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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司法调解协议书汇总 人民调解协议书无效情形(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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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司法调解协议书汇总 人民调解协议书无效情形(五篇)
2023-01-14 04:11:19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未经司法调解协议书汇总一

:**省**市临***政府司法所

: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在实习工作中检验自己3年法学专科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水平,用实际工作来消化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基层中的司法所的职能和作用;了解基层对法制的宣传力度在实践中加深巩固自己在学校中的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走近社会中的司法实践,了解群众中的普法宣传力度;实际感受社会工作的竞争力,为进一步走向社会做了基础和充足的心理准备。

在临近毕业时,我们迎来了对所学几年的法学知识的实际应用的考验、初步踏入社会的缓冲阶段:毕业生工作实习阶段。我选择的实习地点是******的司法所,隶属于**镇镇政府。我很感谢司法所中新进的两名的选调生,他们给了我很多的信心和鼓励,并且在实习工作中给我提供了详细认真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属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的重要一环,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

司法所的重要的职责都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

其中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中的重点,司法所中的人民调解员都是积极为乡镇居民的纠纷调解而忙碌,我有幸跟着去过处理一次邻里间的纠纷,那些乡亲们对人民调解员的处理都很信服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来进行说服教育,规劝以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相谅解互相礼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省各村委会、居委会都应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也是所内重要的工作内容。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中的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法治与职业教育、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回归社会后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等环节的工作。

其次,基层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同样是司法所的不容忽视的工作的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

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为了保持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司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加大了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而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我在司法所内的实习工作主要是文书整理、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初到司法所时,因为对那里的工作不是很了解,我只是负责一些简单的文书整理和文字录入工作。虽然工作不难也有些繁琐,但我没有轻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认真制作、仔细检查,争取不在文字和格式上出错误,培养自己认真负责的工作的态度。

之后,我曾经跟着司法所的一位人民调解员伯伯去过**镇的**村去处理过一件邻里纠纷。我们一天向那里跑了两趟,只是为了一家人胡同在胡同堆砌了些废弃砖头妨碍了另一家的外出,双方口气又不好以致纠纷产生。我们对俩家的人分别劝说调解,最终他们达成了和解。让我也为调解员伯伯的说服力和在群众中的信服度而开了眼界。调解员伯伯让我不要因事小而轻视,要认真。还告诉我:吃这口饭就得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去干点实事,老百姓的事就没小事。我很受感触也很有收益。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的调节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

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主体的多元化;纠纷类型的多样化;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也深刻的理解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及和谐的建设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实习工作中我也参与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去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到部分乡村开法制讲座。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多数群众都认为法律的作用只是对罪犯才有用的,而且有点民事纠纷也觉得不值得花钱请律师打官司。没有对法律正确的看法和态度,这些对普法宣传是一大阻力。

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准备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的法律现状,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基层农村中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社会发展了,经济也发展了,法律意识该怎么上去呢?我们要针对农村基层进行一场法律思维的传播工作,用我们真实的样板案例和法律普及的作用的典型去宣传法律的基础知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且任重道远,需要司法工作者们的不断努力。

在普法宣传讲座上我认真听取并记录了法制讲座内容,和群众提问。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深刻领会到,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是很重要的。在实习的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通过亲自实践参加了法律宣传活动。让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形象的学习,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互结合,更加准确的把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

这次实习工作的经验并不是靠学校书本知识就能让我掌握到。在实习工作中,我领会到: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因此只有每时每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

精选未经司法调解协议书汇总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

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五条 公司的股本金总额为__________ 元,总股份为股,每股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上述股东为发起人,不少于5人,可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自然人,发起人出资总额与股本金总额一致)。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终止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按认购股份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按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股权管理基本规则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细则),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即缴纳股金,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抵作股金的,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各发起人股金缴足后,经法定验資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在30日内召开

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对公司成立重大事项决策时,对发起人抵作股金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决定设立公司后,股东不得抽回其股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因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对发起人缴足的股份颁发股权证,作为出资凭证和行使股东权利的

依据。公司股份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承担公司的风险责任。优先股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享有收益权和优先受偿权。

5.公司股份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6.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额的50%,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7.股东协议转让股份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转让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和资料。股份的无偿划转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原股东同意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文件。

8.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增资扩股,按程序报批后,可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派发红利股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也可吸收新股东入股。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新增、配送、派发、转增的股份,与首期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责。公司增资扩股间隔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年。

9.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缩减股份,按程序报批后。可由全部股东按比例缩股,也可由部分股东按比例缩股,由董事会制定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缩减股份与减少注册资本同步,按工商管理机构规定办理减资手续。

10.股东可按本章程从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5人;(2)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3)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1.持股职工遇到退休、调离、辞职或被辞退、除名等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先在企业内向其他股乐转让股权,本企业内转让不成,可向企业外法人或自然人转让股权,不能如期转让股权的,具备条件的可由企业公积金收购职工股权,企业无力收购的`,可由普通股转为优先股管理。

12.自然人所持股份可委托相关机构(人员)托管。

13.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上市时,按上市公司要求进行资产重组,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章 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诗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人数超过一百人以上的经创立大会决定可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其职权和行使职权的规则与股东大会相同(以下均以股东大会表示)。由______名股东推举一名代表,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重大股权变更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7.选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8.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9.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议事规則如下:

1.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间隔最长不超过15个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一)董事缺额1/3时;(二)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1/3时;(三)占股份总额30%以上股东提议时;(四)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提议时。

3.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4.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定。

5.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指前条第5、6、8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审议决定的事项(指前条第1、2、3、4、7、9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向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受权委托书,并在受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达不到2/3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有效。

8.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及决定作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决议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三条 董事会噬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事宜的决策。董事会由(五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表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般应推选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但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从法人股东中选出的董事,因该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股东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根据企业情况可聘独立董事一名)。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重组上市方案、发行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

8.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股权结构重大调整、财产组织形式变更、终止清算等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制定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基本规则;

12.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或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3.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l/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2.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对,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3.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选举、作出决议、决定以出席董事过半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4.董事会议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董事签名,董事会决定事项的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代表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签署公司股权证、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第十七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行使部分和全部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具体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

2.保管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

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由 名成员(不低于三人)组成,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3.对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5.检查公司的财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2.监事会主席或召集人由2/3以上(含2/3)监事推选和罢免;

3.监事会成员中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有名监事由股东大会推选和罢免;

4.监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除依照法律规定和股东大会同意外),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 经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经理负责制、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 经理的主要职责: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列席(经理不是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规则;

5.制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经理执行职务的规则如下:

1.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经理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因犯有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五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5.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6.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第二十六条 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1) 限制权力;(2)免除现任职务;(3)负责经济赔偿;(4)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劳动保障与分配

第二十七条 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合理解决员工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二十八条 公司税后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于公司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

4.支付优先股红利

5.按股份比例对普通股进行分红。

第二十九条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向股东配送股份,由董事会制定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第十章 补亏与终止清算

第三十条 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不足以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大会决议,予以终止清算:

1.因不可抗巨因素,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2.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撤销、责令关闭;

3.公司设立期滿,无意继续经营;

4.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终止;

5.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宣告破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在宣告终止后,发布终止公告,在终止公告发布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雪此间,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哄抢、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处理有关诉讼事宜。

第三十五条 公司终止的清算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主管机关审议确认后实施。。清算资产按下列顺序支付清偿:

1.清算費用;

2.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及社会保障费用;

3.所欠税款;

4.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其他债务。

第三十六条 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先偿还优先股,再偿还普通股;如不能足额退还出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本章程对公司股东及飞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注: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不能向社会定向幕集股份。集体资本参股需以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作为投资主体,也可授权企业法人代行投资主体,约定双方责权利关系。本章程示范性选择性条款、内客,企业在制定章程时,必须具体化。本章程有些内容在一些企业涉及不到,可删可减可改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未经司法调解协议书汇总三

甲方(聘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

乙方(受聘教师)身份证号: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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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未经司法调解协议书汇总四

实习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临西镇政府司法所

实习时间: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实习目的:

在实习工作中检验自己3年法学专科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水平,用实际工作来“消化”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基层中的司法所的职能和作用;了解基层对法制的宣传力度在实践中加深巩固自己在学校中的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走近社会中的司法实践,了解群众中的普法宣传力度;实际感受社会工作的竞争力,为进一步走向社会做了基础和充足的心理准备。

在临近毕业时,我们迎来了对所学几年的法学知识的实际应用的考验、初步踏入社会的缓冲阶段:毕业生工作实习阶段。我选择的实习地点是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临西镇的司法所,隶属于临西镇镇政府。我很感谢司法所中新进的两名的选调生,他们给了我很多的信心和鼓励,并且在实习工作中给我提供了详细认真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属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的重要一环,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司法所的重要的职责都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其中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中的重点,司法所中的人民调解员都是积极为乡镇居民的纠纷调解而忙碌,我有幸跟着去过处理一次邻里间的纠纷,那些乡亲们对人民调解员的处理都很信服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来进行说服教育,规劝以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相谅解互相礼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省各村委会、居委会都应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也是所内重要的工作内容。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中的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法治与职业教育、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回归社会后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等环节的工作。其次,基层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同样是司法所的不容忽视的工作的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为了保持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司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加大了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而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我在司法所内的实习工作主要是文书整理、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初到司法所时,因为对那里的工作不是很了解,我只是负责一些简单的文书整理和文字录入工作。虽然工作不难也有些繁琐,但我没有轻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认真制作、仔细检查,争取不在文字和格式上出错误,培养自己认真负责的工作的态度。之后,我曾经跟着司法所的一位人民调解员伯伯去过临西镇的仓上村去处理过一件邻里纠纷。我们一天向那里跑了两趟,只是为了一家人胡同在胡同堆砌了些废弃砖头妨碍了另一家的外出,双方口气又不好以致纠纷产生。我们对俩家的人分别劝说调解,最终他们达成了和解。让我也为调解员伯伯的说服力和在群众中的信服度而开了眼界。调解员伯伯让让我不要因事小而轻视,要认真。还告诉我:吃这口饭就得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去干点实事,老百姓的事就没小事。我很受感触也很有收益。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的调节站和村调解委员会。临西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主体的多元化;纠纷类型的多样化;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也深刻的理解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及和谐的建设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实习工作中我也参与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去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到部分乡村开法制讲座。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多数群众都认为法律的作用只是对罪犯才有用的,而且有点民事纠纷也觉得不值得花钱请律师打官司。没有对法律正确的看法和态度,这些对普法宣传是一大阻力。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准备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的法律现状,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基层农村中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社会发展了,经济也发展了,法律意识该怎么上去呢?我们要针对农村基层进行一场法律思维的传播工作,用我们真实的样板案例和法律普及的作用的典型去宣传法律的基础知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且任重道远,需要司法工作者们的不断努力。在普法宣传讲座上我认真听取并记录了法制讲座内容,和群众提问。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深刻领会到,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是很重要的。

在实习的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通过亲自实践参加了法律宣传活动。让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形象的学习,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互结合,更加准确的把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这次实习工作的经验并不是靠学校书本知识就能让我掌握到。在实习工作中,我领会到: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因此只有每时每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

精选未经司法调解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_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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