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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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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优质12篇)
2023-11-09 22:50:38    小编:ZTFB

4.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各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的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但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下方是一些精选的合同样本,供您参考借鉴。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一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所有权保留购买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标的物应置放于。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标的物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____日催告,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39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________年,自登记日起算。

出卖人收回标的物____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二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三、该车辆尚有贷款未还清,剩余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归还方式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执行,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向贷款机构还款。

四、乙方未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付款义务之前,车辆所有权由甲方保留,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取得车辆所有权。乙方付清款项之前购买保险受益人为甲方即车辆所有权人。

五、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等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均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现状购买。

六、双方商定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向乙方交付车辆,乙方受领即视为认可交付时的车辆状况。

七、车辆过户费用、税费等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享有取回权:

1、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2、未按约定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

3、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九、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协议签订并交付车辆之日,除该车的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车辆强制保险等由乙方负责购买,未购买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如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车辆转让款30%的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同时,违约方还需要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十一、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作为合同相对方、人民法院等邮寄送达有关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因上述地址或邮箱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合同相对方、本人(本公司)或者指定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二、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违约转卖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十三、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三

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标的物应置放于。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标的物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____日催告,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39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________年,自登记日起算。

出卖人收回标的物____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四

1-1甲方依法享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可在车辆上加设甲方标志,可通过合理方式了解租赁汽车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态,有权在提供替代车的前提下召回需要进行正常保养、维修、年检及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等的租赁汽车。

1-2甲方有权根据《小树租车单》、《服务协议》、《服务手册》及《小树验车单》(以下简称全部租车文件)中任一文件向乙方收取包括租金在内的所有款项。任何款项未在约定期间内结清的,不视为甲方放弃相关权利。甲方有权自双方其他汽车租赁服务过程的未结款项中直接扣除,或依照其他约定方式向乙方收取。

1-3如租赁汽车在使用中出现超期不还、动向异常、遭受损坏、欠费或其他可能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并立即收回车辆。甲方收回车辆过程中如造成乙方及任何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情形下承担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

1-6全部租车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流程办理车辆租赁(包括续租)手续,在交接车辆时会同甲方工作人员查验车辆、随车设施、设备及证件,车载装备、车况的确认以《小树验车单》为准。

2-2乙方应依约及时缴纳租金、保证金、交通违章押金等各类款项,自行承担车辆的加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自行负责车上人员及物品安全。

2-4乙方依法于甲方同意的租赁期间内享有《小树租车单》中确定的租赁汽车的使用权,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租或实施任何超越乙方在全部租车文件项下法律权利的行为。如有违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可能获得的租赁收入损失。

2-5乙方应按照车辆行驶证载明性能、机动车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使用租赁汽车;不得将车辆用于教练车或进行体育、竞赛、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他具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或腐蚀性及具有浓重异味物品;不得利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利用车辆进行违法或其他任何有损甲方、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乙方应按时将租赁汽车及其设备和各项证件交还甲方。如有设备损坏、证件丢失或损坏情形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租车文件约定的设备维修、证照补办费用、经营损失。如车辆发生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租车文件约定的车辆维修费、贬值损失、经营损失等。车辆使用期间如由于非甲方的原因导致车辆被扣押,乙方应承担扣押期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用、罚款、停车费、拖车费等,并有义务主动将车辆取回并按时返还给甲方。

2-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将租赁汽车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正常保养、维修、年检。租赁期内租赁汽车发生各类机件故障、使用异常或危险隐患、损坏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甲方,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维修厂维修。如乙方自行维修或至非甲方指定的维修厂维修,乙方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等。

2-8乙方应就自身的违约行为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

2-9全部租车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租赁汽车、租赁费用及租期。

3-1租赁汽车、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保险费、手续费、贬值损失、保证金、交通违章押金等)及租赁期限详见甲乙双方在《小树租车单》中的约定。

3-2乙方应在取车前以银行卡预授权或消费及其他任何甲方认可的方式支付租车保证金,具体支付方式以甲方汽车租赁门店规定为准。如租赁汽车按时完好返还,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选择以撤销银行卡预授权或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如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再根据有关约定以及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追偿。

3-3租赁汽车返还时,乙方应以银行卡预授权或消费及其他任何甲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足额支付交通违章押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全部租车文件有关约定承担车辆违章处罚等责任。如违章处罚处理完毕,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选择以撤销银行卡预授权、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全部或部分违章押金。如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自乙方缴纳的违章押金转为保证金后直接扣除,再根据有关约定以及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追偿。任何情形下,甲方与乙方结算租赁费用、退还乙方违章押金均不应被视为甲方认可乙方车辆租赁期间再无与该车辆相关的任何违章处罚。

3-4如甲方需退还乙方款项,均只将款项退还至乙方支付该笔款项的对应银行卡或消费储值卡中,不接受向乙方另行指定的其他任何银行卡退还。如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处理退款或导致其他任何损失的,乙方承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5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机构、乙方发卡机构或其他合法方式从乙方的银行卡、消费储值卡及其他任何支付方式中扣划乙方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保险费、交通违章押金、保证金、加油费、违章罚款、滞纳金及损失赔偿款等。

3-6乙方如需延长租赁期限,须在原租赁期限届满前致电甲方服务热线或门店电话,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延期申请。如甲方不同意延期,而乙方超期未归还租赁汽车,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提前归还租赁汽车的,亦视为违约,须按全部租车文件中相关约定结算租赁费用。超期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约定以前述租车文件为准。

乙方超期租赁超过7个自然日,甲方有权停止车辆相关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不得上路行驶。乙方擅自驾驶车辆致使本车损伤及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若乙方欲归还车辆,必须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取回车辆。取回车辆期间的全部费用(如拖车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7乙方若选择其他增值服务,乙方的权利义务以《服务手册》载明的为准。如《服务手册》约定事项与本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以本服务协议为准。但甲方仍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第1-4的规定通过媒介平台公布最新政策。

四、车辆保险。

4-1乙方享有《服务手册》中载明的各项保险权益,同时须按《服务手册》中约定履行理赔义务。

4-2如租赁汽车在租赁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须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外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不足额理赔或不予理赔部分的全部金额。

4-3如租赁汽车定损总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含车辆报废在内),除应按相关约定支付应付费用外,乙方应另外按定损总额的20%向甲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

五、生效及其他。

5-1全部租车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任一文件生效,其他所有文件同时生效。

5-2签署任一租车文件前,甲方均已充分提醒乙方注意全部租车文件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条款,并应乙方要求对全部租车文件内容做出了必要、全面的解释和说明。乙方是在对全部租车文件内容的理解与甲方一致无误的前提下自愿签署。

5-3因履行《小树租车单》、《服务协议》、《服务手册》及《小树验车单》中任一租车文件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为处理可归责于乙方事由导致的非讼、诉讼纠纷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5-4乙方同意甲方可将全部租车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包括诉讼管辖之约定)在第三方承诺全部接受甲方的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5-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在本协议或《小树租车单》任一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

日期:年月日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五

引导语: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比例的司法解释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买受人:x x x

出卖人:x x x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 标的.物应置放于x x(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 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 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 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 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一) 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 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 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 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x x x x年x月x日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六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车辆、车型。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型汽车辆,已行驶公里,车牌照号为,准入证号为,为甲方承担运输任务。(承运2台以上车辆的可另附明细表,明细表中涵盖以上内容)。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合同期满日前向乙方提出。

第三条费用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提供的车辆为档车,运费暂定为每天元,合同金额暂定为(大写)元(包含税费及hse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乙方实际服务天数及甲方有关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费用从用车之日起计算,通过油田公司资金结算部转帐结算。

费用一月一结算。

3.甲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利。

甲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承诺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条例和租用车辆的交通安全协议,向乙方告知本单位的雇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

掌握车辆检验与维护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对车辆进行正常的检验维护工作,并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甲方招聘选用租用车辆驾驶员,应具备5年以上的安全行车驾龄,租用车辆驾驶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驾驶员信息应及时反馈乙方备案。

负责租用车辆的日常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车辆检1。

查和检验,始终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带病”运行。

严格遵守油田公司及单位规定的行驶区域、路线、限速、乘员人数等要求。

在雨雪等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异常气候条件下,停止出车。

合理安排车辆任务,保证车辆驾驶员休息时间不少于8小时。驾驶员员因病不能驾驶时,甲方不得强令驾驶员出车。

甲方应每月对租用车辆安排2-3天的正常保养时间,联系乙方落实例行车辆保养制度。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甲方的交通安全管理权利。

甲方车管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均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车辆状况,车辆出现严重性能问题,有权责令乙方维修车辆或终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购买车辆交强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附加险种的落实。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车辆行驶证、车辆附加税证、车辆年检、年审手续和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效性。

甲方有权招聘选用租用乙方车辆期间的驾驶员,有权实施租用车辆的日常管理调派。

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及其上级部门有权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确因甲方车辆已满足运输要求或生产任务发生变化,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或暂停乙方运输服务车辆。

4.乙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利。

乙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确保租赁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标准的车辆,乙方应立即停运或予以更换。

负责租赁车辆行驶证、车辆附加税证、车辆年检、年审手续和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效性的落实。

负责租赁车辆交强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附加险种的落实。

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或行驶里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车辆。

保证随车安全带、灭火器、防滑链、急救包等hse资源齐全有效。

依据交通法,积极参与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乙方的交通安全管理权利。

对甲方聘用驾驶员的技术状况、安全教育和管理状况享有知情权,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措施。

对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和行车区域等的管理享有知情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措施。

确因甲方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本合同条款的履行,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或暂停租用车辆的提供。

5.双方责任承担:

甲方在租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负全责,发生与租用车辆有关的交通事故、机械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甲方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理赔由乙方配合甲方与责任方按有关程序解决。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6.协议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安全协议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西安市未央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7.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安全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对上述条款已阅读并充分理解)。

(印章)(印章)。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七

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____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39;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________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____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八

1、在下述如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国家强制执行不让流动车辆租赁除外。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九

范本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____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39;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________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____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十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具体内容包括: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

《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

一般来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

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三)租房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十一

出卖人:xxx。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x(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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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所有权合同范文汇总篇十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受人:xxx

出卖人:xxx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x(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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