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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访人申请书(汇总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07:08:57 页码:12
最新信访人申请书(汇总15篇)
2023-11-19 07:08:57    小编:ZTFB

社交媒体的兴起给我们的社交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但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网络安全问题。总结是对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和价值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下面是一些总结的示例,希望能够对大家写好总结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信访人申请书篇一

(二)领会领导意图深刻、表达准确,文稿严谨细致,质量较高;

(五)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办信岗位职责要求。

(四)承担信访专题调研、督查督办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及相关文稿质量较高;

(五)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来访接待岗位职责要求。

(四)承担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能够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

(五)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投诉受理岗位职责要求。

(一)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认真负责地处理投诉事项,及时、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承担有关投诉事项的督导调研,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

五、计算机技术管理岗位职责要求。

信访人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申诉人是xx,因无辜被有关机关部门列为贩毒吸毒人员监控黑名单,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种种严厉盘查和受到各种不公对待,特向贵领导申诉,希望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监督并纠正公安部门的`错误做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名誉。

申诉人于年月曾经遗失过一次身份证,不过申诉人当时马上向派出所申报挂失并补领了新证。但此后不久,申诉人外出办事时,发现其无论是在入住旅馆酒店,还是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都会受到警察重点盘查。后经申诉人多方了解,才发现申诉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列为贩毒吸毒人员监控黑名单。但是申诉人一直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申诉人认为是有人在进行违法活动时冒用申诉人遗失的身份证,导致破坏了申诉人一直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信用和形象。

申诉人因被人冒用身份证而被公安机关列入贩毒吸毒人员监控黑名单,此事已经申诉人生活工作精神各方面上造成了严重伤害,严重影响了申诉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申诉人希望贵部门能查明事实真相,将申诉人的资料删除出黑名单,恢复申诉人正常的社会信用、社会名誉和社会形象,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诉人:

20xx年9月10日。

信访人申请书篇三

电话:138872。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xx)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03月02日,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杨xx。

20xx年06月15日。

信访人申请书篇四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是《信访条例》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那么你知道信访事项复查。

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住xxxxx街道xx村xx组xx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特此申请复查。

申请复查事项:

一、要求撤销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二、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xx村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三、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依法改正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

四、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

五、申请人要求参加听证会,参加辩论。

事实与请求: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着重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无越权、滥权和不作为,坚决做到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在第四项第20、明确规定保障和规范村民自治。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依法开展自治管理,督促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探索对村民自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村规民约备案制度,逐步建立村民自治活动的纠错机制。健全村民权益纠纷的行政调处机制,保障村民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xx村20xx年6月25号召开村二委会、组长会议,并形成《村二委会、组长会议记录》以会议决议形式捍然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带领村民对抗国家法律与政策,可xx街道办事处还是没有尽其责任漠视xx村的行为,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造成xx村违法自治,使村组织上的权力凌驾于国法之上,使xx村变成一个以强欺弱,以势力欺压个体,邻里失和,没有法律可讲,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组织。

三、申请人将情况向被申请人反映,就是希望村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对xx村发生的违法村民自治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希望村上级部门帮助与指导xx村依法自治,避免一个基层组织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xx街道办事处却模棱两可不重视的态度。

为了合法权益我又于20xx年5月6日向xxx信访局反映,市信访局把我反映的事情转到街道,xx街道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答复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推脱,说关于村归民约“备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xx街道办事处属于xxx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所以对xx村的村规民约没有备案的职责。以此推却责任。故要求撤销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四、申请人在反映问题的一年时间里,奔波之事只为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一个基层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申请人听到最多的话语就是村民自治不好干预,而申请人要说的是村民自治不等于村组织不要党的领导,不等于不要政府的行政部门管理,不等于不要批评教育,街道办事处作为村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完全有义务与责任,用组织的严肃性和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权、行政监督权,完全可以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合法有效的引导和干预,促使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村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理直气壮地伸张正义,制止错误,,正确引导村组织依法自治,否则国家的法律条文与政策就会在一个地方成为废纸。

五、申请人目的也只为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村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从而确保申请人在村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使xx村组依法自治。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xx村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依法改正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

据以上事实与理由,本人依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请xx政府对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进行复查并撤消,必要时请求政府就本人信访案件进行听证。

此致

xxx人民政府。

20xx年6月29日。

申请人姓名:。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上海市松江区20xx00。

工作单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办理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1、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8条,撤销被举报人三级资质(暂定期一年)。

2、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吊销被举报人沪(青浦)0212号《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事实及理由:

20xx年1月5日,申请人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交《实名举报信》(证据编号1),要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违法骗取物业资质行为。

被申请人20xx年02月22日给申请人的回复(证据编号2),认定事实不清,与青浦区局先前的答复不符,有违政府公信力,涉嫌行政乱作为,为企业违法行为谋利益。

一、被申请人回复事实不清。

被申请人回复称:“20xx年12月8日宾泉物业公司因其持有的资质证书已过期,按照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并提供了相应的文件材料”,与青浦区局的答复不符。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青浦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备案情况》(20xx年)公开信息证明:

被举报人:1、资质过期,2、接管物业产生纠纷。

处理意见是:“延期一年”。(见证据3)。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xx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该企业得知换证消息后,于20xx年2月到青浦区房地局办理物业资质换证手续。由于申报材料不全,信息操作等方面原因,直至20xx年9月才通过信息预审,取得了申办预约号20xx001815号”。

二、被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1)。

被申请人回复称:“按照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没有法律依据,超越了法定职权,是行政乱作为。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7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xx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宾泉物业注册于青浦,并于20xx年9月12日在青浦房地局申请并获得《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4条,如果重新核定,也要先办理注销手续。

被举报人不是“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被告是因为:“1、资质过期,2、接管物业产生纠纷”被“延期一年”而停牌。

三、被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2)。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上海市关于实施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强调,“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信,完整齐全”。

被举报人在20xx年12月12日前不可能提交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如有提交,一定是已在20xx年7月5日被撤销(证据编号5)的《上海金兰花苑物业管理委托。

协议书。

》(证据编号6)。

四、被申请人滥用职权,帮助被举报人获得非法利益。

(1)被申请人回复称:“我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意见: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上海宾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发资质证书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这是被申请人在掩盖自己滥用职权的行政乱作为,有违政府公信力。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xx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我局接到市房地局来电通知,要求青浦区房地局暂缓对宾泉物业公司的物业资质申报受理……20xx年12月5日,市局告知已作出了信访答复并简要告之事情经过:宾泉物业在青浦申报物业资质证书期间,徐汇金兰花苑业主大会通过投票表决同意由宾泉物业接管金兰花苑的物业管理,并于20xx年6月21日在小区内公告,并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指出: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青浦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备案情况》(20xx年)公开信息证明:被举报人接管物业产生纠纷。处理意见是:“延期一年”(见证据3)。被申请人作为资质审批部门应依法对被举报人资质申请不予批准。

被申请人混淆时间的先后,20xx年12月5日还以被撤销的物业管理合同来指导青浦区局。这是被申请人,刻意为企业的违法谋利益的行为。

(2)被申请人回复称:“关于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开信息《青浦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备案情况》(20xx年)中宾泉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情况与事实不符的问题,我局已要求青浦区局更正”,这是被申请人意在毁灭证据掩盖自己的错误。

如果青浦房地局公开信息“中宾泉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情况与事实不符”,为什么此前要求被申请人公开被举报人信息,时,被申请人答复是“请向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申请”?(见补充证据13)。

如果青浦房地局公开信息“中宾泉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情况与事实不符”,被举报人早就提出了。为什么涉及到被举报人名誉和经营的政府公开信息,被举报人至今认可。

被举报人“接管物业产生纠纷”不可能是假的。青浦区局处理意见“延期一年”也不可能是假的。是有案卷可查的,被申请人蓄意毁灭证据是错上加错。

五、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一)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审批的其他情形。

(1)被举报人20xx年无“物业服务合同”不具备申请资格,无内容填写《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中“物业管理项目情况”(见证据8)、不符合申报法定条件。

被申请人对被处罚的被举报人按新企业对待,没有法律依据,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8条,撤销被举报人三级资质(暂定期一年)。

承诺书。

》(见证据9),骗取资质证书。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吊销被举报人沪(青浦)0212号《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六、被申请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1)根据证据5,被申请人认为:“被举报人在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12月12日期间确无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证据4,青浦房地局认为:“市局于20xx年9月4日接到信访投诉,反映宾泉物业在原资质证书已过期,资质证书申报办理期间尚未取得新证的情况下,承接了徐汇区金兰花苑小区的事宜。”

上述证据证明被申请人:“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2)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不但“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反而将被停牌的违法企业按新企业对待(行政乱作为),在被举报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无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帮助被举报人获得非法利益。

被举报人的行为属:“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必定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为树政府公信力,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检讨并予行政处分。

被申请人应该依据《上海市关于实施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并对所有受理、批准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树政府公信力。

签名:

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浙江省仙居县城关为民酱菜厂。地址,仙居县城区原穿城北路大泉头。

法定代表人:张月珍,女,20xx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仙居县城区机建路1一8号,系厂长。身份证号:332624531208002电话:

申请人仙居县城关为民酱菜厂﹙以下简称申请人﹚,对仙居县城区建设整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20xx年2月9日作出“关于穿城北路为民酱菜厂拆迁事项要求补偿的回复”和20xx年4月6日仙居县城区建设整合指挥部“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认定和补偿标准不服,特此申请复查。

申请复查事项:

一、申请人被拆迁的2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是申请人通过合法手续转让来的。指挥部认为是征用的划拨土地,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应予撤销。

二、申请人被拆迁的2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应按集体性质转让的土地标准补偿。指挥部认为按征用的划拨土地标准补偿,于法无据,应予纠正。

申请复查事实和理由:

20xx年,申请人自筹资金筹建酱菜厂项目,向仙居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申报,该委于20xx年4月27日作出仙计经固(20xx)53号文件同意批复。20xx年4月4日,仙居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同意申请人的项目结转至20xx年度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明”的规定,20xx年10月7日,申请人在征得仙居县原城关镇市桥村十队全体社员同意,支付了座落在仙居县城北大泉头地方1.15亩土地补偿费10000元、安置补偿费13000元和青苗补偿费500元,合计人民币23500元,取得该处土地使用权后,向市桥村、城关镇、仙居县土地管理局递交建设用地呈报表。10月7日由市桥村、10月8日由原城关镇、10月15日由县土管局分别批准同意使用。

20xx年10月15日,浙土仙证字﹙20xx﹚第4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准予城关为民酱菜厂在城关穿城北路大泉头,土地性质集体,用地面积为壹亩壹分伍厘的耕地上建设厂房。

20xx年10月9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2﹚浙规征,编号1141020准予在穿城北路(北段)西建设厂房。

20xx年11月21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2﹚浙规证,编号1141020准予建设。

酱菜厂建成后,投入了生产。20xx年,因仙居县城区穿城北路建设需要,拆除了申请人286平方米厂房,至今未给予土地补偿和安置,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

20xx年8月23日,申请人向指挥部递交“房屋拆迁安置申请书”一份。经过165天等待和电话、走访18次艰难请求后,该部于20xx年2月9日作出“穿城北路内的286平方米土地由于是为民酱菜厂征用的划拨土地,根据浙江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收回时征用非耕地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按县政府征地区片综合价给予补偿”的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划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指挥部至今没有向申请人支付过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没有向申请人核发过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指挥部认为申请人的286平方米土地是“征用的划拨土地”无事实依据,与《行政复议法》“土地划拨,是指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将土地交给某个单位无偿无期限使用的行为”释义不符。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根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规定,申请人28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取得,应受法律保护。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指挥部对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至今没有给予补偿,就认为申请人286平方米土地是征用的划拨土地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按征用划拨土地的标准补偿,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和《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信访人不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规定,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请求县人民政府依法复查,撤销指挥部“穿城北路内的286平方米土地由于是为民酱菜厂征用的划拨土地”的错误认定,要求按照20xx年11月31日仙居县人民政府福应街道办事处,福街办发﹙20xx﹚64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每平方米600元标准”规定予以作价补偿,呈请支持。

此致

仙居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仙居县城关为民酱菜厂。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信访人申请书篇五

(一)做好到县委、县政府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助相关单位维护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的正常秩序。

(二)做好领导干部大接访和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做好中省市县挂牌信访案件、转交办信访案件、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热线、网上信访案件及领导批示信访案件转办、交办、督办工作。

(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疏理分析、统计研判、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做好重要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的综合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六)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解释说服工作,疏导群众情绪。

(七)做好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的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人申请书篇六

时光如梭,岁月蹉跎,回首翘盼,已经悄然走过。我来到了镇信访办进行学习锻炼。掐指一算已经整整半年的时间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学习,让我深深地了解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我来说,时间虽短,但收获颇多:我接触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尤其是被称作“天下第一难”的信访工作,更是锻炼了我,磨砺了我,让我受益匪浅。下面就将我这半年来的工作实践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及时接收人民来信,做好网上的回复工作,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主要任务就是接收综合办公系统和市长信箱转来的人民群众来信,填写来信来访登记批办单,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送领导批阅。实习锻炼期间,共办理回复综合办公系统信访件17批次,市长信箱系统信访件15批次,区信访办、区政府办来电来信4批次,区委督查室来信1批次。参与每周二的“大调解格局”,随同律师、法庭庭长一同接待法律咨询75件,99人,并做“大调解”记录。

2、负责信访办每周的、每月的工作总结,定时向区信访办报送各镇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各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表及信访月统计表。不定时向区相关部门报送涉及影响稳定因素等相关重点情况、领导成功化解的信访案例、信访办开展相关活动的信息、重要时期各村矛盾排查情况统计、科室工作总结及相关部门组织活动的书面材料等等。

3、负责撰写群众反映问题的相关情况说明20批次。

4、实习锻炼期间独自接待来访群众21批,28人次。主要有牛坊村、北辛庄村、周营村、罗庄二村、上长子村、西北台村、赤鲁村、窦营村、孙庄村、再城营二村等来访群众,主要涉及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农村管理、违章建筑、家庭矛盾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有幸参与对上访群众的.劝说工作,主要有:赤鲁村因要求增加土地租金,郑二营村要求公开村内账目,潞城营四村因反映村干部违建及经济问题;北辛庄村因孙子土地权未确立,上长子村民反映重点项目办去李家务村大姐家拆除违建事前未告知,屋内物品下落不明;李家务村因拆除违章建筑引发矛盾上访;河津营村因与邻居发生矛盾的上访;赤鲁村胡宝长因新农村修路导致院墙倒塌等。

6、编制207月到12月领导和科长接访值班表,自年7月1日实行“每周一领导接待日”和“每周二至每周五科长接待日”,主要任务是每天提醒领导和科长接访值班,填写领导和科长接待日登记表,并存档。

二、存在的不足。

1、工作思路比较局限,缺乏创新性思维。在工作中过于追求循规蹈矩,不敢创新,怕犯错误,做一些事情顾虑太多。通过参与领导、桂杰主任的接访,我总结出他们高效处理问题的工作方法,将会为我日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缺乏足够的基层工作经验。虽然对基层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毕竟没有亲自在基层开展工作。随着通过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各项活动,相信会逐渐积累工作经验。

3、业务不够熟练。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有很多的问题自己不能够很好把握,对于乡俗民约、法律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还不够。但通过参与“大调解格局”,基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及人情世故,可为日后的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1、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积极主动向领导、同事虚心学习工作方法和工作形式,多与大家进行工作上的协调、沟通,从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博采众长,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过去的已经过去,尽管还存在好多问题,但我相信,在组织和领导的关怀下,在同事的帮助下,我一定踏踏实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将自己的工作干得更好,弥补不足,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信访工作者。

信访人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姓名:。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上海市松江区20xx00。

工作单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办理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1、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8条,撤销被举报人三级资质(暂定期一年)。

2、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吊销被举报人沪(青浦)0212号《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事实及理由:

20xx年1月5日,申请人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交《实名举报信》(证据编号1),要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违法骗取物业资质行为。

被申请人20xx年02月22日给申请人的回复(证据编号2),认定事实不清,与青浦区局先前的答复不符,有违政府公信力,涉嫌行政乱作为,为企业违法行为谋利益。

一、被申请人回复事实不清。

被申请人回复称:“20xx年12月8日宾泉物业公司因其持有的资质证书已过期,按照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并提供了相应的文件材料”,与青浦区局的答复不符。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青浦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备案情况》(20xx年)公开信息证明:

被举报人:1、资质过期,2、接管物业产生纠纷。

处理意见是:“延期一年”。(见证据3)。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xx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该企业得知换证消息后,于20xx年2月到青浦区房地局办理物业资质换证手续。由于申报材料不全,信息操作等方面原因,直至20xx年9月才通过信息预审,取得了申办预约号20xx001815号”。

二、被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1)。

被申请人回复称:“按照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没有法律依据,超越了法定职权,是行政乱作为。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7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xx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宾泉物业注册于青浦,并于20xx年9月12日在青浦房地局申请并获得《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4条,如果重新核定,也要先办理注销手续。

被举报人不是“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被告是因为:“1、资质过期,2、接管物业产生纠纷”被“延期一年”而停牌。

三、被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2)。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上海市关于实施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强调,“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信,完整齐全”。

被举报人在20xx年12月12日前不可能提交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如有提交,一定是已在20xx年7月5日被撤销(证据编号5)的《上海金兰花苑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证据编号6)。

四、被申请人滥用职权,帮助被举报人获得非法利益。

(1)被申请人回复称:“我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意见: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上海宾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发资质证书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这是被申请人在掩盖自己滥用职权的行政乱作为,有违政府公信力。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xx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我局接到市房地局来电通知,要求青浦区房地局暂缓对宾泉物业公司的物业资质申报受理……20xx年12月5日,市局告知已作出了信访答复并简要告之事情经过:宾泉物业在青浦申报物业资质证书期间,徐汇金兰花苑业主大会通过投票表决同意由宾泉物业接管金兰花苑的物业管理,并于20xx年6月21日在小区内公告,并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指出: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青浦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备案情况》(20xx年)公开信息证明:被举报人接管物业产生纠纷。处理意见是:“延期一年”(见证据3)。被申请人作为资质审批部门应依法对被举报人资质申请不予批准。

被申请人混淆时间的先后,20xx年12月5日还以被撤销的物业管理合同来指导青浦区局。这是被申请人,刻意为企业的违法谋利益的行为。

(2)被申请人回复称:“关于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开信息《青浦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备案情况》(20xx年)中宾泉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情况与事实不符的问题,我局已要求青浦区局更正”,这是被申请人意在毁灭证据掩盖自己的错误。

如果青浦房地局公开信息“中宾泉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情况与事实不符”,为什么此前要求被申请人公开被举报人信息,时,被申请人答复是“请向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申请”?(见补充证据13)。

如果青浦房地局公开信息“中宾泉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情况与事实不符”,被举报人早就提出了。为什么涉及到被举报人名誉和经营的政府公开信息,被举报人至今认可。

被举报人“接管物业产生纠纷”不可能是假的。青浦区局处理意见“延期一年”也不可能是假的。是有案卷可查的,被申请人蓄意毁灭证据是错上加错。

五、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一)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审批的其他情形。

(1)被举报人20xx年无“物业服务合同”不具备申请资格,无内容填写《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中“物业管理项目情况”(见证据8)、不符合申报法定条件。

被申请人对被处罚的被举报人按新企业对待,没有法律依据,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8条,撤销被举报人三级资质(暂定期一年)。

(2)被举报人以被撤销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欺骗手段,隐瞒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12月12日期间无物业服务资质,非法经营(见证据5),违规收费(见证据7),签署虚假《承诺书》(见证据9),骗取资质证书。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吊销被举报人沪(青浦)0212号《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六、被申请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1)根据证据5,被申请人认为:“被举报人在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12月12日期间确无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证据4,青浦房地局认为:“市局于20xx年9月4日接到信访投诉,反映宾泉物业在原资质证书已过期,资质证书申报办理期间尚未取得新证的情况下,承接了徐汇区金兰花苑小区的事宜。”

上述证据证明被申请人:“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2)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不但“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反而将被停牌的违法企业按新企业对待(行政乱作为),在被举报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无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帮助被举报人获得非法利益。

被举报人的行为属:“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必定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为树政府公信力,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检讨并予行政处分。

被申请人应该依据《上海市关于实施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并对所有受理、批准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树政府公信力。

签名:

日期:年月日

信访人申请书篇八

区财政局:。

我街道村多、面广、任务重,尤其是征迁工作引发的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大,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故呈此报告,请求贵局帮助解决维稳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共计贰万元整,为谢。

申请人:

20**年**月**日。

信访人申请书篇九

__社区公正、妥善、实事求是地调解民事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集体上访现象,调解成功率达到96%,维护了信访秩序,保持了社区稳定。

一、热情耐心地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制止了集体上访现象。

20__年在建设阳和大桥、扩建南二环路时,需拆除柳机宿舍4区、6区、18区、19区、20区近200户,柳机工厂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经配合市拆迁部门在做好动员工作的前提下,大部分拆迁户按经济补偿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异地搬迁。但其中有48户与拆迁公司因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不合而达不成协议。并于__年9月起,连续9次群体找柳机和社区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在柳机范围内建房,以房屋置换,并强调如达不到要求就到区里上访。

为做好拆迁户的工作,防止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社区领导承担了主要的劝说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耐心细致地作好释疑工作,二是主动与柳州机械厂领导汇报、沟通、协调,三是将拆迁户的动向书面或电话报告五里亭街道办事处领导,四是协调各方与拆迁或施工单位现场处理具体矛盾,先后6次制止了拆迁户的过激行为。由于思想工作到位、措施适宜,搬迁户保持了平静的心态,有问题首先找社区领导,通过社区协调解决,从而避免了群集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关心军转人员的政策落实问题,安抚了他们的思想情绪。

社区内有二十多名军转人员,为要求落实待遇问题,情绪较为激动,社区及时向五里亭街道办反映,并向他们做好思想安抚工作,要求他们冷静相待,要相信党和政府会妥善处理好他们的问题。最后,社区军转人员邓长清、张镭、温润林、杨作悦、邓宗庆、贺茂贵等6人得到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费。驻区单位柳州机械厂也有16名军转人员,社区也义不容辞地协助柳机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当待遇问题落实后,又与柳机有关部门一起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三、采纳居民意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根据社区居民意见反映,有些居民在楼栋口及住房周边堆放大量板皮木材,给消防工作造成极大隐患。针对此情况,社区领导先派工作人员下去巡查,了解具体情况,并于__年12月下旬召开综治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与柳机保卫部、消防队、生产部安全科、规划发展部和鸡喇派出所管段民警等,共同研讨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决定对存在隐患户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处理,以消除隐患。会后,根据事先巡查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通过了解、劝说后下达整改通知书,先后发放了39份整改通知书,使这些住户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为社区安全隐患提供了有效保证。

四、主动地与市有线电视台联系沟通,落实新迁户的线路安装。

20__年11月起,柳机394户职工陆续搬进新居,因客观原因使市有线电视台未能及时进行闭路电视线路安装,新迁户因无法收看电视而反映强烈。为此。社区主动会同柳机规划部多次与市有线电视台交涉、沟通,并协助做好线路管道的整改工程,并向五里亭街道办和鱼峰区有关领导汇报,进行多方协调工作,希望能使新迁户能在春节期间收看到电视,在几经工作后,已于1月18日按电视台的要求开始做好代收安装费用工作,使他们的情绪稍有安定,基本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但能否如愿,还将通过有关部门和领导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综上所述,__年,本社区在开展信访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方面虽然作了一些我们应该做的工作,但是距离上级领导对此工作要求还有一段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信访工作中继续努力搞好群众接待工作,热情地为居民作好服务工作,为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作出应有的贡献。

信访人申请书篇十

一、认真学习新的《信访条例》,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记录,督查、督办及其它日常工作。

二、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信访工作领导汇报信访热、难点问题落实和处理情况。

四、负责联络单位信访专(兼)干成员,学习与信访相关法规、法律及政策,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高信访专(兼)干的业务理论水平。

五、负责文件的收发、起草,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工作。

总结。

基础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上报等日常工作。

六、整理审核每期信访简报、每月信访报表的内容,同时查找信访工作中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七、做好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信访人申请书篇十一

(五)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来访接待岗位职责要求。

(一)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承担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

2---。

(四)承担信访数据综合分析、信息安全保密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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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申请书篇十二

信访听证是一种正式听证,具有民主参与、调查事实与社会监督的制度功能,因而成为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一种重要手段。那么你对于信访听证。

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工作单位:

吉林省吉林市邮政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吉林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对申请人20xx年1月16日提出申请复核事项举行公开听证。因为我们的退休养老金计发涉及面绝非是个例,社会影响重大,问题复杂。我们与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吉林省邮政公司、吉林市邮政局的分歧是涉及广大职工一生养老保障的重大原则问题,是企业是否按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政策计发退休养老金、和正常退休的原则问题。我们需要辨明事实和公开听证。

复核请求:申请人不服吉林省邮政公司20xx年10月22日的复查意见,请求吉林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第三人20xx年10月22日、20xx年9月6日《关于徐伟萍、于桂香同志来访的答复意见》书处理结果进行复核,并申请公开听证,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事项:

一、确认被申请人、第三人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9月6日作出的信访答复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请求国家上一级行政机关吉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查并纠正恢复申请人的在岗期间、退休养老金计发的合法待遇。

申请复核确认我们被逼迫内退期间降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工资总额,降低缴费基数的法律依据?(我们被逼迫内退,并没有看见过任何协议内容,属于企业单方面的违规行为,此前已经多次向省邮政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阐述)要求公开个人“内退协议”“个人申请”书。

二、申请复核1997年法定封定的档案工资为什么一再降低,法律依据和执行标准?

三、请求省信访复核徐伟萍社保信息空白原因,请求复核调取徐伟萍的个人社保权益信息清单,责令省、市邮政局补录20xx年以前退休职工的个人缴费情况信息,依法“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之本人。”经过职工签名确认。

七、请求复核1995-1997三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根据什么工资标准计发的?我们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依据。并责令公开1995-20xx年行业工资人均额和个人工资单保留工资、邮政代缴和缴费基数数据信息。

八、要求省信访领导责令省、市邮政局依据国务院、劳动部、省政府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邮电部《邮电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吉劳社函字【20xx】7号文件行业上年度本企业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养老金。我们申请公布1997-20xx历年行业(省邮政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和缴费基数)。

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

1、请求吉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核申请书依据、事实与理由全文。

2、吉林省、吉林市邮政局书。

3、身份证、(复印件)。

5、吉林市邮政局社保缴费、代缴和省社保缴费比例对比表。

6、个人工资、省、市在岗平均工资、邮政行业工资与缴费基数对比表。

7、吉林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8、依据法律条款参照退休审批表说明。

9、个人社保缴费空白信息(二份)。

10、吉林市邮政局欠缴社会保险金信息。

11、政策法律依据吉政发【1998】22号吉政发【20xx】28号《邮电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吉劳社函字【20xx】7号《关于原邮电行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中指数化月平均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等相关法律文件索引(复印件)。

申请人周雪莲、女、1963年11月29日、身份证号码4303047租住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岳塘村13组.

请求事项。

申请因强制拆迁引发劳务债务合同纠纷等一系列诉求信访进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元月15日开始本人因岳塘区强制拆迁引发劳务债务合同纠纷上访四年多来导致多个问题造成我四年多无家可归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连租住房都不能居住被逼38次搬家,在国门之外流落多年,家中被操被盗共六次。被骗无辜拘留一次差一点死亡在霞城乡政府池塘中。软禁三十多天,在接访途中被乡政府副乡长打伤住院一次其中两次转院至今末处理一次。被郭桂清恐吓无数次遭受了无数次侮辱和白眼,等等状况。目前我已精疲力尽了只有请求政府公开、公平公正、依照信访听证程序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宗旨。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处理到底,让信访的群众有个理服,有个心服有个安慰,让稳定压倒一切,不让不稳定的因素客观存在。

一、根据乡政府提出的答复意见书、我收到后非常不服这样的答复意见绝对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权论理以权压法。

1.51户的劳务用工补偿协议、是落实对拆迁户土地被征收后的一种补偿,属于上述拆迁户的权利,该权利也经各级政府和湘钢认可,不可随意被侵犯或变更。

2.政府给51户的劳务补偿项目,是为保障51户拆迁户的特殊群体的特别安置,在所有问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的基础下,任何人和部门都没有借口和权利妄自独断,51户现在的劳务补偿项目已经成为郭桂清非法牟取私利的工具,如果政府要剥离51户的劳务,相关部门应该要出示书面材料告之51户全体拆迁户更要对51户人员进行善后安置,被强行逼退的人员以后生活怎么保障其他问题谁来负责管理,我们20xx年来没有得到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些人不可能像一个流浪者子子孙孙被政府拒之门外,请求政府高度重视。

3.市政府多次要求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可是岳塘区根本没有考虑过市政府的意见只是压制误导我签订停访息访。

承诺书。

并要说明经市、区、乡政府三方有关领导及负责人与我沟通协调霞城劳务队给予我补助款15万元用于解决我本人生活困难、就业、就医等-糸列问题本人也同意了。可是就在我签下停访息访承诺书之后并没有给我一分钱我也找区、乡政府多次很多天以后他们后来又让我签订了一个和解。

协议书。

我当时并不同意可是乡政府领导说签下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同时我也咨询了区法院在信访局领导和检察院领导大家都告诉我只有我不在上访这个15万元已经注明是补助款15万元用于解决我本人生活困难、就业、就医等-糸列问题跟拖欠你员工的工资款是没有任何牵扯的所有我同意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我当时还告诉乡政府领导会向法院再起诉霞城劳务队起诉其拖欠员工工资他们也默认并要我请一个好一点的律师来维护合法权益。只要不再上访就可以所以我没有再次上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笫七十二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诉求人所签订的息访和解协议书系显失公平合同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二、直属下级霞城乡政府副乡长谭东风在接访回家途中暴打访民,并在第二天再次勾结黑恶势力头目郭桂清追打至法警医院。我被迫转至仁和医院后又药物过敏差一点死亡。再后来又转至市二医院住院治疗。导致访民几乎失去生命。至今末愈也请政府关注重视一下,请求根据干部严厉问责制度处理,并书面告之本人处理结果。(有证据可查)。

三、区政府强制拆迁后,村.乡两级随意克扣我的征拆款项,希望根据事实归还。这个问题涉及很多户征拆老百姓。(有据可查)。

四、20xx年4月居住房至20xx年6月家里多次被恶意盗取直接损失近10万,两个派出所出警也不立案,更没有一个口头或文字的答复,在此我确实怀疑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公安局的责任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为什么可以玩忽职守(有公安出警材料可查)。

六、申请岳塘区信访局副局长回避,因为他是导致此信访问题扩大的当事人。

七、申请根据市长办公室黃呵批示允许市督查办,市妇联维权罗部长、市红网论坛、市电视台、委托律师、及关连人、亲属等。

八、因本人是弱势群体为了保证此次信访听证公开、公平公正本人特别请求听证程序可以录音、录像。给我一个理服、心服让事实还原、还我一个公道、还我尊严与清白。

综上所叙;。

霞城乡政府霞城乡派出所,霞城劳务队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藐视习20xx年元月20日强调习强调;《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立即解决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请求调查事实真相召开信访听证会。请求督促岳塘区几任党政一把手面对12个媒体和一千多群众的承诺落实到位。现任岳塘区长也面对红网承诺过没有兑现请求认真落实。就我上述几个诉求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解决落实到位。

此致;

岳塘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周雪莲联系电话。

20xx年3月22日。

申请人:腾达西铁公司亢其华等1169名内退职工(已签名800余人)名单附后。

代表人:亢其华、王春田、金秀云、宋立功、陈作来、王杰章、阿兰秀、张莲芝、王本让、何学福、徐世全、彭正福。

委托代理人:亢其华,腾达公司内退职工,电话:

申请人不服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信复字(20xx)11号复核意见书,现依据甘肃省信访听证办法相关条款,再次请求依法听证。

请求事项。

1、请求通过依法听证,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法撤销“甘肃省国资委复查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信复字(20xx)11号复核意见书”。责令腾达西铁公司依法纠正自己的错误,支付申请人企业改制衔接费、身份置换金(股份)和在此期间的分红或利息6000万元。

2、请求腾达公司承担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费用50000余元(20xx年至今上访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亢其华等1169人,均属198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原西北铁合金公司国有企业职工。20xx年7月,由于企业亏损严重,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主导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

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腾达公司企业改制实施方案规定:用破产企业的净资产1亿3000万元,对国有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工龄计算截止20xx年12月31日。身份置换办法、标准及管理方式是:身份置换金由基础股和工龄股两部分组成,即3000元+1550元×工龄,以资产形式量化到员工个人名下,作为员工在企业的个人股份,由新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会管理,员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参与股利分红。“职工个人股,可以转让、继承,不允许退股”。还规定:距法定退休不到五年的职工,不参加身份置换。

20xx年6月26日,企业改制完成,重组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公司)”依法注册并正式运营。

至此,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破产”企业改制已经完成。申请人按照改制政策的规定均自愿参加身份置换,填写了《员工身份置换申请表》,与新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成为腾达公司员工。按照文件规定,经公证部门公证,申请人依法持有股权,成为新公司股东。

20xx年6月27日,省高院对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政策性破产”,作出(20xx)甘民二初字第55—11号终结破产程序民事裁定书。之后,腾达公司修改了已生效的改制文件,将原已生效的改制文件规定的“职工个人股,可以转让、继承,不允许退股”修改为“股转债”。于是,20xx年6月27日之后退休(改制时距法定退休不到5年)的职工领取了股金(身份置换金)。未领取的按时支付股息分红。对20xx年6月27日之前内退距法定退休5至20xx年的申请人正退后却不予支付股金和股息分红。因此,申请人和腾达公司发生争议,遂以改制程序不公平等问题向省国资委多次提起申诉,国资委久拖不决。

20xx年5月2日,国资委作出复查意见称:“你们这部分职工未与西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你们的安置费并未投资到重组公司,因此内退职工不拥有重组企业的股权或债权。我委对你们享受腾达西铁公司股权或债权的要求不予支持。”

该复查意见用一句话来归纳:“凡是内退的,就是和西铁公司(破产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不能享有“股权或债权。”

申请人认为,该复查意见严重违背客观事实,并且与改制政策相悖。依法申请甘肃省人民政府复核,省政府作出甘政信复字(20xx)11号复核意见书敷衍了事,极不负责任的维持了国资委的复查意见。申请人不服,依据事实和法律以及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多次向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请求举行听证会,至今未作任何答复。其行为严重违背了《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甘肃省信访听证办法》的相关条款。

因此,申请人再次向省人民政府、省长提起申请,强烈要求按照《甘肃省信访听证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举行听证会依法听证。理由是:

一、省国资委“复查意见”在认定事实上存在严重错误。

1、复查意见对申请人不属于腾达公司职工的认定错误。

(1)、西铁公司从20xx年7月改制,20xx年6月26日重组公司“腾达公司”依法注册并正式运营。腾达公司在已经归档的生效文件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记载了内退人员状况:“现有内退职工1169人,其中西铁公司(破产企业)l77人,重组公司(指腾达公司)992人,男704人,平均年龄51.57岁,女465人,平均年龄43.37岁,男女平均距法定退休年龄7年”。

以上事实,被申请人腾达公司是认可的。甘肃省国资委的“复查”为何刻意回避?

(2)、腾达公司于20xx年6月26日实现重组,已经正式注册并依法独立运营。按照859号和2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腾达公司应该在30天内,即20xx年7月26日前,和原西铁公司自愿参与改制的所有职工,整体变更劳动关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腾达公司和西铁公司不存在隶属关系。

众所周知,腾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原亏损高达14亿元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明显与法律相悖。

在此次先重组、后破产的企业改制中,腾达公司既得利益集团一手拿着“矛”一手拿着“盾”,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既是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又是重组人,双重身份。对他有利的时候,他是“运动员”。对他不利的时候,他是“裁判员”。这一点,省国资委是清楚的。因此,申请人认为,省国资委对“你们这部分职工未与西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认定没有政策标准界定,加之“裁判员”又是既得利益者,相关规定又是20xx年6月26日既得利益集团实现重组后,在已生效的改制文件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应当依法认定没有法律效力。

(4)、在企业改制中,整体变更劳动关系,是政府政策做主导,司法程序不能越俎代庖。

该“复查意见”把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依赖于司法程序的终结,以“破产终结”为前提条件,实属无法可依。明显与政府859号、21号改制政策关于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的条款相悖。

(5)、省国资委认为,“只要内退的,就是与西铁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是政策规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该项认定明显与事实不符。

申请人认为,即便是腾达公司在改制中,操作程序不规范,劳动关系处理不彻底,其过错责任不在于弱势群体(申请人)。

根据注册时间和正式运营的时间看,应当依法认定:2o20xx年7月26日之后的内退,是腾达公司的企业行为。因为改制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腾达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破产清算时根据‘统一标准,重新选择’的原则,自主选择内部退养”之说与事实严重不符。

“破产清算时”是什么时间?到底有多少人在此期间“选择了”内退?腾达公司和国资委、督查处没有证据证明是1169名职工在此期间“选择了内退”。

申请人认为,该“复查意见”引用了政府合法文件,掩盖了企业的违法行为。是国资委和督查处民意!

(1、)事实是:20xx年6月26日,腾达公司实现重组正式运营之后,采取掩耳盗铃之术,企图占有申请人6000万元的股份。派出“宣讲团”开始给已参加身份置换的老职工制造各种精神压力,大会动员,小会报告,广播电视天天讲。很明确,矛头直接指向老职工。老职工工龄长工资高股份高,成本高,老职工必须内退。同时,二级单位的头子,带着“硬”指标大呼小叫。大肆宣讲“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杨志明副省长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的指示精神”,“莫斯科不相信眼泪”,“老同志要牺牲自己,积极为新公司做贡献,减轻新公司的压力”,“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年龄大的要退,只要退,什么都不影响,包括将来企业效益好了,分红和利息都不影响”,“将来企业搞好了,是不会忘记你们的”,“40岁以上的女同志,你们当小姐嫌老,当奶奶太年轻,如果不退,到时候别后悔”,“我肯定用年轻的不用年老的”,“这可是最后一次机会”。

在此期间,既得利益集团为达到自己的目的采取了一切不法行为,对申请人实施劝退、诱退、逼退,“一刀切”、“限期”内退、“限期”调离、“拆庙送神”、“拆岗并岗”、“岗位减员”、“自己找单位、”“同工同酬”、“岗位聘约”、“优化组合”、集中“查”岗、“调”岗、“换”岗、降工资、工段之间相互打分、班组之间相互打分、职工内部采取抓阄、相互打分等等。恶意制造内讧互相残杀,制造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一段时期内搞全员(3000余人)下岗、轮岗,大办失业证、待业证,就连拖儿带女的寡妇也不放过,一片“白色恐怖”,在改制企业内部造成不稳定不和谐的负面影响。部分职工对上述行为向腾达公司的头子反映,答复是:“这就是改革”!

在此形势下,申请人无奈,只有违心的“为新公司做贡献”,“牺牲自己”“减轻新公司的压力”,逼迫距法定退休年龄6到20xx年“内退”。

申请人内退后,只能靠每月300到400元的生活费苦苦度日。

综上,既得利益集团如此宣讲、实施“内退”政策,长达五年。改制文件中所谓的“统一标准,重新选择”,就是在上述情形之下的民意!不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腾达公司强迫超出法定退休5年以内的在岗职工内退,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违背了政府法令和相关改制政策。

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111号令第九条规定“职工据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该文明确规定了职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4个条件:(一)、必须是企业富余职工;(二)、必须是据法定退休不到5年的;(三)、必须是经本人自愿申请;(四)、企业根据前两个法定条件,审查作出是否可以内退的决定。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1994)259号文规定:国务院(111号令)颁发后,对于规范企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企业在分富余职工时,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对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职工,强迫退出岗位休养,剥夺甚至侵害了职工的正当劳动权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二)、企业对在改革中精简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该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以提供转业培训,在采取这些措施以后,对部分人员可以引向社会或作为企业内部待岗人员,但不能办理“内退”。(三)、对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对确实有困难并已足额交纳失业保险金的企业,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用失业保险金予以补贴。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转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养老金。四、各地劳动部门对企业贯彻国发(1993)111号令要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做法。今后,对企业的此类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甘政办发(20xx)24号文件规定“对于破产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符合退养条件、实行内部退养的职工可有重组公司托管”。该文明确规定,在破产企业中距法定退休5年内,符合内退条件的内退职工由新公司“托管”,并未规定重组公司内退的职工也叫‘托管’。

甘经贸企业(2o02)246号文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中,对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不足5年的内退人员,企业在重组时,一次性提取分年度支付个人生活费和社保“两金”后,由重组公司接受承担“两金”的上缴和个人生活费的发放”。该文件明确规定的是原改制企业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在改制中预提留费用。并未规定新公司内退职工的费用提留。上述四个文件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必须是原企业的富余人员,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才是“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

二、改制程序不公平,申请人利益受损害。腾达公司严重违背劳社部(20xx)21号文内退职工可以参加改制的规定。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劳社部(20xx)21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改制分流时,已经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再回原主体企业参加改制”。除此之外,所有国有职工均可参加身份置换。

1、应该支付腾达公司992名内退职工的改制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包括以下情形:

(1)、支付被强迫超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界限的内退职工的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

理由是,超出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界限办理内退的做法违背了国务院(l993)111号令、劳动部(1994)259号、甘政办发(20xx)24号、甘经贸企(20xx)246号文件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纠正的办法是按照地方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职代会纠正并恢复原待遇。

(2)、支付20xx年6月27日之前内退,之后正退职工的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

理由是,改制文件引用了甘政发(20xx)53号文件“各地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不得实行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与企业解出劳动关系的办法,可以在企业离岗退养”;改制文件引用了甘经贸企(20xx)246号文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员工”“实行内部退养政策”;改制文件引用了甘政办(20xx)24号文件“对破产企业中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以上3个文件是腾达公司使用的“一刀切”的政策。而在实际操作中同等条件下的职工,在20xx年6月28日后退休的享受了此待遇,而内退后正退的职工至今没有享受此待遇。明显的改制程序不公平,违背了腾达公司“以政策为准绳”的原则。

(3)、支付没有写申请,被勒令内退职工的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

理由是:违背了国务院(1993)111号令、劳动部(1994)259号文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4)、支付20xx年6月26日后从腾达公司岗位上逼迫内退职工的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理由一、申请人均是20xx年6月前参加改制,身份已经置换。理由二、腾达公司改制文件均是20xx年破产时产生的,未经协商。文件的滞后性决定,对申请人没有追溯力。

(5)、支付20xx年6月26日之后,从腾达公司岗位上正式退休职工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理由是,新公司于20xx年6月依法登记并运营,申请人符合政策规定,应当享受该项待遇。

2、应当支付西铁公司内退177人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

理由是,劳动部(20xx)21号文件规定,除在改制前已经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外,均可以参加改制。

三、腾达公司既得利益集团随意扩大国有企业改制中关于“身份置换”政策适用范围,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严重侵害了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极不严肃!

在此次改制中,一部分不是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人,不该享受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金,却享受了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金;亢其华等1169名应该依法享受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金的老职工,却没有被享受。严重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四、强迫“内退”在前,既得利益集团修改、制定相关规定在后,对内退职工没有约束力,且在实施修改生效文件行为时,未告之申请人,侵害了申请人的知情权。

腾达公司于20xx年6月26日完成改制实现重组,并正式挂牌独立营运。20xx年6月27日,省高院对西铁公司的“政策性破产”作出民事裁定书。之后,腾达公司制定了相关规定,修改了已生效的改制文件的重要条款。

五、腾达公司“内退协议书”未约定不支付衔接费和股份。

申请人认为,“内退协议书”是企业和内退职工签定的最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件。腾达公司在签定此协议时,未约定不支付该项待遇。因此,腾达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腾达公司的改制,是由省国资委主导的抢劫式的损人利己的改制。严重丑化和损害了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崇高威望!

从现实中看,腾达公司既得利益集团,确实达到了“名”“利”双丰收的目的,1000多名内退职工却在饥寒交迫中生存。

省国资委复查意见认定事实严重错误,没有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明显在愚弄申请人。该复查意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瑕疵”性错误,也不是认识和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水平问题,是严重的导向性和倾向性错误!

申请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因此,再次向甘肃省人民政府提起申请,1169人强烈要求举行听证会,依法听证。

此致

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刘伟平。

申请人名单附后。

代理人(无偿代理):亢其华。

公元20xx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访人申请书篇十三

__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盛__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常委会履行职权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服务。今年来,在__市人大常委会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委办的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下,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年,市人大信访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99件次,较去年同期453件次,上升10%;其中来信256件,较去年同期237件次,上升7.4%;来访119批(次)814人次,咨询124件。均已交办、转办、督办完结。办结率达100%。确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今年信访的主要特点是“五多一少”

一是从分类上看,反映农村和司法问题较多,分别为117件和92件,各占全年信访总量34.4%、27.1%。

二是从受理范围上看,不属于人大信访受理范围的信访件较多,60%是反映“一府两院”职能部门具体工作的问题。

三是从信访规模上看,集体联名信访件较多,共128件,占信访总量37.6%。

四是从信访频率上看,重复信访件较多,共157件,占信访总量46.1%。

五是从表现形式上看,集体访和越级访增多,如南郊村反映土地补偿问题;张媛要求护养补助金问题等。

六是从人大业务上看,反映有关人大代表的问题较少,只有2件。

三、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1、一是反映土地纠纷、山林延包及林权证捆绑发放问题,仍当前农村信访中的热点问题;二是反映永林集团伐木及农村建电站造成农田缺水问题,此仍当前农村信访中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三是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四是反映农村盗伐林木问题,要求林业公安加强执法力度的呼声较大;五是反映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及赔偿问题,要求依法公正处理;六是企业改制职工补偿金及工伤补偿问题等引发的矛盾;七是反映环保问题,如反映私立医院污染、建筑工地、卡拉ok厅噪音、佳_冷气排放等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八是反映医疗纠纷问题和民政局殡葬服务乱收费问题。

2、反映法院工作问题信访件36件,占信访总数的10.6%。其中反映法院执行不力问题突出,占法院工作问题信访件的一半。

3、反映公安工作及公安干警违法行为等问题信访件26件,占信访总数7.6%。主要反映干警办事不力、执法不公等。

四、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和个别部门领导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存在对信访件反馈不及时或应付了事等现象,导致当事人对反馈不服,重复上访;二是一信多投现象多,增加了信访工作量;三是由于集体访和越级访往往更能引起领导重视,解决效果更快更好,因而让上访者产生只有集体访和越级访才有效果的错觉,故集体访和越级访不断增多;四是群众匿名信多,调查反馈难度大;有些信访户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足够的法律证据,致使信访问题难以解决;五是对信访老户、缠访户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促其息访。

五、领导重视,加强信访工作做到六到位。

__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盛__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信访工作,做到六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__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认识到人大的信访工作是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项具有很强政治性和政策性的工作,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结合人大审议、调查、执法检查、评议、视察、个案监督等活动,把人大的信访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主业”抓紧抓好,努力开拓人大信访工作的新局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二是人员到位。__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做到“人员”到位,除有一名专职信访人员外,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今年又将四位熟悉法律、农业、财经、教育方面知识的主任科员调来一起指导抓好信访工作。

三是设施到位。__市人大常委会确保信访工作“硬件”设施到位。设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同时专门为信访工作配齐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并送信访工作人员到省人大进行信访应用软件培训,以加强__与__、省人大的快速沟通联系,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进而逐步做到信访电子化,信访档案无纸化。__市人大常委会还开设信访电子信箱,拓宽信访渠道,这是__市人大常委会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的又一尝试。

四是制度到位。__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3月份专门组织部分机关信访工作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赴全国信访先进单位湖南常德考察信访工作,并制定了《__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建立重要信访问题协调会制度、信访分析会制度、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制度、联合办案制度、信访办理会议讨论制度、逾期未结信访案件通报制度及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市长接待人大代表制度。10月份,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联席会,构建信访网络体系并加强了乡镇人大信访工作。__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坚持接访制度,坚持每月15号的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乡镇接访制度。在下乡接访中,常委会领导们做到大户下访,老户回访,难户专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到机构牌子上墙、领导小组名单上墙、主要制度上墙、信访网络图上墙。

五是措施到位。__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任组长,各委办主任为成员组成。六是督办到位。我办每月选出若干件信访件作为督办件,目前已有12件被列为督办件,反馈率达100%。同时,认真实施信访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并对本年度信访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及时反馈的信访件用电话和发放催办单方式进行催办。

对每一件反馈件由各委办签发反馈意见单,并将反馈不清楚或办理不完整的信访件发还承办单位补办。如:__市某企业职工周某等人自1999年始不断向我办上访反映因企业拒不为其交纳社保金一事,诉诸劳动仲裁,并根据仲裁生效裁决书要求法院予以执行,但法院认为社保金属于国家强制性征缴范畴,必须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依法履行职责,该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不予执行。我办经了解情况后,得知法院和劳保局双方就受案范围问题多年来一直无法达成共识,致使周某等人社保金问题无法解决,为此,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由市人大有关委办室及__市人民法院、__市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法院和劳保局对此类信访件处理的职责。

六、抓紧抓好信访“主业”,切实为民服务。

人大的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保持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天然、最直接的渠道。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的工作,__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人大的信访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主业”抓紧抓好,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一是抓“主业”,把好审阅关。全年由人大主任、副主任审阅把关的信访件达422件,占信访件84%。如:今年4月2日,__镇退休教师郑某来信反映其多年来因__镇和__中心小学之间的误解和互相推诿等原因多年来导致其房屋修缮费一直未予补偿,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审阅批转教育局限期办理并反馈后,日前,郑老师已拿到其房屋修缮费1000元。二是抓“主业”,为民办实事。如在__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殡仪馆取消了向司仪、乐队等收取的殡葬服务费。5月26日,市民郭等6人集体到__市人大信访办上访,称市殡仪馆在已向丧属收取场服务费的情况下,又向丧属所雇用的司仪、乐队等人收取场地费,每人每场25元、40元等,司仪、乐队等人又将这些收费转嫁到丧属身上,这无形中加重了丧属的负担,上访者认为这些收费没有任何有效文件规定,系乱收费,要求人大监督,依法予以取消。__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此信访问题,认为它关系到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立即责成市殡仪馆就此问题当面向人大作出汇报,要求对乱收费项目应予以取消,以维护市民的切身利益。当日,市殡仪馆表示取消以上费用的收龋该服务费的取消,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称人大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又如__乡王田村村民郑__、熊__两人到我办反映,称她俩于1995年9月在__畲族乡丰田小学任教至1999年7月,后下岗,但村里一直以无钱为由拖欠她们4年代课工资共10980元。现村里有钱却仍不支付工资。我办立即将信访件转__乡政府处理,并告知上访者,村里拖欠工资是不对的,可找乡政府出面协调解决,亦可告知村委会负责人,若再不付工资就向法院起诉执行。第三天,当事人打电话到信访办,称村里已支付10980元拖欠工资,对人大表示感谢。再如,4月26日,__镇黄龙村村民王__上访反映其种了60多亩油桃,3月份油桃刚挂果时,到_南农业服务公司购买农药,未料农药喷上后,油桃全脱落,给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经查系农药为假药所致。他多次找农业服务公司协调赔偿事未果。我办将信访件转农经委后,农经委立即出面协调,现农业公司已赔偿王明华2万元经济损失。王__多次打电话对人大表示感谢。三是抓“主业”,认真落实上级交办件。如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到__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市造纸厂职工叶维治、范炳根不服__造纸厂破产清算组及市法院对其工伤安置补偿及张_护养补偿金信访件后,立即按照__市人大常委会的交办意见,认真办理落实,并多次召开由人大牵头,政府、法院、劳保局、清算组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该信访问题进行研究,现他们的赔偿问题已得到解决。

七、注重信访信息,为常委会履职服务。

信访信息具有信息源广、信息量大、客观真实等特点,是观察社会的“窗口”,是了解基层、了解群众的重要渠道。今年我办继续坚持每月的信访情况汇总分析制度,对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分类、排查;努力把社会动态、社会倾向、难点问题反映出来,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准确的、翔实的依据,为人大监督提供服务。目前,已作信访统计12篇,撰写信访情况分析文章4篇,供领导决策参考,我办进一步加强与乡镇人大的沟通,对苗头性的信访件及时与乡镇人大主席联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如:日前,_川镇村民打电话称对林权证发放问题要到__市群访,我办立即与该镇人大主席联系沟通后,有效地制止了这起越级群访。同时,我办还积极作好人大信访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人大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并撰写信访工作宣传稿9篇,其中被识人民政坛》采用1篇《__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殡仪馆取消乱收费》、__人大采用6篇。

八、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构建我市人大信访网络体系。纵向建立市人大和各乡镇信访网络体系;横向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网络体系;内部建立人大信访办与各委办之间网络体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联席会的召开,进一步完善了网络体系的构建。

2、督促乡镇人大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现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正着手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信访领导小组,要设立信访接待室,有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信访工作经费,建立以人大主席团为龙头,以人大代表为依托,延伸至村、组、农户的信访工作网络,聘请兼职信访信息员,推行首问责任制、领导接待日、双向承诺制、信访责任追究制等信访工作制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信访工作的落实,确保乡镇人大在信访办理上改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改事后处理为超前化解,改单向承诺为双向承诺,逐步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再棘手的事情也不出镇”的信访工作目标。

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让人大代表起到联系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一方面人大代表将群众的呼声和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政府,另一方面通过人大代表做好对群众的政策解释和疏通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对代表、信息员、协调员进行有关政策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依法按程序解决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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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申请书篇十四

20__年接待科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各级会议精神,站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抓好信访接待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已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锐意进取,勤奋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以及明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今年工作总结。

1、抓好工作重点,努力创新机制。接待科在信访工作中起着“安”和“减震器”作用。20__年接待各类群众信访案件__起,协助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__起,化解矛盾__起。同时,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使全县信访接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认可。信访接待、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接待科每天面对的是有事相求的上访群众,是生活困难需要扶助的来访者。面对上访群众,我们认真梳理排查上访苗头,逐个研究调处方案,汇总后提出建议,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确保了上下信息灵、情况明,使信访工作由滞后型向超前型转变;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包案、督办、信访首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为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新路子。

2、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知识储备。在业务中,针对群众信访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日益复杂、处理难度大越来越困难的特点,我们及时做到知识更新,主动向周边县区学、向网络、书本学,及时总结提高,同时还完善了《信访接待办法》规章制度,促使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熟悉政策,坚持原则。提高服务,促进工作。贴近群众,解决困难。群众上访是因为有心声要向党和政府倾诉,是群众相信党、相信政府的表现,作为党政信访这个大窗口中的一线窗口,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我们更要身体力行地践行重要的思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切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的宗旨。

二、20__年工作计划。

1、要高度重视处理初访工作。有些越级访的案件都是由于初访解决不及时而引起的。今后,我们要求各部门及时处理群众初访问题,态度要良好,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以便研究制度解决措施。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将处理情况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防止大规模上访事件发生。

2、加大信访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组织一系列的活动等活动,大力宣传《信访条例》,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依法治访工作之中,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起依法信访的观念,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有序,逐级上访,反映问题。

3、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对反映实质性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只要理由充分,证据确凿,一律立案办理。同时严把结案质量关,对重点案件搞好协调、调度,加强督办,直至解决。并深入做好回访工作。

总之,通过一年的工作,接待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接待的新路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把信访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信访人申请书篇十五

我局在__年环保信访工作中,始终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保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高了信访工作水平,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下面将我局__年环保信访工作总结:

一、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力提高调查处理能力。

环保信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所以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我局环保举报工作主要由环境监察的大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保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保信访的事由。

__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来访17件次,县委政府督查案件3件,市环保局批转案件2件。在处理过程中,局领导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作出处理;对于群众来访和电话来访,每一件都作出了相关处理后及时向来访者回复。这样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结束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环保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保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环保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保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围绕“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二是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有县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县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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