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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窗口申请书 增设项目的申请(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4 04:35:24 页码:7
增设窗口申请书 增设项目的申请(6篇)
2023-01-14 04:35:24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增设窗口申请书(精)一

20xx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重点,在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和优化服务质量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根据《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落实情况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制定了《20xx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根据市政务中心通知要求,局分管领导深入政务大厅开展窗口文明创城集中专项督查工作纪律、审批服务、环境卫生等情况,推进我局服务水平上台阶。

2、提升服务水平。按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制定了《黄山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进驻中心项目流程再造部门信息汇总》、《项目流程再造图进驻中心项目九公开服务告知单》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修改完善了黄山市民政局公开办事、服务承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政务公开投诉反馈以及公开内容备案等项制度,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

3、完善运行保障。一是精简审批项目。按照部署开展的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由5项减少为2项。二是缩短办理时间。将项目办理时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简化审批手续。在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各类项目申请表格均做到了在网上下载。

4、强化窗口管理。根据《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最佳服务窗口及最美服务之星评比办法(试行)》规定,积极争创最佳服务窗口。按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单位在编干部常驻窗口,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并做好委托授权工作。认真执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上下班考勤纪律。

二、窗口工作考核自查情况

(一)窗口建设

1、人员到位。按照中心要求从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为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常驻负责窗口工作,在窗口工作时间2年以上。在进行人员调整,均本着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以及窗口形象的角度,并及时与中心协调沟通。严格贯彻落实《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ab岗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2、窗口授权。根据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部署安排,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应进中心项目共计6项,即(1)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2)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3)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楼、广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建筑物以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转报;(4)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5)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6)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其中全部授权项目4项,比重达到67%,部分授权项目2项,比重达到33%。

3、承诺时限。坚持1个服务项目为即办件,我局其他5个行政审批、其他权力项目对外承诺平均办理时限全部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

4、项目公开。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中心关于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民政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和项目示范文本,在网上提供各类申请表格提供下载等。

5、制度落实。我局认真落实中心巡视制度、窗口队伍建设制度,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登记制度,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局主要领导全年多次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窗口首席代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把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建成“便民、快捷、高效、满意”的窗口。

(二)项目办件

1、项目入驻。按照“应进俱进”原则,经过会审后确定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可进、服务项目应进中心项目共6项,全部进入黄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受理、一门发证”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进入中心实际办理项目比重达到100%。

2、办件效率。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3、项目效率。经统计,我局即办件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95%,现场办结率达95%以上。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比承诺时限提前1个工作日。

4、收费工作。我局无收费项目。

5、联审联办。我局是非牵头和联审联办窗口单位。

(三)单位管理

1、调研指导。局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工作,支持协助中心管理,积极配合中心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活动,及时处理中心反映窗口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长办公会议每年研究窗口工作达到4次以上,主要领导走访窗口调研指导工作全年达4次以上,分管领导每月都至少到窗口调研指导2次,审批业务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到窗口指导项目办件工作,每周都不少于1次。

2、项目清理。按省、市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清理,做好上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下访的承接和调整工作。一是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已经对承办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筹备审批一律取消,我市暂无评烈审核。二是关于衔接落实。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xx〕10号),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对市民政局下放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权力事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市级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及住所地在市辖区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完成工作衔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

3、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按省市要求,积极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审批职能整建制进驻中心;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与首席代表签订书面《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对窗口首席代表职权范围予以行政授权。授予首席代表现场能办理项目的受理决定权、现场审批权、登记发证权以及转递后台办理项目的审核权、分办权和督办权等权限。

4、联合审批。认真学习《关于推行基本建设联合审批服务制度的意见》,我局未被纳入联合审批范围。

5、协调反馈。20xx年,对于中心召集的会议和活动,我局均按时参加。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了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窗口办件反馈管理制度与单位内部有机衔接的办件运转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政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推进民政窗口标准化建设,并及时报送。

(四)工作表现

1、首席代表表现。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备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常驻中心,专职窗口工作,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履行首席代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表率和骨干作用。

2、窗口表现。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出勤率达100%,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热情周到,能维护中心和窗口形象,近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按要求完成窗口信息采编数,未出现违规使用电脑的情况。

3、标准化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规范登记“窗口服务台账”,及时在中心审批软件填录办件信息,未出现窗口虚假录入情况。按要求着装、亮证上岗,将党组织正式关系转到中心,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4、规范办理。接受中心协调,做到及时为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代办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

(五)加分内容

1、评先评优。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吴利龙获得20xx年度第第三季度“最美服务之星”称号。

2、表扬奖励。《黄山市民政局多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黄山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被安徽省民政厅网站表扬性宣传报道。

(六)扣分内容

20xx年,我局未发生扣分情形。

1、规范上岗。我局窗口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时间规范、配证上岗、着装规范;窗口卫生整洁,物品、资料摆放整齐;无工作日无饮酒上岗情形,保持了良好窗口形象。

2、退回单位。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将热情服务贯穿于窗口工作中,树立了亲切、温暖、效能的窗口形象,未发生退回原单位情形。

3、有效投诉。认真践行“廉洁、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承诺,我局窗口工作人员未发生被投诉情形。

4、一次告知。我局坚持机关效能《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等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受理项目均向服务对象进行一次性告知。

5、办件差错。未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办件资料遗失现象。

6、违规办理。未发生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擅自将项目撤出中心回原单位办理的情况。

7、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未发生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情形。

8、违反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中心“十要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无违法规定被巡查通报情况,无缺席中心举办活动情况。

9、一票否决。无“一票否决”情形发生。

精选增设窗口申请书(精)二

市政务中心:

20xx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重点,在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和优化服务质量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根据《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落实情况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制定了《20xx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根据市政务中心通知要求,局分管领导深入政务大厅开展窗口文明创城集中专项督查工作纪律、审批服务、环境卫生等情况,推进我局服务水平上台阶。

2、提升服务水平。按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制定了《黄山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进驻中心项目流程再造部门信息汇总》、《项目流程再造图进驻中心项目九公开服务告知单》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修改完善了黄山市民政局公开办事、服务承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政务公开投诉反馈以及公开内容备案等项制度,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

3、完善运行保障。一是精简审批项目。按照部署开展的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由5项减少为2项。二是缩短办理时间。将项目办理时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简化审批手续。在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各类项目申请表格均做到了在网上下载。

4、强化窗口管理。根据《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最佳服务窗口及最美服务之星评比办法(试行)》规定,积极争创最佳服务窗口。按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单位在编干部常驻窗口,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并做好委托授权工作。认真执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上下班考勤纪律。

二、窗口工作考核自查情况

(一)窗口建设

1、人员到位。按照中心要求从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为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常驻负责窗口工作,在窗口工作时间2年以上。在进行人员调整,均本着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以及窗口形象的角度,并及时与中心协调沟通。严格贯彻落实《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ab岗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2、窗口授权。根据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部署安排,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应进中心项目共计6项,即(1)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2)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3)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楼、广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建筑物以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转报;(4)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5)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6)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其中全部授权项目4项,比重达到67%,部分授权项目2项,比重达到33%。

3、承诺时限。坚持1个服务项目为即办件,我局其他5个行政审批、其他权力项目对外承诺平均办理时限全部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

4、项目公开。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中心关于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民政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和项目示范文本,在网上提供各类申请表格提供下载等。

5、制度落实。我局认真落实中心巡视制度、窗口队伍建设制度,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登记制度,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局主要领导全年多次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窗口首席代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把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建成“便民、快捷、高效、满意”的窗口。

(二)项目办件

1、项目入驻。按照“应进俱进”原则,经过会审后确定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可进、服务项目应进中心项目共6项,全部进入黄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受理、一门发证”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进入中心实际办理项目比重达到100%。

2、办件效率。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3、项目效率。经统计,我局即办件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95%,现场办结率达95%以上。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比承诺时限提前1个工作日。

4、收费工作。我局无收费项目。

5、联审联办。我局是非牵头和联审联办窗口单位。

(三)单位管理

1、调研指导。局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工作,支持协助中心管理,积极配合中心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活动,及时处理中心反映窗口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长办公会议每年研究窗口工作达到4次以上,主要领导走访窗口调研指导工作全年达4次以上,分管领导每月都至少到窗口调研指导2次,审批业务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到窗口指导项目办件工作,每周都不少于1次。

2、项目清理。按省、市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清理,做好上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下访的承接和调整工作。一是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已经对承办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筹备审批一律取消,我市暂无评烈审核。二是关于衔接落实。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xx〕10号),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对市民政局下放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权力事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市级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及住所地在市辖区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完成工作衔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

3、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按省市要求,积极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审批职能整建制进驻中心;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与首席代表签订书面《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对窗口首席代表职权范围予以行政授权。授予首席代表现场能办理项目的受理决定权、现场审批权、登记发证权以及转递后台办理项目的审核权、分办权和督办权等权限。

4、联合审批。认真学习《关于推行基本建设联合审批服务制度的意见》,我局未被纳入联合审批范围。

5、协调反馈。20xx年,对于中心召集的会议和活动,我局均按时参加。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了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窗口办件反馈管理制度与单位内部有机衔接的办件运转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政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推进民政窗口标准化建设,并及时报送。

(四)工作表现

1、首席代表表现。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备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常驻中心,专职窗口工作,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履行首席代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表率和骨干作用。

2、窗口表现。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出勤率达100%,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热情周到,能维护中心和窗口形象,近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按要求完成窗口信息采编数,未出现违规使用电脑的情况。

3、标准化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规范登记“窗口服务台账”,及时在中心审批软件填录办件信息,未出现窗口虚假录入情况。按要求着装、亮证上岗,将党组织正式关系转到中心,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4、规范办理。接受中心协调,做到及时为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代办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

(五)加分内容

1、评先评优。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吴利龙获得20xx年度第第三季度“最美服务之星”称号。

2、表扬奖励。《黄山市民政局多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黄山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被安徽省民政厅网站表扬性宣传报道。

(六)扣分内容

20xx年,我局未发生扣分情形。

1、规范上岗。我局窗口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时间规范、配证上岗、着装规范;窗口卫生整洁,物品、资料摆放整齐;无工作日无饮酒上岗情形,保持了良好窗口形象。

2、退回单位。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将热情服务贯穿于窗口工作中,树立了亲切、温暖、效能的窗口形象,未发生退回原单位情形。

3、有效投诉。认真践行“廉洁、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承诺,我局窗口工作人员未发生被投诉情形。

4、一次告知。我局坚持机关效能《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等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受理项目均向服务对象进行一次性告知。

5、办件差错。未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办件资料遗失现象。

6、违规办理。未发生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擅自将项目撤出中心回原单位办理的情况。

7、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未发生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情形。

8、违反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中心“十要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无违法规定被巡查通报情况,无缺席中心举办活动情况。

9、一票否决。无“一票否决”情形发生。

精选增设窗口申请书(精)三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以及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效维护了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一、基础数据

(一)至20xx年12月31日止,我市各险种参保情况如下:

1.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3444人(在职269602人,离退休53842人),其中:企业参保在职255267人(申报缴费103171人,中断缴费152096人),离退休43597人;机关事业参保在职14335人,离退休1024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6002人(其中实际享受待遇人数149412人)。

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140648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3390人;城乡居民724423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2637。

3.参加失业保险80380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433人。

4.参加工伤保险94159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33人。

5.参加生育保险91717人,享受生育医疗待遇2955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740人。

(二)20xx年1至12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

1.职工养老保险征收8304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171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1336万元),支付12673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985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26879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征收4378万元,支付20610万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32033万元,支付34260万元;城乡医疗保险征收47514万元;支付39200万元。

3.失业保险征收2094万元,支付1118万元。

4.工伤保险征收1331万元,支付1149万元。

5.生育保险征收1094万元,支付1018万元。

(三)至20xx年11月30日止,完成20xx年度上级下达任务情况:

1.参保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307000人的105.3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476000人的100%;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65000人的100.01%,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133000人的105.75%;失业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0500人的99.88%;工伤保险完成参保任务91080人的103.43%;生育保险完成参保任务79000人的116.10%;

2.征收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94798万元的87.60%,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63947万元的112.14%,机关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0851万元的36.7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3500万元的95.62%;失业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805万元的116.01%;工伤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251万元的106.31%;生育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085万元的100.92%。

二、主要工作

(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4%。

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经我市人社局同意,书面向市编委申请增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编制及业务股室(待批);二是做到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三是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学习《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保密工作制度》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条文;四是积极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业务培训;五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上线测试运行;六是加强与江门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保证信息数据准确、畅通;七是积极参与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研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八是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已进行参保登记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共118个,在职在编人员3422人,退休退职人员2773人;已登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251个,在职在编人员8785人,退休退职人员5958人;已登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64个,在职在编人员2399人,退休退职人员1234人;已登记省属及中央驻各市(区)单位共11个,在职在编人员782人,退休退职人员591人。

(二)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核发工作

1.做好养老待遇的调整、发放和离退休人员年审工作

20xx年,我市新增企业离退休人员2994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30人,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3595人,各项养老待遇做到准确、及时、足额发放。

按照省、市关于养老金调整的要求,我局做好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录入、核查校验、银行划拨、政策宣传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养老金调整自20xx年1月起执行。共有4248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月人均增加122.5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74.45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796.95元,对比上调7.32%;对6300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此次调整为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2连调”。共有939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71.04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80.77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951.81元,对比上调16.13%;对3142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

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285号文)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共有145304人列入调整,调整前100元/人,调整后110元/人。

我市从3月起开展本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审工作,需年审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41045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938人。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认证的人员48848人,未通过认证的2135名退休人员。截至12月15日,仍有901名退休人员未通过认证。

2.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20xx年,在医疗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实时结算22169人次,在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医保实时结算104084人次,报销金额合共47993.76万元;在我局办理医保报销13816笔,累计报销金额5120.996662万元。在我局办理门诊慢性病登记6681人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7247人次。

(三)推进“邑门式”服务改革

按照市政府推行“邑门式”行政(公共)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进度安排,我局在推动“邑门式”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为:一是对江门市“邑门式”服务事项的通用目录进行梳理,制定了《xx市“邑门式”综合服务事项目录梳理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标准和我市的实际界定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二是做好每一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引手册的编制工作,对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监督检查等每一环节制定规范的流程,实现每一项服务事项标准化、模式化;三是制作了450多页的业务培训ppt授课文档,分批次对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员通过课堂培训和课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掌握经办技能;四是积极与江门市社保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事项和解决工作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至12月底,我局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邑门式服务事项114项,编制业务指引和办事指南228项,编制业务培训材料7套,共455页。至此,我局已基本完成“邑门式”服务的前期工作。

(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1.落实基金预警、风险预警通报机制

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人数及其同期增长率、基金支付数据等情况报送市政府、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定期召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基金营运情况,听取各联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医保管理工作。

2.加强稽核、审核工作,提高医疗保险监管能力,加大对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发挥大病保险驻院代表的作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就医行为的监督,常态化组织医学专业的工作人员联同大病保险医保专员查阅病案;二是利用社保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结算信息进行审核分析,对异常检查和用药、长时间住院、多次住院等数据进行监控,对基金支出增长异常的定点医疗机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社保信息系统发现的疑点和社会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核实,20xx年,共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疑似违规行为的856条数据进行处理,扣除不合理费用1.59万元;三是采取日常探访、突击检查、月度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监管,并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xx年,共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住院和特殊门诊专项检查215次,不予支付金额24.09万元,根据《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扣罚104.36万元;四是严格审核各类证明、发票等申报材料,审批特定病种证、异地就医等业务申请;五是建立异地医疗机构异常医疗费用协查机制,对大额住院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明原因意外受伤、不明确的检查项目等通过异地机构协助核查,20xx年经广东省财政厅票据中心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收据为伪票,经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票据无效,对上述两名参保人的报销不予支付。

(五)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xx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上级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公开标准,我局按时、按质、按量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配合和协助市人社局制定20xx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及在全市18个镇、工业园和企业开展社保信息公开;二是每个内设部门设置1名信息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点到位,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月度任务机制和月通报机制,每月向局各部门定量下达编写和上报工作信息任务,并于每月底进行全局通报,对工作任务不完成的部门,实行分管领导督办制度;四是加强社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和更新的办事指南、须知,以及披露社会保险重要信息数据等内容,定期向市信息中心报送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现时已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开放性的信息427条,比20xx年净增73条,在本局1-4层大厅的自助服务机的网络上发布开放性的信息135条;五是在完善服务大厅各项信息公开服务,设立咨询专岗、宣传小册子取阅处、一次性告之事项取阅架、办事指南宣传栏和设置外墙led宣传显示屏等,增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六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各市社保局信息公开部门沟通,确保与上级部门统一公开标准,学习各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系统、规范开展。

(六)贯彻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

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xx〕4号)的规定,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20xx年5月1日)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群众对该项政策关注度很高,反应较踊跃,为了使该项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我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本地电视台进行宣传,并派出相关负责人现身电视节目解读政策;在社保局增设政策宣传栏,张贴相关文件和温馨提示,公布补缴条件和标准;增聘工作人员2名,并从局其他部门调遣工作人员2名,加派人手应对大批参保人补缴需求;增设前台业务窗口,设置排队护栏,购置扩音器,改善办事大厅通风系统等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准确、便捷办理补缴。

20xx年,我局共接待前来咨询9000多人次,其中已办理开单手续2405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的2331人。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实行社保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业务档案影像化工作和历史档案清理工作。

在档案影像化工作方面:一是建立全局影像化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部门的档案整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进度不理想的部门,由局领导督办,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二是按工作量合理设置岗位,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特长,调配影像化技能较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从事影像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月度任务机制,每月对影像化工作人员分配定期定额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四是共4次派出8名档案工作人员到江门市局学习业务档案工作规程、要求和标准,及具体的档案操作方法,及参加广东省社保局举办的业务档案培训班;五是做好影像化硬件建设,升级影像化电脑3台,增设影像化扫描机1台、打印机1台设备、空调机1台。

在历史档案清理工作方面:一是增加人手,增聘3名档案工作人员,加强整理积压档案;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增加历史档案装具22套,增设整理电脑2台、打印机1台、空调机1台、大型干粉灭火器1个;三是加强档案清理工作督导,指定专人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管,做好岗位调整和工作任务安排,保证清理工作进度;四是定期邀请市档案局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0xx年,共影像化处理的业务47672笔,归档1410卷,历年累计归档17026卷。

(八)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从20xx年1月起,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xx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为了推进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保尽保,我局加强与市人社局、住建局、地税局、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联动管理机制;多次组织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局、社保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相关业务部门也根据自身的特点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散学习,以提高工作人员掌握和解读政策的业务水平。

20xx年,我市共有49家建筑业单位办理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在医院实时结算工伤医疗费用2笔,累计报销金额2.85万元,在我局办理工伤医疗费用1488笔,累计报销金额1099.3万元。

(九)推进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工作

我局加强了与市人民医院、保健院、城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汶村镇中心卫生院等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作,在报销程序、费用结算、数据交换、业务指引等方面加强联动,并重点在实现生育保险基层结算方面着力,确保全市实时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20xx年,在我市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10479笔,累计报销金额513.26万元。在我局办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10676笔,累计报销金额369.66万元;办理生育津贴726笔,累计发放津贴418.56万元。

(十)贯彻执行按病种付费工作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安排,为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xx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小组;对我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传达按病种付费的政策要求、工作思路和进度安排;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有关病种、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人次均费用、icd编码等情况进行了收集、统计和测算,确定我市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病种付费的具体标准,并报送江门市局统一向社会公布。20xx年,我市共有2家定点医疗机构7个病种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十一)做好社保费率调整工作

为扶持我市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xx〕8号)规定,从20xx年3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政策执行期至20xx年底。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570号)规定,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对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优惠政策,全市一、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均进行调整,各用人单位在20xx年社保年度原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180号)的规定,从7月起,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4%、1.5%。

(十二)做好城乡医保宣传和发动工作

根据《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江府〔20xx〕16号)的规定,每年10月至12月为城乡医保扣费期,今年我局配合人社局和各镇社会事务中心,利用宣传媒体发布参保公告,通过银行做好扣费反馈,对于扣费失败的人员,告知各镇社事中心,并通过电话、发送短信、告示栏公开等方式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全市参保工作目标任务;同时鼓励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扣费,提高社保卡使用率。至12月底,我市共成功扣费8次,我市20xx年城乡医保总参保人数710103人,其中城镇居民77927人,农村居民631164人,各类学生1012人。

(十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20xx年较之前相比,信访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条文清晰、明确,矛盾减少。但来访案件稍有上升,主要是参保和享受待遇的人员增多。来信和来访的内容主要以医保待遇所占比重较大,以及重访上访现象较为突出。

当前我局信访工作的重点问题:一是参保人反映医保报销问题较多,今年我局已增加医保经办人员数量,优化窗口的设置和简化办理环节,同时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提高报销效率;二是原xx市百货公司职工黄雪云长达1年的缠访、闹访问题,此案我局已向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了情况,并按市领导批示,做好耐心解释劝说工作,同时积极商信访、公安、所属镇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为了加强来信来访工作,今年我局通过媒体、网站、基层工作点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了岗位责任制,从受理、批转、承办、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加强与市信访部门协调、沟通和互动,保证信访处理合法、高效。

20xx年,我局处理有来信案件83件,重点来访案件约50多件,每件信访做到按规办理、有案必复、按时回复。

(十四)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有关医学专家对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减少过度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基金良性运行,我局成立了xx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专家库,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并通过外聘专家参与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审查以及相关医疗保险管理咨询等工作,提高了医疗保险的经办效率和经办水平。

(十五)继续做好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和退伍兵社保接续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可办理转移。20xx年,我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516人次,转移金额2111.8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34人次,转入金额1115.11万元,转出682人次,转出金额996.76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713人次,转移金额13.9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93人次,转入金额13.92万元,转出320人次。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80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07人次,转出73人次。

20xx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人次,转移金额0.91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68人次,转移金额550.7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保险机构人力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新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新养老保险的实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继续扩大,以及稽核检查、档案影像化、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改革、一次性补缴等业务的相继开展,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人群骤增,人手严重不足,业务量增长与工作人员增长严重失衡。目前我市户籍人口98.3万人,我局实有在编人员30名,社保经办服务人数比为1:29800,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9800,服务比例居江门各市区之首。

(二)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率仍然高企,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财政兜底风险极大,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控制迫在眉捷、日常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三)办公经费紧张

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市财政资金安排有所缩减,造成我局办公经费紧张,一些困难和问题仍未解决,急需资金支持,如聘请工作人员、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档案设备升级等。

(四)部分业务问题有待解决

政策指引和业务系统有待完善,如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在企业以员工的名义继续参保,这类人员的缴费年限确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中部分镇级经办人员无法查询辖区内全部的参保人员;对于江门市内多个市区之间存在多个参保号的,没由规定统一办理并号的部门等一系列业务上的问题。

四、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

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的契机,积极申请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充经办队伍;发挥我局就业见习基地作用,增聘就业见习毕业生。

(二)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将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的资源投入,保证机构、人员、资金、场地到位,加强与编办、地税局、财政局的配合和联系,按照省和市的进度安排,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定时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确保“邑门式”基层服务顺利推进

按照xx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将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积极配合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做好“邑门式”服务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经办窗口设置、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政府联系和协作,协助市政府全面铺开“邑门式”服务。

(四)继续加强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管理

加强与卫计局、大病保险承保单位等部门协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文件规定;加大对住院探访和专项检查方面的人、财、物投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派驻医保专员的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驻院代表的监督作用,实现检查常态化;启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强医疗保险职能部门的联动管理,建立例会和通报制度;加强社会举报监督,建立举报投诉和骗保举报奖励制度。

(五)做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

随着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数日益增加,我市养老抚养比逐年下降,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已接近风险警戒线今后要及时向政府、人大、政协上报养老基金风险数据,并协助市人社、地税、财政及江门上级部门做好养老基金平衡工作。

(六)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公开及时。加强社保门户网站建设,将网站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实现专版、专栏、专人负责;增强服务窗口公开功能,增设资料取阅处,增加电话咨询热线;改进和扩充各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栏,增强户外led显示屏的宣传效应。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改进档案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一是聘请工作人员,增加人手;二是更换工作设备,缩短操作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改善档案存放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档案室符合“九防”标准;四是合理设定工作流程,科学安排工作任务,认真吸取经验和教训,努力解决档案积压问题;五是做好档案影像化下基层工作,扩大镇级档案影像化的范围;六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科学方法,探讨档案工作外包的可能性。

(八)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及诉讼、复议工作

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与人社、信访、政府热线、法制、公安等部门沟通,妥善处理涉访涉诉信访案件。

(九)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继续加大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实时结算宣传力度,加强对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和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扩大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加强与市卫计局协作,加大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单病种付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统计和收集医疗服务数据,制定我市医疗保险总额指标分解方案,做好总额控制指标的确定、分解和调整工作;将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改革有关内容和监控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

(十一)开展工伤、生育保险住院探访

申请专项资金,招标住院探访承保单位,专职于对工伤、生育住院的参保人进行上门探访,核实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和住院有关情况,为参保人提供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咨询及相关指导。

(十二)深入开展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根据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经办管理业务的需要,按照外聘专家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医疗保险专家库的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对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等进行评估检查,以及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咨询。

(十三)继续做好补缴工作

合理安排人手,加强经办人员廉政教育,加强岗位业务水平培训,完善各个审批环节,认真把好审核关口,强化各项内控监督制度和措施,保证一次性补缴办理依法、依规。

(十四)提高社保卡的使用率

加强对参保人使用社保卡的宣传和引导,落实使用社会保障卡扣费和发放养老、医疗等相关待遇;加强与财政、税务、民政、农业等部门沟通,借鉴社保卡成功试点跨部门发放待遇的经验,逐步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

(十五)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协助市人社局继续做好社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扩面氛围和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加强与各镇政府、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动,共同制定扩面措施,做好基层扩面督导工作。

(十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

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培训,完善首问首接、一次性告知、办结等服务制度,建立培训、考评、反馈三为一体的经办服务绩效体系,并通过“两学一做”实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道德素养,培养业务能手,并通过互帮互学方式,不断提升我局的软实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精选增设窗口申请书(精)四

市环保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宿城分局拟增设内设机构管理科,并对综合科、污染防治科和监察大队职能进行调整。

一、增设管理科(对口市局规科处、总量处、大气处)。管理科职责为:

1、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辖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策应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报国家、省、市和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监督实施,协助开展环保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评估工作。

4、组织编制辖区污染治理投资计划,管理辖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

5、指导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6、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责任;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管理、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8、牵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9、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0、承担区创模办、大气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对口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宣教中心)职责调整为:

1、负责管理分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综合文字起草以及会议、文秘、督办、信息、保密、制度、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3、管理机关财务并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4、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审核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分局内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

8、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9、负责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

10、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11、负责分局工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定全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范围内废水、废气、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3、参与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项目管理;负责开展河流水质考核,负责开展区域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监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和方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相关活动;负责绿色创建工作。

7、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片整治,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项目帮办服务工作。

10、承担区生态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大队(对口市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监测站、固辐气中心、综禁办)职责调整为: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2、拟订辖区环境监察制度、要点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4、负责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负责废水、废气、固(危)废等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

5、负责辖区环境信访、网络舆情监控、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档案管理、一企一档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机动车管理、固(危)废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现场检查等工作。

9、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承担区综禁办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妥否,请批复。

xx市环保局宿城分局

x年1月26日

精选增设窗口申请书(精)五

编委:

根据文件精神,区编委共核定我办内设职能股室4个,行政机构5个,共核定编制38人。20xx年以来,随着我办工作量的大大增加,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我办陆续在外单位借调4人,该4人现已成为我办的工作骨干,但由于无编制,至今无法调入,影响了借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去年底区政府换届,增设副区长1人,加之区委、区政府要求建立区应急办公室和政府门户网站,并挂靠我办,我办的工作人员将更加紧张。在这种工作需要与编制限制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今年又将有2名老同志占编不在岗,人手紧缺的局面将更加严重。为更好履行审核把关、跟踪调研、督查督办的职能,圆满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请求区编委为我办增加编制7个,其中行政编制4个,事业编制2个,工勤编制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政府领导职数编制6名,实有7名,现缺文秘人员和驾驶人员各1人,需增加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各1个;

二、调研员占用行政编制2名,需增加行政编制2个;

三、建立区政府门户网站,需增加事业编制2个;

四、成立区应急办公室,需增加行政编制1个。

妥否,请批复。

xx单位

1.关于要求增加人员的请示

2.20xx关于增加工作人员的请示

3.关于增加人员的请示范文

4.增加人员申请报告范文

5.增加人员申请报告大全

精选增设窗口申请书(精)六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厅继续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之年。截止5月底,大厅共办理各类审批项目48922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收费311万元。现将半年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今年,管委办在继承中发扬,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1.工作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2.工作目标:努力把大厅阳光、高效的作用发挥出来,为区委、区政府争光,为公务员队伍争气,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便民利民。3.工作角色:一是当好入驻大厅的审批项目的管理员、协调员;二是当好入驻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员、督查员;三是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宣传员。4.工作作风要求:热情、周到、廉洁、高效。5.主要工作内容:一是以人为本,进一步把窗口工作人员凝聚起来;二是与入驻部门加强协调,进一步把行政审批效率提高起来。6.六条工作措施:一是严格劳动纪律;二是规范工作着装;三是统一服务用语;四是改进审批方式;五是精减审批环节及要件;六是强化群众测评。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大厅窗口形象,优化沙区发展环境,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服务,大厅管委办根据原《考核规则》施行的实际情况,在反复征求窗口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订了《大厅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评规则》、《大厅服务窗口考核实施细则》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等三个制度,新制度的修订主要有3个变化:1.强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沙府发[20xx]121号文)“第六章大厅考核奖惩”中关于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评比要求;2.细化了月度“流动文明窗口标兵”和“服务明星”的评比细则,并加大了奖励力度;3.考核的形式从以前扣钱(凡违纪被扣钱者均取消月度评优资格)改为在100分的基础上实行加、减分制,与经济挂钩,更大程度地激发窗口工作人员创优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硬件环境

上半年,管委办围绕打造让群众和工作人员感到舒心、温心、欢心、安心的“四心型”服务大厅做文章,采取了六条措施营造工作、服务的硬件环境。一是重新排版编印了近3万4千份办事指南,供办事群众取阅;二是添置了背景音乐设备,坚持早、中、晚上、下班前播放动听的音乐和广播一些温馨提示,及时调节大厅的工作节奏,密切与窗口工作人员、群众的联系;三是开展下午一刻钟的工间操活动,让窗口工作人员舒展筋骨,锻炼身体。四是改造卫生间、开水房区域,增设蹲位、洗手池等,并常年摆放鲜花,使服务后台的功能更完善;五是针对窗口工作人员调节紧张的工作神经需要,开通了互联网,增强了学习新闻的实效性;六是在原健身中心已有跑步机、腹肌板、乒乓球台等文体设施基础上,添置了羽毛球拍、健身绳,更大程度地丰富了大家的业余文体生活。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的相关规定,在去年7月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的基础上,管委办规范了窗口不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回执单,以避免群众对申请的受理时间产生误会。二是管委办将工作岗位前移,在大厅设立值班台和投诉台,实行值班长制度。管委办干部从后台——办公室走到前台——大厅内轮流担任值班长,履行四条职责:一是主动、亲切当好群众的接待员;二是及时、有效当好突发事件的调停员;三是细致、周到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员;四是客观、公正当好窗口工作人员风纪风貌的督查员。值班长的设置使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进一步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有了值班长的示范表率,大家的服务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尽心尽力地搞好各项审批服务工作。国税、地税、劳社、卫生、消防、工商、规划、建委、人事等窗口工作量大,大家接待群众热情、提供服务优质、办理审批高效,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规划、建委、消防、环保等窗口业务政策性强,办理周期较长,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高,这些窗口的同志能够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搞好审批。劳社局、工商分局、计生委、卫生局等窗口多次获得了群众民意测评表扬。大厅形成了思想共识、行动共向、工作互动的良好氛围:有群众到窗口“问路”,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不理或随手一指,很多都会本着“首问负责”的态度为其指明方向,有的在不忙的情况下还会主动将群众带领到办事窗口;有需要临时离开的会放置出“请稍候”的温馨提示牌,网络出现故障,会放置出“网络故障、暂停服务”的友情提示牌,并积极想办法联系相关人员尽快修复或积极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让群众理解;90%的窗口工作人员积极登记响应为群众提供预约服务的号召;“钱物遗失不用愁,大厅人员为您留”是大厅拾金不昧蔚然成风的真实写照,上半年有记载的拾金不昧的窗口就有7个,共15人次。

(五)不断改进审批服务方式

今年,大厅改进审批服务方式的工作重心放在协助推进《关于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190号令)的贯彻落实。3月6日、5月23日,由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牵头,大厅积极准备参加了两次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题会,旨在把建设领域59项涉及16个部门的审批改为只由计委、规划、国土、建委四个部门牵头实施的“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目前,区计委、规划、国土、建委正分别拿出牵头实施方案。并联审批制度的建立,必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缓解企业“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烦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大厅集中方便、阳光高效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有部门项目未完全纳进大厅,还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二是窗口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差距;三是大厅的硬件设施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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