队、室责任人为成员的督察小组。全年大队共召开涉及警务督察相关工作会议3次,明确要求大队督察围绕大队“三项建设”、“三项重点”为工作中心,突出执法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加强全队警容风纪,岗勤岗纪的督察,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二是确保督察例会每季度一次。督察人员每季度的最后一月30日将一季度的督察情况进行公布、讲评,奖勤惩懒,奖优罚劣。

三是每月向全体民警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传达市局交警支队、县局警务督察工作要求,使全体民警对近期全局警务督察工作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警务督察工作的任务有一个清晰、全面、正确的认识。

四是确保每期督察通报分管领导签字,事事回音。全年下发督察通报12期,大队领导对每期通报中发现的问题都作出了批示,并严格纳入每月大队目标考核中,全年目标考核中涉及民警13余人次。

二、履行督察职责,开展“三查”

一是预防为主,超前查。今年初,大队就通过层层签定责任状、重大节庆前的纪律教育以及中队、室负责例查等形式,防微杜渐,搞好预警防范。

二是针对问题,专项查。根据交管局关于执法规范化为工作方案的要求,督察民警对全队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进行了专项督察。对检查中民警存在的问题,大队领导非常重视,大队专门召开专题分析整改会议,并制订七条整改措施,狠抓路面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我队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有了较大改观。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行动中,督察民警对各辖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检查民警执勤,登记本情况,共进行现场督察60余次,督促守控民警到岗到位。在灾后重建交通警卫活动中,督察民警到岗到位50余次,确保全体民警认真履职的工作。

三是拓展空间,突击查。今年来,大队从源头做起,开展了两车整治,不定期在晚上11时30分,对内部车辆进行登记清查,夜间除必要的巡逻、现场勘查用车外其他车辆不允许出门。为杜绝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等违纪行为,我队加强民警、写景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通过突击家访、电话家访等形式,加大对民警工作时间外的暗访力度,不间断地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20xx年,我大队的队伍管理出现一些问题,但通过民警也深刻反思,大队支委的反复总结、研究,我大队迅速掀起队伍教育整顿高潮,队伍纪律得到及时的整顿,队伍士气大大提升,同时加强了队伍教育督促。

三、积极开展重点督察。

今年是“三项建设”、“三项重点”最关键的一年,大队围绕省厅、市局交警支队、县局关于“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程建设的各项部署,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维护权益,跟踪调查。今年以来,我大队积极开展保障性督察,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澄清不实举报,对伤害民警的案件,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班查处,安抚人心,有力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大队督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开展督察主要以“面”为主,对“点”的督察不够深、不够专;工作上抢前争先的思路上还需进一步加强;路面检查多,组织学习培训少;主动超前预警和防范惩戒等工作做的还不够。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五

请求事项:

申请撤回申请人(本案原告)诉被申请人(本案被告)行政确认纠纷一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行政确认纠纷一案已由贵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经过协商,达成庭外和解。申请人诉讼目的已达到,双方纠纷已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回起诉,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户籍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请求事项:

1、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或行政立案,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相关行政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请求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依法赔偿申请人的各项损失50万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8月3日晚7:00许申请人在xx区xx镇怡乐中街家乡味饭店工作,三个本地的社会上的闲散男子就餐饮酒,在饭店室外排挡处寻衅滋事,喝了有20多瓶啤酒,申请人听见他们打砸瓶子,引起顾客的恐慌,顾客都吓走了,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后厨忙,申请人在正在店外给他们三个烤羊肉串,看见顾客走了,又听见砸东西的声音。

申请人害怕事情闹大,就赶紧过去,立即打扫三个滋事男子打砸碎的酒瓶子,刚收拾完一个酒瓶子,放在马路边,就开始劝说他们,其中另一个在xx力使得啤酒瓶破裂并扎到的申请人的眼部,扎伤申请人的人不常来,另外两个男子常来家乡味饭店吃饭,有点熟悉,但不知道叫什么,三个滋事男子看到申请人眼部受伤并流血,滋事的三个男子才住手,连180多元的饭费酒费都没有支付,就陪申请人去潞河医院看病,送到医院看病后,再也找不到他们人了,申请人的亲属当天打电话报警,出警人员当日没有给申请人作笔录,也没有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三个男子采取刑事或行政强制措施,也没有对扎伤申请人的故意伤害的男子采取刑事或行政强制措施,而是以“误伤”申请人为由给了个回执接受案件回执单,当时报案的亲属因系山西人,口音较重,表达能力欠缺,最关键的是没有在现场,陈述可能存在重大差误,特此更正,不可能是误伤,因为距离非常近,而且面对面,正在进行劝说的过程中,是他们滋事过程中扎伤的,如果不是我受伤,其他两个人必然会有人受伤,所以故意伤害是确定的,不可能是误伤,因为距离太近了,而所用的凶器就是短短的啤酒瓶子,在砸伤自己头部的`时候,必然引起啤酒瓶子的碎裂,碎裂的玻璃必然飞溅,飞溅就会引起相关人员的受伤,不存在误伤的可能,而申请人紧挨着伤害人,正在劝说,侵害人明知其危险动作,能够造成申请人身体受伤的直接后果,依然决然的用自己的头部把空啤酒酒瓶拦腰砸段,瓶底后半段飞扎到申请人的眼部,导致受伤,其他两个人也应当预见到损害后果的发生,但没有采取主动措施,阻止损害后果的发生,导致申请人身体心理精神经济等受到重创,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左眼视物模糊,散光严重,面部毁容。

之后派出所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才给作了伤情鉴定,xxxx年9月27日经过xx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申请人所受伤害属于轻伤”。依据《刑法》,寻衅滋事及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畴,特此申请,望贵派出所能够依法按规定,办理立案并侦察手续,依法对三个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关的刑事或行政处罚措施。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分局申请人:

xxxx年12月25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七

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________与________发生纠纷,在________件发生后,________住院治疗,出院后经法医鉴定________伤________级;________被羁押在________看守所。

案件发生后,________的家人多次主动向我们赔礼道歉,并积极主动与我们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伤害方)一次性赔偿________(受害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因此,我们同意对________予以谅解,不再追究________的刑事责任,请求司法机关给予________改过自新的.机会,免于追究________的刑事责任。

此致

________________。

受害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八

为了加强督察部的管理,提高成员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本部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1.对负责人的职责规定:(1)负责人根据计划向各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工作成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

(2)督促和检查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

(3)抓好学生会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学生会成员的团结、协调、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

(4)对学生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指导,协调、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联系。

(5)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作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以身作则并及时向张老师汇报工作。

(6)为了更好的开展学生会工作如各部有成员扣分达到5分给予负责人个人积分扣1分。2.对学生会成员规定:

(1)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如无故缺席没有跟张老师请假者扣除个人积分2分,如冒名顶替给予口头警告并对当事者及顶替人员扣除个人积分5分)。

(2)对于旷操的班干部及学生会成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3分。

(3)学生干部在宿舍内出现吸烟、喝酒、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玩电脑、打牌等违纪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10分。

(4)对于有学生干部的宿舍卫生脏、乱、差的,按照劳卫部扣分标准给予双倍扣分。

(5)对于无故晚自习旷课的学生干部扣班级3分。

(6)晚自习期间对于学生干部随便外出、楼道内乱逛的现象扣除个人积分2分。

(7)对各个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并扣除个人积分10分。

(8)如有学生干部带头闹事或者打架将上报张老师,听从张老师处理。

(9)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积分10分。

(10)对于学生干部夜不归宿现象,一经查实及时上报并扣班级10分。

(11)所有工作成员应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12)各成员应服从上级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工作,汇报思想。

对于各个学生会成员的具体督察办法:

(一)体育部:1.学生干部不认真带操对应班级质量差(口号、说话、打闹、队列不整齐)扣该干部个人积分2分。

2.学生干部无故不按时去带操、旷操扣个人积分3分。

3.对于学生早操迟到或旷操在人数上有隐瞒的扣除该干部个人积分5分。

4.学生干部不配合督察部工作的扣除该干部个人积分10分。

(二)纪检部:1.学生干部对应的教室纪律差扣除该学生干部个人积分1分。出勤人数与黑板登记人数不符的扣该班级5分并扣负责该班级的学生会干部个人积分2分。2.

3.对于学生会干部在执勤期间在楼道内闲聊、吸烟、玩手机、大声喧哗者扣除个人积分。

2分。

4.学生干部不配合督察部工作的扣除该干部个人积分10分。

(三)宿管部:1.对于无故不按时到位检查宿舍的学生干部扣除个人积分3分。

2.对于不认真查宿舍的学生会干部扣个人积分2分。

3.宿舍内有情况却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学生干部扣个人积分5分。

4.在宿舍内值班的学生干部不认真值班或者不到岗扣个人积分2分。

5.学生干部不配合督察部工作的扣除该干部个人积分10分。

(四)劳卫部:1.对于无故不按时到位检查宿舍的学生干部扣除个人积分3分。

2.对于不认真查宿舍的学生会干部扣个人积分2分。

3.宿舍内有情况却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学生干部扣个人积分5分。

4.抽查学生干部所在的宿舍有问题时扣学生干部个人积分1分。

5.学生干部不配合督察部工作的扣除该干部个人积分10分。各督察部成员各负其责,相互监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于每周五向张老师汇报工作!

(每个学生干部都有相应的个人积分,总分是50分。)。

督察部。

11月18日。

刑事督察申请书篇十九

申请人: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确权、房屋典当纠纷一案,不服织金县人民法院(_______)织民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织民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不服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终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再审。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民再终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申请人________的`再审请求。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向________地区检察分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________地区检察分院交由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办理,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了________民行立字(________)第________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至今未果。现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请求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依法对________________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二、此后,请求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撤销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民再终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________)________民终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提审或指定再审该案,支持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综上所述,由于一、二审、再审判决不论在认定事实上还是审判程序上均存在错误,且拒不纠正,申请人深感不公,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3条的有关规定,向________地区检察分院提出再审抗诉申请,________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交由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办理,________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审查,至今未果,故特请求贵院对本案予以抗诉。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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